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平讲座简讯:80年代,民进国退;90年代国进民退
“三农”问题已经越来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这与李昌平先生的仗义执言有很大关系。2000年他向朱总理写了一封反映“三农”问题真实情况的信,赢得了广泛的赞誉。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他后来被迫离开了原来的工作地方,展转来到北京,一度在《中国改革(农村版)》担任主编,从事关于“三农”问题的研究工作和该杂志的编辑工作,继续为农民群众的利益鼓与呼。2003年10月31日下午,在他即将踏上赴云南从事扶贫工作的列车之前3个小时,李先生应邀来到书吧发表演讲,指出了存在于中华大地的两个非法生存,廓清了笼罩在人们心头的关于农村改革的许多迷雾。
李昌平先生首先按照原定题目《警惕两个非法生存——农村基层政权和农村基层群众的现状与未来》讲述了两个非法生存问题。
第一个非法生存的是农村基层政权,特别是乡级政权。现实的生存情况是,乡级政权自身的基本生存无法得到保证,上级部门只是给他们发帽子,要他们履行政府职能,却没有给予财政上的支持,使得他们不能够按照人民的意愿办事,只能靠加强执法力度,增加罚款获得生存收入。这样,就造成了农村基层政权的非法生存问题。这是当前急需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如果没有足够的认识,它的趋势更加可怕,农民负担根本无法减轻。
第二个非法生存的是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农民工进城要办理很多的证卡,手续烦琐,成本高昂,收益很低,逼得他们只好陷入非法生存的境地。
李先生说,我们应当警惕这两个非法生存的普遍化趋势,应该将解决这两个问题作为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和指导思想,否则,容易使我们建设法制化国家的努力成为泡影。
李先生认为,“三步走的农村改革刚刚走了大半步”。农村改革是要改掉高度集权的弊端,目标是建成市社会主义场经济的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把农民变成公民。这样,农村改革就有了三步曲:第一步,放活农民;第二步,放活农村组织;第三步,放活农村基层政府。他总结20多年的改革历程,认为农村改革刚刚走完了大半步。
80年代的农村改革基本逻辑是:民进国退。经济上,民营向前进,国营向后退;政治上,民权向前进,官权向后退。其表现为:80年代初解散人民公社和生产大队,建立乡镇政府和村民自治委员会(一定程度上具有农会的职能),分田单干,把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给农民以一定的经营自主权,这是放活农民的第一步,其结果是农业大丰收,基本解决中国人的吃饭问题。80年代中,发展乡镇企业,农民离土不离乡,这是放活农民的第二步,其结果是基本解决中国的商品短缺问题。80年代末,允许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把农民从乡村解放出来,这是放活农民的第三步。整体上,80年代的农村改革是蒸蒸日上的繁荣景象,整体思路是符合改革的逻辑的。
90年代的农村改革却是相反的逻辑:国进民退。其表现:在加强农村管理的名义下,各种权力大举下乡,造成与民争利的局面,这是农民负担90年代突显为社会问题的根本原因。比如,生猪定点屠宰、粮食封闭专营、种子农药化肥专营等,都是“官权向前进,民权向后退;国营向前进,民营向后退”的做法。其结果,乡镇权力部门成为了村民自治的阻力和障碍,政府和财政从人民的变成了干部的,农民的两个简单再生产无法完成,出现两个非法生存的问题。
李昌平先生认为,今后农村改革需要调整思路,按照改革的正确逻辑进行,走完剩下的两步半。
关于放活农民,他认为需要给予农民同等的国民待遇,就是要使农民取得同等的民主政治权利(现在的人大代表中农民代表与其比例和地位极不相称)、同等的赋税权利(现在的农民种地无论收入多少都要按照平均收入交税,而不像城市居民按照收入高低征收个人所得税)、同等的国民财富的占用权利(现在的农民用电、电话费用都比城市高,农民需要自己修路,自己出钱办学校,而城市却是国家财政出钱办学校)、同等的自由迁徙权利(现在农民进城要办赞住证,而城市居民下乡到农村却从不办理任何手续)、同等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权利(现在农民无论在农村还是在城市都经常受到人身财产的威胁,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同等的发展权利和同等的市场主体权利(现在农民没有不种地的权利,按照市场经济主体的经济人行为,农民种地赔钱可以退出种地,可是当前农民没有这个权利)。只有给了农民同等的国民待遇,放活农民的步子才算走完。
关于放活农村组织,他认为这是我国今后5年农村改革的关键,其核心在于部门权力退出乡村社会,发展民间自治组织。要实现这一步,一方面要求政府放活农村基层社区组织,如共青团、妇女联合会等,使其民间化,同时鼓励发展新的民间组织,让民间各个阶层的利益主体组织化;另一方面要求政府向民间组织开放生存空间,这就是国家的权力部门从乡村经济政治生活中退出。只有这样,小农户才能联合起来应对大资本的垄断,才能支付得起使用法律的成本,我国农村的民主政治才有了可行的基础。
关于放活农村基层自治政府,他认为就是要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基层政府只对官负责,不对民负责的现状。为此,一方面必须建立民选、民管的自治乡镇政府;另一方面,要求上级政府放活下级政府,也就是说,县市政府与乡镇政府的关系不再是“老子和儿子”的关系,而是法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乡镇政府由民选直接产生,其运行费用由国家财政负担。这些都由宪法和法律保证。
总之,改革没有回头路,也没有捷径可走,唯一的出路就是回到80年代的正确的改革逻辑上去。这就是李昌平先生的最后结论。
李昌平先生的精彩演讲赢来了热烈的掌声。而后他又跟大家进行了交流。针对有观众提出对农民的民主意识和能力表示怀疑的问题,他讲民主其实是个工具,农民完全有能力用它来为自己服务,比如农村分地那是非常复杂的问题,可是农民都能把这个问题解决得很好,既民主,又公正。观众中有人指出,根据自己的考察和思考,认为农村的问题在基层,但是根子在上面。李先生表示赞同,并说这就是他要给总理写信的原由,这也就是说为什么需要部门权力退出乡村社会的原因。
时间过得很快,李昌平先生还要赶火车,他就要离开了,观众纷纷要他给自己留下联系办法,不少人购买了他的书要他签字。这样一个李昌平,是中国农民的希望,也是中国未来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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