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村委会组织法》修订草案的启事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法制办的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修订工作已经启动。为进一步深化村民自治,推动村委会组织法的修改工作,北京德赛思创咨询中心联合中国选举与治理网共同举办“征求村委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征文活动,就村委会组织法修改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以来推行村民自治的经验,加强对农村村民自治理论和实践的探讨,为修改完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作贡献。
二、征文内容
本次征文活动的主题是“修改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可就修改村委会组织法提供一份完整的修订草案,也可以仅修订、补充村委会组织法某一条或几条内容。为方便大家选题,特提供村委会组织法的初步修订框架,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重点阐述立法宗旨、村委会的性质、村党支部在村民自治中的作用、村委会与乡镇人民政府之间的关系等。
第二章 村民委员会
重点是确立村委会的法人资格,整合村委会的职责,明确村委会的权利。
第三章 民主选举
重点是完善选举程序,包括村委会任期;明确“村民”概念并相应规范选民资格;增加候选人资格、竞选、贿选、辞职、补选、另行选举、选后工作交接、违法行为查处、选举经费等条款;修改罢免程序。
第四章 村民会议与村民代表会议
重点阐述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设立、权力和授权关系。明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地位问题;结合税费改革内容修改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明确“一事一议”制度及维持村级组织运转的经费来源。
第五章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进一步明确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原则、内容和程序,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的制定、执行等规定。
第六章 民主监督
重点是建立对村委会成员、村干部的监督约束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七章 法律责任
重点明确并细化人大的“两保”职能,增设在村委会选举及其他自治活动中违法行为的罚则,核心是明确村民自治的司法救济途径。
第八章 附则
三、征文要求
1、应征作品要对修订草案提供修改说明。凡涉及增补、删除或创新的条款,要注明旧条文的内容,并说明修改理由。草案结构可不局限于上述修改框架。
2、应征作品要符合法律用语规范,简明易懂,说明文字要理论联系实际,言之有据,力戒套话、空话。单篇文章字数一般不超过8000字。文章若引用论著、文章或文献,请注明出处。应征作品已公开发表的,请注明发表日期和出处。
3、征文时间为2005年12月1日 — 2006年3月30日,以邮戳为准。
4、投稿时,请在信封右上角写明“村委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征文”字样,贴足邮票。投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0号豪柏公寓B2座1002室,邮编:100044。电子文档请发至[email protected]。在文稿落款处请注明撰稿人单位、姓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四、评选事宜
征文活动主办单位将邀请国内有关领导、专家和学者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此次征文设一等奖1名,每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3名,每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5名,每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20名,每名奖金300元。部分来稿将在举办本活动的网站或推荐给有关媒体发表,对其中优秀者将邀请参加相关的研讨会等活动。
北京德赛思创咨询中心
中国选举与治理网
200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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