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大约150个国家和地区聚集在阿联酋的Dubai,就国际电信联盟管理国际网络空间的条约进行了多边会谈。12月13日,美国代表团团长Terry Kramer在会上明确表示,美国不会同意签署一份改变互联网管理结构的新条约。
同日,Kramer在美国国务院的新闻发布会上全面阐述了美国拒绝签署的五点理由:第一,美国拒绝签署任何可用于规范网络服务供应商、政府或者私人公司的条约;第二,美国拒绝对包括垃圾邮件在内的网络信息流动做出限制,因为那会损害言论自由;第三,拒绝承认国际电信联盟在保障网络安全方面有积极作用;第四,对互联网的治理必须在现行ICANN所谓多重利益相关方的框架内依法进行;第五,国际电信联盟峰会无权就互联网做出决议。
如果读者是一个刚刚来到地球的外星人,对地球、互联网、美国、国际电信联盟等等术语没有丝毫概念,仅仅看了这篇充分展现个人风采的演说,毫无疑问的会被公共外交的魔术子弹击中,认定至少美国近似一个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活雷锋,誓死捍卫着某个叫做互联网的东西,免受某个叫做ITU的组织的邪恶控制。基本上就是美剧超人英雄的大纲了。如果读者是个地球人,而且非常不巧的又知道使用名为互联网的东西来进行“搜索”,呃,这个事情就比较复杂了,因为他会找到名为“谷歌透明度”报告的东西,并且看到如下的数据:
表格中的用户数据要求和用户账号要求,都是指谷歌公司收到的来自主权国家政府要求披露拥有谷歌账号或服务的用户数据,以及对特定账号相关信息的披露要求;谷歌的透明度报告中还特别指出,来自美国政府的要求并不局限于美国政府,还包括了那些由美国政府签发、但其实是代表其他国家政府的数据披露要求,这些国家通常与美国有司法协助条约或者其他的外交协作机制安排。在谷歌用户数据要求的满足程度排名榜单上,以2012年1-6月来说,前20位的国家和地区,依次是美国、日本、丹麦、巴西、荷兰、挪威、新加坡、瑞士、比利时、澳大利亚、印度、英国、中国台湾、以色列、西班牙、智利、墨西哥、法国、德国、阿根廷。
谷歌公司披露的透明度数据,足以揭露Kramer团长五点诉求背后那隐藏不说但已经成为现实的一点:互联网是美国的,必须只能也只可以让美国政府保持对互联网的绝对控制,才是唯一美国可以接受的方案;嗯,稍微扩大一些吧,凡是被华盛顿认定的与美国持相同意识形态或者具有共同国家利益的国家,都可以被包括在内。这就是在国际电信联盟2012年峰会上那55个拒绝签字的国家的构成。他们不是认为互联网不需要管理;而是已经在没人注意到的情况下悄悄地把互联网当成了自己的后花园。因此,美国的拒绝,不是专门利互联网的活雷锋,而是将互联网当作美国及其盟友禁脔的公开宣言。
互联网对美国及其盟友具有重要的战略价值,这种战略价值之一,就是互联网可以作为一种具有战略效用的廉价外交工具,让整体经济实力持续衰落的美国用廉价的方式,来护持已经建立的霸权。这种护持作用,可以通过美国政要及其负责公共外交的相关官员在新媒体上的言论内容词频统计分析分析初见端倪。
图1
图1为2010年11月到2012年12月间,美国国务院政策设计办公室21世纪治国方略项目负责人罗斯(Alec Ross)推特账户发布的2770条推文的主题词分析。[ 使用定性分析软件Nvivo 10,运用该软件的抓取功能NCapture自动在访问其推特账号时进行抓取,然后使用内置的标签分析(Hashtag)功能,以该用户发布微博时设置的话题进行分类统计。]结果显示,其最经常使用的前八个主题分别是“netfreedom”、“gov20”、“secclinton”、“egypt”、 “Syria”、“Jan25”、“Libya”以及“Tunisia”,其谈及埃及、叙利亚、1月25日埃及游行、利比亚、突尼斯的时间,与这些国家发生政治动荡的时间基本吻合。
