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纵队、粤赣湘边纵队老战士严正驳斥“共产党游击队借枪借粮不还”的恶意诽谤
三位老战士均是李汉威所在游击队的战友,左起:李英、刘彪、叶方
老战士证实:在博罗战斗的共产党游击队没有李汉辉,只有李汉威,曾经担任过中队长,在战斗中负过伤,解放后在东莞工作。其经历与媒体报道的李汉辉相同,极有可能是同一个人。
他们亲自见证李汉威同志1947年9月参加革命队伍,其中刘彪大队长是李汉威的直接领导人。李汉威是经过地下党策反,从县政府地方武装转过来的。李汉威同志在1948年一次战斗中身负重伤,是伤残革命军人。
刘彪指出,我游击队从无布置过李汉威同志向地主借枪借粮。
如果需要借粮,主要由副官办理,要有两人以上签名并写下部队番号,盖章。
收缴地主的枪支,游击队所打的收条同样必须要有两人以上签名,并写下部队番号,盖章。收缴的物品要有专人保管。
媒体刊出的收据落款为1947年8月
记者在报道中以偷换概念的手法,将收据改称“借条”,然后指责共产党游击队和现政府赖账。
关于“打专江山来算帐”,老战士说:那时革命处于极其艰苦的阶段,我们思想上准备长期作战,究竟什么时候能打出江山不知道,不会这样写。这样写也不符合我们的规定。
博罗县公庄镇李洞地主黄观荣家老屋(现已荒废)
对于报道中游击队在地主家住了两年的说法
----刘彪说,我们共产党游击队从来没有在该村驻扎,更没有向黄家借枪借粮。
如果一支共产党的队伍整天在地主家进进出出,吃吃喝喝,怎么能取得群众对我们的支持与信任?
南方都市报的不实报道
黄达超,1947年7月参加我党游击队。
南都报记者说黄达超为借枪作证。
黄达超的回应:1949年初,我请假回家吊唁父亲,见到黄观荣,我对他说,你那几条枪给我带回部队打国民党。黄观荣说,一年多前已经给李汉辉拿走了,还写了收据。不久在一次大会战的庆功会上,我见到李汉威说起这事,李汉威说有这事,写过收据。
黄达超证实:我们收地主的枪用,不是借,没有要归还的说法。
南方都市报的不实报道
电话受访人刘彪同志明确表示不清楚此事,其他同志也根本没有向记者证明“借据”是真的。
而报道的小标题却是“老兵:认定借据是真的。”手法十分低劣。
实际上,原东三支一团政治处主任也不姓陈。
该报道基本上是使用偷换概念和偷梁换柱的手法。
老战士怒斥不实报道
老战士怒斥不实报道
老战士怒斥不实报道
老战士怒斥不实报道
老战士李英(左)质疑:她于1947年自带一枝驳壳枪参加共产党游击队,是从家里拿了7担谷子换来的。媒体报道黄海洋说一枝驳壳枪值150担谷子?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不容污蔑!
鉴于《南方都市报》和《南方日报》的不实报道,已经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声誉,老战士希望博罗县委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加快对此事件的调查与公布,以正视听,并提请有关部门对始作俑者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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