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获悉,发改委向人大提交了<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要打造17个城市群,要将京津冀、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向世界级城市群发展-----,还认为现行户籍、土地、社会保障、财税金融和行政管理制度固化了城乡利益格局,制约了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对此,本人深表忧虑,认为其报告中有关所谓新型城镇化规划的内容很谎谬。这种“城市病”不从根本上治好,将对我国是一场永久性的大灾难。其理由如下:
一、 现行城镇化模式是固守错误执政理念的结果。
城镇本是联系城市与农村最基本的纽带和市场中心,“城镇化”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一体化。之所以提出“城镇化”发展目标,其原意是为了均衡各地区生产力和经济发展水平,与现在中心城市无限扩张的“中心城市经济”相对立的,是为了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城市功能支持和发展当地经济实现就地就业亦工亦农解决三农难题提供机会。
我们应该认识到,城市化的真正目的是城市功能能给人们带来生活等方面的便利,而非城市化本身,决不是城市化程度越高社会就越进步。凡是贫困的地方,凡是发展不公平的地方,都是最需要我们发展的地方,为什么一定要执著于扩城式的“城镇化”呢?一定要农民变市民?难道现行的城市模式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唯一选泽?
显然,政府官员是在固守在市场经济理念中,沉浸在市场经济的津迷中,摆脱不了市场经济的盲目性和滞后性,不懂得发挥人的智慧和理性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现在的政府不仅成为圈地的主角也成了为私人资本家服务的办事机构, “城镇化”变为一种区域板块圈地式的中心城市扩张模式,实际上被权贵资产阶级所掌控和误导,被严重扭曲为“扩城化”,它不是“以人为本”而是“以资为本”的发展模式。所以,不搞造城运动经济就无法发展。
现行的“城镇化”模式深究其根源,是基于“先富论”、“猫论”、“摸论”等错误思想指导下所形成的党和政府错误决定的发展模式,源于于执政理念的错误,不合符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它与科学社会主义发展观风马牛不相及。
二、 现行的“城镇化”模式是一种高浪费型经济增长模式。
首先,城市扩张过程中造成大量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被毁损,毁损速度惊人,大量农村设施和民宅被迫拆除,农业生态和乡村景致都将受到严重破坏,农村几十年的发展成果将毁于一旦,严重侵犯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和村组集体利益。
其次,农民在农村的既有房屋宅基地大都是闲置荒地、坡地或因居住需要己成宅基地事实,其土地利用本己真正体现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目的,但现在政府为了吸引农民入城变市民,征收大量耕地上在其上建房造城,这实际上是对包括耕地资源在内既得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和毁损。
农村不是没房住,政府不是没办公楼,经商不是没工商用地,当前住房总量己足够13亿人口居住,为什么政府一定要毁损基本农田,多此一举地再建一座城新建一些房产呢?你们的执政水平在哪里?
如此不惜血本,大规模的破坏耕地,社会资源浪费之巨大,在建国以来实属罕见。疯狂之至,无以复加。作为政府决策者面对毁损大量基本农田和民宅,你们难道不觉得愧疚吗?你们的良知在哪里?你们的政德在哪里?
三、现行的“城镇化”发展模式是一种高能耗型发展模式。由于“城镇化”使得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集中,造成人口的大迁移,电动车等一般的代步工具己无法解决长途交通问题。汽车交通工具大量使用和家庭生活及办公消耗能源,必然使得我国能源过度消耗,人均能耗急剧增长。目前我国单位GDP能耗是日本的7倍,是世界上最大的石油净进口国,成为了事实上的高能耗型国家。
四、现行的“城镇化”发展模式是一种掠夺型发展模式。政府充当黑老大帮助资本家强迫购买农民的土地,这种强买强卖的交易行为是极不公平的。政府通过这种强盗式的土地买卖行为(征收)获取高额的土地利润,而作为土地所有者的农民所获得利益甚至不及5%。征地补偿价极为低廉,这与通货膨胀,物价逐年上涨,靠出卖廉价劳动力离乡争钱务工的社会生存环境相比极不对称。城镇化过程不仅强卖土地而还强拆农民的住宅房,连基本的安全居住权都被剥夺。资本家可以拥有大量财富、土地和厂房等,而农民一亩三分地也要被强夺吗?
