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研净水机免费申领广告
英琪尔净水机免费申领广告
苏宁易购推出的0元购活动
为了扩大销售、推广产品,无论是厂家还是商家均摆出了赔本赚吆喝的架势:0元购机、免费申领……但是,看到这些广告词,记者就想起了那句老话“买的没有卖的精”。李元芳式的标准答案促使记者对此事进行了深入探访。
家电促销流行0元购
在前不久的光棍节促销大战中,渠道商们纷纷喊出了“买多少、返多少”、“0元购机”的震撼性广告语,不仅赚足了消费者的眼球,更赚来了销售量额齐升。
11月9日9点,苏宁易购“超级0元购”上线,生活电器、办公影音、家电、3C等八大专场、百万商品全面开售,全场买多少返多少,下单即返,最高可返300元全场通用券,而且全场免运费。同期,五星电器也火热推出了“小家电0元疯狂开卖,返券直抵现金购物”活动,消费者到五星各门店购买小家电、数码、电脑、视听附件,购物满多少元即送多少元现金券,600元封顶。
“双11”电商大战落下帷幕,渠道商们盘点着这场促销盛宴中的收获,偷乐之余又推出了新一轮的0元购活动,在刚刚过去的周末,从周五开始苏宁电器将“超级0元购”促销活动再惠3天,购买300元以下生活电器、3C配件、净水设备买多少返多少,300元以上的活动商品返券300元。返券可抵用购买大家电及手机数码电脑产品。
记者还发现,近来一些净水产品品牌商也纷纷试水0元购机促销。在11月8日北京某媒体上,东研净水机刊出了整版的“智能水机免费申领”广告,广告上注明“一个电话即可将价值3700元智能净水机搬回家,每月仅需75元产品管理月费,无忧尽享专属于您的产品关注专家提供的检测、更换滤芯、保洁整机的服务”。而在11月15日北京另一家媒体的广告栏中则刊出了英琪尔净水机免费装、只收后期维护费的广告,广告中还在标题位置注明了“北京市限领1000台”字样,更加吊人胃口。
0元购引来诸多投诉
其实,0元购机并非渠道商为光棍节专门准备的新戏码,而是在市场冷清的2012年主推的重点曲目,逢年过节、不年不节的都要演一场。但是,消费者的投诉也贯穿其间,越来越多。“我买了一台9000元的电视,返给我9000元的券,我再去买9000元的电视,苏宁岂不是要亏惨了。”在某论坛上,一位网友的发问立即引来大家的嘲笑。一位“大虾”耐心地指导说:“你要看看用券规则。满500元以上的商品一件只能用一张100元的券,买一件1000元的商品也只能用一张券,你还得再付900元,而且券的使用还有时间限制。”还有的网友计算了实际购物成本,远远高于消费者想象的产品售价的5折。
虽然返券的使用受到诸多限制,但仍然让消费者趋之若鹜。当然,不少积极参与活动的消费者反映并未如愿获得返券,或者因使用返券带来了诸多烦恼。消费者刘先生告诉记者,今年6月18日,他参加了苏宁易购于当天上午10点开始的0元购机抢购活动,10:05抢购到一个黑色16Gwifi版本的ipad2,并且在10:30前后致电客服核实其订单抢购的有效性,客服回答说是有效的。之后刘先生就高高兴兴地等着返券,没想到19点左右,等来的客服电话打破了他一天的好心情。客服告诉他这个型号的产品由于活动数量有限,而他的订单又不在前20名之列,因此他购买的这个型号仅可以享受优惠价但不可以享受返券。“我从早上7点开始研究的促销条款里哪一条也没写啊!”刘先生质疑客服为什么系统判断抢购成功,客服的一句“系统错误”是全部的解释。更为可笑的是之后刘先生再次致电苏宁易购客服投诉部门,客服查阅订单后告诉刘先生他的选购是成功的,并表示不久刘先生的账户里就会收到返券。
消费者杨女士近日则向本报投诉称,她11月9日参加了苏宁易购的0元购活动并获得了返券,由于返券的限制使用时间是9日-11日,于是杨女士又用返券购买了指定商品。10日早上,杨女士查看订单时,页面显示“提交的订单申请成功,等待系统生成发货单”。看到迟迟未发货,杨女士又想多买一些东西,因此打算取消订单后重新下单定购商品。没想到麻烦就来了,杨女士退掉了用现金支付购买的商品及用返券购买的商品。但是苏宁易购仅退回其返券,未退回其现金。客服告诉杨女士,这是依据退货扣券规则执行的。杨女士这时才想起仔细阅读退货扣券规则,见其上注明“非商品质量原因造成的退货时,相应金额会从退货款内扣除。”“所谓退货都是针对收到货后不要才叫退货,而我只是取消订单,难道曾使用过返券下过订单,即使取消了订单,我的现金也不是我的了吗?”杨女士提出质疑。
合同无供方违约罚则
“您只要和我们签订一份5年的合同,就可以免费使用我们提供的价值3700元的智能净水机一台,而且安装也是免费的。此后只要每年支付900元的产品维护费,就可以享受我们提供的每2个月一次的清洗保养、水质检测及滤芯更换服务。”东研家居净水普及计划申领热线的接线员这样向记者解释。
