选自张文木著《论中国海权》,海洋出版社2010年第二版,第214~225页。
我们确定了主要矛盾及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也就确定了中国近二三十年中国推进海权的力量布局。
马汉说:“一根链条的强度实际是由其最薄弱环节的强度决定的。”[注释1] 如果我们以台湾北南划线,从广义上将中国整个东部和南部海面分为大东海(即渤海、黄海和东海)和大南海两大海域的话,鉴于日本在台湾问题上日益挑明的立场,那么,台湾北面的渤海和黄海则是中国在东海安全链条中最薄弱——因而也是最需加强——的环节。1895年,日本就是在此击败中国舰队后劫走台湾的。今后台湾的结局最终还要在这一海域敲定。钓鱼岛列屿[注释2] 是台湾与日本之间的接榫点,也是“台独”势力信心的支撑点。1874年日本第一次出兵侵略台湾,就是1872年吞并琉球后的逻辑结果。今天日本在中国钓鱼岛列屿,进而在春晓油田与中国的争夺,本质上是为了逼近中国台湾。今天中国如果在此海域失去起码的原则,那日本的下一个目标就是台湾,接踵而来的必然是与19世纪70-90年代历史的重演即中国东海制海权的丧失。
这一点,“台独”大佬李登辉看得明白,2003年10月25日,他在为“李登辉学校”上课时表示,依照历史,钓鱼岛既不是台湾的,也不是大陆的。钓鱼岛的主权问题是从1971年开始的,以前没有人说钓鱼岛是属于中国大陆或是台湾的,因为那一年大陆在海底发现了石油。他还批评台“行政院长” 游锡堃指钓鱼岛属于台湾宜兰县,是不懂历史。[注释3] 李登辉是从“台独”政治的角度看待钓鱼岛主权问题,他否认中国在钓鱼岛的主权地位,是要将台湾与日本从地缘政治上联为一体。读者不要忘记,关于台湾的主权,日本在与中国三个文件中有实质性的承诺是《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立场,即《开罗宣言》中的“满洲、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 [注释4]
最值得注意的是,2008年月5月马英九就任台湾地区领导人后不久,他在“外交”上的重大行动就是处理“撞船事件”,地点恰好就是钓鱼岛。
6月10日,台湾联合号渔船在钓鱼岛海域遭到日本舰艇撞沉,六人落海后顺利获救,由台湾“海巡署”舰接回返台,但船长何鸿义则被日方滞留数日,接受“侦讯”。6月16日,台湾保钓人员带着大批媒体到钓鱼岛宣示“主权”,台湾海巡警艇在钓鱼岛外海与日本海上保安厅船舰对峙,台当局“国防部”同意派出海军最大、战力最强的基德舰搭载“立委”到钓鱼岛宣示“主权”。6月17日,马英九强调,钓鱼岛“是台湾的属岛”,我们的渔船进入“领海”是很正常的行为,争议应该通过和平的方式处理;他表示,日方光是口头遗憾还不够,应该要正式道歉。[注释5] 同时马英九亲自下令,此次风波要以和平解决为最高指导原则。[注释6] 6月20日,日本正式就撞沉台湾渔船事件向台船员道歉。日本交流协会副代表舟町志仁下午4时带着日本海上保安厅第11支部本部长那须秀雄的道歉信,前往船长何鸿义的家中亲自鞠躬致歉,并且同意进行赔偿。
7月1日,5名日本国会议员搭机在钓鱼岛上空盘旋,挑衅意味浓厚,台湾方面提出抗议,“立委”也扬言择日将出其不意的搭军舰出海保钓,若遇上日舰阻挠,不排除碰撞作为手段。一时间,台湾当局与日本方面势同水火,海内外华人反日情绪高涨。值得玩味的是李登辉对“撞船事件”的反应是高兴的。7月2日,他说船沉了,日本赔偿道歉,没什么问题,双方关系也没有“打坏去”。报道说,“好久不见的李登辉晚宴上心情‘这么好’”。 [注释7]
只要读过1999年出版的最能体现李登辉政治理念的《台湾的主张》一书的人,都不会认为李登辉是在为在这次“撞船事件”中表现出的中华民族同仇敌忾和民族大团结精神而高兴。[注释8] 那么,李登辉为什么对这次事件有如此好的心情呢?因为这次事件以前所未有的声势变相地宣示并得到亚洲大国日本变相确认的台湾“主权”。
我们如果抽象掉这次事件中那些慷慨激昂的情绪和繁芜的细节,就会从中看到这次事件中四个关键环节:1.日本方面挑事;2.台湾方面出船高调“宣誓主权”;3.日本政府随即派日本交流协会副代表舟町志仁赴台致歉,同意赔偿[注释9] ; 4. 事态无损害平息。
