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在于改变比较优势
左大培(2006年2月20日)
反对保护本国民族产业的人一般都标榜实行“自由贸易”,主张开放本国市场任凭外国产品自由销售。在当今的经济理论界,为这种自由贸易政策主张辩护的主要论据是所谓的“发挥比较优势”。
用“发挥比较优势”来论证自由贸易的优越性,这就是当代国际贸易理论的主流--比较优势学说(或曰“比较成本学说”)。
在当代的国际贸易理论中,比较优势学说有两个版本:一个版本是李嘉图的古典比较优势学说,强调每个国家都生产并出口自己的相对生产率比较高的产品,进口自己的相对生产率比较低的产品,各国由此而都从国际贸易中获益;另一个版本是赫克歇尔-俄林的新古典贸易理论,强调发挥各国的资源禀赋比较优势对国际贸易的决定性意义,认为各国生产并出口的产品都应当是在生产中密集地使用本国相对比较丰富的资源,而进口的产品则应当是在生产中密集地使用本国相对比较缺少的资源,这样各国就都能从国际贸易中获益。
西方主流经济学论证各国实行自由贸易的好处,主要的理由就是它能够使各国充分发挥上述这两种比较优势,出口自己的相对生产率比较高的产品,或者出口产品密集地使用本国相对丰富的资源。按照西方主流国际贸易理论的说法,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必定使本国有比较优势的产品相对价格较低,从而在国际贸易中具有较高的竞争优势,没有国家间贸易壁垒的完全自由贸易会让这种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使各国都仅仅出口自己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口自己具有比较劣势的产品,从而使各国的福利都达到最大。
西方主流经济学界根据统计数据所作的经验研究证明,如果只考虑劳动和物质资本这两种资源的“禀赋”,则第二个版本的比较优势学说对当代国际贸易的结构并没有很强的解释能力,资本密集的国家出口的产品往往并不是资本密集的,进口的产品也不一定是劳动密集的。不过根据统计数据所作的大量经验研究也证明,如果把“相对生产率”理解为相对的劳动生产率,则第一个版本的比较优势学说却大体上说明了当代世界各国之间的国际贸易结构,各国出口的通常都是其相对劳动生产率比较高的产品。
这样的经验数据看起来似乎支持了比较优势学说,但是它却并不能证明简单地“发挥比较优势”就可以保证成功的经济发展,更不能说明自由贸易政策在发展中国家具有优越性。
各国之间的贸易结构大体上合乎第一个版本的比较优势学说,这只能证明当代世界各国在国际贸易中都已经大体上发挥了它们的比较优势,却并不能证明“发挥比较优势”会导致成功的经济发展。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少数落后国家成功地发展了经济,实现了高速的经济增长,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却没有获得快速的经济增长,其经济发展并不成功。就是在西方的发达国家中,也有许多国家经济增长比较慢。这些经济发展和增长比较慢的国家,在国际贸易中也发挥了自己的比较优势,光是这一点就足以证明,简单地“发挥比较优势”并不是成功地发展经济的有效措施。
一般地说,既然富国和穷国在国际贸易中都发挥了自己的比较优势,是否发挥比较优势就不可能是造成富国与穷国差别的主要原因,靠发挥比较优势也不可能使穷国变成富国。
相比之下,当代的经济增长理论却比较清楚地说明了富国与穷国经济差别的主要来源,说明了持续的高速经济增长的主要原因。当代的经济增长理论和经济高速增长的国家的经验都证明,富国之所以人均收入极大地高于穷国,主要是由于富国平均每人掌握的技术水平极大地高于穷国,持续的高速经济增长主要来源于人均掌握的技术快速增加。将这一原理应用于说明国际贸易结构,就可以看到,虽然富国与穷国都在国际贸易中发挥了其各自的比较优势,但富国之所以富,就在于它生产并出口的是技术密集产品,而穷国之所以穷,就在于它只能生产并出口技术含量比较低的产品。
由此可知,一个国家持续的高速经济增长必定伴随着其比较优势的迅速变化,成功的经济发展必定使一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从技术含量低的产品变为技术密集型产品。这已经为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韩国和台湾的高速经济增长历史所证实。它们在高速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具有比较优势的出口支柱产业都经历了根本性的变化,从技术含量低的纺织业经过钢铁、造船或日用百货、计算机而变为汽车或集成电路等高度技术密集的产业。台湾人将这样一个比较优势变化的过程形象化地称之为“产业升级”。
成功的经济发展的关键不是简单地“发挥比较优势”,而是改变比较优势,将低技术产品生产上的比较优势转变为生产高技术产品的比较优势。这样转变比较优势的速度越快,经济发展和增长的速度就越高。为了尽快地完成这种比较优势的改变,就必须大力开展学习和自主的研发,以便尽快增加和提高本国所掌握的技术。用现代经济增长理论的话说,这就是“加快技术进步”。
为了尽快增加和提高本国所掌握的技术,在很多情况下就需要保护本国高技术的幼稚产业,以适当的贸易壁垒来阻止外国高技术含量产品的进口,将国内的市场保留给本国的高技术产品。这样的保护措施还可能通过许多途径妨碍本国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出口。这些都导致一国的比较优势不能得到完全的发挥。但是,在这样作有助于加快该国的技术进步、尽快向高技术产品方向改变比较优势的限度内,它有助于加快落后国家的经济增长,对发展中国家是一个比较好的经济政策。
现在的经济发达国家在由落后变为先进的过程中,都曾经对能提高本国技术水平的产业大力实行贸易保护。就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和韩国也在实现高速经济增长的时期大力保护了本国的能提高技术水平的产业。这样的保护并不妨碍我们观察到上述的经验事实:这些国家的进出口结构仍然大体上合乎古典比较优势学说的预言,出口相对生产率高的产品,进口相对生产率低的产品。因为对本国高技术水平产业的保护只是减少了本国没有比较优势的产品的进口,这些国家出口的基本上还是本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口的还是外国有极强的比较优势的产品,只不过这些国家的进出口规模小了一些,对外贸易依存度低了一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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