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化解裸体模特存废之争及其他
宋公明
关于西洋美术教学用真人裸体模特,特别是用女性裸体模特,在中国是一个极为敏感的问题,早在民国时期,刘海粟等画家就为此承受了来自社会和政府当局的强大压力。
解放后,有着西洋画背景的徐悲鸿任中央美术学院院长,这个问题似乎得到了解决。但是到了1964年,在当时的政治形势下,教学用真人裸体模特一事又平地起了风波。
1964年8月,当时的文化部向全国文化领导部门及美术院校发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关于废除美术部门使用模特儿的通知》。这个通知,当然是经过了一系列程序才发出来的。可以想像,一定是当时有人抓住了使用模特中产生的一些问题,向上提出了意见,经过中央相关的领导批示,于是文化部草拟了这个通知,经主管意识形态的领导审定后发出。这对美术尤其油画、雕塑教学无疑是一个致命的打击。
不料通知发出后,中央美术学院竟然有人不买帐。中央美术学院毕竟打着徐悲鸿的烙印,美院的教师中毕竟有人了解人体模特在中国的历史,了解毛泽东的文艺思想。因此有人于1965年5月12日直接向毛泽东上书,反对取消真人裸体模特。
1965年7月18日,毛泽东在中央美术学院教师闻立鹏、
王式廓、李化吉来函上批示:
定一、康生、恩来、少奇、小平、彭真同志:此事应当改变。男女老少裸体MODEL,是绘画和雕塑必须的基本功,不要不行。封建思想,加以禁止,是不妥的。即使有些坏事出,
也不要紧。为了艺术学科,不惜小有牺牲。请酌定。
毛泽东
1965年7月18日
这个批示抬头把陆定一和康生放在前面,说明这两个人是主管意识形态的直接领导,其他人则是中央集体领导中的参与者或批示者。如果这几个人当有一个不同意或提出请示一下毛泽东,也许就不会有文化部的这个文件了。
毛泽东在批示中讲清了道理,明确指出模特“不要不行”,禁止是封建思,是不妥的,为了艺术科学,不惜小有牺牲。最后是“请酌定”,也就是说,你们是一线的,禁止是你们集体研究决定的,现是否改正,还是要由你们集体研究决定。
毛泽东的这个批示,没有批评谁,也没追究谁的责任,但是有理有据,滴水不漏,没有抗拒的余地。当时已是文革前夕,毛泽东对文化部大搞“帝王将相,才子佳人”虽然极为不满,提出了严厉的批评,但是同样也没有去追究个人的责任。但是某些人却在阳奉阴违,把并不相干的模特拿出来批判,而且发文加以禁止,表面上看好像很革命,很纯洁,但是却正好暴露了自己的封建思想,心地不纯。这些人企图以此来扼杀文化界的正确思想,与毛泽东相对抗,可惜伎俩被毛泽东一眼看穿。这个批示再清楚不过地证明了谁的思想从根子上就是极左和谁要搞极左以及为什么要搞极左。以后一系列极左和反极极的斗争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至今也仍然在继续。
然而毛泽东的批示并未使禁模事件了结。文革中有人打着红旗反红旗,以极左的面目出现,千方百计转移对党内走资派的斗争大方向,其中就有把模特儿写生打入“封、资、修”行列。不但真人模特儿不画,连石膏像全都砸烂了。一些美术专业的师生被扣上“资产阶级学院派”、“回潮”、“复辟”等大帽子受到批判,公然置毛泽东的批示于不顾。明眼人可以看出,这实际上又是在和毛泽东相对抗。
然而就在这种极左思潮的风暴之中,中宣部的一位副部长又以“使用模特儿问题”致函中共中央、毛泽东。
1967年8月4日毛泽东再次批示:“画画是科学,就画人体这问题说,应走徐悲鸿的素描道路,而不应走齐白石的道路。”
如果当年毛泽东没有这两个批示,可以断言,某些人一定会把禁模的罪名加到毛泽东的头上。然而毛泽东好像早有先见之明,让他们想在这方面造谣也无能为力了。
不过造谣是某种人的需要和本性,又把谣言造到江青和刘海粟头上。有人暴料说江青曾做过刘海粟的裸体模特,让刘画过素描,并附有刘海粟的访谈录和素描图片。最近刘海粟的女儿在广州向媒体公开辟谣,说父亲生前根本不认识江青,更不可能为江青画裸体素描。
这个辟谣倒不是为了替江青讨还清白。江青即使做过裸体模特,也并不丢人,如毛泽东所说,为艺术科学,即使小有牺牲,也是值得的。倒是拿此事大加渲染以泄私愤或图名图利者,正好暴露了自己的心地肮脏和灵魂的卑鄙。如果对陈冠希艳照中的女主角都能宽容甚至追捧,却对一个裸体模特说三道四,是谁可耻而且可笑?但是对刘海粟来说,如果真的以那样轻佻的语气来谈一个人体模特,那么无疑是和艺术家的身份大相径庭的。对模特的尊重,是画家的最起码素质,也是做人的起码道德。一代宗师刘海粟岂能不懂?如果他竟然在访谈中出卖自己模特的隐私,像个色鬼似的说女模特的皮肤如何,身体的某处如何,他的形像岂不要被彻底丑化?
刘海粟之女的辟谣,说明了职业道德的重要。对一个医生来说尤其如此。如果医生公开患者的隐私,是不是非常无耻?然而有个自称是毛泽东私人医生的李某人,就是出卖毛泽东隐私有无耻小人。
为毛泽东治过白内障的唐由之,也有详细的回忆,但是唐由之所看到的毛泽东,和那个李某人笔下的毛泽东完全判若两人。如果不带偏见,自然不难分辨真假。且不说李某人所言皆是造谣,即使是事实,那也是别人的隐私,一个医生公开他人的隐私,是不是很下流很卑鄙?而这种侵犯他人人权的事,却发生在所谓最讲人权的国家,竟然让这种编造他人隐私的无耻作品大量发行,可惜这种下流手段并不能诋毁毛泽东,反而暴露了某国的所谓人权和所谓法制是多么虚伪。即使对一个普通中国人,即使对陈冠希及其性伙伴,都要保护其隐私,都要抵制艳照的流传。那么对李某人的这种编造隐私恶意污蔑的荒诞著作,难不应当抵制吗?
2008,2,21,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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