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拓数字边疆:美国网络帝国主义的形成
杨 剑
原编者按:网络空间是一个由技术权力、市场权力和政治权力组成的新权力场。它能够重组人类社会关系,能决定全球财富的分配方式,因而吸引了全球国家行为体和非国家行为体的角逐。
本刊为此组织了该组稿件作为本期的主题文章。文章的均是该领域有专门研究的学者,他们分别从历史文化、国际政治经济学、国际政治、战略理论的角度,就网络政治、信息资本主义、美国网络战略、中国网络案例应对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本刊也希望以此引起国际关系学界对网络空间这一领域的持续关注和研究。
摘要:美国政府和技术企业合作建构了美国历史上的又一个新“边疆”——信息技术空间。美国通过对信息技术及其产业的控制获得了分配世界新资源的权力。美国通过互联网规范和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维护着美国在信息技术空间中的霸权和利益。美国企业在政府的扶持下,垄断着全球信息技术产品硬件和软件核心部分的生产。这种持续垄断的状况导致了世界经济发展的失衡,也引发了世界政治经济秩序新的不公正现象。
美国建国以来200多年的历史是一个不断发现新边疆的历史。独立战争结束后,美国人就开始向阿巴拉契亚山以西开拓新边疆。开拓过程也造就了美国的一种独特的“拓疆精神”。美国历史学家弗里德里克•特纳认为,美国的繁荣和发展要归功于美国人不断开拓“边疆”。当领土扩张到太平洋的东岸后,美国开始向海外扩张;成为海上和陆地的霸主之后,美国总统里根又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将视线转向太空,推出了美国新边疆战略。美国的边疆拓展史始终与资源占有及权力竞争相关联。
20世纪90年代以后,信息技术构建了原先并不存在的空间。成千上万台计算机和众多的局域网、城域网和广域网通过各种通讯线路连接在一起,组成一个全球信息技术空间。在这个虚拟空间中,决定财富流向和社会关系的权力结构依然存在。美国战略学界认识到,“新的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爆炸性的成长导致了数字空间的产生。信息技术创造了一个新的领地,打开了一个新的边疆。而美国作为开拓和利用新边疆经验最丰富的国家,应当有这样的文化传统来抓住数字边疆所提供的机会。”
本文拟从美国特殊的拓疆历史文化入手,来研究美国数字边疆的形成和发展,研究美国政府和企业经略数字边疆的方式,考察美国网络霸权的确立以及从信息技术空间中获取资源和财富的过程。
一、数字边疆开拓期中的国家行为
历史上任何一次新科技革命都会激励出一个国际领导者来推动新的国际秩序,这个领导国家往往是新科技革命的发源地。它凭借先进的科技创新能力,建立起最强大的超级产业,并集中全球主要的工业生产和财富,建立起强大的文化影响和政治支配能力,最终成为国际霸主。美国在二战结束后一直担心霸主地位受到挑战,继续引领科技革命并掌握由此带来的新资源成为美国政治精英在全球战略层面的主要思考。
经略数字边疆是美国积聚财富、维持霸权的一个机会。作为最具决定性的全球经济活动技术平台,信息技术网络构成了一个对社会资源大规模重组的工具。它可以凭借非战争的帝国主义手段,将他国资源轻易地转到技术创新强国手中,或者转移到技术强国可以控制并利用的位置上。
1.以信息基础设施计划建立数字边疆的控制中心
冷战时期为应对苏联可能的袭击,美国军事部门开始研究出联网式、多节点的通讯指挥系统。1984年,网络技术走向民用,一场电子信息产业的巨变拉开了序幕。这一年,美国电话电报公司被分拆,家用电脑开始进入消费市场。不久戴尔、思科等许多信息技术公司纷纷成立。到了90年代初,计算机网络技术已经完整地呈现在世人面前。美国的政治精英及时地发现了这一保持国家领先地位的机会。
1991年12月,由参议员戈尔起草的《高性能计算与通讯法案》在美国国会通过,该法案向与高性能计算相关的研究以及国家科研与教育网络拨款6亿美元,极大地推动了美国互联网的发展。早在1991年9月,戈尔就在《地球村的基础建设》一文中提出,美国更应当大力开展信息基础建设,确保所有美国人都可以在第一时间接触到这种改变世界的技术。
