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六年春,沙特费瑟尔国王基金颁奖,荣获伊斯兰宜教奖的有二位,一位是南非的阿哈默德迪达(本刊189期曾介绍过他的大作《古兰——人间最大的神迹》),另外一位是法国大哲学家贾鲁第教授。
贾鲁第(RogerG,Garaudy)出生贫苦,深知贫苦大众的痛苦,擅长钻研哲学。二十岁(1932年)时,以悲天悯人的心情,一方面信了基督教.一方面参加了共产党。出於他在哲学上非凡的成就,而变成法国共产党的灵魂人物,历任法共中央委员及政治局委员达二十余年。并主编法共机关杂志《共产主义》。一九六八年,他觉得法共领导人所走路线并不能造福人民,乃著文抨击,连续二年,法共不能容忍,乃将之开除党籍。
身为哲学家的贾氏,对此毫不介意,继续钻研如何拯救人类的问题.由於真主给他的光亮,他发现了伊斯兰,如荒漠饮甘泉,他终於找到了答案.这是基督教和共产主义不能提供的答案,一九八一年他皈信了回教。
今年七月,象牙海岸回教学生联盟请他到象国做一系列之演讲,象国惟一报纸,在七月二十一日以全页的篇幅,刊载了该报对他的采访问答。
我读完这篇访问记,深感贾氏思路清晰,独具慧眼的看法,故不揣简陋,编译以供教胞参考。
一、问:贾教授,能否请您对我们的读者说明一下您的童年,您出生时的环境,以及您府上为何是无神论?
答:我出生于一个工人家庭,我的父母在宗教上是无神论,在政治上是保守派。一九三三年,我二十岁,那时世局混乱,经济大危机,希特勒出掌政权.我们觉得前途无望,快到世界末日了,就在这个时候,我选择了马克思主义及基督教.因为我觉得在这弱肉强食的世界,争权夺利,国家也好,个人也好,都视绝对真理为废话。所以我认为,要想社会恢复秩序,必先恢复绝对真理及其基本信仰,因为这些都是来自独一的造物主。那时候,我结交了许多耶稣教徒,我也成了一个新教徒。我认为这样做才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古兰说,亚伯拉罕是宗教之父。称他为父,是因为他无条件归顺上帝,甚至不惜牺牲其独子。可是我在基督教中却找不到吾人面临田局的解决之道。
那时候,我只是哲学系的一个学生,我已经将马克思全集念完。当我读到第二十八册时,我加入了共产党。我说:“我赞成,我赞成是因为我觉得马克思主义并不亚于一个宗教,基本上它不是无神论,因为马克思生活在一个以天主教为中心的保守社会中。相反地,马克思主义乃是一个(我想这是最重要的)历史创新的方法论(une methodologicde l'initiatiVe historique)。换言之,它是对某一时代,某一社会的矛盾加以分析的一种艺术和科学,井由分析其矛盾而对症下药。这一点,我仍认为是马克思主义中最有价值之处。”
那么,我怎么会由一个共产党员而转变成一个回教徒呢?就我个人而言,选择马克思主义同时又选择基督教,二者并不矛盾。相反地,二者有相辅相成之功效。一方面我植根于亚伯拉罕的绝对价值(真理),另一方面,我找到了分析矛盾及寻求解救之方法。
二、问:贾教授,在谈及您皈信回教以前,我们想请您先说明一下,您是如何与法国共产党决裂的?为什么法共在一九七○年将您开除党籍?
答:这绝不是决裂。第一,我做了三十七年的共产党,做了二十年的党中委,做了十二年的政治同委员,我主办理论杂志《共产主义》,我是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的创始人及主席,我一直尝试将马克思的方法付诸实现,自一九六八年起,在一个基本问题(不是偶发事件)上,我和党处于对立地位。简言之,有三个原因:第一、一九六八年法国社会遭遇到有史以来最大的问题,一千万工人罢工,差不多所有薪水阶级都参加,所有大学都关闭,因为这是学生们所发动.这时是六月初,法共秘书长马歇(GeorgesMar-chais)在《人道报》(L'Humanite系法共机关报)发表了一篇文章毫不重视。他说,这些学生飞扬浮躁,成不了气候,我们革命大业和他们毫不相干。我当天就对马歇说,你是法共的挖墓人。当时我是法共政治局委员。
一九六八年我个人认为,有许多事情失败了,学生终於互相殴斗,而工人并未获得任何好处。那时候革命份子常说: “研究资本主义的危机,揭发其缺点。”自一九六八年五月起,学生、工人不断请愿,大家都认为,资本主义失败时比成功更危险,资本主义盛极时,人类反随愈大。一九六八年资本主义并无败象!失业率低,并有相当的成长率,它的地位很坚固,可是却在这时爆发了这次大运动,这原是应在危机时所暴发的。我认为这是首先应加考虑的。革命份子不应再传达危机之分析。而应就资本主义所孕育出的文化,寻求一个可行之路。这是当时共产党所拒绝的,于是我觉得我该和他们分道扬镳了。
第二个原因,是苏联入侵捷克事件,法共谴责苏联的军事行动,我在一项公报中加添了一句(这是我首次公开责难,光是谴责军事干预是不够的):“一个政权如此失策,是否还算一个社会主义者呢?”
