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蒙古成为独立主权国家的整个全部过程
“外蒙古独立”的定义:
“外蒙古独立”是指外蒙古于20世纪初期从中国独立出去的历史事件。外蒙古包括现在的蒙古国(1992年以前称“ 蒙古人民共和国”)以及唐努乌梁海地区(俄罗斯称其是“图瓦 地区”)。蒙古国目前是一个被联合国和国际社会广泛承认的主权独立的国家。而唐努乌梁海地区(图瓦)则先后被沙皇俄国、苏联控制,之后在1944年,其一部 分被并入苏维埃社 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苏联)的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即现在的俄罗斯联邦),另外一部分则被并入蒙古人民共和国(即现今的蒙古国)。
满清末年之前:
蒙古高原上从古至今有多个游牧民族繁衍生息,如匈奴、鲜卑、柔然、突厥、回纥(唐朝中期以后被称为是“回鹘”)等。中国唐朝末年,回鹘(即回纥)人的势力迁离和淡出该地区而转向迁往现在的新疆地区,蒙古人的祖先(即“ 蒙兀室韦”,当时的突厥人叫他们“三十姓达怛或三十姓鞑靼、九姓达怛或九姓鞑靼”)大量的迁入内外蒙古高原。蒙古各部之后曾经长期先后臣属于契丹人的辽朝和女真人的金朝,在13世纪初,蒙古人的首领铁木真(成吉思汗)统一了这一地区的所有蒙古部族, 建立了蒙古帝国。其后忽必烈建立的元朝(或称蒙元)统治下的领土疆域,包括现在中国的大部、蒙古高原、朝鲜半岛和西伯利亚大片土地等。明朝建立后蒙古人退回塞外,维持 北元政权,在14世纪90年代以后分裂为鞑靼和瓦剌两部,与明朝始终对抗。后来满族统治者与漠南蒙古(即今内蒙古)诸部建立同盟,进入中原,建立清朝(或称满清)。其他漠北( 即今蒙古国)、漠西(即今新疆地区)的蒙古部族也逐渐成为清朝的臣属。蒙古各部与清政府的关系颇有不同。他们或与满族统治者联姻,或被武力征服。和满清政权距离较近的蒙古各部(多在今中国的内蒙古)与中央的关系密切和融洽,而和满清中央政府 距离较远的外蒙古,即喀尔喀蒙古或称漠北蒙古,则与满清中央政府关系一直相对漠南蒙古(今内蒙古)来说比较疏远并被严加限制和压迫。满清政府在库伦(今乌兰巴托)设置大臣 ,管理整个蒙古地区。从康熙时代起,满清的理藩院开始称呼在努尔哈赤及皇太极时代已归附的蒙古部落为内蒙古,之后再内附的称外蒙古,对忠勤有功的蒙古部落首领王公,满 清让其可以继续世袭统治,对其忠诚有怀疑的,如察哈尔部,满清就派满人出任察哈尔都统进行治理,土默特部则由满人出任绥远城将军统治,对于达斡尔族等满清也用类似方式处 置。此外,为了控制、限制和减少外蒙古地区的蒙古族人的总人口数,满清鼓励外蒙古地区的蒙古族人脱离家庭和世俗生活,转而去出家当喇嘛(即藏传佛教----喇嘛教的僧侣),满清对这样做的蒙古人给予经济奖励和鼓励,还给予荣誉和赞美,让上层喇嘛享有跟蒙古王公一样的高层地位,满清康熙等皇帝亲自从国库中拨出国帑修建寺庙,“修庙一座,胜用十万兵”,“家有二子者以一子当喇嘛,有三子者以二子当喇嘛”,致使从康熙到嘉庆中的相当一段时间里,蒙古族人中有三分之一的出家当上了喇嘛(和尚),他们不娶不婚不生育不从事物质生产。这些政策致使蒙古族人的总人口数不仅没有满清统治下诸如满族那样的总人口飞速增加(满族在满清统治期间由初期不足四十万人飞速增加到其灭亡时的总人口达到至少三百余万最多将近四百万人!!),反而出现了下降趋势,满清灭亡时内外蒙古的蒙古族人总人口不过刚刚超过一百三十万人,与之相对应的是,蒙古族人占所有满清统治地区的总人口的比例,也是一样的明显下降,从清初的十分之一下降到了满清灭亡时的二百二十分之一!从16世纪开始,沙皇俄国开始经营西伯利亚,与外蒙古地区进行往来。1727年沙俄和满清签定的《布连斯奇界约》和《恰克图界约》(合称《布连斯奇条约》),肯定蒙古属于清 朝。沙俄则取得了在恰克图和外蒙古地区通商贸易的特权。1854年沙俄的东西伯利亚总督穆拉维约夫说过:“中国一旦发生政变,也不应容许中国新政府把权力扩张到蒙古,在这 种情况下,蒙古应受到俄国的保护”。之后几十年在沙俄和清朝政府签订的多数不平等条约中,都是有利于俄国在蒙古利益的条款。在这段期间,俄国极力推进和蒙古各部的经济 、文化和军事交流。
满清末年和中华民国北洋政府时期:
沙皇俄国和大蒙古国:1913年的沙俄版图紧靠蒙古,在1911年(清宣统三年),辛亥革命后,随着清朝统治的逐渐瓦解,在沙皇俄国(此时统治沙皇俄国的是俄国历史上罗曼诺夫王朝的最后一个沙皇,1918年被布尔什维克党枪决的尼古拉二世)驻库伦(现今的蒙古国乌兰巴托)领事的策动下,外蒙古活佛八世哲 布尊丹巴派杭达多尔济、车林齐密特出使俄国,后在库伦宣布独立,建立“大蒙古国”政府,自称日光皇帝,年号共戴。随后俄国和蒙古军队包围了清政府驻库伦的蒙古办事大臣 衙门,解除了清军的武装,并将办事大臣三多及其随从人员押送出境。此独立未被当时的清朝政府和后来的中华民国政府承认。
1913年沙俄当局迫使袁世凯执政的北洋政府签订了《中俄声明》。声明规定:外蒙古承认中华民国的宗主权,自认为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而中国、俄国则承认外蒙古高度自治。 中国不得在外蒙古派驻官员、军队,不得让汉人移民外蒙古。1915年6月7日中俄蒙在恰克图签定《恰克图协定》,将此声明具体化。据此,同年6月9日,外蒙古宣布取消“独立的 大蒙古国”。中华民国大总统袁世凯则册封八世哲布尊丹巴为“呼图克图汗”,并赦免所有的外蒙古独立运动人士。外蒙古表面上实行高度自治,但实际上为沙俄所控制。1917年俄国先爆发了推翻了罗曼诺夫王朝末代沙皇----尼古拉二世统治并建立了临时政府的二月革命,后又爆发了推翻了临时政府统治并建立了苏维埃政权的共产主义十月革命,之后其苏维埃政府在1917年和1919年两次发表对中国宣言,宣布苏维埃政府要废除以前沙俄与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但事实上苏俄继续像以前的沙皇俄国与临时政府一样支持 外蒙古独立。苏维埃俄国在1919年7月25日发表对蒙古声明,称外蒙古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要求与之建立外交关系。1919年8月,外蒙古三盟(车盟、图盟、汉臣)的王公联名 密呈中国的库伦镇抚使陈毅(与中共的陈毅不是一个人),自愿取消高度自治,接受中华民国北洋政府的直接统治。
