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集体经济和合作经济模式研讨会”召开,全国学者激烈讨论。
“大约8000个走集体化道路的农村实现共同富裕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实践证明,集体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一部分地区实行农村集体化的条件已经成熟,完全可以在今后五年内,逐步引导全国1/5左右的农村实现第二次飞跃。”日前,北京学者张勤德在“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集体经济和合作经济模式研讨会”上的发言,引起了来自全国21家高校、研究机构及政府部门70多位学者的讨论。
建国初期,通过土地改革,农民获得了土地,实现了“耕者有其田”。时隔不久,合作化道路又将农民的私有土地转变为集体所有,并实行了30年。20世纪70年代末,家庭联产承包制突破了集体所有制内部的经营方式,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我国几乎陷于崩溃边缘的农村经济摆脱困境,实现了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第一次飞跃。1979年至1984年间,我国农作物增产42.23%,因改革带来的增长率达到19.8%,贡献率为46.89%。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一直实行到今天。
然而有资料显示,1994年我国的粮食总产量4445亿公斤,比1984年仅增产350多亿公斤,年增长率只有0.9%,远远低于1984年以前的增长速度。进入21世纪,我国粮食产量持续下降,2003年粮食总产量只有4.31亿吨,仅为历史最高年份1998年粮食产量5.12亿吨的84%。农民人均收入增长率低,消费需求下降,农村商品市场难以启动。农民“给钱给物,不如给个好支部”的呼声背后,有1/4到1/3的农村党支部处于瘫痪半瘫痪、“一盘散沙”的状态,需要集体的力量去组织。中国社科院的报告将农民列为社会最低层的弱势群体之一。
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院长程恩富分析原因认为:一方面,家庭承包经营往往成了以户为单位的个体经济,与农村生产社会化、专业化、商品化趋势不适应。另一方面,集体统一经营与家庭分散经营两个层面发展失衡,集体经营有名无实处于“空壳”状态。这是造成各地向农民乱摊派、乱收费、加重农民负担等“三农”问题的主要原因。他主张在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下,增强集体层面的实力,并在此基础上推进合作经济、集体经济,开创集体经济联合体、特殊合作模式发展的新局面,做到与市场经济的充分衔接与融合。 郑州大学商学院教授宋光华则认为,目前我国农村不具备实现“第二次飞跃”的条件,一是家庭联产承包制度的潜能还未得到充分发挥;二是目前农村13亿公顷耕地上的5亿农民,人均耕地不到一亩。在惜土如金的情况下,大多数农民不可能“离乡离土”,而是“离乡不离土”或“不离乡,也不离土”,农村过剩劳动力不能及时转移且素质低下,是不可能实现第二次飞跃的。
河南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王永苏的观点是,现阶段还是应大力发展农村的非公有经济,二次飞跃要尊重农民的意愿。
据悉,2003年湖北洪湖市19635亩耕地中,就有2785亩地抛荒,抛荒面积占调查总面积的14.2%。从2004年开始,农民的种田积极性提高,但部分地区仍存在“抛荒”现象。2005年杭州市全年性抛荒面积为4651亩,比上年5350亩减少了699亩,季节性抛荒25.58万亩,比上年38万亩减少32.7%。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李萍院长据此认为,土地不能通过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合理配置,不仅不能实现土地的专业化、规模化经营,反而有大量的土地资源被浪费。
上海财经大学马艳教授建言,应重视我国新型集体经济或合作经济的理论研究,对新形成的合作经济组织,应在自愿的基础上,加强政府的引导和示范;对传统改革后的集体经济组织,加强规范引导,促进其继续发展;对变异型的合作经济组织,应该在市场经济规则的基础上,顺其发展。“农民的土地一旦私有化,在现有条件下,如遇天灾或重大疾病,土地就会被变卖!”武汉大学教授简新华提醒大家的同时建议,产业化、非农化、城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解决“三农”问题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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