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研讨刘国光讲话
切实解决倾向性问题
——海派经济学南京研究所第6次研讨会
2005年12月30日,海派经济学南京研究所举行了第6次学术研讨会,会议主题为《深入研讨刘国光讲话、切实解决倾向性问题》。出席研讨会的30余名海派经济学者分别来自各高校、党校、社会科学院、企业等单位。研讨会由海派经济学南京研究所所长、“中国经济学家论坛”副理事长李炳炎教授主持。在会议上作重点发言的有:沈立人、奚兆永、何干强、李炳炎、刘东和、陈东林等专家教授。现将主要发言稿发布如下:
穷人经济学的呐喊
——刘国光公平经济思想深论
江苏小康与现代化研究中心副主任 刘东和 教授
一、刘国光令人敬佩的学者良知和平民立场
刘国光同志作为老一辈富有社会正义感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以大无畏的理论勇气,平地一声惊雷,划破了迷雾重重的遮掩,剖析了当前我国经济学教学研究的倾向性问题,并引出了他的公平经济思想。他一针见血地指出:“一些人以效率优先为借口,忽视公平,先富没有带动后富,最终导致贫富差距在扩大,社会矛盾突出。”“在中国这样一个法治不完善的环境下建立市场经济,如果不强调社会主义的公平精神和社会责任,如果忽视共同富裕的方向,那建立起来的市场经济必然就是人们所称的权贵市场经济、两极分化的市场经济。”他以一个前辈学者的良知反思改革,主张更加重视社会公平,强调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并语重心长告诫我们晚辈学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立场、劳动人民的立场、大多数人民的立场,关注弱势群体的立场,是正直的经济学人的良心,是不能丢弃的。”
刘国光的公平经济思想,其实就是“穷人经济学”的思想,这自然就与多年来由主流经济学家众口一词的“富人经济学”形成尖锐对立,立即在沉闷的学界引起轩然大波。反对者除了精英人士之外,还有一些规格甚高的官员和学者,说法很多,归纳起来不外乎两条。一是指责他借“批判新自由主义来否定改革”,“否定了我们改革的历史,也否定了中国改革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这顶政治帽子可谓高得吓人;二是说他主张了“公平优先、兼顾效率”,是在向“富人开枪”,“与贫困群体结成了反市场体制的联盟”,“要回到计划经济”云云。孰是孰非,人们读过正方与反方的代表作自有判断。不过我想提醒注意一个历史事实,早在我国改革伊始,刘国光同志就是主持制定全国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的牵头人,与张卓元、于祖尧等学者素以“稳健的改革派”而著称。说他有180°的大转弯要反对改革、回到计划经济,岂不天大的笑话。
在这里还要澄清的一个基本事实是,以刘国光国志为代表的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者与坚持新自由主义的主流经济学派之间的争论,并不是什么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之争,也不是什么“反改革派”与“改革派”之争,而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与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之争,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反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之争,或者说是“穷人的经济学”与“富人的经济学”之争。《资本论》就是一部最伟大的“穷人经济学”,是为穷人、为无产者写的揭开了资本剥削秘密的经济学。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又是在对古典的、庸俗的资产阶级经济学流派的批判中诞生的。从这个意义上讲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充满着改革和创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派也是必然的改革派。可见,指责刘国光等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学者是什么“反改革派”,其本身就是十分荒谬的。
二、问题的本质是两种“改革观之争”
一度时期,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怎么提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被科斯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取代了。科斯的产权理论大行其道,成为所谓的能左右我国改革决策的“主流经济学派”,而主张坚持马克思产权理论的学者则被视为异端另类,被贬为所谓“非主流经济学派”。这反映到国企改革的推进中,就出现了许多令人费解的迷惘和困惑,引发了一波一波的争论。如同当年真理标准一样,事关国有资产命运,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国企“改制”中有那么尖锐的大是大非摆在国人面前,不争论是不可能的。但说来说去,争来争去,根子还在两种不同的改革观之争。
