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代网站曾经发过两篇关于北京市丰台区郑常庄建筑工地工伤案件的文章,分别是《工伤维权被断水断电:工伤工人又在被谁所伤?》(/Item/Show.asp?m=1&d=3528)和《丰台工伤建筑工人一年维权未果 忍无可忍喝下毒药》(http://ilabour.org/Item/Show.asp?m=1&d=3574),前者讲述了四位工伤工人在二审之前的困境,后者跟进了二审之后发生的悲剧。在清华附中建筑工地发生事故之后,清华大学关注城市劳动者协会的同学发了一篇《事故消息传来时,我们的心事是什么?》(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NDA1MjI0NQ==&mid=202118976&idx=1&sn=5746804c3a417abeb39ee21ce32b2095#rd),就是以郑常庄一案作为参考,提醒读者建筑工地工伤事故发生之后可能发生的维权困难。
现在二审判决已下,工人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展不容乐观,学生志愿者们元旦以来多次赴郑常庄探访,悲愤之余也想向广大读者更加完整、确切地讲述这个未完待续的故事。
事故发生之后的救治
故事的主人公是四个来自不同地方的工人,分别是安徽的张为江、四川的刘顺雄、湖北的刘拥军、北京的佟德华;和他们住在一起的还有张为江的妻子,本文以阿姨代称;他们的对立面是三个公司,分别是建设方(发包方)“华电(北京)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建筑方(总包方)“国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劳务分包方“山东省费县首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劳务公司);国都的项目执行经理刘存林是直接责任人,已被刑事判处一年徒刑、缓期一年执行,在缓刑期间仍对工人穷凶极恶。
事故发生于2013年1月6日,是在建体育馆五层顶部浇筑混凝土时发生坍塌,造成一死八伤,在百度网页搜索“丰台 一死八伤”还看到几篇事故发生时的新闻报道,本文不做赘述。
事故发生后,工人们得到了及时救治,医药费由国都公司承担,为了省钱、免责,救治并不彻底,刘顺雄、刘拥军、佟德华被接回工地宿舍休养,伤势最重的张为江被转移到康复医院住院一段时间后接回工地,领取了2-6个月不等的每月500元生活费,并在工人伤痛难忍的情况下被允许复查并仅限于购买廉价药品。
“司法独立”的公诉
我们拿到了2014年2月17日丰台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复印件,在这个由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对项目执行经理刘存林提起公诉的案件里,公诉方要求对刘存林判处1-2年有期徒刑。
此公诉案是在受害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的,出庭证人无一是受伤的工人或他们的工友,却在证人名单里列出了工友的名字。刘存林在法庭上厚颜声称自己与国都公司“在事故发生后,积极赔偿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且数额超出应赔偿范围,并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希望丰台区人民法院能够对他从轻处罚。
在判决书中我们看到法庭(不管是不是真心)相信了刘存林对自己的辩护,判决书写道“鉴于被告人刘存林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其公司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故本院对其从轻处罚”。
于是我们也就看到了,“司法独立”原来是对责任人的刑事审判和受害人的经济索赔相互独立,不知道丰台区人民检察院的颠倒黑白和丰台区人民法院的投怀送抱是否相互独立呢?
曲折的一审
四位工伤工人一起走上了法律维权的征程,但是出师不利,他们找的第一个律师收取他们每人7000元外加赔偿款3%的费用,却毫无处理工伤案件的经验,不仅错过了劳动关系-工伤的索赔时机,只能走人身意外伤害的途径,而且提起诉讼时仅针对劳务公司,在临开庭的时候才发现这是一个皮包公司,即使胜诉也拿不到钱,于是匆忙撤诉,工人们想讨回律师费,也只每人讨回了1000元,在尚且没钱继续治伤的情况下让这位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律师赚了24000元律师费。
师傅们重新找了两位律师,2014年7月15日,他们完成了仍然无法让人满意的一审——
已经无法站立的张为江后半生都需要妻子护理,在律师的糊涂和法庭的昏聩之下,护理费却只按照每天十几元计算,让这个一下失去两份工作相当于每月收入减少约一万的家庭如何度过后半生?
