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吸过毒,不知道吸毒上瘾后的生理感受和心理感受,只能别人的从文字上加以了解并转述。关于犯毒瘾的描述很多,基本上都少不了一个特征,痛。有些描述说,犯毒瘾时的疼痛是常人难以想象的,那是一种刺骨的疼痛,从内而外穿透肌肉和皮肤;还有描述说,脑袋也爆裂般地疼痛,内脏器官也像被撕扯一样疼痛。所以,为了缓解剧烈的疼痛,犯毒瘾者会抛弃一切原则地渴求毒品,如果得不到,宁愿自己折磨自己,甚至去死。可见,疼痛是犯毒瘾的主要特征之一。
在西方宗教里,疼痛是一个非常宗教化、哲学化的讨论对象。耶稣被钉上十字架的时刻是西方宗教最神圣的形象,因此,基督教也被认为是崇拜痛苦的宗教,上帝以它儿子的痛苦来换得凡人的膜拜。虽然宗教意义上的“痛苦”与生理上的“疼痛”并不完全一样,但是,西方宗教的确有用对自己施加肉体痛苦的方式来净化自己信仰的做法,前几年很风靡的一部电影《达芬奇密码》中就有这样的情节,其中虔诚的信仰者用鞭子抽打自己。这个情节并非编造,也并非罕见。
由于基督教有原罪的概念,因此,痛苦或疼痛就成为人生的必然,忍受痛苦或疼痛成为信仰必不可少的方式,直到21世纪,还有宗教权威机构宣称:疼痛使圣诫更有威慑力,我们命中注定要忍受痛苦。基督教对于疼痛和痛苦的崇拜,落实到世俗社会中,有一个典型就是肉刑体罚的刑讯逼供。中世纪时,欧洲宗教具有政教合一的地位,很多法庭、法官都由教会负责,刑讯逼供司空见惯,宗教裁判所是其中之一。关于肉刑,基督教理论家认为,如果罪犯或嫌疑人心中有上帝,而且他的言行是正确的,那么,上帝会帮助他抗拒肉体受刑的痛苦,刑讯逼供对他就不会有不良作用;如果他不能抵抗肉刑体罚的疼痛,那就说明上帝没有帮助他,那就说明他是有罪的,所以,肉刑体罚的口供结果就是有效的。这套理论实际上等于说,一个人是否有罪,关键在于上帝是否给予他强大的精神力量,而非事实证据。这里不讨论这套理论是否合理,本文只讨论基督教对于疼痛和痛苦的认识,与鸦片战争有何关联。
鸦片战争时期,中国信奉西方宗教的人不多。既然基督教以痛苦为信仰的手段,既然毒品上瘾后会带来强烈的痛苦,那么,向中国推销鸦片就可以视为传播基督教的一种手段,所以,号称爱人类的西方教会不会反对向中国倾销鸦片,因为这种行为能让很多中国人痛苦,从而让中国人信奉他们的上帝。
既然疼痛和痛苦是净化信仰的必要手段,那么,凡人是否可以自己想办法消除疼痛和痛苦?从理论上说,应该是不可以的,除非死亡。但是,这个理论在现实中很难行得通。从医学的角度说,消除疼痛是医学存在的根本理由之一。对此,基督教又有一套解释,它认为:上帝在用痛苦考验凡人的时候,也创造了为凡人解脱痛苦的办法,例如治病、例如鸦片(在较长时间里,鸦片是西医的重要手段,那时有人说,没有鸦片就没有医学)。这种解脱意味着对凡人某些过错的惩罚定量化,不必永远受罚。而是否为凡人解脱痛苦的权力也在医生或代表上帝的教会手里。要知道,耶稣曾经就是给人治好病的神医。所以,替凡人消除疼痛或痛苦,某种程度上也代表着上帝的恩惠。这种解除既包括肉体也包括精神痛苦。
再来看向中国推销鸦片,既然你们中国人吸毒上瘾,已经产生难以抵抗的肉体疼痛和痛苦了,那么,西方继续给你提供鸦片,就等于代表上帝向你们中国人施以巨大的恩惠。这是一个多么美妙的宗教图景啊——中国人原先不信基督教,为此,先用鸦片让你们产生疼痛和痛苦,使你们意识到“原罪”,从而靠近上帝;当你们无法忍受疼痛和痛苦时,唾手可得的鸦片能暂时消除你们的疼痛,它代表着上帝无时无刻不在你们身边关爱着你们,感恩吧!鸦片战争还有什么不可以、不道德的理由?它以上帝的名义靠近你,为了上帝而强行进入“不信上帝”、“没有信仰”的中国。阿门!
而我们知道,耶稣给人看病、替人解除痛苦是不收钱的。因此,且不管崇拜痛苦的宗教是否值得信奉,基督教的这套说法如果要自圆其说,西方强行进入中国的鸦片就应该是免费的。如果西方商人要贩卖鸦片,要想用鸦片赚钱,基督教就应该全力反对。但事实上,西方教会也是需要钱的,看看金碧辉煌的梵蒂冈就知道了。所以,理论归理论,赚钱归赚钱,说一套,做一套,向中国贩卖鸦片,只要某一个细节视而不见,它就是高尚的,它就是符合上帝意愿的,教会不会反对。恰如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面对纳粹对犹太人的暴行,教会也没有反对。反正,教会是否收了钱,谁也看不见现场交易。教会只看到鸦片带给中国人的疼痛和痛苦能将中国人带到上帝的脚下,匍匐着祈求上帝。至于钱,你看见教会收了吗?
相关文章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