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5月16日讯 本港媒体南华早报网16日刊载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海洋安全与合作中心研究员曹群的的评论文章:越南亟应回归理性,停止挑衅。全文如下:
本月初,中国“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开始在西沙群岛近海进行钻井作业。中国海事局就此已发布航行通告,要求过往船舶避免穿越作业平台周围3海里海域,以确保安全。然而,越南无视中方发布的航行通告,一方面派遣大量船只持续不断地冲撞挑衅,干扰中方作业;另一方面越南则抗议中方在“争议水域”的钻井行为违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并利用媒体大肆炒作所谓“中越南海撞船事件”,将自己伪装成遭受欺侮的弱者。
事实上,“海洋石油981”钻井作业的地点距离中国西沙群岛的中建岛17海里,距离越南的海岸150海里,该海域很明显属于中国近海,完全在中国主权权利和管辖范围之内,与越方没有任何关系。西沙群岛是中国固有领土,中国企业在中国西沙群岛海域的作业完全是中国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范围内的事,任何人都无权干涉。中国的正常钻探活动,丝毫没有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完全是合理、合法、正当的。
此次事件的真正挑衅者是试图干扰中方正常钻井作业的越方。面对越方的主动挑衅滋事,为保护中方正常作业设施和人员的安全,中方不得不加强现场安保力量,中方船只阻止主动冲撞的越方船只,是为了维护海上作业秩序,确保船舶、设施、人员安全以及航行安全,乃正当维权之举。
同时,面对越方挑衅,为不激化争端,中方仍然保持高度克制,只是派出公务船对越方的干扰行为予以阻止,且通过外交渠道与越方进行沟通,要求越方尊重中国的合法权益,立即停止任何形式的干扰行为。然而,中方的克制并未换来越方的尊重。越方船只有增无减,甚至动用了多艘武装船只,还派出潜水“蛙人”,在相关海域施放了大量渔网和大型障碍物,严重威胁到中国船舶、设施和人员的安全,也严重威胁到正常的航行安全。
越方的干扰挑衅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中国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还很可能对原本正在“不断增进战略互信,深化各领域互利合作”的中越关系带来严重伤害。
去年6月,越南国家主席张晋创访问中国,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举行会谈,一致认为中越友好是两国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将继续坚持“长期稳定、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全面合作”的方针和“好邻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的精神。
在双方领导人的共同努力下,两国确立了海上、陆上、金融三线并举的总体合作布局,迎来了双边关系蓬勃发展的新前景。海上共同开发工作组已举行两轮磋商,并取得积极进展。在这样的背景下,越方应与中方相向而行,共同珍惜两国关系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并对于美日等基于其本国战略利益而进行的挑拨应时刻保持小心警惕。
无疑,此次越方无理干扰中方西沙作业将对中越之间业已形成的良性互动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越方应当迅速回归理性,立即停止一切干扰和挑衅行为,从现场撤走有关船只和人员,如此方有助于维护中越关系良性发展和南海局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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