这些年来,与发展思路上盛行政绩主导下的“GDP崇拜”和“招商优先”一样,改革路径中也风靡“私有化”主导下的“资本崇拜”和“富人优先”。其基调就是主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资本主宰一切,一切都得由资本的力量说了算。所以,尽可以放手让“资本大鳄”(泡沫资本家)来接手国企。至于涉改国有资产的命运、国企职工的权益,皆无关紧要,也无碍大局。于是,在这样的政策主张下,很多地方的国企“改制”误入歧途。“改制”中,“资本大鳄”们乘虚而入、强势介入,利用并借助权力场中的“潜规则”为所欲为,个中一出出黑幕,包括已见诸报端和未见诸报端的,无一不令人发指。从德隆系在资本市场上不可一世的翻云覆雨,到格林柯尔系狂购国企的泡沫神话,人们一次又一次看到那一双双贪婪的资本黑手在“国退民进”中趁火打劫,上演出一幕幕或合法的“文明”哄抢、或非法的疯狂掠夺国有资产的闹剧。痛定思痛,这些年来的改革实践需要深刻反思,而作为理论导向的改革观更是到了应予拨乱反正的时候了。
由一批食洋不化的“主流经济学派”竭力鼓吹的新自由主义全面西化、快速私有化的改革观。如果剥开其一层层纷芜繁杂的漂亮面纱,最后骨子里包藏的也就是所谓“国企零比重”方案。他们认为,中国改革二十多年进行到现阶段,最紧迫的不是搞好国有企业,而是要寻找、培植体制外的“健康力量”,放胆、放手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国企不但不得与“民”争利,而且还必须将国企统统卖掉,所卖得的钱用于改善基础设施和投资环境,吸收外资,扶持“民”资,使国有的一块在所有制结构中逐步消失,比重渐渐趋于零。因此,他们认为当前国企改制的政策走向应是:
——加快出卖国企的进度,通过出卖国有资产使财政收入迅速增加,从中拿出一块来作为改制成本,用于所有工人的自然退休。这样,长期扰得政府心烦的国企亏损和冗员问题也就随之消失了;
——通过放大体制外的经济力量,拓展出庞大的“民”营企业家阵营去收购国有企业。具体策略是:先收购中小国企,据此逐步营造出私人资本的生长环境,而当私人企业快速成长为大企业、大集团时,就有足够的能量去收购大型国有企业,就会使国企在中国经济中全部消失。
有什么样的理论,就会产生和引导什么样的实践。这几年来,贱卖国企之所以风行各地,且势头之猛前所未有,追根溯源,都是这种错误的改革观在作崇。“主流派”们预先设置好一个一个的圈套,将改革一步一步地引导到背离了广大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邪路上去。
那么,什么才是正确的改革观,这二十多年来有没有一种正确的改革观呢?有!这就是我们党的历次三中全会所确定的“以人为本”的改革观。它从开始形成到逐步成熟,有一条非常清晰的历史轨迹。回顾漫漫改革路,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已经走过了二十八个年头,这当中诞生了八个里程碑式的党的文献:
一是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吹响了改革开放的号角,提出了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任务。
二是1984年10月20日,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增强企业活力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在这个中心环节上主要解决好两个方面的关系,即:国家与企业的关系,扩大企业自主权;职工与企业的关系,保证劳动者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决定》着重指出:改革是改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环节和方面”,“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三是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指出“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四是1993年11月14日,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指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
五是1999年4月10日,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包括国有经济在内的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是国家引导、推动、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提出“改革同改组、改造、加强管理相结合”的“三改一加强”的方针,要求“在涉及产权变动的企业并购中要规范资产评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止逃废银行债务及国家税款,妥善安置职工,保护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搞好这三条保障线”。强调“搞好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必须切实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决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