从事故发生到一审之间,公司须支付工人误工费,工人主张按照每天工资200元计算(这是我们在北京众多工地了解到的属实数字),公司主张按照每天工资100元计算,法庭采纳了公司的主张,理由是工人们拿不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凭据、无法证明月收入超过3500元。
在这两处吃亏之外,一审判给张为江40多万,其他三位每人20多万,由三个被告华电、国都、劳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提出上诉和坚守阵地
一审判决之后,华电公司和张为江都提出了上诉,张为江的诉求就在于上述护理费的计算,而华电公司的诉求是摆脱自己的连带责任、仅有国都一家赔偿,另外三位工人没有提出上诉,他们希望少些波折、早点拿到钱,毕竟事故已经发生快两年了,按照医生的叮嘱,他们应该早年2014年年初就去复查、做二次手术的。
在工程完工时,应拆掉所有工人居住的活动板房,但四位工人无处安身,国都公司允许他们搬到了原来的两间技术人员宿舍,将其他宿舍全部拆掉。但只要工人还住在工地上,工程就不算完工,华电公司就不向国都公司支付工程款,于是国都公司开始想方设法将工人们赶走。
第一个手段是断水断电,2014年9月28日,刘存林带人来拆走了水电暖等设施和线路,在我们去探访的时候还能清晰看到墙面上已拆除的电灯开关和电线的痕迹。为了用水,工人们向附近的居民和单位求助,有好心人为他们提供了饮食和洗衣用水;为了做饭,工人们自己搭了土灶,但由于张为江摔伤了肺、不能闻到烟味,土灶搬到了室外,阿姨每天在室外给大家做饭;为了照明,工人们在出去收废品的时候收集废旧蜡烛,加上玻璃杯和棉线,自制可循环使用的蜡烛……
第二个手段是威逼利诱,一边带着黑社会进行恐吓,一边说给工人们租好了房子让他们搬过去。工人们并不傻,他们知道,一旦搬出去,板房被拆除,自己手里就少了一个砝码,并且如果公司并不给他们支付房租,矛盾转移到工人们和房东之间,伤及无辜,徒增麻烦。
就这样,团结、坚强的工人们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守在工地宿舍里,等待着二审开庭。
令人失望的是,法庭一直以“对方还没发回执”为由拖延二审开庭,直到工人们辗转找到维权经验丰富的社会工作师才知道早就可以结束等待、催促开庭了。
他们的生活,如果这也叫生活
上一节已经描述了工人们用水、做饭、照明的艰辛,这还仅仅是他们生活的局部。
张为江师傅有一儿一女,女儿在他出事那年上初三,现在上高二,儿子已经在老家工作,一边供妹妹读书,一边给父母寄钱。在我们元旦去探望的时候,阿姨说到女儿打来电话说新年又没有爸爸妈妈在身边,张师傅在一边抹眼泪。
佟德华师傅的故事在清华大学关注城市劳动者协会的一篇微信推送文章《工伤工人佟师傅》(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NDA1MjI0NQ==&mid=201896628&idx=1&sn=0d0089ae8fa42d82843c990e420a810d#rd)里有介绍,这是一个无家可归的北京人,在他住院期间,由于没有亲人帮他出面,他的9000多元工资被小包工头卷走。现在他找了一份夜班保安的工作,月收入不到两千元。
刘拥军师傅的妻子已经带着孩子外出打工,刘顺雄师傅的家人也并不支持他的坚守。为了生存,他们曾一起捡废品、收废品,2014年11月初,刘拥军师傅找到了一份保洁的工作,每天工资50元。
对于佟德华和刘拥军,他们已经无法从事他们擅长的工地工作,只能找不太劳累也收入不高的保安、保洁等工作,他们向新雇主隐瞒了自己的故事以免不必要的担心和拒绝,即使我们认为他们的新工作工资并不合法,他们也非常乐意接受并对新雇主心怀感恩。
张为江师傅是不幸的,因为他只能躺在床上或者坐在轮椅上,他又是幸运的,因为有妻子和他相濡以沫。我们送去的护手霜并没有保护好阿姨的手,北京的冬天让来自南方的她第一次起了冻疮,但她毫无怨言,作为无神论者的我们不知道该对信奉基督教的她说些什么,除了安慰。
阿姨有时和其他几位师傅去菜市场买菜,说是买,其实多数时候是捡拾摊主不要了的菜,有时也有好心的摊主便宜卖给他们,五块钱几十斤白菜,男人们脊柱都有伤,阿姨就这么给扛了回来。她只是念叨,公交涨价了就不能随便出去买菜了。
二审,法律应该严厉得让人压抑还是公正得让人痛快?
2014年11月17日,星期一,是二审开庭的日子,我们没有在周末之前通知法官,于是搬了其他房间的椅子挤在狭小的法庭里旁听了二审全程,从等候迟到的法官开始。
二审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工人们早早到了门外,在寒风里却并不急着进去,虽然律师已经进去了。见面后,他们和律师也并没有像我们预想的那样密切的讨论。一个律师低头看文件,另一个律师左顾右盼,工人们和我们焦急的等着有工作人员出现帮我么调换到有更多旁听座位的法庭。
法官比法庭门外电子屏上公示的时间迟到了40分钟,他们并不乐意这么多学生来旁听,却又不好拒绝,不知道那位最终表态允许我们搬椅子旁听的法官是不是师傅们口中那个每次对他们和蔼有礼的法官。
这是我们第一次进入法庭,在中午十二点过,庭审终于结束的时候,同学们纷纷表示气氛太压抑。法官的居高临下,对方律师的巧舌如簧,就连工人们自己的律师也明显表现出对工人的轻蔑,我们私下交流着对这一切的气愤却又无法义正词严地表达,生怕由于自己的鲁莽而干扰工人们的维权进程。
庭审结束之后,同学们帮助阿姨把轮椅上的张师傅抬下楼,就像开庭前抬上二楼时一样,开始时没有人告诉我们电梯在哪里,结束时连较为宽敞的楼梯也关闭了。
还要再过一些日子才能有结果,我们和工人们一起上了返程的公交车,各怀心事,同行的有一位刚陪工伤妻子走完法律程序的老大哥,他忧心忡忡地告诉我们,即使法庭判下来了,恐怕也很难执行。
这里是首都,怎能藏污纳垢?