图2
图2显示的是推文内容使用的词语频率与不同账号间的聚类分析,运用定性分析软件Nvivio的聚类分析功能所得。其中包含了来自5个账号的全部推文,分别是美国总统奥巴马、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英国首相卡梅伦、美国国务院政策设计办公室21世纪治国方略项目负责人罗斯以及非政府组织全球之声创始人麦康瑞,统计分析显示,奥巴马、罗斯、麦康瑞所发推文的相关性超过了与内塔尼亚胡、卡梅伦,形成了图2所示的蓝色三角,具体的皮尔逊相关系数如下图3所示:
图3
麦康瑞与罗斯的皮尔逊相关系数为0.78,与奥巴马的皮尔逊相关系数为0.76,奥巴马与罗斯的皮尔逊相关系数为0.70,属于典型的强相关;麦康瑞、罗斯、奥巴马与内塔尼亚胡、卡梅伦的相关系数在0.5到0.6之间,属于中等程度相关。美国某个智库在分析其他国家网络空间言论时,曾经做过类似的判断:凡是两个表面上独立的账号其内容相关系数超过0.7或者0.8的,可以看作是一个账号;或者说,这两个表面上独立的账号可能是一个团队进行运营的;亦或者说,运营这两个账号的主体在线下保持着密切的沟通和交流。看懂了么?
同样的,美国代表团长特别强调不应该通过国际公约去规范网络服务供应商、政府和私人公司的行为,也是有所本的:阿拉伯之春发展到埃及推翻穆巴拉克时期,私人公司、互联网搜索巨头谷歌公司直接杠上了埃及政府的网络管理政策,通过开发名为“VoicetoTwitter”的服务,即允许用户能够通过拨打特定的固定电话,而无需接入互联网,就可以用语音留言的方式,发送推特。这项服务是在2011年埃及政府切断互联网以试图控制跨国活动分子在埃及境内活动之后不到48小时,谷歌公司专门为埃及开发的。这要是有个国际条约来管着,谷歌不就非法了么?这种不符合美国国家利益的行为怎么能够变成条约呢?
当然,记性不那么具有选择性的人大概也会记得某个叫做“阿桑奇”的网民,某个叫做“维基揭秘”的组织,以及某个叫做“匿名”的黑客团体。这三个恶棍的共同罪行就是杠上了美国政府,于是他们就各种莫名的被修理。这种修理,根据希拉里克林顿国务卿第二次互联网自由演说的内容,也是“互联网自由”的体现;做个不伦不类的类比,大概很有点专制君主时期雷霆雨露皆是君恩的意思,这同样踢爆了美国强调政府行为不受国际条约限制背后的含义:美国必须保留在互联网空间采取双重标准的行动自由。
至于说法律以及实际的监控行动,去美国国内搜索下类似美国民权在线这样的非政府组织对美国国家安全局、中央情报局、联邦调查局等机构滥用互联网技术侵害个人隐私的各种控诉就知道了。当然,这些材料都是公开的,默默地存在于网络空间,至于能否被注意到,就看网络用户在多大程度上被华盛顿的巧实力给规训了。至于提供外包服务的私人供应商,就更不能碰。在“声望管理”(Reputation Management)的名义下,美国政府形成了完整的外包流程,在巴林、叙利亚等地设置了相应的咨询公司,为人权活动分子、非政府组织甚至在某些时候为其所支持的政府,提供如何在网络空间引导舆论的“外包服务”。
就上述这些材料来看,人们有理由相信,此次WCIT上爆发的争执,及其结果,揭示了全球网络空间这样一个现实:首先,网络空间处于美国及其盟友的控制之下;其次,这种控制通过技术优势、公私合作、国际机制以及观念塑造等四条路径加以实现;第三,其他主权国家开始尝试挑战这种控制,但效果相当有限;第四,美国在争夺这些护持霸权关键工具的问题领域不会轻易做出让步。围绕网络空间主导权的争夺,经过此次峰会,正式在媒体和公众面前,掀起了自己的面纱,这种主导权的争夺,将构成见证新一轮大国兴衰的重要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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