由于此时在俄国国内,反对布尔什维克的俄国白军与支持布尔什维克的苏俄红军均陷入当时苏俄的国内内战之中,而没有丝毫精力去顾及外蒙古,中华民国大总统徐世昌和实际上 的政府首脑----皖系北洋领袖段祺瑞遂决定出兵外蒙古,派徐树铮率兵进入外蒙古库伦,挟持“内阁理”--巴德玛·多尔济,软禁八世哲布尊丹巴活佛,并召陈毅回京,全面否定 1913年的《中俄声明》。同年11月17日,外蒙古正式上书中华民国大总统徐世昌,呈请废除俄蒙一切条约,蒙古全境归还中国。在南方广州的孙中山护法军政府亦致电庆贺。11月 22日徐世昌政府以《中华民国大总统公告》下令取消外蒙古自治,恢复旧制。同时取消《中俄声明》和《恰克图协定》,北京北洋政府在库伦设立“中华民国西北筹边使公署”, 由徐树铮的皖系北洋军在外蒙古驻防。孙中山先生因此赞扬徐树铮:“徐收回蒙古,功实过于傅介子、陈汤,公论自不可没!”但此举使中国失去了外蒙古上层王公的人心。
苏联和蒙古人民共和国:
1919年,牧民出身的苏赫巴雅尔和乔巴山寻求共产国际和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简称苏俄,1922年12月起与乌克兰、白俄罗斯和外高加索等合并,成立了苏维埃社会 主义共和国联盟,简称苏联)的帮助以建立独立的社会主义的蒙古人民共和国。1920年在列宁和共产国际的帮助下苏赫巴雅尔和乔巴山组建了蒙古的共产党,即蒙古人民革命党。
1920年7月9日,直皖战争爆发,直系北洋曹锟、吴佩孚等获胜,控制北京政府,而皖系段琪瑞等解职下台,同为皖系的徐树铮率军离开外蒙古返回内地,旋遭直系北洋政府通缉, 逃入日本使馆。库仑仅留守部份兵力。1921年2月11日,苏俄国内战争后期,被苏俄红军在西伯利亚击败了的反布尔什维克的白俄军人恩琴(即翁格恩贝格,恩琴是他取的蒙古名字)的 军队,在日本帝国驻扎在中国东北三省的关东军的支持下攻入库伦。中国驻军撤离库伦,一部分返回内地,一部分在高在田的率领下转移到买卖城,准备再战。3月18日,蒙古人民革命党军队在苏俄红军的支持下攻占买卖城,击败了当地中国守军。由于在中国国内当时处于第一次直奉战争(这场战争发生在1922年,是控制着包括首都北京在内的华北数省的直系北洋军阀的曹锟吴佩孚和控制着整个东北三省的奉系北洋军阀的张作霖之间进行的战争,1922年的第一次直奉战争直系曹吴等人获胜,1924年发生第二次直奉战争,奉系张作霖在直系内部发生冯玉祥政变逼迫曹锟和吴佩孚下台的情况下获胜)的前夕,各派军阀忙于准备内战 无暇分身,只得坐视外蒙古地区的军事冲突。苏俄红军于是在1921年5月25日派兵侵入外蒙古,7月6日胜利进军库伦(今蒙古国首都乌兰巴托),恩琴(翁格恩贝格)被苏俄红军俘虏后 枪决。1921年7月11日,蒙古人民革命党在外蒙古建立起了以八世哲布尊丹巴活佛为象征性傀儡立宪君主的亲苏俄的君主立宪制政府。11月25日蒙古人民革命党宣布这个新建立的政 权是“人民革命政权”,并与苏俄在1922年订立了《苏蒙修好条约》。此时北洋军阀各派系,如段祺瑞、张作霖、曹锟、吴佩孚等都因忙于彼此之间已经开始了的国内战争,没有 任何实质性行动。仅仅作为一种外交形式,由北京的徐世昌政府发布了一份外交声明,谴责外蒙古企图分裂中华民国的行径,不承认外蒙古的独立。不久,外蒙古的立宪君主--八世哲布尊丹巴活佛突然死亡。在苏联(此时苏联已经在1922年12月成立)、第三国际(即共产国际,成立于1919年,解散于1943年)以及蒙古人民革 命党的支持与行动下,外蒙古的人民革命党政府于1924年11月26日宣布废除君主立宪制度,成立“蒙古人民共和国”,定都于库伦,改此城名字为乌兰巴托,以1911年做作蒙古成 为一个独立主权国家的开始,蒙古人民共和国允许苏联红军驻军于外蒙古。但中华民国以及英、美、法、日等当时主要国家的政府皆未与承认。而同年底苏联与北京的段祺瑞担任执政(但实际权力掌握在奉系“东北王”张作霖手中)的北洋政府签订的《中苏悬案解决大纲》里还承认外蒙古是中华民国领土的一部分。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与外蒙古:
抗日战争期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从成立的一开始就一直处于内外交困的处境中,从北伐战争、中原大战、第一次国共内战,到1931年九一八事件和1937年全面抗日战争爆发,根本无力去处理外 蒙古问题。其间1929年在蒋介石命令之下,刚刚改旗易帜归顺国民政府的张学良的东北军在外蒙古东部边界与苏军发生过小规模战斗,之后中国军队再也没有一次进入过外蒙古。 而苏联军队一直继续从未中断的驻扎在外蒙古,一直到1992年苏联解体后,苏联军队才彻底从蒙古国撤走。当在国民政府此时间段忙于内外战事之中时,蒙古人民革命党在乔巴山 等人的领导下,在蒙古人民共和国实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和苏联斯大林式政治制度的照搬移植。1939年,苏联和蒙古联军与日本和“满洲国”的军队因蒙满边境问题爆发诺门罕战役,苏联获得大胜利,之后因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于当年9月在欧洲爆发,斯大林将战略防备和观察 的重点放在欧洲,并意图与希特勒的纳粹德国签