1992年,克林顿当选美国总统后积极倡导《国家信息基础设施:行动计划》(NⅡ)。依照该计划,美国组建了“信息基础设施特别工作组”(IITF),参与的部门包括美国商务部、白宫科技政策力公室和美国全国经济委员会。该小组下设电信政策委员会、信息政策委员会和技术应用委员会等三个委员会,其任务是促进私营企业对信息技术的投资,鼓励技术创新和新技术的应用,确保信息安全和网络的可靠性,保护知识产权,协调与州政府的关系,处理相关的国际问题。
《国家信息基础设施:行动计划》的颁布和执行,标志着美国政府已建立起数字边疆控制中心。该行动计划是要保证美国在全球率先建立起信息技术空间。这个空间是“一个能给用户提供大量信息的、由通信网络、计算机、数据库以及日用电子产品组成的完备网络”。该行动计划的成功实施为美国的信息战略抢得先机。
信息技术空间在技术层面具有可复制性,但是在政治和经济层面上具有不可复制性。美国政府要以美国为中心建立一个跨边界的数字边疆,就需要把握住先占者的权力,因为“初创者往往是标准的创立者和信息系统结构的设计者,该系统的路径依赖发展反映了初创者的优势所在。”从技术层面上讲,任何一个国家或一个企业,当其技术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后,它都有可能创造出一套新的类似的系统。但从政治和经济层面讲,在全球化的条件下,网络技术必须具有开放性和交互性。在一个统一的系统中获取信息成本最低,而且网络用户很难接受第二个独立的全球互联网的存在。
2.将全球纳入美国的数字边疆
仅有国内网络并不能帮助美国实现垄断全球信息技术空间并获取超额剩余价值的战略,它需要建立一个可供美国信息资本主义利用的、覆盖全球的网络平台。
1994年,美国副总统戈尔提出了建立全球信息基础设施计划(GII)。他指出,“维持发展的基本前提是创建连接各个网络的全球网。必须建成一个全球性的信息基础结构,一个为每个人提供周游世界的环球信息高速公路。”美国开始通过富国俱乐部的共同努力一起将全球纳入它的数字边疆。1995年2月24日,美国政府向7国集团信息技术部长会议提交了“全球信息基础设施合作议程”的报告,呼吁全球其他国家加入“全球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此同时,美国、欧洲和日本的信息产业制造商协会制定出一份长期计划,以期消除建立全球信息基础设施的障碍。2000年9月,8国集团首脑会议在冲绳举行并在通过的《全球信息社会冲绳宪章》指出:占全球国民生产总值2/3的8个国家达成共识,要协调一致,最大限度利用信息技术所带来的成果和益处,同时要在这种革命性变化中制订信息技术的各种相关规则。
一个虚拟的数字空间可以穿越国家领土边界,无限扩大。其他国家的加入,或许本意是要为自己的民族争取一片“疆域”,但行为的结果却是更大程度上扩大了发达国家的数字边疆。理论上讲,这样一个技术平台可以使每一个国家、每一个经济意义上的人透过对空间资源、时间资源以及信息和知识资源的利用而收益。但实际上,由于机遇和能力的差异,以及在系统结构中的权力地位的不同,每一个参与者的受益是不均等的。趋利性是美国以及相关公司参与开拓数字边疆的动力。全球信息基础设施计划实际上是一场由美国政府主导的、美国企业所需要的培育市场获取财富的运动。美国相关生产厂家因此获得巨大的商机。没有他国参与,美国无法将世界各地的资源吸纳到信息技术空间中来。
3.掌控数字边疆的封疆权
在信息时代,谁控制了国际互联网,谁就有能力控制未来世界。总部设在美国的非赢利机构“互联网域名与地址管理机构”ICANN(Intem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代表着美国管理全球的互联网。在网络化的数字边疆中,每一台计算机都被分配了一个专有的IP地址,每一个国家和机构都被分配了相应层级的域名。
