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伪合作制
农民资金互助组织能否挑战农村信用社?
(13600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平监管分局
姜柏林[email protected](2005-7-1)
内容提要:长期以来农村金融体系建立在农村信用社伪合作制金融组织基础上,结果造成农村金融体系的崩溃,表现农村保险、农村商业银行退出农村市场,政策银行不能延伸到农民中和农村信用社自身经营依靠国家信用救助维持,不能够自担起经营风险责任。农村信用社难以贴近需要服务的弱势和经济需要帮助的农民群体,在支农村过程中表现出制约农民增加收入和官本位的低效工作情况。农民资金互助组织是真正的合作制金融组织,做为基础能够建立起农村金融体系,与商业金融实现互相补充市场并能传导政策金融支持于农民,在和其他经营组织和商业金融互相配合中能够促进农民增收。资金互助合作组织既是金融组织又是经营组织,但他的出现代表了解决农民问题的前进方向,必然得到农民的拥护和响应,必然得到国家的扶持,必然发展起来会对农村信用社构成竞争和挑战。
关键词:真伪合作制金融组织 社区合作制资金互助组织
国务院《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意见》明确要求,探索发展新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这一政策意见央行和银监会还没来得及研究如何落实,就迅速得到了农民的广泛响应。在这一最新政策的引导下,社区性合作制的资金互助组织在全国迅速兴起,正以星火燎原之势发展。从东北的梨树到河南的兰考,从山东到山西。。。社区性合作制资金互助组织的发展,让我们看到了真正的农民互助经济时代的到来,合作制金融组织重新走向民办序幕已经拉开,"真伪合作制"将不可回避的面临着挑战?
一、 合作制金融是民办组织还是官办组织
社区性合作制资金互助组织的出现,让我们不得不对长期官办下的农村信用社的合作制的真伪性进行反思。只有辩驳真伪,才能追求到真理。合作制金融到底应是民办的还是官办的呢?世界上的合作制金融都是社员为满足相互资金需求而通过自助建立起来的自治金融组织,是民办组织。而在我国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合作制金融的牌子一直被官办金融控制着,实际上是控制着真正的民办合作制金融的发展。控制着民办合作金融的发展,也就控制着民办的合作经济的发展,所以到目前为止我国合作经济还处于较低水平,这与合作制的牌子被官办组织控制是直接相关联的,从法律到政策和从合作思想到合作文化上都抑制了农民合作经济的发展。伪合作制组织和文化造成了中国农民长期分散,在经济上长期不能通过合作制形成组织化,造成了严重的"三农"问题。合作制能够通过农民互利自愿的联合形成发展力量,促进农民由弱到强,由个人发展到共同发展社会目标,而伪合作制是和农民是两个利益主体,造成农民永远的分散和贫困,加速了社会的两极分化和资本剥夺农民劳动的进程,直接危害着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危害着社会主义道路和社会主义方向。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的合作制金融受到怀疑,但都没有指出官办下的合作制金融是伪合作制这一最重大是非问题。我们说农村金融体系的建立是以合作金融为基础的,但我们却把伪合作制金融做为农村金融基础,难怪农村金融体系建立不起来?没有真正的合作制金融为纽带,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是不能留在农村的。商业金融面对分散的农村借贷市场,与其运做风险和成本考虑,没有规模效益,也就是没有市场利润,自然就会退出农村市场,这种实证是农业保险难以下乡、农业银行撤出机构。而政策金融面对分散的农户没有组织传导体而难以深入农村帮助农民和扶持农业产业。
二、 资金互助组织既是金融组织又是经营组织