订《苏德互不侵犯条约》争取备战时间,而因此与纳粹德国在亚洲最重要的盟友----日本停战。1941年3月,日本帝国外务大臣松岗 洋右访问苏联,苏联外交部次长在当年3月27日对中华民国驻苏联大使说:“斯大林接见松岗,是出于纯礼貌问题,不阻碍于苏中两国关系。”4月11日,苏联驻华大使潘友新对中 华民国国民政府说:“苏联不会为自己而牺牲友邦的利益,苏联政府对松岗是照外交惯例接待。”但是,就在两天之后的4月13日,苏联就同日本签订了《苏日中立条约》,并发表 联合声明说:为了维护苏日两国的友好关系,苏联决定承认“满洲国”为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和建立苏满之间的正式的大使级外交关系,并保证尊重“满洲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 侵犯;而日本帝国亦宣布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为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和建立日蒙之间的正式的大使级外交关系,并保证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对此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外交部长王世杰发表声明说:“《苏日中立条约》,对于中国绝对无任何效力。”在此期间,内蒙古地区察哈尔省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的德王----徳穆楚克栋鲁普等人,也试图在日本人的帮助下使内蒙古也成为独的主权国家,还建立过一系列打着蒙古民族 主义旗号,实际上是受日本人控制的傀儡政权----1933年的蒙古军政府和后来1938年的蒙疆联合自治政府,但随着日本帝国最终于1945年的战败投降和苏联、蒙古联军于当年8月进 入中国领土进攻日本关东军,德王的政府也随之崩溃垮台,内蒙古很快被中国共产党所控制,1947年成为了中共治下的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区。曾任中华民国国民政府驻苏联大使的邵力子曾经说:“我在1943年春间,曾提出有关中苏邦交的建议……关于中苏之间的许多应解决的问题,我所建议的几乎多与后来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所包含的相类似。因为那时我认为这些问题必须加以合理的解决,尤其是承认外蒙古的独立,和中山先生所著《建国大纲》里面所定的扶助弱小民族使之自治自 决的精神,完全符合。
第二次世界大战末,反法西斯同盟国为了争取苏联对日本帝国宣战,美国和英国两国领导人罗斯福和丘吉尔,在没
有通知中华民国以及其他同盟国的情况下,于1945年2月11日与苏 联领导人斯大林签定涉及外蒙古地位以及中国领
土主权变更的《雅尔塔协定》(又称“雅尔塔密约”)。其中规定:“外蒙古(蒙古人民共和国)的现状应予保持
。”,签订此约 后两个月之后,美国和英国才通知了中华民国,蒋介石于是派蒋经国和宋子文等人去与苏联谈判
解决这些相关问题。1945年7月,斯大林曾对前来莫斯科与他谈判的蒋经国说过:“ 老实告诉你,我之所以要外蒙
古,完全是站在军事的战略观点而要这块地方的。”“倘使有一个军事力量从外蒙古向苏联进攻,西伯利亚铁路一
但被这个军事力量所切断,俄国就 完了。”这也是他坚决要求外蒙古独立的主要原因。但美国总统罗斯福曾经在
他去世前数天的4月份面见中华民国驻美国大使魏道明,称在维持外蒙古现状之下,中国仍可保有名义 上的宗主权
。当时国民政府亦认为中华民国具有对外蒙古的宗主权。
1945年8月8日在德国投降正好三个月之后,在美国对日本使用世界上第一颗原子弹之后,苏联在和中华民国谈判成
功之前,就对日本宣战。一百五十万苏军在外蒙古集结后进攻中 国东北、朝鲜等地的日本关东军。其间外蒙古提
供后勤并派军队参加了苏军对日军在内蒙古的作战。中苏在就外蒙古问题举行谈判时,斯大林坚称外蒙古今日已经
是“人民共和国 ”,故《雅尔塔协定》中所指的“现状应予保持”,即是要中国承认其是独立的主权国家。谈判
刚开始时,中方坚决拒绝承认外蒙古独立,斯大林则称,外蒙古问题如无法获得解 决,则《中苏友好同盟条约》
则不能订立。谈判中,蒋经国对斯大林说:“我们的国民一定不会原谅我们,还会说我们出卖了国土;在这样情形
之下,中国的国民一定会起来反对 国民政府。”斯大林则回答:“倘使你本国有强大的力量,自己可以打赢日本
,我自然不会提出要求。今天,你根本没有这个力量,还要讲这些话,就等于是说废话!”。蒋介石 (蒋中正)
为了避免苏联援助中国共产党、干涉新疆事务(之前的1944年苏联已经发动新疆的部分维吾尔族人发起了“三区革
命”,占领了塔城、阿勒泰等地十几万平方公里土地 ,并出现了维吾尔族对汉族的杀戮,撼动了国民党刚刚通过
罢免盛世才而才取得了的在新疆的统治)和已经在东北三省的苏军驻军会长时间不撤走(此时苏联红军已经夺取了
东北 三省的大部,正准备进入朝鲜半岛),最终在1945年8月14日,经过与苏联两个多月的谈判,做出了巨大的妥
协退让。由宋子文、王世杰等在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的授权下与苏联政 府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同意“
苏联出兵击败日本之后,在苏联尊重中国在东北三省的主权和领土完整,苏军尽速从东北撤军;不干涉新疆的内部
事务;不以任何形式去 援助中国共产党”等条件下,允许将依照外蒙古地区马上将要进行的公正的公民投票的结
果,以决定是否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为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宋子文不敢背负上卖国骂 名,拒绝代表中国签字
,并迅速辞去了外交部长一职,由王世杰接任,最后该条约是由王世杰代表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签字。同日,中苏两
