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稻”连续报道(一)
“超级稻”认定是一场骗局。农业部品种部门已经审定的水稻品种,科技教育司另组织人员给某几个品种重新命名为“超级稻”,然后以“超级稻”为由头组织所谓的高产创建。“超级稻”认定已经蒙了16年,花去了国家经费3.4亿元,炒作概念,忽悠国民,浪费财富,干预水稻育种方向和种子市场正常运行。“超级稻”认定和炒作已经到了彻底揭露和坚决制止的时候了。
海南省神农大丰种业公司审定的一个名叫神农稻1号的品种,根据产量和质量指标,自家在种子的包装袋上标识了“超级稻”字样。这下可惹出麻烦了!据《海南日报》报道,2006年5月21日农业部发文指出:海南神农大丰种业公司选育的神农稻1号,限制使用“超级稻”名称。虽然神农稻1号在省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均获第一名,产量达到了农业部规定的超级稻标准,但因未报农业部有关部门验收审批,该品种限制标识“超级稻”名称。
初览这则报道,很是赞赏农业部规范品种滥贴标签。但仔细推敲,不是那么回事!农业部科教司不是“推广”品种,而是“干预”市场。2005年9月农业部办公厅发布《超级稻品种确认办法(试行)》(农办科﹝2005﹞39号文件)规定:“为保证超级稻研究与推广工作的健康发展,避免各地滥用超级稻名称、混淆超级稻的概念,误导农民”,要求凡“冠以‘超级稻’称号的水稻品种,应当经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农业部确认”,还要求“组织专家验收,出具百亩示范方产量验收意见。验收专家组须由育种、栽培、推广部门的专家组成,其中农业部推荐1~2名,推广部门的专家不少于50%”。2008年7月1日,农业部办公厅正式印发了《超级稻品种确认办法》。
《办法》规定:命名“超级稻”必须“百亩方比当地品种产量高,生育期适宜,品质好,抗1~2种病虫害,审定后2年内推广面积5万亩以上”。实际上,该品种通过审定时,除推广面积外上述“指标”已经完全具备了。
农业部科教司限令神农稻1号撤市并报请农业部重新命名。神农大丰公司的老总赶忙认了个“确属无意过错”,按规定重新向农业部科教司履行“超级稻认定”程序,正式给神农稻1号品种命名为“超级稻”。
据农业部资料:农业部科教司于1996年立项启动“中国超级稻育种计划”,截至2012年历经16年,中央财政投入超级稻研究与推广经费已达3.4亿元,有108个水稻品种通过认定被命名为“超级稻”,全国推广面积1.21亿亩,每亩增产60公斤以上。“十一五”期间超级稻累计推广面积64 384万亩,占同期水稻种植面积的21%,累计增产稻谷415亿公斤。啊!啊!但科教司资料没有注明,超级稻每亩增产60公斤,有多少是命名前增产的,有多少是命名后增产的,否则就可能理解为,就这么给贴上个“超级稻”标签,全国就有415亿公斤稻谷“被增产”出来了!
内行说门道,外行看热闹,信者寥寥,质疑者众。业内人士心照不宣,业外人士如坠五里雾中。
被“超级稻”蒙的人,都把“超级稻”等同于杂交稻甚至其产量高于杂交稻。正如有学者著文称:“超级稻有很大的增产潜力,如果把所有杂交水稻都被命名认定为超级稻,产量都达到900公斤以上,我国的稻谷产量就能大幅度提升,可以有效地保障我国的粮食安全了。”受蒙了!
“超级稻”认定项目还要继续蒙下去。农业部科教司已经把它命名“31511项目”列入“十二五规划”,就是说十二五期间还要再“命名”认定30个“超级稻”品种、年种植面积1.5亿亩、亩增稻谷55公斤(110市斤)以上。正所谓“凡事预则立”,先打个招呼,准备继续申报超级稻项目经费以及更大的政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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