六是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提出两个“毫不动摇”:第一,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具有关键性作用。集体经济对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作用。第二,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并依法加强监督和管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七是2003年10月21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和改革观。指出“要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由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同时,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要做到“四个有利于”:有利于维护公有财产权,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有利于保护私有财产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增强企业和公众创业创新的动力,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强调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经,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八是2004年9月19日,党的16届4中全会作出《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抵制各种否定马克思主义的错误观点”;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五个能力”;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让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又和谐相处”。强调要“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显而易见,这种“以人为本”的改革观,自始至终都把人民群众(在城市就是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小康社会作为党在现阶段的最大目标,且与党的最终目标并行不悖。但不幸的是,一到各地的具体执行中,由于时下“潜规则”盛行和新自由主义思潮泛滥,它们里应外合,对这种正确“改革观”加以曲解,说的和想的、做的都不一样。十六大明明提的是两个“毫不动摇”,但在很多地方的具体执行中就出现了各自反向异化的怪现象:对第一个“毫不动摇”中的“巩固、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异化成让国企早死早好、早卖早好;对第二个“毫不动摇”中的“鼓励、引导、监督”非公有制经济(在党的文献上从来不使用“改制”和“民营经济”这样模糊的概念,而是使用“改革”、“改组”和“非公有制经济”、“个体、私营经济”的概念),异化成“放胆、放手发展民营经济”、“推进经济民营化”、“民营企业家也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云云。两者一合流就生成出一串“国退民进”的怪胎来。其实从字面上讲,与“国营”一词不科学一样,“民”营也是一个不科学的概念,这里的“民”只是一个幌子,似乎只有它能代表民众、民意,但其本质就是“私有”。因此,“民”营企业准确的叫法应是“私有企业”——生产资料属私人老板所有的企业。同理,“国退民进”也应当更正为“国退私进”。其实,“主流派”们若省却扭扭捏捏、遮遮掩掩的“民营”、“民营化”主张,直截了当地公开亮出私有、私有化的旗号,岂不更痛快由衷?
三、值得反思的几个重大问题
1.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西方新自由主义学派的一个代表人物,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曾经为中国的改革开出了一个药方。他说,中国需要市场经济,但在公有制的基础上市场经济是无法生长的。因此;中国实现市场经济目标的唯一途经就是全面私有化,而不能拘泥于以公有制为主体。怎样看待这样一个非常尖锐的问题?
第一、对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来说,第一个“毫不动摇”,是实现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和自主发展的重要条件。那种认为私有化可以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观点和主张,是不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制度本质要求的。即使是在资本主义国家,全面私有化的主张也是不符合其生产力发展普遍要求的,因而也是无法实现的。因为,市场经济越发展,生产社会化程度越高,就越需要社会提供更多的基础设施和基础条件,提供更多的公共物品,而这些是不可能按照市场原则建立在纯粹的私有制基础之上的,有些还必须由国家投资,从而建立在国家所有制基础上。这就是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欧洲国家,拥用很多公共服务行业的原因。退一步讲,即使实行全面私有化,其实质也是富人最大限度敛财的手段。例如,在英国,私有化公司的绝大多数股份掌握在金融机构和真正的少数大投资者手中。英国电信公司的职工购买的本公司的股份还不到1%,宇航业的职工购买的股份也只有本公司股份的1.3%,等等。因此,私有化的过程实际上是将社会财富从社会底层转移到社会上层的手段罢了。我们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怎么能运用剥夺本该属于大多数人的社会财富的办法,去让少数人先富起来?
