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权市场化是中国市场化改革的一大败笔
巫继学[个人独立学术网站:www.wayee.com,www.economics.com.cn]
(2006-03-26)
市场化改革本身没有错,特别是在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前提下。但是,我们在市场化的改革中确实出现了问题。我在《为什么市场化在中国改革中最受非议》一文中进行了综合分析。在反思改革中,分析问题,多方求解,是为了更好的前进。倒退是没有出路的,从改革前走过来的人有更切身的感受。但是,拒绝反思,拒绝校正,同样是没有出路的。在很大意义上说,它还会扼杀改革。
从大量分析改革中出现问题的文章中我们发现,几乎所有的负面事件,都指向一个病灶:公权市场化,即公共权力转化为商品从而再转化为资本。权力资本,是一切罪恶的渊薮。因而我想说,公权市场化,是中国市场化改革中的第一大败笔!
说公权市场化,并不是说我们在改革中将公共权力推向了市场,而只是对存在的一种抽象,一种理论描述。公权市场化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对此我将专门撰文阐述。大体说来,就是一个公共权力商品化、资本化的过程。过去讲,“有钱难买不卖的货”,公共权力就是一种不能卖的货。现在则不同,公权正在不断地被出卖。买官卖官,权力入股,收受贿赂,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大到政府公共政策被贩卖,小到拾垃圾者给看门老头递只烟。目光所及,尽现公权市场化之五光十色。
没有办法,我们还得来求教马克思。许多人喜欢用“寻租”理论来解释,我则认为,“寻租”理论不能说明问题。说权力寻租,为什么要寻租?因为权力本身有租,因为掌权者设租。这事实上加了一个前提,即权力本身具有市场价值。说公权具有市场价值,就是说公权也是可以买卖的商品,这不是一种循环论证,就是将需要证明的观点作为前提的一种假设论证。其实,一种物品广至一种东西之所以成为商品,就在于它满足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证的产品转化为商品的经典充足条件。依据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商品的分析,商品生产的经济条件必需是:在生产领域:(1)从生产力、从决定商品的社会使用价值角度看,要求劳动的社会分工存在;(2)从生产关系、从决定商品的价值角度看,要求不同所有权的存在;(3)在交换领域,从决定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实现角度看,要求不同所有者发生关系,相互交换不同的劳动产品。这些条件,是一定的历史条件、经济基础的多方面体现;它们作为一种合力,从不同角度共同决定产品转化为商品即商品生产的存在,即决定一种东西之所以成为商品存在。比之计划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其一,握有某种公权的社会公仆,事实上可以支配自己手上那部分权力;其二,种类繁多的不同权力会招致不同的利益,即不同权力具有不同的使用效益;其三,权力的供方与需方都有交换的意愿,也有交换的条件、场所。这三条不是别的,正是商品生产即产品转化为商品的三个充足条件。在社会生产的商品经济大系统中,具备了这三条,权力必然转化为商品。这就是公权市场化的秘密所在!
我认为,在反思改革中就是要探究如何阻止公权转化为商品从而再转化为资本,这同时也是反腐败的核心任务。其一,应当有一个公权制衡机制,即严格限制权力成为掌权者个人可以自由支配的独立份额,使任何持权者都不能孤立用权而不受到监督,使公权在监督的阳光下不被私用与私有。这是防止公权私有化的基本前提。从经济学角度看,一件物品要成为商品,必须以个人所有权即私有权为前提。权力不被掌权者个人支配,自然制约着权力商品化。其二,应当有一个权力的市场失灵机制,即割断公权与利益的联系,使政府与党务行为真正作为一种公共产品。你为人民服务,办事是应该的,你不办或缓办我依法告你不作为、告你赎职。公共产品不是商品,不能用经济价值来衡量,或者说它根本就不能值钱。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是纳税人付钱支撑的。凡是以公共产品谋利行为,都是违法的。其三,高薪养廉与提高腐败成本。从国外与境外的行政经验来看,提高公务员的薪酬,使之家庭生活相对丰裕,是降低腐败的行之有效的举措。有人担心高薪可能成为打狗的“肉包子”而有去无回,加多的钱照拿,腐败依然。其实,针对我国目前政府官员的职业道德与品质来讲,这种担心也许并不多余。但是,实践证明这种举措依然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作用。打出去的“肉包子”还是可以吓到一些狗,还是可以占据狗的一定胃空间。也就是说,虽然高薪不一定都能养廉,但高薪可以降低腐败的比例。与此相关的是,提高腐败成本,即增加腐败的难度,提高腐败分子落网率,加大对腐败的打击、惩罚力度。让腐败份子想到反腐就不寒而栗,一旦事发只有一次,没有第二次。最后,推进经济民主进程,形成全民性的全方位,全天候的监督机制。扎根于经济活动全过程中的群众性监督机制,不仅具有中国特色,也具有民主特色。我们有理由寄希望经济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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