实际通讯中使用的网址最终由处于网络顶端的13台DNS(域名服务器Domain Name System)根服务器来决定。这13部电脑指令程序的内容全都由ICANN管理。美国政府通过ICANN掌握了对域名和地址的封疆权,管理并控制着全球互联网。欧盟信息社会和媒体总局局长Ulf Dahlsten以美国和亚洲为例说明信息技术空间疆域分配严重不均的问题。他指出,美国2亿多人口,却拥有20亿地址,占已经分配地址的67%,平均每个人有9个IP地址。反观亚洲,人口占世界人口的56%,被分配的IP地址只占全球IP地址的9%。中国每个人只有0.06个地址,印度每个人只有0.006个地址。
从技术上讲,DNS根服务器是可以多元化的,只要在不同的DNS组织之间制定连接规范就可以达成,但美国一直反对DNS根服务器的多元化。当全世界希望将国际互联网变成国际公共物品时,美国却坚持对国际互联网的控制。针对俄罗斯、中国、巴西等国在世界信息社会峰会(WSIS)上要求将互联网的管理权移交给联合国的提议,美国参议院表示“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均不得控制互联网”,认为这侵害了美国的利益,影响了自由表达和国际竞争的价值。美国总统布什也表态反对移交互联网的控制权。
4.强化知识产权为美国利益提供制度保证
与传统有形空间相比,信息技术空间“这样一种无形空间是在非地理性的基础上进行划分。它与传统的有形空间有着共同的问题,也必须确立管理空间的规则,这些规则不仅要保护合法的使用者,惩罚犯罪,还要保护知识产权。规则制定需要权威,且不管它是以公共政策、私有管理还是以社团治理的形式出现。”美国需要他国参与,但美国一定要掌握数字疆域的管理权和游戏规则。
美国行政当局、国会为配合美国跨国企业的利益需求,着手建立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对《专利法》、《版权法》、《商标法》等传统知识产权法律不断修改,扩大保护范围,加强保护力度。1995年,克林顿政府发布了《知识产权与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白皮书。1997年,国会通过了《网络著作权责任限制法》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著作权条约实施法》。1998年颁布的《千禧年数字版权法》加强了对数字版权的保护和对网络版权侵权责任的认定。
美国积极推动WTO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的达成,形成一套有利于美国的国际贸易规则。美国在谈判中将电信准入和网络服务作为谈判的重点,不仅要求WTO成员国开放信息和通讯领域的投资,给予美国制造商和信息服务商以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而且要求实现电信运营商和网络的完全私有化目标。美国运用“先入为主,先行为法”的游戏规则,竭力要求具有市场潜力的发展中国家开放市场,而美国却在开放本国市场问题上设置重重壁垒。
1997年,美国白宫发表了《全球电子商务框架》。这是一个信息技术条件下,重新瓜分世界市场和资源的“新圈地运动”宣言。美国在完成了全球信息高速公路计划的基础上,以电子商务为手段,确保美国维持数字边疆中获取财富最多的超级大国地位。该框架提出的原则包括:1、让私营企业起先导作用;2、政府要提供一个前后一致的商业法制环境;3、政府应当注重互联网的独特作用;4、政府应当在国际范围内促进互联网上的电子商务。为确保全球电子商务以美国制定的规则为标准,美国政府先后与日本、法国、爱尔兰、韩国等国家签订了电子商务联合公报。美国利用创制者的身份,推动电子商务运行和全球财富重新配置朝着最有利于美国的方向发展。
二、数字边疆规则建设期中的国家行为
1.保卫网络空间就是保卫美国国土
如果说克林顿执政期间是美国数字边疆的拓疆期,那么从小布什到奥巴马执政期间则可以称作美国数字边疆的规则建设期。随着数字边疆在全球拓展的成功,网络空间的安全以及规则建设提上美国政府的日程。2001年1月,布什政府开始重视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的问题。“9•11”事件发生后,小布什总统在10月签署第13231号行政命令,加强对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美国国会也在2002年通过了“联邦信息安全管理法案(FISMA)”。
