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高房价,须大声对住房货币化改革说不
摘要:1998年左右,为了刺激疲软经济,国家推出了教育产业化、住房货币化分配制度等一系列所谓“刺激内需”的办法,近10年过去了,当教育产业化被打倒的时候,住房货币化分配制度这一推动房价上涨的“罪魁祸首”却稳坐钓鱼台。打压高房价需要大声对住房货币化改革说不,并实行面向所有阶层的稳定廉租房制度,这才是釜底抽薪之举。
挂着公平名义出台的住房改革制度
熟悉中国经济历史的人都知道,1998年左右,正是亚洲金融风暴后中国处于经济疲软的时候,为了“刺激内需”拉动经济,各方都绞尽闹汁,甚至病急乱投医,当时的建设部门在所谓“经济学家智囊”的建议下,推出了住房货币化分配制度改革。
当时政策的推出,挂着公平名义,并且唤醒甚至了老百姓心底的平等观念--当官的分大房子,一般工人却分小房子,而且还要论资排辈,这是腐败的表现。如果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就不存在排队等候的问题了。
于是,这项“公正”的制度就这样出台了,虽然经济学家的脑子中想的更多的却是,中国人向来有喜欢买房置地的情结,全国十多亿人,每家都买房,在装修那刺激起来的消费不是天文数字么。
经不起推敲的房改政策
不过,政策推行开后,老百姓发现,货币化分配后,发的钱不一样,当老大的发的钱还是要多,而且短期的高兴劲头过去后,普通人发现增加钱的同时,外面的住房价格也水涨船高了。
其实这条“看起来很美”的政策出台本生就有它的先天不足,在资本主义国家尚且没能普及人人拥有住房产权的时候,社会主义国家更少的财富需要花费在钢筋混凝土中么?何况,老百姓收入有限,买了房子,搞了装修,其他花费必然减少,拉动内需效果有限。
房改政策的四宗罪
不过,住房货币化改革却在一片热情中被推开了。并造成了一系列恶果。
罪状之一,导致贱卖国有资产。因为新政策的推行需要带给相当部分人甜头,才能有利于它的推行。从考虑单位人的收入入手,当时的房价是以极低的价格被卖给单位人的,大量的国有资产就以改革的名义被从集体财产分为私人财产,这时所有的人应该都是高兴的,拣了便宜。
罪状之二,造成居民们一笔数额不小的不必要开支。房改中的单位人他们第一次有了机会,花费不菲的支出去办国土证、房产证,还有花费更多的钱去为“属于自己的房子”进行装修——虽然此前他们同样可以住在同样的房子里,没有这些额外支出
罪状之三,形成了全社会对住宅装修的攀比、奢迷之风。以前由于房子是公家的,单位人们几乎没考虑装修的事,但房改后,装修的攀比、奢迷之风盛行起来,谁都不能让自己的东西看起来不像样吧,而且不惜打肿脸充胖子。当然这一定程度上刺激了装修消费。
罪状之四,造成了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单位人们开始为他们的工作流动发愁了,要调动其他地方工作需要有住房,原来买的房子怎么办?只能卖了再去新的城市买一套,但搬不走的是原来房子里的不菲装修,新的房间主人大多都喜欢重新装修,于是在重新装修中创造着GDP.此外,调离单位后,以前单位一纸文件就能解决的住房问题,现在变成需要房子的买卖。过户等繁琐手续解决。
房改后,房价被开发商操纵
不过对于开发商包括主管房地产的职能部门们来说,他们开始庆贺,并开始大把的收钱了,因为他们都受益于住房货币改革后,一种重新开始衡量房价的定价规则。
马克思的资本论已经告诉过我们,商品的价格取决于其中凝聚的劳动力价格。房子的成本中,建筑材料是基本维持稳定,工人依靠机械化,建筑的效率更高了,工人的工资也没有大幅上升,而且依靠科学技术,住房能够修得更高,摊薄和更加省去地价的成本,几乎抵消了这些年来地价的一些上涨,也就是说房价的组成部分基本没有大幅上涨,但近年来住房单套价格却要上涨两位数,甚至几倍。
或许这其中更多的是一个替代产品的缺失,因为房改后除了开发商外,单个个人基本没有拿地和开发住房的资格,而要获得此资格又被主管部门严格限定了准入的高门槛,于是房价就上涨。对开发商来说,他们摸准了买涨不买跌的思想,宁愿把大把的银子砸在广告上,包括繁杂的销售环节上,也要卖个好价钱。
人为造就的巨大需求导致房价猛涨
但在房子卖完后导致的不便还没完全发作时,住房市场却已经随着“经济学家智囊”的意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尽管改革10多年来中国的住房市场一直波澜不惊。
因为即使在1990年代初,出现在海南和北海等地的房地产泡沫也灰飞烟灭。
首先,人为制造了新的住房需求。房改最初,单位高兴了,再没有以前分配住房排队的麻烦了。但是,铁打的单位,流水的人员。单位人员调出后,其住房单位无权收回,导致小区的人越来越复杂,但新调来的人员没处安身,单位则干脆的要求其自行解决。自行解决的结果就是,重新购买一套住房。房改前两个单位的职工各有一套房子,房改后他们都只能卖房再买房,这就新增了两套住房的需求。
其次,给开发商各个击破的机会,抬高了房价。住房货币改革以前,单位是代表全单位的人去建设住房,而在中国的社会,也只有一个单位的职工能有这个信任度在一起修房子,单位有和开发商讨价还价的人力和物力,甚至可以对抗房管部门的搭车高昂收费。
