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小报《世界新闻报》的“窃听丑闻”还是持续发酵。这桩丑闻带给世人很多思考,特别是关于西方新闻自由的思考。
“窃听丑闻”为什么闹这么大动静?因为搞窃听的虽然是英国小报,但后台老板却是掌握“媒体王国”的默多克,而被窃听的是英国王室,英国政坛多名高官更是牵涉其中,因此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满世界风雨。
西方社会和媒体一直崇尚言论和新闻自由,似乎任何有违这一原则的行为都是大逆不道。因此西方新闻媒体为了获得第一消息或爆炸性的新闻,往往无所不用其极,搞窃听只不过是其中的小伎俩而已。但我们千万不能据此认为,只要不搞窃听隐私,西方媒体就什么都可以报。在什么能报,什么不能报的问题上,西方国家心里可跟明镜似的。说直白点,那可是有对内和对外两套标准的。
首先说对内。即使在西方国家里,言论也没有绝对的自由,任何威胁到国家安全、统一,任何反政府的言论都受到限制。你比如说在美国,就有18种 “言论自由”不受保护;“欧洲人权公约”对言论自由的限制内容比言论自由的内容多一倍;多国法律也封杀“极端言论”,比如在德国,刑法就规定公开支持、颂扬纳粹的人将被处以三年徒刑。新闻自由属于言论自由在媒体中的体现,当然也受到各种限制。你比如说“维基解密”网站说要曝光数万份美军机密文件,五角大楼立马发出警告和威胁,甚至“维基解密”创始人朱利安?阿桑奇在英国被捕,背后都隐藏中五角大楼的身影。西方社会将个人隐私看得非常重要,新闻媒体也不能越雷池一步。“谷歌街景”就因为“无意中”泄露了个人隐私而公开道歉,《世界新闻报》也因为冒犯了这条“天规”而被迫关闭。因此说,对内,西方国家对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的管理紧着呐!
再说对外。其实,在任何国家,新闻媒体都不过是宣传的工具,在西方国家,尤其注重媒体的对外宣传功能。前美国国务卿杜勒斯曾说:“谁要是不相信可以通过道义上的压力,通过宣传的影响来取得成果,谁就是说昏话。”西方政客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干的。对外外部世界,特别是与其利益相对的或者不听话想教训的国家,西方媒体的报道是绝对自由的——随便怎么写,随便怎么说,只要对抹黑、搞臭对方国家有利就成。国人印象最深的案例莫过于2008年的西藏骚乱和次年的乌鲁木齐骚乱。在对这两次骚乱的报道中,CNN、BBC、《明镜》等西方媒体的各种伎俩让我们见识到了什么叫“新闻自由”,也见识到了什么叫“胡说八道”,什么叫“信口雌黄”。我想,如果《世界新闻报》窃听的不是英国王室,而是别的“不友好”国家的政府要员,比如说窃听了内贾德或查韦斯,甚至卡扎菲,那不但不会关闭,还会获得西方领导人对“新闻自由”的称赞和各类新闻奖项呢!
因此说,西方新闻自由“内紧外松”的双重标准,让我们大开眼界,也让我们目瞪口呆,更让我们明白一个真相:西方不是言论自由的天堂,西方外的社会正遭受其主导的“新闻(言论)自由”的戕害。“窃听丑闻”的爆发,只不过是还原这一真相的一个小小注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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