与以往不同,台湾这次“宣示主权”,得到了日本官方和军方的正式“致歉”,这种关系是变相的主权对等的关系,这种“赔偿”不是公司行为而是国家或准国家行为,质而言之,就是国家赔偿。这是日本政府在绕开中国政府的前提下,对台湾进行的正式公开,甚至是在世界面前高调的官方接触。从法律上说,这是日本在向其在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中承诺的“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即《开罗宣言》规定的“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立场的首次公开实施。
明乎此,也就明白了李登辉为什么对“撞船事件”心情“这么好”的原因。
明乎此,也就明白了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第二条即“日本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和第三条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的真实含义。
明乎此,也就明白了为什么马英九上台不久的第一个重大“外交”方向竟不经意地出现在钓鱼岛。
但这还不是这次事件的全部含义,日本和台湾当局只是通过这次事件对大陆进行小步测试。如果测试有效,那顺理成章的就是日台各方以“周瑜打黄盖”的方式在钓鱼岛“冲突”若干次后,终以“共同开发”的形式实行“和解”,其结果是日台之间在钓鱼岛建立某种“主权”关系,“台独”分子与日本右翼由偷偷摸摸的勾结变成公开的制度性勾结,由陈水扁时期的台海两岸的“外伤”变成“内伤”。事实上,台湾当局在2008年8月的“撞船事件”后已加快了与日本“搁置主权,共同管理、共同开发”钓鱼岛列屿的“谈判”。据报道:
台湾和日本在今年(2008年——笔者注)历经钓鱼岛“主权“纠纷后,台“外交部”希望在9月重启台日之间的渔权谈判,但是,日本方面希望台湾能在谈判之前,先答复日方所关心的海上划界问题。
据台湾媒体8日消息称,台湾“联合号”渔船今年6月在钓鱼岛海域,遭到日本巡逻舰撞沉,这起海上意外,衍生为“主权”纠纷。由于台日双方都各自声称“拥有钓鱼岛主权”,所以在台“外交部”和日方接洽希望在9月召开渔权谈判时,日方要求台湾先答复它们所关心的几个核心问题,但是台湾方面还没有给予日方答复。
台“东亚关系协会秘书长”蔡明耀说,渔权谈判最棘手的部分,是经济海域的划界问题。他称,“大概的方向就是划界的问题,就是怎么样来划界,几个问题,两百海里经济海域的问题,这个问题比较头痛。”
台日渔权谈判之前已经举行过15次,最近一次是3年前在东京的谈判,会谈没有结果。谈判的焦点都是放在钓鱼岛列屿陆地领土,和它周边12海里领海的“主权”,以及台日双方各自主张的200海里专属经济海域。
台“外交部”的立场是建议双方“搁置主权,共同管理、共同开发”,甚至可采收取“入渔费”方式成立管理委员会,来解决渔权问题;但是日方的态度还不明确,所以在双边正式展开谈判前,将先经过一段时间的幕僚作业。[注释10]
9月19日,马英九在台北会见日本媒体记者时表示,台湾与日本“因为政治因素,没有办法建立正式‘外交关系’,双方应该算是特殊的伙伴关系”,并希望通过签订投资保护协定及度假打工协定等促进双方的交流,进一步发展与日本的关系。就台湾主张拥有“主权”的钓鱼岛问题,马英九表示日台双方应“从同时搁置‘主权’开始,然后在渔权的协议上达成共识”,呼吁尽快重启谈判。他曾将改善两岸关系一事列为最优先课题,他表示,“过去我们和日本的关系是如此密切,但是如果和大陆关系不好,使得台湾海峡变得不稳定,这对日本是不利的”。马英九还称,《日美安保条约》是“东亚和平的重要支柱”,强调将继续推动日台在安全保障问题上的合作。[注释11] 对于台日“渔业谈判”,李登辉表示支持,9月23日,他在日本演讲时说,“钓鱼岛以前就是日本的”,而想解决这块鱼场问题,台湾应与日本农林水产省用谈判解决。[注释12]