2003年2月,美国发布了“信息技术空间的安全战略”(National Strategy to Secure Syberspace)。战略报告称,信息技术空间的安全是美国整体安全的一部分,是美国国土安全部的重要任务组件。报告指出,美国的经济繁荣、安全利益和全球影响力对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的依赖日益加剧。制定战略的目的在于动员包括美国联邦政府、地方政府和私人部门在内的美国社会来保护信息技术空间的安全,减少信息基础设施的脆弱性,防止网络攻击和迅速恢复的能力。战略报告还明确,美国国土安全部是执行这一战略的联邦政府的核心,负责协调各方力量保卫信息技术空间。
2008年1月,小布什总统签署了国家安全第54号总统令,发布了一项秘密计划,名为《国家网络安全综合计划》(National Comprehensive Cyber-security Initiative)。这项计划主要通过各级政府和企业的合作,督促社会采取行动,减少安全漏洞,提高预防网络入侵的能力。同时,希望通过提高美国反情报能力和增加关键信息技术供应链的安全,应对各种性质的网络安全威胁。此外,该计划还打算通过发展网络教育,协调和调整联邦政府相关研发工作,制定阻止敌对或恶意网络活动的战略,强化未来信息技术空间安全。
2.奥巴马的全面治理战略
奥巴马2009年开始执政后,美国在信息技术领域遇到了三个大问题:一个是技术的扩散。越来越多的国家行为体和非国家行为体掌握了信息技术,使得美国赖以获取财富的网络的安全性变得相对脆弱;另一个是美国的技术精英和企业精英在开拓的过程中也将自主权尽可能扩大,挑战了美国政府的公权力;第三个是新兴技术国家在信息技术设备生产中的份额不断扩大,美国建立一个既有利于推广价值观又能帮助其继续繁荣的网络新秩序的需要更加紧迫。为了解决这三方面的问题,奥巴马政府先后出台了《国家网络安全战略报告》、《信息技术空间政策评估》、《美国全国宽带计划》、《信息技术空间国际战略》、《信息技术空间可信任身份的国家战略》、《四年防务评估报告》等一系列文件。这些战略和政策立足于不同的层面,针对不同的领域,相互支撑,形成了立体全面的美国网络治理战略。
2011年5月,希拉里•克林顿在白宫举行的启动《信息技术空间国际战略》仪式上发表讲话时,将美国网络治理战略归纳为七个关键的政策重点。它们分别是:第一,扩大经济参与,鼓励创新和贸易,保护知识产权;第二,加强网络安全以保护美国的网络并加强国际合作;第三,强化执法以提高应对网络犯罪的能力,加强国际法律和法规;第四,做好军事准备,帮助盟国采取更多措施共同应对网络威胁,确保美国军队的网络安全;第五,加强多方参与的互联网综合管理方式以使网络发挥应有的效力;第六,帮助其它国家建立其信息基础设施和提升抵御网络威胁的能力,努力发展支持新生合作伙伴;第七,保障互联网自由,在网上保护隐私权,保护言论、集会、结社的基本自由。这七个方面涵盖了美国网络治理战略的主要内容。与此同时,美国将信息资源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免费信息,美国政府可以利用网络穿越国界的能力将美国价值观无障碍地传输到世界各地;第二类是商业信息,美国以外的国家和用户需要通过购买产品和知识产权才可以获得,美国从中可以获得巨大的商业收益;第三类是战略信息,美国为了保持国家竞争力和优势将牢牢地控制这些信息,防止他国获得。
概括地说,奥巴马网络综合战略的目标是,通过对信息技术空间权力和规范的重新安排,确保美国的国家安全、经济繁荣和战略优势。美国需要在国际、国内两个层面上实施这一战略。在实施的过程中将纳入美国几乎所有的实力,包括经济实力,外交实力,法律执行力,军事和情报能力。工作的内容包括内外收权,制定规范,寻找伙伴,防止挑战,推广价值,保障安全等方面。
三、私营部门在经略数字边疆中的作用
