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报告指出:“稳定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健全部门职责体系”。诸位要问:“大部门制改革”是叙述行政体制改革方面的内容,怎么和农业科研体制,特别是又和种子产业发展联起来了呢?
听我抽丝剥茧,从顶层设计细细说开去——“大部门制改革”有助于推进科研管部门理体制改革,有助于加快农业科研体制分类改革,有助于商业化育种分离出去,有助于企业育、繁、推一体化,把企业建成科技种子创新的主体,这样,种子产业才会正常地发展起来了。
媒体曾报道“大部门制改革”关于“科技部变革”设计:“科技部的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发展计划司和社会发展科技司的职能划归工信部,成立‘工业和信息技术部’;农村科技司并入农业部;基础研究司、国际合作司以及科研条件与财务司归并入教育部。”(《华夏时报》5月19日)
“科技部变革”很明确,很具体,很给力。遵循这个思路,从“科技部变革”剥皮剔骨,撕开口子,走出路子,做个样子,将引发农业科研体制一系列深层变革。
农业科研院所最大的“婆婆”是科技部和农业部。科技部设有一个农村科技司,属下有好多“处”还有多个“中心”;农业部设有一个科技教育司,属下也有好多“处”还有好多个“中心”。有钱就有权,人多事就多,立项目呀,报课题呀。例如:你设一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我来一个作物品种改良中心;你建一个国家粮食丰产科技工程,我来一个现代作物产业技术体系,等等。争着给属下科研院所戴“帽子”,挂牌子,各牵一条线,各管一大片。项目与经费挂钩,权力与利益链接,基本上是计划经济、行政主导、长官意志决策。“科技部变革”可以减去大量的官员、为科研人员减少一大堆的琐事。
“科技部变革”下一步会延伸到农业部的科学教育司。一是农业科学属于应用技术科学,基础研究比例很少,随着“科技部变革”,基础研究这一块理所当然地划归教育部了。二是农业应用技术研究(如种子、化肥、花卉、饲料、农药和农产品加工等)贴近市场的研究人员和项目应该进入企业,把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这样又可以减去一批官员,又为科研人员减少一堆琐事。
全国农业科研院所有450多家育种单位,从业5万多人,堪称世界之最。因为是实行“层级制度”,至少有占一半的行政官员都是按级“挂衔”,连科研人员职称也都要比对着相当于政府什么“官级”。政事分开后,政府和科研单位要从依属关系转变为契约关系;政府对事业单位的管理,要以评价式监督为主,事业单位负责人就该公开招聘了,不能再走政府任命的程序,自然就“去行政化”了。
随着改革深化,中国庞大的农业科研院所将会随“科技部变革”而逐步归位,名实相副,有一半行政官员将会消失或转行;从事应用技术研究的科研人员将进入企业或自办企业,把企业建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育、繁、推一体化了,为中国企业拓展了发展前景。科研人员摆脱层层束缚和琐事干扰,有更多的时间埋头科研了!
注意:现阶段农作物育种有三个特点:即90%以上的种质资源和育种人员集中在科研院所;90%以上的科研经费投入到应用技术研究;90%以上的农作物品种是由科研教学单位选育的。逆向来说,如果科研人员和商业化育种不能进入企业,种子产业就难以发展。所以,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有开放,才能有变革;有变革,才能有发展。深化改革,遭遇社会矛盾的凸显期,攻坚克难的深水区,各种利益发育之后的博弈此消彼长。对决策者来说,制度变革,意味着权力及权利结构的重新配置,必然会改变利益分配格局,有些改革,渐趋于权力的自我革命。如何在既得利益和增量利益之间取得平衡,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与大多数领域改革面临的问题如出一辙。改革必须首先进行顶层设计,设立一个诸如当年体改委那样可以超脱于“既得利益”的机构,避免既得利益者参与,减少改革的阻力。
“科技部变革”为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再次吹起进军角。俗话说:建庙请神容易,拆庙送神难啊!改革是政治博弈过程与利益调整过程,官员革自己的命总是会遇到困境、窘境、囧境。但不前进就等于后退啊。有开放才能有变革;有变革才能有发展。要么不破不立,要么就大破大立。中央已经明确“大部门制”改革的方向,就看各级官员的决心和行动了。以前的改革是先拣容易的改,是捏软柿子,现在,容易改的都改得差不多了,是捏硬柿子的时候了!这不仅需要大刀阔斧的政治勇气,也需要统筹兼顾的政治智慧。该有多少脱胎换骨的阵痛、壮士断腕的决断,甚至凤凰涅槃的悲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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