第二、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当然需要鼓励、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让其有一个长足的发展,这才有了党的十六大的第二个“毫不动摇”。然而,应当清醒地看到:虽然从市场经济、市场交换的角度来看,不同所有制经济之间是平等的竞争关系,并无高低贵贱之分。但是,从生产关系角度进行分析,不同所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却有着明显区别。公有制主体地位既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柱石,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础。坚持这一主体地位,有利于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有利于达到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长期效益与短期效益、社会不同收入阶层的和谐统一;有利于推动基础产业和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及重点企业的迅速成长,实现新型工业化的跨越式发展目标,从而惠及全体劳动人民。
2.计划经济的后果该由谁承担,工人应不应拥有对剩余价值的索取权?解放以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搞两个“大锅饭”,国企成为政府的附属物,体制僵化、机制不活,效率低下。但这不是职工的过错,问题主要出在政府的管理和用人上。职工群众作为企业的主人翁,长期在低工资、高积累下辛勤劳动,作出巨大的奉献和牺牲。现在“改制”了,在形成新的雇佣关系之前,就该有一个公平公正的结算,还原给他一个本来的对剩余价值的索取权,便是一件天经地义、顺理成章的事情。而现在,普遍发生的让职工承担莫名的改制成本,花三文二文就把职工打发回家的做法,是地地道道的蛮横无理、伤天害理!在我国,从根本上讲,劳动者在政治上获得翻身后,其经济上要实现小康的权益和主张也必须得到承认和有效的保护。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劳动者只是作为资本增殖的手段而存在。资本家是人格化的资本,劳动者只不过是人格化的劳动时间,劳动者的经济权益只能是依据劳动力价值争取到的工资。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一旦建立,与劳动者成为生产和分配的主人这种经济地位相应的基本经济权益,也就确立起来。劳动者应该获得相应的经济权益,是在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进行批判的基础上所得出的逻辑结论,更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的现实要求。因此,那种只讲富人的利益和资本的利益,而忽视和剥夺广大劳动群众利益的观点和政策主张,是与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格格不入的。
3.在改革与发展中,如何代表好工人阶级长远的根本利益和工人群众的具体利益,执政党还要不要有自己的阶级基础?应当说,广大工人群众仍是我们这个执政党的阶级基础,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永远不会变,也不允许改变。工人阶级的拥护、工人群众的创造性劳动成果,永远是我们党获得和增强执政能力的不竭源泉;同样,我们党执政的一个重大使命就是领导全体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是要让工农大众尽快过上小康的生活。这两者从根本上是统一的,是相辅相成,没有任何矛盾的。然而在一些地方,一些干部们天天嘴上在讲“三个代表”,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在实际行动中,特别是在一刀切地下达“限时改制”的指标时,就全然不顾工人群众的具体利益了。反而指责工人群众不顾全改革大局、只顾眼前的具体利益、忘记了工人阶级整体的根本利益云云。对丧失生产资料后的工人重新沦为无产者熟视无睹,甚至对私人企业主接手国企后逼得工人走投无路,也见怪不怪、习已为常了。试问:抽掉了工人群众的“具体利益”,还如何谈得上工人阶级整体的“根本利益”,还怎么谈得上“以人为本”?这些人天天奢谈党性,却丢掉了党性中最重要的内核。为什么?因为在夺取政权前,政权是无产阶级的命根子;取得政权后,国有资产是工人阶级的命根子。失去生产资料的工人也势必会丧失生活资料,继而陷入绝对贫困化。
