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在2007年首次提出“农村集体土地资本化”,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希望达到土地规模流转、集中经营的目的。那么,集中经营的收益如何?邛崃市汤营社区的阎主任算了一笔简单账:农民自己种粮食大约每年每亩500元的收益,而集中种西瓜则每亩收益可达2000元,菌4500元、苦瓜3000元。另外,股份化后,劳动力得到解放,农民到附近的乡镇或者进城打工,又是一笔收入,少则年入一万,多则年入三四万。
土地股份化的好处显而易见。在温江区,2006年就开始推行土地股份化经营,有的整个村都进行了股份化。而邛崃市汤营社区2005年三分之二的土地都已经入股。土地股份化的大致做法是对集体资产进行估值,对集体土地进行量化,设立土地股和资产股。土地股是按照当年入股时每个村民小组的人均土地面积计算,也就是以组为单位,按人头平摊土地,然后以平摊的土地面积入股。资产股就是计算集体资产的价值,然后以村为单位按人头平摊。由土地流转形成的收益,按土地股来分;而由于资产运作产生的收益,或者股份合作社下成立劳务合作社扣除工资之后的利润按照人口股分红。另外,有的股份经济组织只有土地股,没有资产股。
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承包地的所有权仍在集体。因此,与股票不同,土地股的基础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可以这样理解:村集体将土地承包给农民,农民再用土地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进行集中经营。绕了一圈,土地似乎又回到了集体手中进行经营。然而,看似迂回的过程,里面却多了一层农民的激励机制,效果也与以往的人民公社大为不同。
股权证是农民土地入股后获得的凭证,也是农民作为股东每年领取分红的依据。分红的多少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作为成都近郊的温江区,农民大概每年每亩可以领取1800元的分红,而远郊区的邛崃市则少得多。以汤营社区为例,农民的分红大致是这样的:2006-2007年是采取保底分红,保底是800斤黄谷,大致市价是每亩600-700元左右。2008年开始取消保底,当年和次年分红分别是每亩560元和500元。
前面的文章已经提到,成都农地确权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给每个农户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一开始的操作中,对于已经实施股份化、农民握有股权证的地区,是不再颁发承包经营权证,因为这些地区家庭承包经营的模式已经改变,土地集中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包括了对外流转),农民的权益是通过集体经济组织而得到保障的。随着确权的推进,耕地保护基金的发放与承包经营权证的颁发被捆在一起,因此那些已经实施股权化的地区也颁发了承包经营权证。具体的做法是采取“网格化”的方法,把实测的土地按人头均分,进行确权颁证。
于是,情况就变得复杂起来,农民手里既有股权证,同时又领取了承包经营权证。两个证会不会有矛盾?农民如何看待这两个证?让我们看看温江区永宁镇开元社区四组的案例。该组在确权以前的情况是,土地股份化后全部流转给一家公司,农民每年领取大约每亩1800元的租金。据组长介绍,四组原来的耕地台账面积是174.5亩,人均1.3亩左右,在2008年一开始确权的时候,按照台账面积已经发过一次证。2009年,经过实测,四组占地面积实为301.85亩,人均1.7亩。除去宅基地部分,耕地面积为人均1.24亩。于是在确权之后,组长手上有两个承包经营权证,一个按照台账面积颁发,另外一个按照实测面积颁发。在该组长看来,按照台账面积发的承包经营权证是与股权相连的,而按照实测面积发的则与耕保基金相连。这个组的土地就有三套面积,对应着三种账:土地租金依全组实测面积301.85亩,也就是人均1.7亩发放;耕地保护基金则按实测的耕地面积人均1.24亩发放;还有一个就是集体经济股份的分红,是按照原来台账面积,也就是每人1.3亩的数来发放的。
这个案例稍显复杂,因为2008年那本按照台账颁发的承包经营权证是本该被收回的。但在其他实施了股权化的地方,情况也并不见得就简单多少,农民手里还是有两个证:一个是股权证,面积是根据股份化时的台账面积确定的;另外一个是承包经营权证,面积是根据确权时实测面积以“网格法”方式确定的。股权证是集体经济组织颁发的,而承包经营权证是农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股权证上的面积,在有些村组会根据新增人口和迁出人口调整,而承包经营权证则遵循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的原则。两个证尽管颁发机构不同,但同样都是基于承包经营权的。问题在于,将来一旦发生贷款、抵押、担保、再流转,以哪个证为准?由此产生的纠纷,又由谁来埋单?
“网格法”这种均分的方式,无疑是民间智慧的体现,但在一定程度上更是无奈之举。在已经实施股份化、集中经营的地区,原来每户农民田块之间的界限早已不存在,沟渠也已经根据新的需要进行了重新安排,而农民外出也非常普遍。在这样的地方推动农地确权,的确给基层干部出了个难题。于是民间自发就想出了这个网格化的方法,在测绘的基础上,把土地像画网格似的按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人数进行均分,每个人分得一个“格子”,其大小注明在承包经营权证书上。这种情况下,承包经营权证上的面积和周边的界限与实际耕种的面积、地块自然是对应不上了。
在已经股份化的地方推进确权,看起来似乎意义不大,因为在大规模流转的情况下是无法再将土地面积、地块量化到户的。在农民看来,主要就是为了获得每亩300多元的耕地保护基金。官方的解释是,“虽然股权化也是一种明晰产权的方式,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县级人民政府发放的,受《土地承包经营法》保护,具有较高的法律地位,而股权证从目前的法律地位、监管方式等来看,还存在不到位的情况,有需要完善的地方,真正从保护农民利益的角度出发,不宜简单的‘股权了事’,而且一般来说能发股权证的地方,就能网格化后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然而,股权证和承包经营权证法律地位孰高孰低断然不能用盖章单位的行政级别高低来确定的,因为土地的所有权毕竟属于农民集体。
用网格法确权,成本是很小的,不用指界,不用量每块土地的面积,不用弄清楚邻里间的界限;也几乎没有什么纠纷。但在股份化地区用网格法确权,一个个小格子和无数条横竖线条的背后,确权已经面目全非。确权的目的本身是摸清家底,明晰产权,量化到户,而网格法的绝对平均主义使得家底“被”平均,每户“被”相等,产权依旧模糊。我们不禁要问,倘若有一天,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经营不下去了,要解散,每户农民还能根据相应的权证领回自己的那份土地么?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