国外交部互致照会,其后中国新任外交部 长王世杰对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部莫洛托夫部长照会节选如下:
“兹因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独立之愿望,中国政府声明于日本战败之后,如外蒙古之公民投票证实此项愿望,中
国政府当承认外蒙古之独立,即以其现在之边界为边界。上开之 声明,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签订之《中苏
友好同盟条约》批准后,发生拘束力。”
对此,美国新任总统杜鲁门给蒋中正(蒋介石)打电报说:“我请阁下执行《雅尔塔协定》(关于维持外蒙古现状
的决议),但我并未曾请阁下做超过该协定之让步(指蒋介石不光同意了杜鲁门说的维持外蒙古现状,而且自己还
主动的去做出更多让步,成为了第一个承认外蒙古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的中国政府,之前所有的中国政府,还袁
世凯都没有承认过外蒙古独立的合法性,蒋介石是承认外蒙古独立合法性的中国政府首脑第一人)。”,指责是蒋
介石自己抛弃了中国对外蒙古 名义上的宗主权。王世杰回国称该条约可保证中华民国和苏联之间三十年的和平,
于是在8月24日,立法院在孙科(孙中山先生的儿子)的主持下,以95人赞成,4人反对(以起立 方式表决)通过
《中苏友好同盟条约》。
当年10月20日外蒙古举行了全体公民投票,中国政府派雷法章前去参观合监督投票过程。雷法章奉蒋中正的命令,
“不与外蒙古行政当局进行任何关于投票过程的交涉”;关于投 票,雷法章“只宜细心观察,但不得干涉或发表
任何声明”。外蒙人民“在政府人员监督之下,以公开之签字方式表示赞成与否”,投票结果显示,97.8%的外蒙
古公民赞成外蒙古 从中国独立出去成为主权国家。但联合国所派的投票观察员不承认此次投票的公正性。
1946年1月5日,中华民国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成为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国民政府当时的外交公告中说:“外蒙古
人民于公历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日举行公民投票,中央曾派内政 部次长雷法章前往观察,近据外蒙古主持投票事
务人员之报告,公民投票结果已证实外蒙古人民赞成独立,兹照国防最高委员会之审议,决定承认外蒙古之独立,
除由行政院转饬 内政部将此项决议正式通知外蒙古政府外,特此公告。”
当年2月13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与蒙古人民共和国建立正式的大使级外交关系。从此,中国失去了对外蒙古的名
义上的宗主权。
曾任中华民国驻联合国代表的蒋廷黻认为:《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与五十年前清朝的《大清与帝俄同盟条约》太
相同了。条约及换文,就全体看起来,是极有利于苏俄的,简直 可说是片面的、不平等的。苏俄如严格遵守这条
约及换文,于苏俄只有利而无害。任何公平的研究员,皆不能避免这个结论。”
雷法章事后对外蒙“公民投票”的评价是:“其办理投票事务人员,对于人民投票名为引导,实系监视,且甚为严
密”、“此项公民投票据称为外蒙古人民重向世界表示独立愿望 之行动,实则在其政府人员监督之下,以公开之
签名方式表示赞成与否,人民实难表示自由之意志。”中华民国政府曾于1947年8月27日于联合国安理会开会时表
示质疑此投票之公 正性。中华民国代表蒋廷黻发言称:“吾人认为此事是吾人所不能接受之过份简单的历史,当
适当时机来临后,我国政府有从事进一步观察之权利。”
关于蒋中正的国民政府放弃了对外蒙的宗主权,曾经任中华民国驻美国大使的顾维钧在其回忆录中这样写道:“我
仍然无法理解为什么我们在莫斯科的外交代表团认为非得向苏联 做出超过需要之外的让步不可。即使从英国的观
点来看,中国在外蒙古问题上也是能够不让步的,美国当时的国务卿贝尔纳斯也持有同样的看法。这是贝尔纳斯在
1945年9月从莫斯 科来参加五国外长会议时在伦敦亲口对我说的。然后他问我为什么我们中国做出了不必要的让步
,他指的是外蒙古。我虽然不理解为什么这样做,但觉得这个评论进一步证实了艾 登(英国当时的外交大臣)对我
说的话是有理由的。我对中国在莫斯科所采取的立场自然是极感失望的,我设想一定有不得不这样做的理由。我希
望有朝一日能够公开当年我们的重 庆政府为什么决定不惜任何代价与苏联缔结这个条约的全部理由。”
1949年经国共内战失败后,中华民国政府败走台湾。1950年苏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
》而废除了与中华民国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1949年中 华人民共和国发表声明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为一
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并与其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1953年(虽然已经失去大陆败退到台湾,但当时仍然在世界上大多
数国家的眼中是 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因此一直到1971年以前在联合国和国际社会上仍然代表中国)的中华
民国国民政府的代表在联合国大会上,指责苏联政府和二战后一度在东北三省驻扎 的苏军,在《中苏友好同盟条