合作制金融是与合作制经济相伴共生存的。没有合作制经济就不会有合作制金融,相反,没有合作制金融就不会有合作制经济。合作制资金互助组织做为农民的金融组织和经营组织双重身份而存在的,这是真正合作制金融的本质要求和质的规定性。而现在的农村信用社只能做为农民主体之外的一种金融组织存在,他并不能和农民经济共生存,而合作制资金互助组织是和农民经济共生存的。农村信用社会因农民的经济壮态不好而远离农民或着没有政策压力就会向农业银行一样撤出农村市场,可见这种伪合作制金融是不能贴近那些多数而又弱小农户的,他们怕伤害自身的利益而远离他们甚至是一种讨厌他们,这就是我们现在的农村信用社。我们的农村信用社不能发挥经营组织的作用来帮助这些需要帮助的人们,而以一种非常"堂而皇之"的话说什么:这些人经济弱,贷给他们会出现风险的,我们不是民政局。国家设置农村金融机构的目的就是要帮助那些应该帮助的人们,结果我们的农村信用社却找个借口离开他们?这样也行,但他们经营出现风险后或者为了要国家更多的利已政策,却又要打着被农村信用社抛弃的人们向国家要钱。这就是我们现在的农村信用社真实的情况。而农民的资金互助组织,是不会离开农民的。他们虽然现在还没有取得国家出生证,但他们为了生存和自救,他们用他们之间聚集上非常少的资金来互相帮助,解决了他们认为最急需和最迫切要解决的大事。一个家庭的大事,可能对社会来说是个小事,但我们将这种家庭的大事放大到全社会就会是国家的大事。我讲梨树县一个资金互助组织的事例,共大家来研究这个小合作是如何办大事情的?这个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共有43户社员,社员入股32100元做为互助借款资金。有个社员叫张超取媳妇,急需要2000元,家里有玉米3500公斤要卖掉变现,此时的玉米价格是0.70元/公斤,资金互助组织知道后,做他的工作,先不要卖价格低,过几天玉米价格就会涨的。如果用钱,资金合作社可借给你。两个月后玉米价格上涨到0.94元/公斤,多卖800多元。如果是农村信用社就不会贷给农民用于娶媳妇,那么农民就不会增收这800元。这是一个小事,也是一个大事,能够说明什么问题呢?说明金融只有贴近农民才能促进农民增收。说明农村信用社一方面支农一方面害农?秋天粮食下来,农村信用开始全面收贷,结果造成农民集中出售粮食和生猪等,结果造成粮价下跌0.06-0.10元/公斤,猪价下跌0.2-0.6元/公斤,农民为还贷款几天时间户均损失在300-500元间,这是合理的吗?一个县几千万元就这样在农村信用社集中收贷中农民不知不觉中失去了收入或者他们根本没有办法来挽回这项本来属于他们的收入。
三、 合作制金融组织能否归来
农村信用社是伪合作制金融组织,社区合作制资金互助组织是真正的合作制经济和金融组织,这是理论上和实践上都能证明的。但必然相对于资金互助组织来说,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远远大于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的,农民资金互助组织能够发展起来吗?发展起来后对农村信用社构成哪些挑战?
小生产和大市场这个矛盾,无可避免的要产生合作经济来破解。而合作经济的产生自然就会产生合作制的金融组织,这是经济规律决定的。国家为解决"三农"问题,必须首先要破解分散经营农户小生产和大市场矛盾,这样就必然鼓励和扶持农民自我联合起来走向合作社经济,当农民通过国家帮助建立起合作社经济制度后,农民会迅速的将农村生产要素积聚起来,也就是资金互助组织将农民的土地、资金、市场和劳动人各要素集中起来竞争,那时农民会依靠产业利润分配股金红利,对不合作的金融组织给予停止农村信贷市场或是将农民的存款转化成资金互助组织的股金,造成农村信用社无存款来源,或者是参股收购农村信用社。这一切变化很快就会随着国家加速对解决"三农"问题而到来的。我们的很多信用社可能还高兴在国家花钱卖机制的兴奋上,其不知是"伪合作制"终结期已经到来?那么发展的资金互助合作社会给农村信用社到底带来什么呢?让我做个预期判断:
一是,国家会准许资金互助组织合法化,给予市场注册和登记。国家从此就不会被农村信用社为农业和农民以及农村问题而绑架,就会将农村信用社推向市场,能经营就经营,不能经营就关闭。而资金互助组织国家会将政策银行资金或中央银行支农资金通过农民资金互助组织转贷给农民,这样农民会更加得到贴近服务,也能使国家要支持那些需要的人得到贷款需求;
二是,资金互助组织贷给农民的资金会通过经济上的联合而发挥经济的规模效应,从而产生抗风险能力而使资金更加安全,农民通过资金组织使农民的生产和购销合作更紧密的结合在一起,从而使金融资本和农村产业资本相结合;而不是农村信用社将巨大的资金弱化成零碎的、和抗风险能力非常弱的;
三是,资金互助组织可以使农民产生一体两翼经营组织模式,即:农业保险+农民合作组织+财政金融,形成真正的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二次结合,全面推进农村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
四是,会对农村信用社加以收购和改造,要机构而不要人员(那些当农民老爷的人),也会通过竞争使一部分农村信用社关闭。
五是,对那些机制转换较好和贴近农民的农村信用社可以进行相互参股,共同促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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