但房改后这情况被改变,职工变成松散的个人,始以个人的身份去对付强大的房地产商。开发商说了算,房地产开发成为赚钱行业,对房管部门的搭车高昂收费,开发商不会去得罪,而是简单的加码到房价上。
此外,在房屋质量,物业管理等问题上,在房改后,开发商得以对购房者分而治之。
最后,造成了社会新的不公,和干群关系紧张。在这样的情况下,党政机关选择了经济适用房和集资建房的方式,一定程度来规避房价上涨。而前段时间,国家三部门要求单位取消集资建房,一方面是治理党政机关谋私,但另一方面则是逼迫所有单位人成为分散单个消费者,挨房地产商宰,最后的后果仍然是抬高房价的举措。
高房价损害中国经济和青年人
为什么更落后欧洲的有了资本主义萌芽,但是资本主义却没在中国发展起来,中国近代历史得出的结论是,中国当时的商人赚钱之后更过喜欢买房置地。
学者王育琨认为(其曾在国务院住宅改革课题研究小组任研究成员和去年房地产大论战中提出限制住宅消费主张),过度依赖房地产拉动经济增长背离了上个世纪90年代早期改善住宅消费的目标,原因是迫使有限的资金大量流向房地产这样的产业,而不是中国急需建设的的高科技和工业化大生产行业。大量的金钱消耗在搬不动的钢筋混凝土――住房上,只会浪费了掉太多的资源,降低中国的竞争力。
换句话说,这个过程是不是有点像古代的土地囤积。古代很多王朝覆灭前都有大规模的土地囤积现象,明朝如此,汉朝、清朝乃至国民党统治时期莫不如此。这个问题要警惕。
而处于高房价中心的中国的青年,也被迫更多的花去了精力考虑房子问题,造成婚姻的不便,甚至成为人才流动的阻碍因素,而青年本来应该去为国家和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甚至对于党和政府干部的异地交流都造成了不利的影响。
当投资要用到提高国际竞争力建设的刀刃上时,当青年的创造力被高房价束缚起来时,市场经济看不到的手却在继续推高房价、并吸引资金也追求高利润,可悲的是高房价在投机买卖中创造的表面财富,其实并没有造成社会整体财富的增加。
治理高房价,必须对住房货币化改革大声说不
目前关于中国的高房价,有识之士提出,西方发达国家尚且没有实现人人拥有住房所有权,中国凭什么要人人拥有一套住房呢?政策稳定状况下的廉价租赁房屋,不也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人人有其房”么,中国需要重新回归到租房的本位,但是对住房货币化改革却没人敢大声说不。
为什么,前文已经提到,前段时间,国家三部门要求单位取消集资建房,另一方面则是逼迫所有单位人成为分散单个消费者,挨房地产商宰,最后的后果仍然是抬高房价的举措。
而当温州和广州爆出个人集资建房比市场价格便宜一半的新闻后,一方面是在证明集资建房是降低房价的唯一举措的同时,其实也是再次对中国住房货币化改革的嘲弄。
显然,如果不能挑破这层纸,中国的住房制度将还走很多弯路。
面向所有阶层的稳定廉租制度 对高房价釜底抽薪之举
否定住房货币化改革,这谈不上开历史的倒车,因为错的东西只能在实践中完善的。
综合我国1949年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至少在目前看来,目前高房价需要的釜底抽薪的方法就是,政府重新要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住房分配实物化,和实行只租不卖政策。他们至少占了一半的住房需求。
对于非单位的群体,则应推出大量的廉价租赁房屋,并主要还要涵盖中等收入工薪阶层群体(而不是目前所说的低收入群体,因为他们并不是房地产市场的真正消费者),其数量达到能满足所有城市工作人群的需要,而且给老百姓租房政策长期不变的政策承诺,如此中国的普通房价就会因为没有需求而大落。
盼用陈云主阵上海的方式打压高房价
如果说建国之初,老前辈陈云主阵上海时,实行了大量抛售棉花的方法,对资本家囤积棉花进行了打压,那么目前的高房价也需要打压,方式就是面向城市工作的所有人群推出只租不卖的廉租房,另外一半的买房需求没有了。
试想一下,当中等收入工薪阶层群体夫妻间拥有了一套两室一厅的廉租房,单独的打工者拥有了一套一室的廉租房,单位工作的人都有了单位提供的租赁房,中国的房子问题不是就解决了么?高收入群体想要大户型,想要别墅就随他去吧。
或许有人说,有这么多的土地么,我想说只要政府重新调整了政策,单位人的廉租房各单位自己自然会想办法,而针对社会人的土地,政府只要一口气修出满足百分之十左右的房子,囤积居奇的开发商就扛不住了,当房价大降到成本的时候,政府就可出手收购,改造成只租不卖的廉租房,中国高房价就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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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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