约》签订后根本没有做到“不援助中共”等条件,并以此为理由,宣布废除在《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中关于外蒙古
独立等问题的换文,声称从此之后 迁到台湾主政的国民政府不再承认外蒙古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并下令把外
蒙古重新纳入中华民国的版图之内,在上世纪90年代李登辉的“台湾独立运动”的势力上台以前,台 湾出版的所
有版本的中华民国地图上仍然都画有外蒙古在其领土内(但上世纪90年代以来台湾地区的“议员”----“立法会委
员”中的很多民进党和台联的代表,都主张台湾现政 权应当承认外蒙古为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蒙古国,台湾
现在出版的一些版本的中华民国地图上已经将外蒙古画作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蒋中正(介石)在1953年中的
国民 党的中央会议上,向全体国民党党员检讨说:“承认外蒙古独立的决策,虽然是中央正式通过一致赞成的,
但我本人愿负其全责。这是我个人的决策,是我的责任,亦是我的罪愆 ”。蒋还称,当年国民党和他决定放弃外
蒙古“实在是一个幼稚的幻想,绝非谋国之道”;蒋中正还表示自己“对总理、对革命、对国家和人民应该引咎自
责”。
1953年,逃亡台湾但仍在联合国各个机构里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的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向联合国大会上提交
议案控告苏联违反《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对苏方的要求,希望联 合国大会宣布《中苏友好同盟条约》自此不再有
法律效力。当年的联合国大会以25票赞成,9票反对,24票弃权通过联合国大会第505号决议谴责苏联,宣布1945年
中苏两国签订的 《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从此失去一切国际法效力。这就是所谓的“控苏案”。
中国国民党当时对外宣称:自《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签订后,中国政府(国民党政权)一向恪守该条约产生的一切
义务,但苏联却屡次背信,不但在东北强奸中国各族妇女,还劫 掠工业设施,强运回苏联,价值达80亿美元,超
过二战后其从德国劫掠总值的三倍;并支持中国共产党。1949年10月苏联公开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与之建交。苏
联屡次违约,但 中国国民政府却“为了顾虑与美国关系,迟迟未采取行动”,直至1953年2月20日美国总统艾森豪
威尔对美国国会正式否认雅尔塔秘密协定的存在,国民政府才于当年2月23日宣布 《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失效,从
而不承认外蒙古的独立。2月25日,外交部正式废除《中苏友好同盟条约》。
蒙古加入联合国:
1946年8月6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派驻联合国的代表徐淑希,曾经发表外交声明支持中国刚刚承认其是独立主权国
家的外蒙古准备在“未来适当时机”时加入联合国的意愿,称: “蒙古人民共和国在数月之前,尚为中国之一部
分,称为外蒙古。其独立乃由中国所赋予,职是之故,中国将为欢迎其加入联合国之一国家,吾人固竭诚期望其加
入此国际机构。 ……中国于适当之时间到来时,侪以全力支持外蒙古要求入会申请。”
1955年,中华民国的代表在联合国安理会上一票否决了蒙古人民共和国加入联合国的申请(中华民国在1945--1971
年间是在联合国拥有安理会一票否决权的常任理事国,1971年被 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取代,其常任理事国的身份和
一票否决权亦移交后者。1955年否决蒙古人民共和国加入联合国的申请,是中华民国在联合国安理会上唯一的一次
使用一票否决权 。),在台湾的国民政府发表声明认为外蒙古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因此其能否加入联合国尚有
待讨论。
1961年,苏联和非洲的十数个刚刚获得独立的新兴的主权国家,达成了一揽子协议:苏联会支持非洲的毛里塔尼亚
等国加入联合国,而非洲的这十数个刚刚获得独立的新兴的主权 国家,则会支持蒙古人民共和国成为联合国的正
式成员国。当时中华民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得常任理事国还拥有着一票否决权,还是能够一票否决而阻止蒙古加入
联合国的。但美 国得肯尼迪政府担心如此行事的话会导致毛里塔尼亚等国加入联合国的意愿受阻,因而激怒这十
数个刚刚独立的非洲国家,导致他们会想要立刻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联合国或 者会加入苏联阵营以强力对抗
美国,于是美国施压给中华民国政府,要求国民政府不得一票否决外蒙古加入联合国。几经外交上的来回交涉,最
终蒋介石在台湾的中华民国国民政 府被迫同意不去否决外蒙古加入联合国,但美国代表也不可以在安理会上为此
议案投赞成票。作为对国民党在这个问题上妥协退让的回报,肯尼迪的美国政府公开发表声明说:美 国政府坚决
支持中华民国政府为在联合国的中国唯一合法代表,并使用外交手段,使得所有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未来加入联