听起来这真是一个让消费者省心的计划,但是如果有任意一方违约呢?记者首先询问如果自己使用一年后不想再用了怎么办?接线员告诉记者,根据合同,消费者不能退还饮水机,消费者作为违约方除第一年900元的服务费需要全额支付外,必须支付剩余年总维护费用的80%,也就是说剩余4年3600元的维护费消费者需要支付2880元。并告诉记者相关条款合同中均有注明。“你们每2个月提供一次维护服务,合同中是否也注明了?”记者追问。接线员告诉记者,如果服务人员没有按时保质保量地提供服务,厂家会从其报酬中扣除相应款项,所以服务一定能保证。“那么消费者的损失如何补偿呢?”记者再次追问。接线员开始支支吾吾,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下,接线员同意将合约发给记者。记者仔细研读后发现合约中对消费者的义务及违约责任规定得十分详细,但是对于供方义务却含糊其辞,更没有提及违约责任。
记者随后又拨打了英琪尔净水机的免费装机热线。与上述产品推广计划不同的是,这款据称价值3580元的饮水机一年的维护费较低,为499.60元,但是消费者必须一次交清5年的费用,也就是2498元,而且产品一经售出不能退换,也就是说消费者完全没有违约的可能。虽然接线员告诉记者服务人员会每3个月提供一次上门的维护服务,但是在记者的一再坚持下所要来的《英琪尔健康水入户工程“0元购机”维护协议》中第5条规定“甲方必须履行每年两次上门清洗机芯和机器维护……”同时,在第10条违约责任中仅规定如果供方没有按约定安装或提供相应产品,给用户造成相应损失的要对用户进行赔偿,但未规定在没有给用户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违约是否对用户进行赔偿,及如果没有提供相应服务如何对用户进行赔偿。记者了解到,类似的促销活动在天津、河北等各地均有发生。
●记者手记
别以为穿上马甲就不认识你了
将妄图逃避相应违约责任的 “计谋”隐藏在不公平的霸王条款中,穿上一件0元购的马甲,一个经过周密设计安排的消费陷阱摇身变成了企业全心全意让利消费者、服务消费者的诱人馅饼,一时间引得众多消费者趋之若鹜。但是,赵本山小品里的那句话正是对此类营销方式的最好警示:“别以为穿上马甲就不认识你了”。
近期集中闪亮登场的0元购利用了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理,同样也鲜明地反映出了企业缺乏诚信、不负责任的态度。
一定还有不少消费者记得当年的促销购物季中那笔怎么算也算不清楚的返券折扣糊涂账,为了花掉手中受到诸多条款限制的返券,不得不逛遍整个商场买一堆可有可无的东西,有些消费者甚至陷入了返券的连环套中。由于社会反响强烈,各地纷纷叫停购物返券。如今,电商们给这一促销形式穿上0元购的靓丽马甲,再次推上市场,而且利用新的线上付费、返券方式,又“研发”出诸多新的限制条件,让消费者一不留神就会中招。
但是,相信经过了当年的返券洗礼的消费者们一定能够立即看穿0元购的马甲,除了一些已经百炼成钢的“准精算师”们,大多不会再次两眼放光地“杀”入商城疯狂购物,而那些新成长起来的购物一族也正在学习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有受骗消费者自发组成的电商维权联盟前不久曾向南京市工商局提交了 “关于在苏宁易购参加超级0元购购买iPad2却遭遇不返券的情况说明暨维权要求”,对于促销规则中的霸王条款及商家任意改变交易规则的行为提出了质疑。同时,记者在网上的诸多论坛中看到不少网友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诫后来者留心隐藏在0元购促销方式下的消费陷阱。
对于饮水机的免费申领活动,如果企业的承诺能够得到切实的落实,虽然不能说消费者能得到多大实惠,但还能算是相对公平合理的交易。可是,企业的霸王条款将其隐藏在华丽马甲下,妄图逃避相应责任的企图暴露无遗。由此,我们不仅要怀疑企业的活动设计的初衷里是否有赚一把就走的嫌疑,更应对企业的整体实力提出质疑:早早地为自己留下了后路,那么其经营是否真能持续到合同规定的5年?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提高产品的关注度、扩大产品的销售,厂家、商家采用多种促销方式本无可厚非,但是其前提是不违法、不违规。经过了多年的市场磨练,消费者们已经练就了火眼金睛,任何暗藏消费陷阱的促销行为,不论披上多么华丽的马甲,最终都会被人看透。同时,《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民事诉讼法》等诸多法律法规则是消费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尚方宝剑。(桑雪骐)
●专家观点
0元购就是消费陷阱
●北京工商大学教授洪涛:
目前电子商务领域盛行的返券促销与以前实体商场中曾经盛行的B券十分相似,消费者为了凑够使用礼券的金额往往不得不产生计划外的消费支出,商家从而达到了增收的目的,但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属于误导消费的行为。