第三个原因,当时法共正循旧有路线制定一套新方案,我建议应改弦易辙,我写了一本书,书名就叫《改弦易辙》(I-Alternative),指出法共应走的新方向,这些都是一九六八年发生的事。一九七○年我才被党开除,因我说过,我决不辞职,因为假使我辞职,就表示我认错了,我仍认为错不在我。所以继续我的论点,不断著文。他们忍耐了两年,终于将我开赊,这就是我脱离共产党的三大原因。
三、问:在你皈信回教之前,你曾写过一本有名的书:《上帝已死》(Dieu est nort)。
答:你应当将副标题一并念出:《评黑格尔》(Essai sur Hegel),《上帝已死》是基督教赞美诗的老调,上帝自己为了复活而死在十字架上,黑格尔一再重复此一主题,所以我就以此为书名,发表我对黑格尔的研究。
四、问:以后你又写了一本不大为人所知的书:《向人类呼唤》(I' appel aux vivants)。
答:这本书的出版比《上帝死了》要近得多,这可说是《改弦易辙》的续集,因为我觉得共产党的作风太陈旧过时,所以为未来提供一个新方向。
五、问:回头来谈回教,你已经脱离了两个团体,是不是对这第三个团体抱有最大希望呢?
答:我得重复一下,我没有脱离共产党,是他们赶我出来的,他们不再需要我,至于基督教,我并未被逐出,因为我不属于任何教会,在新教中,无人有资格逐我出教,我和旧日教友仍维持良好友谊。举—个例,我最近出版的一本书《哲学遗言》(Testament Philosophique)的序言就是由谢努神父(Le Pere Chenu 法国天主教最伟大的神学家)所写。这本书叙述了我皈信伊斯兰的心路历程。由此可知,我和基督教井未决裂。
我不喜欢“改宗”(Conversion)这一名词,因为这个字似指弃甲就乙。事实上,我觉得它有一种“完美”(Acco,plissement)的涵养。我过去在马克思主义及基督教中所寻觅的,却在伊斯兰中得到答案。
就我而言,这是一条漫长的心路历程。有人说:“真蠢!先是基督教、共产党,现在又成为回教徒。”事实并非这样,刚才我已说过,我会自动同时选择了马克思主义和基督教,我皈信回教只是五年前的事。我第一本写回教的书籍是在一九四五年,书名《阿拉伯伊斯兰文明对世界文化所作之历史性贡献》。为了这本书,我被扣上反法的帽子,被逐出突尼西亚及阿尔及利亚,因为我在书中叙述了伊斯兰及阿拉伯文化的重要性。
阿尔及利亚战争期间,我又被告作反法宣传,因为我曾将谢赫·阿布杜·卡德尔 (I'Emir Abd el Kader)及一位十九世纪的军头加以比较。前者是最伟大神秘主义者之一,同时又是一位政治家,后者原由伊本·阿拉比(Ibn d'Arabie)之引进而参加了神秘主义。我率直指出,征服阿尔及利亚的一批法国军人,特别是Bugeot,Cavaignac,圣阿诸元帅(Ie marechal de St-Arnaud)等等才是真正的战犯。这并不是我说的,我只是从他们的大作中摘出的,里面有一段是这样的:“我们带回了满满一桶耳朵,是从俘虏的身上割下的。”这是典型的战犯,那时候,我还不是回教徒。
后来我又写了两本书,《回教的承诺》(Promesses del'Islam)、《未来的希望在回教》I'Is lam habite No-tre Avenir),那时候,我仍不是回教徒。
六、问:你信回教有多久了?
