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日报 》( 2012年06月01日 07 版)
编者的话
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基本问题。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和理论探索,通过股份制等实现形式,我国公有制特别是国有企业初步找到了在市场经济中的功能定位和发展途径,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力量。这是一个关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全局的创举。在我国改革攻坚阶段、发展关键时期,如何科学认识国有企业的地位和作用?今天刊发的两篇文章从不同角度作了阐述。
国有企业是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中坚力量(本周话题)
李保民 王志钢
科学认识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主导作用,对于坚持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国有企业是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的坚强基础
国有企业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形式。巩固公有制经济,主要是加强国有经济对国家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控制力;发展公有制经济,主要是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实行的转换机制、抓大放小、改组改制、主辅分离、兼并重组、政策性破产以及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改革,都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具体实践。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国有企业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是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有利于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有利于推动各类资本优化重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造福于社会,造福于人民。
随着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优质资源进入股份公司、上市公司,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已成为国有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截至2011年6月30日,中央企业及其所属子企业完成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的已达70%,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达到359家,上市资产总额占全部中央企业资产总额的54.1%。中央企业通过产权股份化、资本证券化丰富了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以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方式带动民间资本共同发展,让全社会分享改革发展成果,践行了“两个毫不动摇”。
国有企业是发展国民经济的坚强主体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国有企业实施布局和结构调整,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国有企业的数量和布局的行业虽然在减少,但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不断增强,国有企业运行质量和竞争力不断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力显著提高,一批富有活力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脱颖而出,成为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坚强主体。
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都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之间并非相互对立、此消彼长的关系,而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关系。国有企业在资金、技术、规模上具有优势,民营企业在市场经营和运行机制上具有活力,两者完全可以取长补短、实现双赢。在国有企业改革历程中,曾通过突出主业、主辅分离、结构调整等方式,将一部分不具备优势或根据社会分工需要退出的成熟产业如纺织、服装、机械加工等让渡给民营企业,其中包括大量的熟练产业技术和操作人员,使民营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同时,国有企业以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为契机,优化资源配置,发挥自身优势,学习民营企业机制优势,为创造我国经济发展奇迹作出了重要贡献。
实践证明,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发展和竞争不是零和游戏,不是一个进另一个就必须退的关系,而是可以双赢的。比如,国有经济和民间资本合作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就可以充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实现优势互补、相辅相成。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结合的成功探索,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创新。
国有企业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强力量
为政府分忧、为社会担责是国有企业的重要属性,国有企业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强力量。
美国次贷危机发生后,中央企业按照国资委的要求,及早采取应对措施,“捂紧钱袋子”,大力清理投资项目,严控投资风险;之后,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欧洲债务危机冲击中,响应国家号召,自担压力,不让一个员工下岗,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调结构、保增长、促发展,全力维护经济社会稳定。
在非典、冰雪灾害、汶川地震、利比亚撤侨等重大自然灾害和事件面前,广大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冲在前面,不畏艰险、不怕牺牲,确保灾区的能源供给、信息畅通,确保人民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在救灾物资捐献和灾后恢复重建方面,国有企业为灾区人民贡献力量、送去温暖,彰显了自身的社会价值。
国有企业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参加定点扶贫与援疆援藏建设,参与保障房建设,自觉维护市场供应平稳,用高度政治自觉性保障和落实国家宏观调控目标,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10年《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中,在中国100强企业(国有企业100强,民营企业100强,外资企业100强)中,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指数居于领先位置。
国有企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坚强依靠
我国国有企业是国家的企业、人民的企业,肩负着为社会创富、为人民造福、回报社会、保障民生的使命。国有企业的运营状况直接关系人民生活。
在保供水、保供电、保供油、保供气等民生方面,国有企业勇担责任,将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坚决保证市场供应。例如,2003年以来,电煤价格长期倒挂,外资、私营火电企业或退出或停产,国有火电企业在大幅亏损情况下保障了电力供应。
国有企业国有股减持按比例转入社保基金政策,为社保基金提供了重要资金来源,保障了社会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2009年,中央企业共向社保基金转持国有股55.3亿股,对应市值429.68亿元。截至2009年底,已有1561.26亿元国有股转让收入划归社保基金,占全部社保基金财政性收入的41%。
国有企业在加快自身发展的同时,不断提高上缴税费水平,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物质基础。2011年开始,资源类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由10%提高到15%;一般竞争类企业收取比例由5%提高到10%;2006年至2010年,中央企业共上缴国有资本收益2308亿元;2006年到2008年,我国三大石油公司累计上缴特别收益金2928亿元。2011年,中央企业上缴税费总额1.6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9.7%。
国有企业是增强国家竞争力的坚强支柱
当前的国际竞争,主要表现为企业之间的竞争、跨国公司之间的角逐。我国国有企业经过多年改革发展,实现了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结构调整,大型国有企业已成长为有实力的市场主体和国家经济支柱,是国家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和“走出去”战略的经济基础,是增强国家竞争力的坚强支柱。