请注意,划界谈判只能是主权国家之间才能进行的事,可日本事实上正在与台湾进行着这类“谈判”。这意味着日本事实上已将台湾列入“主权国家”范围,不然,台湾在法律上就不能在国家边界谈判中成为主体和对象。那么,人们不禁要问,日本这么做的法律依据何在呢?答案很简单,就在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第三条即“日本国政府“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开罗宣言》规定“满洲、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
1932年初,日本政府策划“满洲国”出笼,并在3月召开内阁会议提出旨在促其连同蒙古独立于中国的《处理满蒙问题方针纲要》,凡七条,前五条都是促成满蒙脱离中国,成立“新国家”的必要性和具体措施,第六条提出实现目标的策略,称:“在实行以上各项措施时,竭力避免与国际法或国际条约相抵触;其中,关于满蒙政权问题的措施,由于《九国公约》等的关系,[注释13] 尽量可以采取由新国家方面自动提议的形式”。现在这一策略在70多年后又开始用于中国台湾,实属贼心不死。关于此,1971年10月,周恩来总理在接见美国记者杰姆斯•莱斯顿时一针见血地指出:“日本对台湾有野心,日本想直接统治台湾。所以,日本在联合国支持台湾,决非简单之事。还可以进一步说,这不仅是两个中国、或一个中国、一个台湾的问题,他们想把台湾从中国分离出去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他们在美国的支持下,想实现所谓台湾独立。”[注释14] 就在《中日联合声明》签署后不久即1974年5月25日,毛泽东会见英国前首相希思,在回答他提出的“你们是否相信日本人所说的和平意图”的问题时,毛泽东说:“在可能估计到的一段时间内是信的,将来很难说。”[注释15]
日本人曾在侵华战争中对中国造成深重的灾难,对中国人民作孽多端,日本投降后中国又对日本怀柔之至,而日本到现在还在台湾问题上搞这些小动作,这不由得使人想起1937年9月2日即“七七事变”不久,美国国务卿赫尔要求美国驻日大使格鲁转告日本官员:
日本目前所奉行的政策正在毁灭世界的和谐,使自己逐渐在世界人民心目中成为不信任的、猜疑、普遍憎恶并将被排斥的罪魁祸首。日本将不知要花费多少年的时间积德行善,才能洗清这一切。[注释16]
时隔近一个世纪后的今天,日本觊觎台湾的目标并没有本质改变,因此,笔者再次重复赫尔曾对日本的警告,意在提醒那些对自己在台湾问题上用文字游戏耍小动作的日本政客们,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有必要进行反省。
细观马英九治台施政,会发现它很接近李登辉《台湾的主张》中的思路。李登辉在这本书中说:“展望21世纪的亚洲发展,首先要考虑的,是台湾与美国、日本的互动关系。在经济方面如此,在政治方面亦复如此。”[注释17] 他希望日本与台湾建立依托美国的反华战略轴心联盟。马英九一上台就与日本利用这次“撞船事件”向这个“联盟”小跑前进,撞船不久,7月21日,马英九允许台“法院”对“宪法”重新解释,允许台湾民众即日起可以公开筹组以支持共产主义为名,或以台独为号召的政党和社团;当天,又在台湾托出一个“与中共无关” [注释18] 的“台湾共产党” [注释19]。 此举则明显有着李登辉1995年提出的用所谓“台湾经验”“经营大台湾,建立新中原” ,“演变中国大陆,将中华民国所得到的成果带到大陆” 思路的印迹。所有这些告诉我们,马英九之后,中国政府的反“台独”斗争面临着一个与陈水扁时期不同的却更加复杂的形势和挑战。
然而,应对这样的挑战也不难,我们只要将台湾当局的假动作变成真动作就行了。如台湾方面真要为中华民族争回钓鱼岛的主权,我们只需要告诉马英九先生:钓鱼岛是中国的领土,从法理上说,要谈也必须与拥有钓鱼岛主权的中国中央政府去谈;如果真要为中华民族争回失地,那好,“这就是罗陀斯!就在这里跳舞!这里有玫瑰花,就在这里跳舞!”[注释22] 从大陆方面说,我们应对其为中国争取主权的行动予以坚决支持;如不便公开,那至少也要有当年毛泽东和蒋介石那样默契行动。如果台湾方面拒绝或回避中国大陆的支持,决意就中国领土与日本谈判,那台湾的所谓“宣示主权”,如果不是另有所图,那至少就是媒体披露的“完全都是作秀” [注释23] 。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只要过过真招,其向北“暗渡陈仓”的目的就会大白于天下,其“司马昭之心”在全体华人面前就会落个“千夫所指”下场。