答:五年前我才信回教,那是一九八一年。
七、问:回教的五功,你的看法如何?
答:我觉得那是最重要的.伊斯兰的意思就是顺服真主,所以它也是真主造化人类后第一个宗教(开天古教)。因此回教的五功乃是“先验性的肯定”(I'affirmation de la trascendance):真主是造化主,他是独一的,他具有绝对价值。其次,一个人并不因死亡而告完结,人是属于大我的一部分(UMMA稳麦),也就是说,一个人在稳麦中对其他分子均有责任,休戚相关。这是回教的根本。
谈到五功,不能不提到圣训,它规定了一系列象征性的动作,这是两大基本原则。以礼拜来说,它并不仅是一个柔软体操,它是信徒与真主接触的时间。礼拜时,我面对他,我求他的指引,指示我正路。礼拜的动作虽是传统上的一部份,仍应确实遵守。但是应当谨记,这不是目的,而是提醒自己的一个方法,个人能力有时有尽,我得不断求真主指导我人生的道路,在商业上,在政治上,在家庭上等等。
其次谈到封斋,它可提醒人类,和其他动物不一样,能够抑制自然欲望,能够断绝自然欲求,可是拉玛丹的封斋,都常变成虚伪。某一个回教国家的经济部长曾对我说:“拉玛丹月进口的食品,比平常多百分之二十。”换言之,人们并未封斋,他们只是变更用饭时间,这是违背古兰训示的,在拉玛丹月,应当整个月吃得比平常少,这才算真正封斋。
再谈朝觐,这是一件大好之事,可使全世界教徒联合一致,更加团结。在穆圣时代,一个回教徒一生至少要朝觐一次,今日全球有八亿回教徒,究竟有多少去朝过觐?共产国家的回教徒有多少人能来朝觐?这尚不太重要。朝觐是一件非常进步的事情。它可融合许多文明,许多文化。全世界的回教徒相聚在一起。不过,不能仅为朝觐而朝觐。
天课,这不是社会保险,也不是只付一笔小钱而已。可惜天课从未能彻底施行。它曾施惠于穷人,但不要忘记,这是一种财产税,而不是所得税,不是仅仅扣你薪水2.5%,而是就你一年所有加以课税。换句话说,依照天课精神,一笔财产,四十年后就化为乌有。(译者按,这一点贾氏似有所误解)也就是说,没有人能指望依赖父亲或祖父的财产而生活。我们应明瞭五功的精意,它只是一种方法,提醒我们了解伊斯兰的真谛。
八、问:你所认识的屈基维兹(Michel Chudkiewcz)信回教已三十五年。他说回教正患心灵及知识贫乏症……
答:我也有同感,你提的问题很好。屈基维兹最近出版了一本新书。他也曾出版过许多Ahd el Kader 心灵方面的著作。他是研究二十世纪苏非的专家。他新出的名著《圣洁之标记》(Ie Sceau de laSaintete)是以伊本·阿拉比为题材。
今日回教最大的不幸就是将苏非主义排在回教生活之外。一个错误的想法:苏非主义是出世的,这是不对的。就以阿卜杜·卡德尔为例吧,他是十九世纪一位伟大的神秘主义者,同时他又是一位军人,一位政治家,这是一位完人,是一位真正的穆斯林。我可以坦白告诉你。当我第一次去沙特阿拉伯,他们要我参加一项会议,我谈到伊本·阿拉比,大家说我谈到魔鬼,我竟引起众怒。
其实,二件事被混为一淡。例如,贵国(象牙海岸)的隐士制度(Ma rabouti sme)就和阿尔及利亚不同。我说的隐士制度是指北非所实行的那一种。在法国占领期中,法国人优遇隐士。相反地,他们围剿那些进步份子如谢赫·本·巴迪,谢赫·伊卜拉欣等人。我有幸在谢赫·伊卜拉欣去世前认识他,那时我在阿尔及利亚。我认为隐士制度与苏非主义全然无关。我们如果将苏非自伊斯兰中抽掉,我们就会变得非常贫乏。
