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业内人士透露,有关部门实际上从2011年就已经组织了大量人力,借助相关行业协会和学术机构的力量,对汽车市场这些问题做过大量研究,在一些地方进行过尝试性执法。
“一辆出厂价50万左右的进口路虎,在中国完税后售价不该超过130万,但最终价格卖到了189万。一辆北京奔驰的零整比为1273%,更换所有零配件所花的费用可以购买12辆新车,而且一旦车出了问题,消费者还必须在4S店购买原厂配件进行维修,4S店也不可以‘外采’配件。”一说起汽车经销与售后中的虚高价格、限价及搭售等乱象,成都某汽车4S店的经理尹小姐有些愤愤不平。
近期以来,进口豪华车“天价”和暴利现象一再被曝光。这也成为汽车销售纵向垄断的典型体现。
进口车的暴利,一般被归结于总代理模式带来的市场垄断。清华大学汽车产业与技术战略研究院院长赵福全指出,进口车的独家代理模式,使市场缺乏竞争,消费者别无选择,从而容易造成价格垄断。
乘联会秘书长饶达也多次指出,我国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不够完善,它强化了汽车厂商的垄断和控制地位。本来被豁免的垄断行业应最先出台反垄断细则,但我国至今没出台汽车行业反垄断实施细则。汽车纵向垄断最根本的是销售垄断,这就包括压库、汽车降价不给经销商的库存车补偿、不允许经销商被动的跨区销售等现象。
2008年《反垄断法》生效以来,发生在我国汽车市场的限制竞争行为逐步引起各界重视,此前在北京、上海、湖北等多地的车企和4S店调查了解到,汽车企业对整车、配件、售后服务的价格进行限定,对整车和配件的转售价格进行限定,以及原厂配件专供等行为,确实屡见不鲜。
此前调查发现,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并非汽车供应商子公司的汽车4S店,现在却对汽车供应商产生了严重的“依赖症”,后者全面控制了由4S店承担高额成本建立的经销网络。
这从最近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有限公司高调宣布在全国范围内下调汽车的售后保养费用一事中就可以看出。
“保养价格的调整什么时候轮得到奔驰来宣布了?”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的一位专家认为,这应该是在4S店的自主定价范围内,现在却让车企“越俎代庖”了。虽然目前车企在合同上已经逐渐取消了对4S店的价格控制,但实际上这种控制并未消失,只是更加隐蔽了而已。
有专家表示,汽车供应商和4S店的这种关系,实际上具备了纵向垄断行为的特征。在我国汽车经销和售后市场上,纵向垄断行为比较常见的表现形式是汽车供应商向经销商发出的商务政策、通函、资讯、通知等形式上的单方行为。
具体而言,汽车供应商直接固定或限定经销商的转售价、固定经销商的销售利润、限制经销商给客户的最高折扣、限定转售价格波动幅度;汽车供应商要求4S店仅向经销区域内的最终用户(包括个人和企业用户)销售汽车;汽车供应商向4S店供应紧俏车型时搭售滞销车型,向4S店供应新车时搭售原厂配件等,这些行为都有可能被认定为构成《反垄断法》所规制的垄断行为。
售后市场方面,我国汽车售后市场上,原厂配件专供,原厂配件搭售维修服务,维修技术信息的可获得性低等现象较为显著,而这些现象的“恶果”,就是在中国的汽车售后市场,零整比能达到畸高的12:1。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汽车维修协会曾在今年联合发布国内常见车型“零整比”(车辆全部零配件的价格之和与整车售价的比值),首次披露了18种常见车型的“零整比”。买得起,修不起。这是中国大多车主长期以来的切身感受。数据表明,国内一些车型的“零整比”系数令人咋舌。所谓“零整比”,即市场上车辆全部零配件价格与整车价格的比值。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秘书长张京伟称,在国外的研究数据中,300%左右的整车配件零整比最常见,600%、700%则是不合理的。据了解,北京奔驰C级W204车型,“零整比”系数高达1273%。也就是说,在中国更换这辆车所有配件的花费,可以购买12辆多新车。
除了豪华品牌外,在中国保有量巨大的丰田旗下雅力士车型的“零整比”达到了720.28%;其余被调查车型“零整比”系数也超过400%,仅有少数几种低于300%。根据《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汽车品牌经销商应当在汽车供应商授权范围内从事汽车品牌销售、售后服务、配件供应等活动,这一规定看似规范了汽车零配件市场,实际上却间接强化了国内汽车售后维修与配件供应的垄断。业界对汽车垄断看法较为一致的是,在生产制造尤其是零配件采购环节,基本都是外方“说了算”。
在目前合资车企生产制造当中,对零配件体系的控制上,外方在绝大多数合资汽车企业中,都处于绝对控制地位。资深汽车分析师贾新光表示:“汽车原厂配件的纵向垄断包括,规定供应商设计的零部件的知识产权归整车厂家;4S店只能从整车厂家进配件;4S店在维修时必须使用原厂配件等。”“这一垄断行为的产生是因为渠道的垄断。渠道供应、零配件定价全部由汽车厂家说了算。从上游的供应商到下游的经销商,再到消费者都没得选择。”贾新光称。
“汽车售后与经销不同,售后市场有可能按品牌界定。”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特定品牌、车型的维修保养要求采用适用的配件,包括原厂配件及非原厂件。其中,质量相当的非原厂件有可能成为原厂配件有力的竞争对手。当与整车兼容的非原厂件有限时,用户购买新车后即被锁定,这种锁定效应是导致畸高零整比的客观原因。尤其对于高端品牌汽车而言,这种现象尤为明显。
在维修服务中,一些地区还同时存在4S店之间横向限定工时费的现象。
所谓横向限制竞争行为,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在汽车市场上,不同4S店之间通过串联,抬高售后价格的行为正符合这种特点。专家表示,4S店之间横向限定工时费是《反垄断法》禁止的价格卡特尔行为,证明该行为符合豁免条件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2014年1月,北京多家宝马4S店,几乎所有的宝马4S店在卖车时都有强行搭售保险的行为。工作人员表示,在4S店购买新车时,消费者第一年不允许自己选择其他渠道(如电话车险)来购买保险,必须在4S店购买。如果消费者选择贷款分期买车,还款期内则都必须在店内上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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