合国的议案将都会成为所谓的“重要问题”,也就是 说这种议案必须要所有的联合国会员国中三分之二以上多数
同意才能够通过;而且肯尼迪承诺如果任何时候美国的一票否决能够有效地防止中共政府进入联合国,美国政府将
一定 会使用一票否决权。
1961年10月25日,联合国安理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1票(美国)弃权(当时联合国的安理会成员国是五个常任
六个非常任一共十一个代表国,现在是五个常任十个非常任一共十五个代表 国)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外蒙古入会
案。中华民国驻联合国代表对外借口“回国述职”而回到台湾,没有参加此次投票表决。当年10月27日,联合国大
会通过第1630号决议案,蒙 古人民共和国加入联合国成为正式的会员国,中华民国驻联合国代表仍然呆在台湾没
有回纽约,未参加此次表决。就此,蒋介石(蒋中正)在1961年11月于台北主持中国国民党第 八届中央委员会第
四次全体会议以及中央评议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时称:“就(反对共产主义的)整个世界战役来说,在防阻匪伪(指
中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入会的间接目的上, 我们可以算是换取了一次迂回战的胜利;但在防阻伪蒙(指蒙古人
民共和国)入会的直接目的上,无可讳言,乃是我们一次严重的失败和耻辱!”
1961年12月1日,澳大利亚、日本、美国等国在联合国大会上提出议案:要求任何涉及代表中国的代表权的变更问
题的议案都是“重要问题案”。当年12月15日此案以61票赞成,37 票反对,7票弃权,被通过为联合国大会第1668
号决议案,确认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要求加入联合国,则必须所有的联合国会员国中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才能
够通过的原则!
在大陆时期和在台湾时期的中华民国法律对外蒙古独立现实的承认:
《中华民国宪法》行使之前关于外蒙古的法规以及草案有:
民国元年(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三条:“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
民国20年(1931年),《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第一条:“中华民国领土为各省及蒙古西藏。”
同年制定公布蒙古盟部旗组织法时,第四条第二项提到车臣、土谢图、三音诺颜扎萨克图、塞音济雅哈图、唐努乌
梁海、青塞特奇勒图、乌拉恩素珠克图、巴图塞特奇勒图各部, 而第八条以及第九条提到蒙古地方。
民国25年(1936年),《五五宪草》第四条:“中华民国领土为……、新疆、蒙古、西藏等固有之疆域。”
民国35年(1946年),中华民国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独立时,尚未行使宪法,而训政时期也尚未结束。
民国36年(1947年)12月25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正式施行《中华民国宪法》以及公布训政结束程序法时,《中华民
国宪法》第四条:“中华民国领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经国民 大会之决议,不得变更之。”但在没有详细列举
何为“中华民国领土”时,宪法中有四条提到整个蒙古地区,此后其中除了第一百一十九条外,其他三条已经被之
后历次颁布的《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取消了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国民大会代表之名额):
国民大会以左列代表组织之:
……二、蒙古选出代表,每盟四人,每特别旗一人。……
第六十四条 (立委选举)立法院立法委员依左列规定选出之:
……二、蒙古各盟旗选出者。……
第九十一条 (监委之选举)监察院设监察委员,由各省市议会、蒙古西藏地方议会,及华侨团体选举之。其名额
分配依左列之规定:
……三、蒙古各盟旗共八人。……
第一百一十九条 (蒙古盟旗之自治)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制度,以法律定之。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1947年底颁布的《中华民国宪法》中提及蒙古的部分,皆为“盟”和“旗”,而没有“部”。
自满清以来的中国政府是在外蒙古设“部”,内蒙古设“盟”, 相对于早先的《蒙古盟部旗组织法》来说,“部
”已经被去除。因此从这点来看,1947年底颁布的《中华民国宪法》中并没有将外蒙古视为中华民国国土疆域的范
围中。
民国82年(1993年)11月26日,在台北的“中华民国司法院大法官”在释字第328号里解释说:“中华民国领土,
宪法第四条不采列举方式,而为"依其固有之疆域"之概括规定,并 设领土变更之程序,以为限制,有其政治上及
历史上之理由。其所称固有疆域范围之界定,为重大之政治问题,不应由行使司法权之释宪(解释宪法)机关予以
解释。”该次立法 院释宪(解释宪法)声请书中曾经将“蒙古人民共和国”、“蒙古国”、以及“中华人民共和
国”等两蒋时代时在台湾的“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不予承认的国家的正式国名直接写 出,没有用引号或“伪”字
。
