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建议人大尽早制定一部《追赃法〉
从黎阳的 (《物权法》还是“贪污销赃反共乱政法”?)一文中,有理有据地说明《物权法〉是一部《销赃法〉。昨天,原中华全国总工会全总书记处书记李永海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开始就用数字说话,“有统计说,2003年,在中国拥有超过100万美元金融资产的人有23.6万。这些人占有的财富已经超过了9690亿美元。而2003年中国的GDP是1.4万亿美元。这是个惊人的数字。” 这个数字是一个什么概念呢? 也就是说,占人口99。982%的人,只占我国财富的30.8%,而只占人口0.018%人,却占了财富的69.2%,他们靠什么法宝以火箭的速度致富,如果不是掠夺、盗窃、贪污等不正当手段得来的,请他们介绍一下他们的致富的经验什是么。他们对于这笔巨大的来路不明的赃物,心里很慌,因此就迫不及待地要制定一部《物权法》即《销赃法》,把非法之物转为合法。今天我们目睹大量的国家、人民财产被极少数人掠斗,全国人民非常心痛,如何保护国家的财产,追回已被盗窃的国家财产,这是摆在全国人民前面的头等大事,因此我强烈建议人大应尽早制定一部《追赃法》, 而不是目前忙着、急着要制定的《物权法》--《销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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