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效率优先”放到该讲的地方去
刘国光
刘国光同志指出:不是任何发展都是“硬道理”,当前贫富差距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五中全会不再提效率优先。
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文件有许多新的精神。其中一项是强调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而不再提“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其实如果我们注意,在十六届四中全会的文件中,已经不出这一提法。这次会议继续淡出此题,表明了中央贯彻科学的发展观,重视构建和谐社会的决心。这一举措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经济理论界和媒体的一些同志,由于学习体会中央精神不够,囿于习惯,仍不时有宣传“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论述出现。为了深入领会中央关于收入分配问题的指导精神,有必要理清“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并不符合当前形势要求的理由,并把“效率优先”这个提法,放到该讲的地方去讲。我以为,比较重要的理由有以下几点:
(1)“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意味着把经济效率放在第一位,把社会公平放在第二位,兼顾一下。这怎么也同“更加重视社会公平”搭不上界。这个提法只适用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段时期,不适用于初级阶段整个时期。
(2)小平同志讲“在本世纪末(即2000年)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贫富差距)问题。”如“公平”放在兼顾即第二位的地位,就不可能突出地提出和解决社会公平问题。这与小平同志的指示相悖。
(3)现在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社会不公平造成许多矛盾紧张与社会不和谐现象,潜伏隐患,不时爆发。如继续把社会公平放在“兼顾”的第二位,与我党构建和谐社会的宗旨不符。
(4)按国际公认分配公平指标,中国基尼系数已达0.45以上,超过国际警界线;超过资本发达国家如英、美、法(基尼系数0.3-0.4)和资本福利国家如挪、瑞(基尼系数0.2-0.3),我国收入分配差距不仅远大于资本主义国家,而且是中国历史上贫富差距空前大的时期。如果再拖下去,把公平放在“兼顾”的第二位,如何与“社会主义国家”的称号相匹配。
(5)“效率优先”不是不可以讲,但应放到应该讲的地方去讲,而不是放在收入分配领域。效率、效益、质量一系列概念是与速度、投入、数量一系列概念相对应的。我党转变增长方式(即发展方式)的方针要求把质量、效益、效率作为经济增长(发展)的最主要因素,而把投入、数量和速度放在适当重要地位。对生产领导来说,可以讲“效率优先”“兼顾速度”,把质量、效益放在第一位,而不能主要靠拼投入、增数量来实现经济增长。这符合正确的“发展是硬道理”的大道理。因为不是任何发展都是大道理。不讲效益、不讲质量的发展就不是大道理,而且照这样粗放地发展下去,其后果很令人担忧。邓小平说“只要是讲效益,讲质量,就没有什么可以担心的”。所以,把“效率优先”放在发展生产的领域去讲,非常合适。这是它永远的存身之地。
(6)而在分配领域,效率与公平原先人们设想的是trade off(交易)的关系,即在一定范围内扩大收入分配差距有利于提高效率,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不利于提高效率,所以有优先兼顾之说。但是后来大家研究,两者之间不单是trade off的关系,而且应当是辩证的矛盾统一的关系,这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和过小都不利于提高效率。所以就不存在哪个优先哪个兼顾的问题,要辩证统一地考虑。
(7)有人说,初次分配可以讲“效率优先”,再分配再讲注重公平。难道初次分配社会公平问题就不重要?垄断行业和非垄断行业的畸高畸低的个人收入,不是初次分配问题?有些部门、企业高管人员与普通职工的畸高畸低收入,不是初次分配问题?一些外资、内资工厂,把工人(特别是民工)工资压得那么低,而且多年不怎么涨,过量剥削剩余价值,不是初次分配的问题?还有说不清道不明的许多不合理、不合法、不规范的黑色收入和灰色收入,不是初次分配中产生的?初次分配秩序混乱,初次分配中的社会不公问题难道不需要重视、处理、解决?还要等到财税等再分配杠杆来调节,这在中国是远远不够的,是解决不了分配不公问题的。
所以,在收入分配领域不用再提“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也不要再出“初步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而要强调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正如这次五中全会文件所强调的。这符合改革的大势所趋和人心所向,也有利于调动大多数人的改革积极性。
(本文是10月13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座谈会2005年秋季会”上的讲话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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