正如“西进运动”时期,帮助美国获取土地和其他资源的主要动力来自个人和私人部门一样,在美国数字边疆的拓疆过程中,美国的私营部门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美国的科技研发和技术企业承担着在全球推销美国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设备的任务。美国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在信息时代共建伙伴关系,携手占有资源并获取财富。美国的私营部门在利益的驱使下,利用创制者的角色对信息技术空间中的各种资源进行有利于美国的配置,在美国政府强力推销“全球信息高速公路”的帮助下迅速占领信息技术产品的全球市场。
在数字边疆的规则建设期,美国政府同样需要这些伙伴,其2011年发布的《信息技术空间国际战略》报告中,特别强调了与私营部门的合作;“我们还将与基础设施拥有者和运营者密切协作,倡导网络生态系统安全,维护网络空间的利益和特性,拓展技术革新道路,推广和平与安全的原则。我们也欢迎私营机构参与互联网的管理,这有利于维护多方利益。”
1.美国技术精英与技术标准战略
美国是信息技术的主要发源地。美国大量的技术精英不仅发明了现代计算机和网络系统,而且将美国人设计的技术标准变成了国际标准,确保在信息技术空间建构中符合美国利益的结构性权力得以嵌入。
标准化的初衷本来是为了信息和技术共享,扩大信息和技术的效用,但是美国的标准化战略是为了加强美国控制以获取高额利润。曾担任过美国商务部部长助理的梅尔曼(Bruce P.Mehlman)说过:“技术标准日益成为政府干预市场的一个领域。标准已经成为一个极具活力的经济战场。在利益攸关的情况下,地方控制还是全球控制的选择会变得更加困难。”美国在实践上实际选择了前者--美国控制。
1980年,在局域网发展的初期,美国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学会(IEEE)下属的802局域网络标准委员会成立,并相继提出IEEE801.5-802.6等局域网络标准草案。绝大部分内容被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正式认可成为国际标准。局域网协议及其标准化的确定,为90年代以后美国生产的网络组件打开全球市场奠定了基础。
美国技术标准研究所在2005年底提出了新世纪的“美国标准战略报告”。该战略报告指出,美国产业,特别是技术主导产业,在全球的竞争力仰仗技术标准化。制定该战略的目的就是要提高美国产业的竞争力,提升美国经济的活力,为全球平衡的贸易体系服务。当技术标准被他国用作贸易壁垒时,美国产品和技术在国际竞争中将受到不利的影响。同时,该战略报告要求美国的企业、标准制定部门和美国政府通力合作,支持和鼓励美国标准制定者参与国际标准发展活动,让美国的标准变成世界标准,帮助美国的技术产品及其服务销往全球。
2.跨国企业与全球信息技术产品市场
美国开拓数字边疆,造就了一大批全球垄断企业,如生产路由器和服务器的思科公司、生产计算机芯片的英特尔公司、生产软件的微软公司、生产个人电脑的戴尔公司、IBM公司和苹果公司。在上世纪90年代,共有4500万美国人买了思科的股票,占了全部美国人口的15%。思科主要产品有两类:一类是网络路由器,当时的全球市场占有率为85%;一类是网络交换机,全球市场占有率为69%。垄断企业微软公司在软件市场的占有率曾一直处于70%至90%左右,而英特尔公司也曾垄断了80%的中央处理器芯片市场。
英特尔和微软是个人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生产的核心企业。英特尔和微软联手创建了一种掌握业界技术标准来发展自身并限制对手的机制——温特制(Wintelism)。微软和英特尔的结合,形成了视窗系统和英特尔中央处理器结合的“温特尔平台”。二者凭借规模实力和快速的创新,形成压倒性的优势。与互联网结合,英特尔和微软控制的技术平台周期性提升电脑性能和硬件需求,左右了全球信息产业的市场需求。温特制的核心是技术标准,企业通过迅速的技术更新创建事实上的技术标准,通过各种企业战略将事实标准变成行业标准,然后通过知识产权体系将这些标准专利化,这样就可以占据产业竞争的最优位置。他们掌控着产业的建构权和创制权。因为处于先发优势,他们能够使己方的能力最大化,并可以有效限制竞争对手。核心企业只要控制技术标准,就可以控制整个市场的利润流向。