2008年出台的 《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促销活动管理规定》曾明确指出“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不得举办购物返券的促销活动”,虽然当时并没有将电子商务也纳入到管理范畴,但目前电子商务对人们的影响力逐渐扩大,对于电子商务的这种返券行为,主管部门也应加强监督管理,并对电商的促销活动予以规范。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
无论是0元购还是免费申领,其明示的格式条款都属于霸王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此类促销虽然看似天上掉馅饼,但实际上暗藏消费陷阱。如果是真实的0元购,就涉嫌违法倾销,其行为应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查处。但实际上企业在其促销规则等格式合同中暗藏诸多不平等的霸王条款,消费者一不留神就会中招。凡是在格式合同中刻意回避自己的违约责任的企业,其诚信都是值得怀疑的,特别是像净水器这样离不开售后服务的产品,消费者均应慎重购买。
作为消费者,应理性看待企业的促销推广活动。购物前要看清楚参与细则,查看是否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均进行了清晰的约定,特别是关于违约责任应仔细阅读,避免掉进消费陷阱或被迫消费;要按需消费,避免造成浪费;同时,消费者消费时应选择
信誉好、售后服务优良的企业,并向其索取和保存有关凭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消费者如遇到商家出示的不平等规定时要理直气壮地拒绝,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光棍节迎火爆促销 商家推的“零元购”能信吗?
来源:天津日报
为借助11月11日光棍节促销获利,连日来,各大团网商、电商和实体销售店纷纷发布各种特惠价、优惠价、惊爆价等名目繁多的促销广告,而其中以“零元购”最为吸引人。不但吸引了年轻人购买,一些中年人也加入了“零元购”的抢购热潮当中。这些家电卖场和网上商城所标榜的“零元购”真的是不需花钱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商家不会白送商品给消费者。所谓的“零元购”只不过是顾客购物花了多少钱,商场返回多少钱的购物券而已。这看似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实际里面却隐藏多重陷阱,“零元购”已经成为卖家的噱头!
一位家住河西区大沽南路的网友抱怨,今年8月看了公交车站站牌上一家商场“零元购”的广告,于是兴致勃勃地去了那家店,花250元买了一个电饭煲,又花350元买了另外一种电子产品,然后得到了600元的返券,当时特别高兴。但第二天到滨江道一家卖场一看,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电饭煲售价只有150元;而另外一种电子产品售价也只有那家商店售价一半的价格,到这时才发现贪小便宜上了大当。
记者近日浏览一些电商和部分网上商城看到,页面上“零元购”的大幅广告占据最明显的位置,商品涉及手机、电脑、平板电脑、服装、鞋帽等日用品。更让人吃惊的是,一些餐饮企业也纷纷推出就餐“零元团购”,比如,大闸蟹“零元购”,麻辣香锅“零元购”等等。仿佛从今冬开始,你不参加“零元购”就落伍了一样。但仔细研究其实施的细则可以看出,这些“零元购”的促销大都有其特定的要求。比如,一家大型家电企业推出的“零元购”细则规定:所购商品总额不能低于400元,所购商品种类不能少于4种。“零元购”智能手机,看起来很美,但却要你提前大量预交电话费不说,还要签订长达两年以上的合同,把你牢牢地捆绑起来。纵使将来话费套餐大幅降低,“零元购”客户也不能在签约期内松绑,本以为可以优惠买智能手机的客户最后成为了被宰的冤大头。
被很多网民所看中的“零元购”返券更是迷雾重重。返券有种类限制,比如,只能购买同一品牌的商品,或者购买电商指定的几种根本不需要的商品。更让人气恼的是,返券使用期限更让人抓狂,有的要求购买期限在一个月内,有的更短,要求在本周内使用。有的返券还要搭配一定金额现金,否则不能购物等等。
俗话说,买的不如卖的精。促销本是商家正常营销手段,但促销手段应该讲究最基本的诚信。部分商户开展的“零元购”,采用虚高标价等手段诱骗消费者,显然违背了基本的商业经营理念,纯粹是玩玩噱头甚至给消费者埋下陷阱。按照《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零元购”属不属于涉嫌价格欺诈行为?期待有关职能部门给出一个答案。虚假的“零元购”促销之风不可再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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