在经济发展方面,中央企业是火车头。2011年,38家中央企业进入世界500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不断提升。例如,中国海油2010年荣膺普氏全球能源大奖最高奖项“年度最佳能源企业”,5年累计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达到190%,桶油成本在国际同行业具有竞争优势,7年成功再造了4个中国海油。
在科技创新方面,中央企业是排头兵。中央企业在国家技术创新体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央企业的专利指标年均增长35%以上,在载人航天、绕月探测、特高压电网、支线客机、4G标准、时速350公里高速动车等领域和重大工程项目中取得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成果。在三峡工程、青藏铁路、西气东输、西电东送、南水北调、奥运场馆、神舟飞船等国家标志性重大工程建设中,中央企业作出了突出贡献。
在“走出去”方面,中央企业是先锋队。中央企业积极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采取多种方式“走出去”。中央企业在海外建设了一批技术居国际领先水平的大型工程项目,输出了一批成套技术装备,带动了一大批中小企业集群式“走出去”,探索了国际化经营的新模式,在全球资源配置和国际竞争力上取得明显进步。2010年,中央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达到499亿美元,境外工程承包营业额达到538亿美元。中央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
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一主体(本周话题)
杨承训
近年来,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但也有人认为,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不相容,应当退出市场,甚至提出取消国有经济。他们认定,只有私营部门才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或者像一些资本主义国家那样,国有企业只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必须强调的一个基本事实是: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有企业不是可有可无的,而应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标志和支柱,可称之为“第一主体”。
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起主导作用
市场经济是交换关系的总和,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不是资本主义所独有的,其性质取决于市场主体的所有制性质。邓小平同志在1979年第一次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说:它“虽然方法上基本上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相似,但也有不同,是全民所有制之间的关系,当然也有同集体所有制之间的关系,也有同外国资本主义的关系,但是归根到底是社会主义的,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市场经济不能说只是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在封建社会时期就有了萌芽。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我们从中可以归纳出三层含义:第一,市场经济作为交换方式,它的性质是由交换主体的所有制性质决定的。市场中有许多主体,其中的主要主体决定市场性质。第二,市场经济并非基本制度,而是可以为不同的基本经济制度所运用的一种运行体制和方法。它可以为资本主义所用,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所用。第三,由以上两点决定,市场经济有不同的性质和发展阶段。当今世界主要有两种市场经济,即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二者既有共性,又有个性,不能混为一谈。
1993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为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在占主体的公有制经济中,国有企业起主导作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认为,起主导作用的成分决定事物的性质。任何市场经济都有起主导作用的“第一主体”,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私人大资本企业是“第一主体”,决定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性质;在我国,国有企业起主导作用,是“第一主体”,决定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性质。
国有企业具备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一主体的条件
为什么国有企业能够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第一主体?这是由其所具备的条件决定的。首先,国有企业是全民所有制性质的,要实现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利益,而不像私人企业那样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这就决定了它能够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保证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其次,它是国家宏观调控的微观基础和基本力量,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强大物质实体。第三,国有企业拥有雄厚的资源,包括40万亿资产和国家委托给它的自然资源,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第四,企业质量较高。一是规模大。2010年我国进入世界500强的38家企业都是国有企业。现在的国际市场是大企业主导的,在国内市场大企业同样具有主导作用。2011年在我国500强企业中,国有企业占63.2%。二是科技创新能力强,技术装备好。我国的重大工程大都是由国有企业承担的,国有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最强,可以说引领着我国经济发展的方向。三是控制着国民经济命脉,是抵御国际经济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主要力量。四是政治素质高,有党的坚强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优势,能够自觉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国有企业发挥主导作用的主要方面
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第一主体,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主导作用。第一,决定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发挥公有制的优势,按照社会主义要求发展生产力,促进共同富裕。坚持以人为本,履行社会责任。第二,保障国家经济安全。近年来,我国不仅安全渡过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而且成为拉动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国有企业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目前,国外跨国公司力图控制我国的重要产业,想成为一些产业的龙头老大,而只有强大的国有企业才能与之抗衡。国有企业是保障我国经济安全的重要力量。第三,提高国民经济素质和质量。国有企业技术装备水平高,具有规模经济效应,分布于国民经济重要产业和关键领域,能够率先实现集约化、集团化和跨国经营,以产业规模和素质优势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领头雁。第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国有企业遵守法纪,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维护职工权益、社会救助、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方面作表率,在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中具有示范和引导作用。第五,实行按劳分配,促进社会公平。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分配形式是由所有制形式决定的。公有制经济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基础,是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当然,在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企业内部更要贯彻落实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收入分配制度,防止员工之间收入差距悬殊。第六,为人民政权和共产党执政提供重要物质基础。强大的国有企业是我国发挥政治优势的主要物质基础。正如江泽民同志指出的,“没有国有经济为核心的公有制经济,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也就没有我们共产党执政以及整个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经济基础和强大物质手段。”
(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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