两蒋时代在台湾的“中华民国国民政府”颁布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施行细则》曾经定义“大陆地
区”为中共控制之地区及外蒙古等。到了陈水扁时代的2002年1月 30日,“中华民国行政院”正式发表公告修正《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施行细则》第三条及第五十六条条文,正式将外蒙古排除在中国大陆地区之外,
已经排除外蒙古 在此法律中的适用性,所以现在此法律中定义的“大陆地区”为中共控制的地区。然而,对此法
律的修正引起了“立法委员”关沃暖高度关切,于同年2月26日在“立法院”总质询 ,提出“行政院”修正通过该
施行细则第三条规定涉及“违反宪法”,质问“中华民国是否承认外蒙古独立”,发出“如此作为,将成为卖国贼
”之类的强烈质疑。目前在台湾的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与蒙古国在双方事实上的行政中心----(台北与乌兰巴托)
互相设立了经济和文化交流的代表处。
2004年“行政院”通过了废除《蒙古盟部旗组织法》以及《管理喇嘛寺庙条例》决议。“行政院”表示,“(外)
蒙古各盟部旗已非我国统治权所及地区,因此该法已无继续施行 的必要。”当时陈水扁政府的“行政院长”游锡
堃(跟陈水扁一样,是谋求让台湾全岛成为一个正常的主权独立的国家“台湾国”的政党----全称为“台湾民主进
步党”的“民进 党”的党员和中央委员,“民进党”是于1987年在蒋经国废除国民党的机关对报纸、杂志和电视
的舆论管制,放弃国民党一党独大地位,允许台湾人自由组党之后台湾第一个成立 的政党,2000年赢得台湾地区
的“总统大选”胜利而上台执政)表示,“蒙古国是一个主权国家,而且已是联合国的正式会员国,与一百多个国
家有正式外交关系,我国作为国际 社会的一员,应尊重国际社会的共识。”“’’行政院’’为因应实际需要,解除
我国与蒙古之间的交流障碍,已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施行细则》第三条,将外蒙古排除于《两岸 条例》施行
区域,决定了与蒙古交流的事务均依照外国人之规定办理,务实推动双方各项交流,建立互惠互利的实质关系。”
关于此举是否违反宪法,游锡堃的解释是,“我国(他在这里指的是中华民国)在制定宪法(指1947年《中华民国
宪法》的颁布)之前,国民政府已经正式承认蒙古国的存在,甚 至当蒙古国申请加入联合国时(指1961年),国
民政府也投票赞成,因此从历史来看,我们没有违背现实的必要,而且民国三十六年内政部所编印的《中华民国行
政区域简表》中 ,也没有将(外)蒙古列为中华民国的领土范围,因此承认蒙古国符合现况亦不涉及违宪。”
2006年一月,“行政院”将该决议送交“立法院”表决通过,由“总统”陈水扁签署“总统令”正式彻底废止《蒙
古盟部旗组织法》及《管理喇嘛寺庙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蒙古独立的态度:
中国共产党在执政前的1945年即发表声明支持国民党的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和苏联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
1949年1月,毛泽东在当时的总部----河北的西柏坡,曾经非正式地试图通过斯大林派来观察 他和中共的苏联共产
党的特别代表----阿利斯塔扬斯.米高扬,向苏联提出一项要求,即毛泽东希望在他很快就要建立的社会主义性质
的中国新政权正式成立之后,外蒙古能够回归“社会主义的新中国”的领土疆域之内!但这一要求遭到了阿.米高
扬的彻底拒绝。米高扬在他向斯大林和苏共中央上交的《就1949年1-2月中国之行给苏共中央主席团的报告》中说
:“关于(外)蒙古。毛泽东主动问我们如何对待外蒙古和内蒙古统一的可能性。我回答说,我们不主张这样(外
蒙古与内蒙古合并成一个蒙古人的国家)的统一,因为这可能导致中国失去一大块领土。毛泽东接着说,他认为外
蒙古和内蒙古可以联合起来,一起(外蒙古和内蒙古)全都并入新的人民的社会主义中国(指马上要成立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的版图。我对他说,这是肯定不可能的,因为蒙古人民共和国(外蒙古)早已享有独立主权国家的地位
,因为1945年日本帝国投降之后中国政府(指蒋介石的国民党政府)已经承认了外蒙古的独立。蒙古人民共和国有
自己的军队,有自己的文化,以及自己的文化和经济发展的道路,它早就领略了独立的滋味,将来任何时候都恐怕
都未必会自愿放弃独立。如果什么时候它和内蒙古合并,那一定会是(和内蒙古合并成)一起成立一个统一的独立
的蒙古,而不是会成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
由于苏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最主要的援助者,而外蒙古在事实上也早就已经实际脱离了中国的统治将近过去了
三十年,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刚成立之后不久,即1949年10月 16日便和蒙古人民共和国建立了大使级外交关系
。虽然1949年3月5日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上表示:不承认国民党时代的任何外国外交机关和外交人员
的合法地位,不 承认国民党时代中国与外国签订的一切“不平等条约”。但中国和苏联后来在1949年底毛泽东访
问苏联时发表外交公告称:“1945年8月14日苏联和国民党政府签订的条约和一系列 约定均已失去效力,但双方政