刚才我曾提到沙特人非常不快,因为我提到伊本·阿拉比,但更恶劣的是,他的原著竟被篡改。举一个例,伊玛目安萨里(Al Ghasaly)乃公认的阿拉伯伊斯兰文化的权威,他是波斯人,也是一位神秘大师。可是他对(神爱)(I' Amour divin)的巨著,从未被人引用,在《圣学复苏》(Ia R’ege'ne'ration des Sciences Religieuses)一书中,他说面临伊斯兰之枯燥乏味,苏非主义乃是一剂起死回生之良药(Devant le des-se'chement de I'Islam le Soufi sme e'tait une facon dea r'ege'rer)。在沙特阿拉伯乃至整个阿拉伯世界,此句从未被引用,我认为这就是一种贫乏。
九、问:我们以前在阿必尚的法国文化中心,昨天又在雅木苏克罗(按Yamoussoukro系象牙海岸新都)听到你的演讲,好像你想使“教法”(Ia Charia)升华(sublimer),我们觉得有点接受不了,请道其详。
答:现有教法完全是模拟西方,从6300节古兰中,摘出220节有关法律的经文,再依照罗马法学家的方法加以处理。换言之,拿它当成法律条文,并机械式的加以演绎应用,完全无视时代及情况。古兰,天启也,和罗马法完全是两回事,罗马法是谈抽象法,用亚里士多德的方法,以三段论(syllogisme)加以演绎,然后用之於实际案例。
古兰天启是以实事为例,用绝对的价值、永恒的原则、提供解决办法。真主说:“我在古兰里昭示世人各种事例,好让他们思考。”(第三十九章第二十七节)
这种对“事例”的“思考”,决不是机械的演绎,自贬原则。相反地,应自历史上的实例,依永恒而绝对性的原则,在“思考”后,予以提升。换言之,把握住这项原则,以类推法(analogie),解决前所未有的新的难题。
十、问:古兰有云,小偷应当砍手,这是否教法中的一部?
答:回教徒读古兰应依照古兰训示我们的方法去读,不可以死读古兰与圣训,要活学活用。真主是以口授方式下降古兰,并以启示方式形成圣训,而静听并加诠释者则是人,这些人属于某一时代的法学家及信士。我们应当以虔信尊敬的态度去研读,仿照他们去解决我们当前的难题。不是重复他们的公式,而是从他们的方法及取灵感,他们曾用他们的智慧使伊斯兰得以生存于一个新的阿拉伯帝国之中,这个帝国的环境,完全不同于麦地那群居的时代。
古兰第五章第三十八节说:“砍掉小偷的手。”可是欧麦尔哈里发(Ie Calife Omar lbn Al Khattab)却在饥荒时断然停用此一刑法。有一段圣训说;“任何社会中只要有一人挨饿,真主就不保佑这个社会。”阿布达武德(Abou Dawud)及纳撒伊(En Nassal)说:一个地主坚持要砍掉他麦田中偷穗人的手。穆圣说:此人饥饿,你并未供他吃。然后圣人给这位挨饿人一批小麦。
由上述二例可知,在伊斯兰价值观中,社会公道要高於财产保证。自古到今,有钱有势的人常引经据典,要砍小偷的手,很有趣味的是,另一段古兰(第111章),也皇皇载明:“累积财富者,应砍掉他的双手。”
废弃过去殖民主义强制施行的欧洲法,而恢复实施回教法,这是完全合理的。但是今日这一举措常被有钱有势者,弄成一个四不像(与麦地那时代对偷窃、高利贷、敛财等所采各式各样措施相比,今天实行回教法,情形要更严重得多),在一个公道尚未建立,充满因贫困或虚荣而行窃的社会中,骤然下令实行“回教法”未免本末倒置,藉口严格执行教法,事实上背叛了古兰的精神。在上述的两个例子中,穆圣和欧麦尔哈里发非但没有处罚因贫而偷窃之人,反而处罚不给穷人衣食教育的富人。
由赌博、商业投机、做股票及资本主义制度下种种正常运作而获得的财富,均被认作合法,其实这都是大规模的窃盗行为。严格执行应有其时效。在我们这一时代,对“小偷”的定义非常明确。可是在一个以“高利贷”(Riba)为基础的社会中(如西方社会),我们就变成“合法小偷”的帮凶,受打击的只是那些没钱的人。要实行回教法,就要在公私生活的每一时刻遵奉古兰。
换言之,要记住一言一行均在真主注视下,不能有欺骗,不问在商业交易上、私人来往上,以及政治活动上。实行回教法,并不光是砍手,而是一天二十四小时,个人也好,国家也好,均应浸润於真主光辉之中。
