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化是当前我国经济领域的主要错误倾向
刘国光
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维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提条件,既不搞私有化,也不能搞单一公有制。当前主要的错误倾向不是单一公有制,而是私有化。对私有化和单一公有制两种倾向各打五十大板,不中要害,实际上是把私有化的错误倾向轻轻放过。
马克思主义评价所有制的标准,并不只看所有制成分的比重,但马克思主义也不主张不看比重。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降低,降得很低,以趋于零,那就不算是社会主义。这些年来,我国经济宏观总体上一直是公降私升、“国退民进”。有学者估计,公有制已不再占主体地位。这种判断如果属实,那么宪法规定的基本经济制度已岌岌可危,需要尽快扭转。
基本经济制度不但要求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而且要求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国家应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竞争力要得到增强。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国有经济的作用不是像资本主义制度那样,只能从事私有企业不愿意经营的部门,补充私人企业和市场机制的不足,而是为了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国有经济应主要集中于能源、交通、通讯、金融、基础设施和支柱产业等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在这些行业和领域有“绝对的控制力”、“较强的控制力”,“保持独资或绝对控股”或“有条件的相对控股”。
国有经济还有另一项任务,即保障社会正义和公平的经济基础。对那些对于政府调控经济不重要,但对于保障正义和公平非常重要的竞争性领域的国有资产,也应该视同“重要”和“关键”领域,力争搞好。所以,不但要保持国有经济在具有自然垄断性的关系经济命脉部门领域的控制力,而且同时要保障国有经济在竞争性领域的发展,发挥它们在稳定和增加就业、保障社会福利和提供公共服务的作用,增强国家转移支付和实行公平再分配的经济能力和实力。
国有经济绝不能像一些新自由主义的精英们和体制内的某些追随者喋喋不休叫嚷的那样,“完全退出”竞争性领域。私有化的主张者不仅要求国有经济完全退出竞争领域,还要求国有经济退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有人主张垄断行业改革措施之一就是创造条件鼓励私有企业进入这些“垄断行业”,这正是私有化主张者梦寐以求的。因为这些垄断行业一般都是高额利润行业。应当明确,在有关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战略性部门及自然垄断产业,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有没有控制和垄断,而是在于谁来控制和垄断。一般说来,这些特殊部门和行业,由公有制企业经营要比私有制企业能更好地体现国家的战略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
私营经济具有两面性,除了有利于发展生产力的积极一面外,还具有剥削性消极的一面,应当受到社会的约束。由于剥削和追逐私利这一本质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后果如劳资纠纷、两极分化等,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不可不察,不可不研究。对私营经济和私营企业,除了引导它们在适当的行业合法经营、健康发展外,还要对其不合法、不健康经营的行为进行限制,对其经营的领域进行节制,如不允许控制命脉重要部门、不允许进入垄断部门,这些部门天然是高利润部门,而且关系国家和公众利益,应当由公有制经济来承担,不能让私人资本来发财,扩大贫富差距。
(《环球视野globalview.cn》第371期,摘自《社会科学报》2011年1月6日,原文标题为《巩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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