美国生产厂商将非核心的技术生产转移到海外生产,迅速扩大规模,避免拥有类似技术能力的企业取而代之,而美国本土的英特尔公司控制核心部件中央处理器。美国跨国企业通过对信息技术产品网络效应的利用,运用用户的低门槛进入和锁定用户的策略,保证用户长期连续高价购买产品且无法转向其他产品提供者的目标,这样就可以形成一个由卖方控制买方需求的市场。只要在锁定客户的基础上,周期性升级电脑系统软件和硬件,用户要承担更替升级带来的成本,而更替带来的利润则汇集到高端美国的跨国企业手中。在上述这种模式下,企业获利重点不是成本的降低和效率的提高,而是标准的制定、客户群的锁定和知识产权战略。正是由于英特尔、微软等垄断企业占据全球市场的行为,促进了20世纪90年代美国经济的超常表现。从1991年3月到2001年3月,大约有10年的繁荣期,是美国历史上连续经济增长最长的一次。这表明了信息时代垄断资本主义向美国集中财富的事实。垄断企业在获取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同时,也扩大了美国的数字边疆。
结语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写道:“不断扩大产品销路的需要驱使资产阶级遍及全球各地,它一定要到处驻扎,并建立起全球的联系。”“资产阶级,由于一切生产工具的迅速改进,由于交通的极其便利,把一切民族都卷入到文明中来。”历史上还从来没有哪一样生产工具象信息技术一样,打破了民族和地域的界限,建立起如此紧密的全球联系,建立起如此一致的技术标准、社会规范和市场规范。美国作为信息资本主义的发源地,对“新边疆”的拓展再次帮助美国获得了新的资源,也使美国的经济得到长期的高速发展,同时帮助美国在信息时代获得了更大的影响力。
这一时期的美国通过政府和技术企业的经略,建构了美国历史上的“新边疆”——信息技术空间。对这样一个空间的拥有和扩展使得美国获得了重新分配世界资源的权力。美国的政治精英通过建造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和推进全球信息技术设施计划,建造并拓展了美国的数字边疆。美国通过互联网规范和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维护着美国在信息技术空间中的霸权和利益。而且美国政府已经将信息技术空间的安全纳入到美国的国土防卫战略之中。
计算机网络作为一个新的经济活动的工具,拥有超强功能,使得全球各国政府和企业甚至个人无法抗拒对计算机网络的需要。这种需求也孕育着一个巨大的市场潜力。美国的计算机硬件、通讯和系统软件的制造商垄断了全球信息技术产品硬件和软件的核心部分的生产。他们通过信息技术产品的技术特性控制市场需求,甚至通过硬件和软件的定期升级,迫使已经被锁定在其系统中的用户淘汰低级产品,购买高级产品。美国政府与生产企业联手,通过在信息技术空间中建立起的结构性权力,重新分配着世界的资源和财富,并共同造就了上世纪90年代美国的长期经济繁荣。 美国政府与企业联手开拓数字网络疆域使美国及其企业在全球经济竞争中居高临下,成为有着最终决定权的参与者。透过信息技术空间建造过程中所嵌入的结构性权力,美国可以不断地将各种资源强行纳入,或占为己有,或处于自己的垄断性权力的控制之下,让自己可以使用的资源不断积累。这种情况的持续发展不仅导致世界经济发展的持续失衡,而且导致与信息技术相关的资源分配出现新的不公正现象。
(《环球视野globalview.cn》第449期,摘自2012年第2期《国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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