五、现行的“城镇化”发展模式不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这种人为的板块式“城镇化”发展模式,不是社会经济综合平衡发展的自然结果,而是违背客观规律,违背人本理念,官商勾结,对资本家投其所好,人为地对农村人、财、物等征横暴敛和高度集中的结果。农村劳动力短缺现象、留守现象、贫困现象和农村水利设施严重老化等三农问题必然会越来越严重,城乡差距将进一步扩大化,不利于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同时也进一步加剧了城乡经济发展差距,使失地农民越来越多,进一步扩大了经济上的准无产者队伍。
六、现行“城镇化”模式严重影响我国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1、严重影响了我国国内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目前,我国人均耕地面积1。35亩,我国是人口大国,保护耕地尤为重要。由于我国长期以来腐败问题严重,利用虚假手段申请审批征地和未批先用的问题极为突出,因此,我国实际人均耕地面积特别是优质基本农田面积更少,己经不能满足我国国内粮食自给的用地需要。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表示,2012年我国的粮食自给率己跌破90%。耕地的大量减少必将导致粮食价格上涨,粮食是日常生活必需品,很强的敏感性,亦会导致其他物价的上涨,将严重影响国民生活。自给能力尚且不足更不可能应对大的大的自然灾害和战争。
2、严重影响了我国粮食安全保障国际竟争能力。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不及世界平均水平的3分之1,在世界排名第126位,人均耕地面积数量己经决定了我国粮食保障程度在国际竟争中的地位,我国粮食安全保障能力远落后于世界大多数国家。近些年来,我国粮食不能自给,一直依赖于进口美国等国家的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转基因粮食。目前我国28个主要行业,有21个被外资控股,中国经济对外依存度高达70%以上,难道我国的口粮也要被帝国主义控制?如果我国依靠大量进口国外粮食,农业受国外控制,将严重影响我国政治上和经济上的自主权,国家安全与主权将受制于少数大国,得不到真正的保障,我国就会成为少数大国附庸国。保护耕地,发展出口型农业经济,是我国参与国际竟争并确保政治和经济上独立自主的大国地位的不二选择。
十八大后,名为“城镇化”的造城运动再次被错误地当作今后推动经济发展的引擎,新一轮更大规模土地征收正在进行,农村耕地被毁损规模将更是史无前例的。我们的生命保障线正一天天地被突破,中华民族再次到存亡的紧要关头。
七、现行的“城镇化”还将带来许多其他难解的社会问题。目前的“城镇化”模式打破了人口分布的既有的平衡性,大量农村人口被迫进入城市,造成人口大流动,购车群体剧增,造成中心城区交通永久性拥堵,特别是上下班节假日,更是交通堵得苦不堪言,城区各特种车辆110警车、急救车和消防车等如何完成任务?同时,人类居住的生态环境越来越恶化,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这种城镇化”模式也都是专家和官员作出的决定呀!老百姓的幸福感怎么能提高?由谁来承担责任?
八、征地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腐败行为。当前,社会私利当先,贪腐横行,官员利用公职权力谋取私利和接受商业贿赂的现象极为突出和普遍,小小的村干部都能发大财。地方政府封封出台有关招商引资文件中规定,对于招商引资有功的有关领导将给予高额的奖励,村委领导为了个人私利,与市有关领导和开发商相互勾结,强征村组耕地。国土局、村委会和组长大包大揽,独断专行。村组群众意见很大,问题得不到及时的正确地解决。
九、未批先征和虚假材料报批现象很普遍。由于犯城市病,各地政府不惜代价大搞造城运动。很多地方并未按《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权限审批,没有向被征地村民公开有关征地审批文件,未按征地拆迁的有关法律法规定程序出示有关书面公告和处理有关征地事宜,未批先用。不少地方政府以虚假申报材料,将基本农田以荒地的形式上报审批的。宣传法治社会的政府自己却在首先违法,群众的诉求无法得到解决,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非法征地的歪风何以制止?
