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日,有网友在微博发布图文称,南阳一名民警在郑州驾警车“护送”一名地产商摆脱讨债者围堵,并且该民警还担任这家房地产公司副总。
近日,有网帖发布照片显示民警辛宏驾驶牌号为“豫·R3332警”的警车将河南省可丰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刘素芬带离讨债者围堵现场的情景。发帖者称,这名地产商为河南可丰置业法人代表刘素芬,身为警察的辛宏还担任该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记者随后通过河南省工商局网站查询发现,河南省可丰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23日,注册资本2998万元,公司地址同河南可丰置业相同,辛宏和刘素芬是仅有的两名自然人股东。
南阳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已查明民警辛宏2014年12月26日违规使用警车,介入他人纠纷造成不良影响,于1月7日对其采取禁闭措施。且作为人民警察违规在可丰置业担任副总经理,并在2014年7月13日至9月16日期间系汇丰资产管理公司股东,针对其严重违规违纪行为,1月9日,南阳市公安局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做出严肃处理:给予辛宏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同时责令仲景派出所做出深刻检查,在全市通报批评。
通报全文如下:
辛宏,男,现年54岁,汉族,中共党员,系南阳市公安局仲景派出所民警。2014年12月26日,辛宏私自驾警车到郑州办事。当日,河南省可丰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刘素芬多次给辛宏打电话说有事,请求辛宏到景峰豪悦酒店帮忙,18时许,辛宏驾警车赶到酒店,在门口见到刘素芬、张某等人拉扯,便驾警车拉刘素芬离开现场,发现有人开车追赶即停车拨打110报警,经郑州市警方调查,查明刘素芬此前曾帮助处理牛某等人与其前夫任某的一起经济纠纷,当日牛某等人因找不到任某便缠着刘素芬不放,刘素芬遂请求辛宏帮忙。2014年12月27日双方就26日的纠纷达成谅解协议。
经查明,辛宏2014年12月26日违规使用警车,介入他人纠纷造成不良影响,且作为人民警察违规在可丰置业担任副总经理,并且在2014年7月13日至9月16日期间系汇丰资产管理公司股东,针对其严重违规违纪行为,1月9日,南阳市公安局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做出严肃处理:给予辛宏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同时责令仲景派出所做出深刻检查,在全市通报批评。
南阳市公安局表示,从严治警是南阳市公安局一以贯之的方针,对发现的民警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并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网友继续对南阳公安工作予以监督和支持。
(报道综合自中国广播网、中国新闻网等)
相关文章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