注释:
1. 马汉著,萧伟中、梅然译:《海权论》,中国言实出版社1997年版,第240-241页。
2. “钓鱼岛列屿”的提法出自鞠德源著:《钓鱼岛正名——钓鱼岛列屿的历史主权及国际法渊源》,昆仑出版社2006年版。
3. 台湾《中国时报》2003年10月26日报道。
4. 王绳祖等编选:《国际关系史资料选编》,法律出版社1988年版,第859页。
8. 他在《台湾的主张》这本书中认为“兼具霸权主义与民族主义的大中华主义,对其他亚洲国家而言,仍然极具威胁性。俄罗斯或许没有感受到中国大陆的压力,但印度则因深感威胁而与中国大陆对峙,其他国家也都对中国大陆多少存有恐惧之心。倘此情形继续存在,亚洲将永远不会有安定之日。”李登辉提出自己的方案:“最理想的状况,是中国大陆摆脱大中华主义的束缚,让文化与发展程度各不同的地区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如台湾、西藏、新疆、蒙古、东北等,大约分成七个区域,相互竞争,追求进步,亚洲或许会更安定。”来源:李登辉:《台湾的主张》,台北,流远出版社1999年版,第241页。
13. 《九国公约》第一条宣称:“尊重中国之主权与独立,及领土与行政之完整”。参阅王绳祖、何春超、吴世民编选:《国际关系史资料选编》,法律出版社1988年版,第575页。
14. [美]莱斯顿:“周恩来会见记”,转引自廉德瑰著:《美国与中日关系的演变(1949-1972)》,世界知识出版社2006年版,第254页。
15. “同希思的谈话”,《毛泽东外交文选》,世界知识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第602页。
16. “美国国务卿赫尔致美国驻日大使格鲁的电报”(1937年9月2日),李巨廉、王斯德主编:《第二次世界大战起源历史文件资料集(1937.7-1939.8)》,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9页。
17. 李登辉:《台湾的主张》,台北,流远出版社1999年版,第222页。
19. 《历时14年台湾共产党终于成立》
20. “我在1995年特别提出‘经营大台湾,建立新中原’的主张:在多元文化长期而充分的辐辏整合下,使台湾在整个中国文明的总体发展趋势中,跃居为最先进的新生力量,成为中国文化的‘新中原’。今天,正是我们走出历史悲情,携手同心,彻底融合族群,凝聚全民共识,为‘经营大台湾,建立新中原’而开启新机运的空前良机。……这里所谓的‘新中原’是指所谓多元文化重新融合,绽放新文明之地。其中,和政治攸关的,应属民主文化。这是居住在台湾的全体人民,以‘我们都是台湾人’的认同为基础,共同参与、营造出来的成果。……不可讳言,目前台湾岛内存有本省人、外省人与原有住民等不同族群,使认同备增困难。但也正因为如此,而使台湾可以融合不同历史背景的族群文化,形成一个和大陆完全不同的新族群。这才是‘大台湾’与‘新中原’的意义所在。”李登辉:《台湾的主张》,台北,流远出版社1999年版,第78页。
21. 台中央社1999年8月10日报道:李登辉当天在台“行政院”的一次演讲中说得明确:“要了解国家策略研究,最重要的就是要确立的定位、国家发展的目标。简单来说,就是中华民国在台湾要如何生存发展下去,我们必须坚定国家的定位、我们的生存及后续的发展。我们强调的是要如何演变中国大陆,将中华民国所得到的成果带到大陆,这也是中国统一的最重要的目标。”。
22. 出自伊索寓言:有个青年人,说他天生就是跳远健将,曾在罗陀斯岛跳得最远,还说有人见证。在旁有人对他说:我们不需要什么见证,就算这就是罗陀斯,就在这里跳吧!后两句后转用讽刺话大而无行动的人,意为:若真有天大的本事,就在这现场露两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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