十、征地后农民的后顾之忧无法得到解决。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集体经济被强制性解体,在私有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我们农村饱受城市资本的掠夺和剥削,农民己深受其苦。时间过了长达34年了,但我们的经济状况和幸福感没有提高到应有高度。我们农村村民都苦生苦长在农村,文化程度不高,耕地是我们的唯一最可靠的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
现在,政府所给的征地补偿金无法用来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我们把土地卖了以后子孙后代吃什么?难道要逼我们离乡别祖去给资本家打工受其剥削和压迫吗?物价迅速上涨的今天,老的土地征地补偿金标准早己不适应现在的情况。城市的土地使用者可以享受土地流转的增值收益,为什么我们作土地所有者却不可能享受土地地流转的增值收益呢?
十一、强夺农民的土地将使共产党失去执政的理由,导致政权危机。
当前的农村土地制度是宪法规定的,是农村集体所有制,实际也是农民自己的土地,农民的土地权益理应得到保护。但是,改革开放34年后,官僚资产阶级和大买办资产阶级对公有制企业的私有化基本结束,改革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就是向农民手中夺土地,将土地私有化并集中到少数私人手中,让少数人充分分享所谓改革红利,这是严重的违宪行为。也必然产生一大批新的准经济上的无产者,加剧国内阶级斗争的激列性,必将产生新的社会大动荡。
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比土地更为宝贵的东西,安居权是最大的人权。“上有天,下有地”独家宅院式的农村住房比精致的高层公共楼房更能体现人性化,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逼人上楼”是极为错误的,农民集居在城市钢筯水泥板块之楼房里,常年感受不到四季,甚至遭受城市高温炙烤,高楼公共物业脏乱,有什么好呢?
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和大开发商到处征横暴敛,村民为了保卫自己的家园和土地,被逼以自焚和暴力等极端手段反抗的现象屡屡发生,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后果,己经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这些现象发生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共产党领导的国家里是不可思念的事,说明了什么?问题远非想象的那样简单。共产党以前因土地而得天下,现在必将因土地而失天下。
十二、报告认为现行户籍、土地、社会保障、财税金融和行政管理制度固化了城乡利益格局,制约了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认识是谎谬的。现在没有多少人关注户籍、土地、财税金融和行政管理制度问题,农民自己没有诉求,为什么有些人空着急,一定要拿来做文章呢?关键是那些资本利益既得集团企图掠夺农民的土地,将农村土地全部资本化。
户籍制度真的固化了城乡利益格局吗?发展经济与人口是否变市民没有必然的关联,农民可以在当地实现就业,变为农民工人和农业农民双重身份,与变不变市民没有关系,许多农民不愿迁户口变成市民,市民的待遇也并不大,没有什么值得羡慕的,也没有任何障碍阻止农民进城务工。
城市的保障待遇关键是取决于私有企业给不给的问题。
城乡问题的关键是政府给不给政策让农民就地就业,敢不敢做到地区经济的公平发展,敢不敢改革目前的经济体制,消除私有业主与农民工之间的剥削与被剥削的劳动关系。
结束语
古云 “人无远虑,必有迟忧”。我们办事情应该作长远打算,而不应该只图眼前利好,应该考虎全局利益,而不应该只顾局部利益;应该科学地统筹规划和平衡发展,而不能顾此失彼,甚至得不偿失;应该以人为本,体现公平原则,不能靠牺牲人民群众(那怕是少数人)的利益和幸福来求发展;应该充分认识到耕地对现在、对未来人类生存及竟争的重要性和保护耕地的紧迫性,因地制宜地规划非农用地和发展经济。坚决反对以浪费社会资源特别是破坏基本农田的方式来换取城市的发展。揠苗助长地人为造城,违背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人类最终将会受到惩罚。
全国这么多经济学家和高文化的官员,却只能依靠掠夺农民土地,推行高浪费高能耗的城镇化模式作为推动经济增长和就业的唯一途径,这样做,你们何德何能啊!