府确认,蒙古人民共和国的独立地位已因1945年的公民投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业已与其建立外交关系而获得了充
分保证。”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出访苏联,为争取苏联在外交、军事、经济和意识形态上
的支持,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再一次以公开德书面语言承认了外蒙古的独立,换取了 苏联在《中
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中保证了他们会在未来五年之内完全归还旅顺军港、大连自由港和中国长春铁路(即中东铁
路)的管理权(最终于1954年赫鲁晓夫第一次访问中 国时才彻底归还中国)等等苏联根据1945年于蒋介石签订的
《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所获得的在中国东北的一切特殊利益。1950年7月3日,毛泽东接受蒙古人民共和国首任驻中
华人 民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所呈递的外交国书,蒙古人民共和国驻华大使馆正式在北京开始运转和工作。在1950
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曾经向蒙古人民共和国输送了一批工人帮助其搞 经济建设。
1953年斯大林去世,尼基塔.谢尔盖耶维奇.赫鲁晓夫上台后,苏联归还了旅大(旅顺、大连)军港和东北铁路(中
东路)的管理权,毛泽东趁机于1954年10月,再次趁赫鲁晓夫访问中国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五周年国庆纪念之时,
再次向赫鲁晓夫提出外蒙古与中国合并问题,但尽管赫鲁晓夫已经对中国做出了巨大的让步和比以前更多的援助,
但是苏联赫鲁晓夫的新政府仍然以一切已成完全的不可更改的既成事实为由,拒绝讨论和坚决反对外蒙古与中国合
并。蒙古人民共和国于是从1950年 代末开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换领土边界的地图,最终在1962年与中华人民共
和国彻底划定和划清了所有边界。1960年代在中苏决裂和敌对的初期,蒙古人民共和国还曾经试图保 持中立(划
定和划清中国和蒙古两国边界的外交谈判就在此时间段内)。后来蒙古人民共和国则最终完全彻底的倒向了苏联一
边,把大约7000名中国的援助建设工人和技术人员全 部驱逐回中国,允许苏联将数量巨大装备先进的现代化军队
(包括大量的陆军装甲部队、摩托化步兵部队、陆军航空兵部队、雷达兵部队、数十个空军战斗机大队、侦察机大
队和 轰炸机大队、战略火箭兵部队和战略导弹部队)上百万人驻扎在蒙古人民共和国国境线与中国边界接壤的地
区,直接性的严重的威胁着中国的首都北京和整个中国华北、东北和西 北的国防安全和领土完整。
值得被重视的事实是,无论是在1961年蒙古人民共和国成为联合国会员之后,还是在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中
华民国的地位而获得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代表权之后,都没有立 即让北美和西欧这些西方国家中的大部分国家,
因此就马上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直到进入1980年代以后,美国和西欧国家才开始大量的承
认蒙古人民共和 国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并与其建立起正式的大使级外交关系(美国政府便是在1987年才与蒙古
建交,加拿大是在1984年,英国是在1986年,法国是在1988年,联邦德国是在1989 年,意大利是在1987年)。
邓小平曾经在1989年3月对来中国访问的刚刚上任的美国总统乔治·赫伯特·沃克·布什(老布什)说过,“《雅
尔塔协议》把外蒙古从中国分割出去,……陷我们于极其不利的战 略位置。”邓小平又在1989年5月16日对来中国
访问的苏联最后一个苏共中央总书记和部长会议主席----米哈伊尔.戈尔巴乔夫说:“六十年代,在整个中苏、中
蒙边界上苏联加强 军事设施,导弹不断增加,相当于(当时的)苏联全部导弹的三分之一,军队不断增加,包括
派军队到蒙古,总数达到了一百万人(以上)。……真正的实质问题是不平等,中国 人感到受屈辱。”
1980年代末以后,中国大陆和蒙古的关系迅速缓和。1990年,一个来自蒙古人民共和国的代表团28年来第一次正式
访问中国。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国(已经于1992年更名 )签订了《中蒙友好互助条约》,表示互相尊重
对方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参考文献
《穆拉维约夫--阿穆尔斯基伯爵》,[俄]巴尔苏科夫
《袁氏当国》,唐德刚
《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之签订与其内幕真相》,梁敬錞
《中国不平等条约之废除》,王世杰、胡庆育
《风雨中的宁静》,蒋经国
《蒋介石研究》,李敖
《蒋经国传》,江南
《奉派赴外蒙参观公民投票之经过》,雷法章
《三年控苏的奋斗》,蒋廷黻
《奉派驻韩外交代表又无疾而终》,邵毓麟
《贯彻本党的时代使命和革命任务动员、革新、战斗》,蒋中正
《朝鲜战争:俄罗斯国家解密档案》,沈志华编
《顾维钧回忆录》
《师哲回忆录》
《邓小平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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