因此,执政党和各级政府的天职就是保卫国有资产,让其保值增殖,从根本上扭转工人阶级被边缘化、弱势化的倾向,才能在根基上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职工群众既是国企改革的主导力量,同时也应当成为国企改革的直接受益者。如果广大职工群众不能普遍受益,怎么谈得上有“惠及十几亿人口的小康”?例如,南京地区中小国企,经过一刀切“三联动”的限时“改制”后,已所存无几,应尽快兑现“改制”前的承诺,让至今仍悬在半空中的几十万职工群众有一条能看得见希望的生路。下一步是剩下的大型国企还要接着“改制”,前车之鉴在提示我们的政府起码要守住两条底线:一是绝不能再搞MBO,也不能通盘卖给私人企业老板,而应当不折不扣的按照十六大提出的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国企改革思路,实行由国有资本、职工集体资本、外来非公有资本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二是改不改,怎么改,要由职工代表大会说了算,不能偷偷地搞“这里的‘改制’静悄悄”。而所有这些就先要让职工群众有话语权,即工人阶级要有自己的发言人,有自己的理论专家团,有自己的大律师团,藉以形成有效的劳资协商的谈判机制和制约机制,切实维护住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
4.先富与共富有无必然联系,先富者是否必定会去带动穷人后富?现在看来,远没有想象的那么美好,实践证明,只要口子一开,让少数人富起来很容易,但这些少数人绝不会自动发善心让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毫无疑问,先富与共富之间存在着巨大的时空脱节。特别是在这短短的近二三年间,如此巨大的社会财富被聚敛到少数私人企业主手中,已经对整个国家安全构成了巨大的危险,势必引发剧烈的社会动荡和严重的社会危机,造成对社会生产力的巨大破坏。因为,在一个缺乏民主法制和科学传统的国度,贸然地推行全面私有化,全面实行自由资本主义,必然会大量出现私人富豪的强势集团。若任其操纵国家经济、社会的命脉,左右弱势群体的命运,最终只会把全体劳动人民推向苦难的深渊。这绝非杞人忧天。这一点,从现在起就应引起全体国人和政府决策者的警醒。
四、“效率优先”的错位使用导致了“富人优先”的严重后果
尽管社会公平是人类的美好理想,也是执政党的起码责任,但占据强势地位的富人们总是对之不屑一顾的。他们不可一世地宣称:财富向少数上等的人杰手里集中是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而多数人只配打工、吃吃救济,惟有这样,才能打破社会平均的大锅饭,先进生产力才会得到发展。另一方面,他们身后的主流经济学家也振振有词:“我国当前贫富差距的主要矛盾不在于富人太富,而在于穷人太穷。”并警告政府:“改革不能体现仇富心态”云云。可谓一唱一和,一个奇谈,一个怪论。言下之意,贫富差距是先天就有的,谁叫你们穷人在娘胎就没有致富的智商呢?所以责任在穷人,和富人全然没有关系。乍听起来也是,让一部分人靠诚实劳动和辛勤汗水先富起来(这本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原意),是改革初期的一项大政策,谁也不应非议。不过事情并不如此简单,由于省略了“诚实劳动”这个前置词,中国大陆富豪敛财致富的路径和速度往往令人疑窦丛生。比如说,每年都出炉的胡润版、福布斯版“富豪榜”上的“英雄豪杰”们有多少是靠行贿贪官污吏、介入国企改制、巧取豪夺国有资产起家的,谁也没有个底,刚刚锒铛入狱的王维军、顾雏军和两年前服刑的杨斌可谓是其中的“杰出代表”。而与之相应,另一个具有讽刺意味的现象则是,在中国纳税和慈善的排行榜上却总是不见这些“英雄豪杰”的身影,足以说明这些新生代的“民族资产阶级”是如何的不争气!
在这样的一种现实格局下,公众的所谓“仇富”情结便在情理之中,穷人们当然有理由质疑这批靠潜规则“开抢”公共财富的豪强。很显然这里的“仇富”,仇的只是非法致富的手段和途径,而非社会财富本身。应当知道,在一定时期靠诚实劳动创造出的社会财富总量就那么多,放手让富人们巧取豪夺地“开抢”,穷人们就所得极少或一无所有,还谈得上什么平等!因此,哪怕撇开这两个“富豪榜”上的虚虚假假、闹闹哄哄的相互矛盾、漏洞百出不说,就从中国大陆以不到20%的富人集团占有80%以上的社会财富,且贫富悬殊程度高居全球第二的基本国情,搞富豪排行榜有百害而无一利,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应予叫停。