附:
关于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几点建议
为了解决地方经济发展和三农难题并出于切实保护耕地的目的,我们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烈要求中央制止地方政府毁损耕地的一切行为,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两型社会的目标。
二、制订出台永久性的保护耕地政策和有关法律,不管是城镇化还是什么招商引资都不得征用基本农田。对毁损耕地的党政官员决策者或有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三、合理规划农村建房用地,立即制止湘乡市农村违法建房乱占耕地的行为,出台具体措施能退还的退还。
四、调整经济发展政策,实现各地区社会经济等各项事业的综合协调地公平发展,使发展成果真正公平地惠及全民。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是各项事业综合协调地发展。
五、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由目前的圈地式开发的城镇化模式向注重城市功能向以远城区农村为中心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转变。
1、以乡或村为基础大力发展服务三农的国有连锁网点:如医保站、农技站、农机站、植保站、种子站和土肥站等。
2、以乡或村为单位投资建设一批规模适当的标准化的满足农村基本生活需要的国有超市和交易市场。
3、对现有乡村公路进行提质改造和完善,以满足乡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需要。
4、政府应由服务型政府向能动型政府转变,发展地方经济,投资兴建一批骨干国有企业,并充分发挥计划经济优势。
5、政府应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的发展,积极创造有利于集体和农村个体经济发展的社会环境。
6、引导农民根据自愿原则,以耕地出租或入股等形式组成企业化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亦可恢复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走现代化的农业发展道路。
7、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建立农产品加工与建筑为主要项目农业企业,实现农民就地就业,免除背井离乡,远离亲情之苦。
六、各项建设用地需因地制宜地规划,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切实保护耕地。
七、搞好远城区的城镇化建设,从严控制县级城市以上规模。只有这样才会避免“城镇化”变成“扩城化”。
八、政府应改变农业政策,国内粮食不仅要保障自给而且应留有余地,应建立出口型农业政策,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九、出台村务公开制度。
1)、建立村书记和村主任任前财产公示制度。
2)、允许农民成立社会主义性质村民自治团体的建立,或允许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自发推选的村民代表参与村里事务的决策、制订和执行,这是实现村级事务民主管理的重大政治改革。
3)、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的要求下,在上级单位协助下,可以派代表对村级进行财务检查,实现多种形式加强村级财务其他事务的监督。
4)立法修改<村委会组织法>。设立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常务理事会,理事会成员不得担任村党支部和村委会领导班子职务,村级人数为20至50人组成,村小组常务理事会成员人数由5至10人组成。常务理会负责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委托的日常工作,具体如:村组班子成员的选举工作、立法工作和村级事务监督工作。
十、立法制订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大幅提高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价格,让村民共享社会发展带来的土地增值收益,解决后顾之忧。
十一、开展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全国范围内展开一场声势浩大的清党整党工作及廉政建设教育等宣传工作。
十二、完善有关急需解决社会问题的法律,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和执法大检查,使村委两会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展开工作,从法律上保护少数村民的权益。
十三、征地拆迁工作必须依有关法律程序进行,做到公开透明。
十四、对全国公民进行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教育,狠抓教育关。
十五、大力营造一个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政治环境、法律环境、治安环境和权力监督环境和决策环境。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和反社会主义性质的团体组体的存在。
十六、允许公民进行政治民主集会言论自由,允许各社会主义性质的社团组织的存在,让人民有序参与政治,监督党和政府。
最后,值得指出的是,地方经济发展和三农问题的解决需要治国理念的更新和国家政策支持。坚决反对先富论,猫论和摸论,大力复兴社会主义思想和经济,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取消所有特区经济和地方优惠政策,全国除西部地区外实行一视同仁的政策,强化对国有资产、集体财产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保护。
2013年7月18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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