这里是首都,刘顺雄师傅一遍又一遍地念叨,怎么首都都可以这样?在工人们看来,首都怎么可以容忍有钱有权的这么欺负人?在华电和国都看来,首都怎么可以容忍你们赖在我们的地盘上?
是的,工人们住的地方,背后就是华电公司端庄整洁的办公楼,一侧隔着绿化带就是车水马龙的西四环,当我们站在天桥上看到他们的活动板房已经变成了一摊黄色的塑料布,我们心里也产生了疑问:这里是首都吗?
在工人们的笔记本上一笔一划的记载着这些天来发生的事情,12月14日,12月18日,12月25日,12月26日,12月27日,刘存林带着人一次又一次前来,不是什么“有悔罪表现”,而是强拆、抢劫、打人,躺在床上的张为江被他们搬到一边,把房子和床板拆的一干二净,对他们进行阻挠的刘顺雄师傅被打得旧伤复发。
12月27日是星期六,就是这一天晚上,佟德华师傅失联了,张为江和妻子一夜没睡,两天后他们按照之前的通知到法院集合,才知道发生了什么。
佟师傅见房子被拆,无家可归,就跑到新华社门口请政府主持公道,新华社的工作人员表示这种事不该找他们,佟师傅就喝下了随身带来的农药。当地派出所接到报警前来,发现佟师傅的身份证上写着宣武区,就把他送到了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街道办的人才把他送到医院,所幸剂量不大并未危及性命,派出所也表示对他这种情况“不予追究”——这样闹事是要拘留的。
辞旧迎新之际,我们在郑常庄看到的就是这样的场面,张师傅夫妻重新搭起了床板,另外三位师傅打着地铺,身下是我们在APEC假期送来的被子,头顶是附近好心人送来的厚塑料布。
做饭时,土灶飘来浓烟,张师傅捂起了鼻子,我们说让他进“屋”去躺着,他说不,外面阳光好,照得塑料布里面有味道,他更受不了。于是他们的帐篷就只是用来过夜,白天的饮食洗漱以及接待我们这些客人都在室外进行。劳动人民的“以天为盖、以地为庐”竟然是这样实现的,在光鲜的城市一隅多么的刺眼!
最终判决,执行有多难?
二审的结果是个折衷的产物,张师傅妻子的护理费被提高到了每天50元,距离他们曾经支付给护理人员的每天130元还差很远,但他们知足了,甚至对法官表示感谢——如果他们不给咱们提高,咱们不也没办法么?
而华电一方也得到了他们想要的结果,赔偿责任由另外两家公司对半承担。
成为了旁观者的华电好像态度有所好转,甚至对工人们表态说,你们去申请强制执行,工程款还在我们手里,国都就不会说他们没钱赔给你们。工人们也对华电表示了通情达理,说毕竟我们住在这里你们面子上也不好看。
于是我们静静地等着元旦假期结束之后,开启强制执行,工人们拿到钱好回家过年,我们甚至都开始帮工人们想怎样的转账方式更加安全、便利。并且在我们拍了上面那张带有华电公司名字的对比照之后也没忍心发布,生怕刺激了华电,重新站到工人的对立面。
事与愿违,我们不得不重拾那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因为最新消息是华电声称已经把工程款给了国都,而国都声称自己没钱。想到一位有类似经历的工人说在他走到了强制执行阶段的时候,法院去公司查账发现不仅账面没钱而且办公楼都是租的,就让工人自己去查公司在哪个银行哪个账户有存款,我们不知道接下来摆在几位工人面前的将会是什么。
我们还要寄希望于法院的强制执行,可能也会在艰辛地走完法律程序之后还是要打个折扣私了,可能根本就一分钱都拿不到,我们还敢想什么呢?
写到深夜,已是“明天”,明天我们还在学校里读书、备考、吃饭、睡觉,但是那漏风帐篷里的工人们,他们的希望会不会垮,他们的身体会不会垮?
他们以其不幸而成为中国工人中的少数,却能代表建筑业工伤工人的多数。
他们的背后不仅是寥寥不过十几人的四个家庭,至少还有我们这些心系劳动人民的学生。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们热切期盼着法院和政府能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尽快强制执行赔偿,让工伤工友安心过一个祥和的春节。我们将持续跟进此案后续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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