然而,最近还有一位大师级的人物再三为富人们辩解:“收入的不平等有两个可能的来源:一个是机会的不平等,一个是结果的不平等。目前中国社会贫富悬殊,主要来自于机会的不平等。有人说,现在不应当强调效率优先了,应当以公平为主。这种说法就把两种不平等混为一谈,而且把主要的矛头对准了结果的不公平,还要对一般的富人征高额税收,这是有问题的,会导致严重的后果。”这里面话中有话,说白了就是:富人之所以富有,是由于他们有效率,其暴富的结果相对穷人来讲虽有些不平等却也是合理的,他们没有“原罪”,不要把矛头对准他们;而穷人呢,穷就穷在其效率低下,把握不住致富的机会,一旦机会来了也会结出“富果”来的,千万不要仇富,慢慢等吧,你们也会富起来的。这位大师不知何故,竟把常识中社会公平的“起点公平、机会公平、过程公平、程序公平、结果公平”缺一不可的五个要素,简化为“机会公平”一项。这就给人一个错觉,搞市场经济只要给你机会了,至于能不能抓住,全靠各人的悟性和本事,怎么去发财致富都是可以的,而不必顾及过程及程序是否公平,也不必对结果上的不平等(贫富悬殊、两极分化)有异议。换言之,只要机会平等了,任何财富的积累过程和结果都应当得到认可,穷人们不必仇富。好一个现代版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只许富人“开抢”,不许穷人“开枪”,真是岂有此理!难怪乎这个绿灯一开,一大批不法富豪都纷纷通过犯罪手段竟相争食国企“改制”这道丰盛的晚餐,疯狂到了无所顾忌的地步。
改革的理论需要反思。现在回过头来看,“效率优先”这句话本身没有什么错,之所以出现了社会不公、两极分化的严重后果,是由于把它用错了地方——用在了恰恰最需要公平与和谐的社会利益分配领域。所谓“种下龙种,收获跳蚤”,“效率优先”这句话一不小心就被精英们异变成“私有制优越”和“富人优先”。其实,市场竞争本该讲求效率,应由效率来主导,但市场天性嫌贫爱富、凌弱倚强,具有产生贫富两极分化的自发趋势,所以在涉及民生的社会分配领域应更多地注重公平,无论如何也不能把人民大众的命运交给市场摆布。而“一次分配先讲效率,二次分配再讲公平”是一种似是而非的说法,并不科学,不符合科学改革观和科学发展观,在改革和发展实践中也留下大量的后遗症。事实上,一次分配在大的部分上既已丢失公平,靠二次分配来微调和补救,是很不现实的,犹如杯水车薪、扬汤止沸,收效甚微,才导致了社会大范围不公的局面日益严重。当然,社会机构的运转也要有效率,市场也要讲公平交易,但这是另一个层面上的事情,不要混为一谈。总而言之,市场竞争的基本指标是效率,社会和谐的主要指标是公平。只有这两个指标互不错位,各有所用,各得其所,生产力才能高度发展,社会才能高度和谐。抛开社会公平去奢谈这样那样的改革,老百姓不会接受。真正的改革从根本上说要惠及全体老百姓,而不能只让少数富人捞取好处,倒过来让多数穷人为之承担高昂的成本。这几年,教育、医疗、电力等诸项改革“基本不成功”,原因就在这里。所以改革也应回到“以人为本”上来。
写到这里,不由得联想起了一位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他不是马克思主义者,却能从民生的立场出发,以一个民主革命家的良知,在上世纪初叶就提出了要“节制资本家”的主张。中山先生认为,欧美诸国其社会以私有企业为主要组织形式,虽然富裕强大,但两极分化极其严重。中国如效法欧美,“其善果可以致中国于富强,其恶果亦将造成不平等之世界,是故对欧美资本主义之流弊,有预防之必要。若不思预防,后来资本家出现,其压制手段恐怕比专制君主还要厉害些,……须研究对于将来之资本家加以如何之限制”。诚哉斯言,富有哲理和远见,为我们开出了至今仍能很有效地阻止两极分化的良方,即:切不可与虎谋皮,幻想把社会公平、先富带后富的希望寄托在资本和资本家的身上,而应节制资本和资本家。对此,政府应当有所作为。因为你是人民的政府。
现在,事实教育了人民大众。不管主流经济学家怎样粉饰资本和资本家带来的财富神话,人们终于能够从浙江的“断指作坊”和广东的“血汗工厂”中认识了资本和资本家在原始累积阶段的野蛮和残酷、寄生和贪婪,从矿难的累累白骨和政绩的“悲惨增长”中看到了“资本崇拜”和“GDP崇拜”带来的深重灾难。人间正道是沧桑,中国共产党人以消灭资本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社会公平,达到共同富裕为已任;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坚决拒绝一切打着“改革”旗号的人间不平等;早已当家作主的人民大众,必定唾弃一切道岸貌然的社会不公正;而富人们靠“开抢”得来的罪恶财产,也终将得到社会公平的彻底清算,重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历史公正。始终站在人民大众一边,为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弱势群体谋利益,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前、执政后的一贯宗旨。刘国光不惧主流经济学派“富人经济学”的围哄,以反潮流的气慨提出“穷人经济学”的公平经济思想,其难能可贵之处也正在于此。
(联系电话:025-85273711)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