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在今年的“七一”讲话中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应该走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呢?在此仅就共同富裕谈一下自己的观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农业发展要走共同富裕之路,不能在农民头上重新垒上一座大山,不能让农民处于附庸的地步、不能让农民处于被压迫和被剥削的地位。
而我们目前有些地方在搞农业现代化过程中,推崇什么“公司+农户”的模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激励相容的地方,但更多体现为一种利益的对立,公司利用自己的龙头地位、压低农民所售产品价格、在市场行情好的情况下给农民一点点恩惠,而一旦遇到市场行情不好、农产品出现过剩,或者受到自然灾害,农民只有自认倒霉的份,结果是,赚钱的是龙头公司,主要承担风险的是农民。其实质,是在分散的小农民头上新垒上了一座大山。龙头公司不仅不会将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与农民共享,而且还限制了农民发展——农民生产种植品种单一、销售途径被垄断、生产模式固化这一切都限制了农民的进一步发展。
为了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目标,我们不能再走这种“公司+农户”的模式,而应该走政府扶持、农民互助合作的道路。之所以需要政府扶持,是因为,(1)农业是弱势产业,(2)历史的原因造成中国农民是弱势群体,(3)农村人力资本、货币资本、以及社会资本都非常缺乏,仅仅依靠农村自我积累是很困难的(我们目前在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时,往往忽略这一点,以至于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多徒有其名)。农民只有走互助合作之路,才能有效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才能有效提高农民在社会交换中的谈判地位和获取社会财富的能力、才能让农民充分分享社会进步带来的成果,从而实现城乡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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