回教法是一部神圣法律,绝非一潭死水,而是一条闪亮耀眼万古长流不息的大川,孕育两岸永保肥沃。
这条流向海洋的大川有其不变的源头,记得有一个人描写自己如何与僵化了的传统作殊死斗,忠于祖先香火,并不是保存那些灰烬,而是应将火苗维持不熄。所以砍手的事可以委诸屠夫,与教法全不相干,砍小偷的手,对我来说只是一种无以名状的伪善。
十一、问:您曾谈到苏丹这个国家。在安燕亚人、黑人与中央政府之间有一个可怕的问题,黑人指控政府强制推行阿文及回教文化,而安燕亚人则要保存原有的基督教或多神教信仰……
答:我觉得首先应将事情分析清楚。古兰经是对全人类的一个信息,而传统则是阿拉伯的。因此回教是受拜占庭及罗马文化浸润而扎根在这些国家,它就如此发展开来。假如它不再发展,那是因为有人要它阿拉伯化,变成一个阿拉伯的伊斯兰。很抱歉,我之归信回教,并不是说,变成—个十世纪阿巴斯王朝的阿拉伯人,我们有我们自己的问题,自己的文化,而伊斯兰有能力使这些文化在它的大道上复苏起来。
十二、问:今天有一个被世人视为危险的国家竟是伊朗。这个国家曾产生过许多回教世界的伟大思想家,哲学家,诗人,何以今日竟如此开倒车!请您解释一下。
答:我觉得不应再夸张,也不应使用敌手的字眼。事实上,那些毛拉(回教学者之尊称)在发动革命上,起了非常肯定的作用。真主至大,一群手无寸铁的者百姓,竟将该地区武器最精良的政府一举推翻。这真不可思议,这是信仰的奇迹,我们大家都为之惊愕莫名,兴奋万状。可是不要忘记,这些毛拉一旦大权在握,并未善加利用其权力,反而做出许多蠢事。说它是一个开倒车的政权,我则不敢苟同。我曾去过伊朗多次,很多事情令我不快,有一天我甚至说:伊斯兰恩宠了伊朗,而毛拉则使伊朗遭人诅咒。我有一本书尚未出版《二十世纪的回教》。昨晚已将其大意向大家说过,而惟一能将此文全文刊出的回教国家只有一个:伊朗。刊在一家日报上,文末加注一条:“如对本文不同意,请将意见惠寄,以便转致著者”。马来西亚亦曾刊出此文,但它不是阿拉伯国家可谓异数。
十三问:阻碍回教发展的因素之一,例如在非洲,似乎是它的“阿拉伯化”,愈来愈有被民族主义所利用的迹象,甚至在阿拉伯世界中有回教“部落”的现象,作为一个非阿拉伯的知识份子,应如何疏导此一危险倾向?
答:我愿重复一句,不应将“全人类的信息”与“地方性的传统”混为一谈。我曾对阿尔及利亚的文化部长说过:应将伊斯兰非阿拉伯化(Il faut desarabriser I'Islam)。我们非常尊重阿拉伯的传统,但这是他们的,你们是非洲人,我是欧洲人,另外一个可能是中国人。没有理由要我们放弃自己的文化,自己的过去,问题是应将这些统—在伊斯兰的康壮大道上。
十四问:愈来愈多的非洲人常发问,是不是阿拉伯文应成为回教唯一的语文?
答,我原坦白的回答你.古兰经中并无此项规定,它只说,真主向人类差遣了—位阿拉伯先知。它又说:他曾向各民族差遣过使者。昨晚我曾向不懂阿文的人朗诵古兰半小时,有人告诉我会场中会讲阿文的人极为有限,你这是什么道理?古兰原极优美为什么不用让大家听得懂的语文来念?对只懂巴乌勒(Baoul象牙海岸主要土语)语的人,就应用巴乌勒语来念。如果认为真主只会说阿语,那才是大不敬。在法国曾有很长一段时期用拉丁文做弥撒,没有人听得懂。大公会议(Concfle)以后宣布“用你们自己的语言去念,中文、英文等等……”我相信,回教徒很可能有兴趣,使用自己懂得的语言。阿拉伯文是一种非常卓越的语文,是今日世界上最优美文字之一,是一种诗歌的语言,它的结构如此丰富、壮丽出色,但这并不是说就可用它来作一种统治的工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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