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反地产腐败风暴”刮得更猛烈些
2006年10月12日 08:19:06 来源:光明网
随着中央央掀起的反商业贿赂斗争的深入,一批以“土地腐败”(“地产腐败”)为主要罪责的贪官污吏和不法奸商被送上了历史的审判台,其中有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安徽省副省长何闽旭、湖南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福建省工商局局长周金伙(已逃往美国)、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上海社保基金腐败案中的上海社保局局长祝均和宝山区区长秦裕等人落马在湖南,郴州市市委书记李大伦因涉及到在房地产方面的腐败行为被“双规”……
显然,一场以“土地廉政风暴”为主要特点的反腐斗争已经悄悄地刮起。
凡熟悉中国社会腐败发展、泛滥特点的人都知道,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起发生的以“圈地运动”为主要特点的“地产腐败”一直是中国腐败的主要问题之一,是中国的权力腐败者和不法奸商联合起依靠权力非法地抢占了社会利益的制高点,因而经久不息地掀起了一阵又一阵、此起彼伏的“农村的圈地运动”、“城市拆迁运动”、“开发区运动”……
其后果呢?大约有以下六个:(1)地方的“GDP”迅速上升,出现了一大批令人眼花缭乱的 “政绩工程”、“形象工程”;(2)相当一部分的国民因“土地腐败”(“地产腐败”)而致贫,譬如全国因“农村的圈地运动”而起现了四千万“失去土地,没有工作,没有社保的”“三无农民”;(3)迅速“造就”了一批荣登中国富豪榜的房地产大鳄,譬如,在中国2002年度100名富豪中,竟然有40多人涉足地产业,而福布斯全球富豪榜中,500富豪只有30人左右是地产商。一部“胡润制造”的“2004中国大陆百富榜”中,房地产企业老板就占到45%;(4)将一大批位高权重的官员拖入了腐败的陷阱,一般来说管土地的官是富得最厉害。譬如,成克杰一句话就能赚3000万;慕绥新从1997年到沈阳市任市长至2000年,沈阳财政收入一年损失数十亿元。沈阳黑老大刘涌请马向东吃饭,临走时,顺手给马向东秘书一包钱,总计两万美金,事后,马向东作为回报,将价值3.5亿元的沈阳市中街商业区一块2.4万平方米的用地,以行政划拨的方式无偿划给了刘涌。单是取得中街这块商业用地,刘涌一夜之间就增加资产3.5亿元。那个原温州市副市长、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珠在任副市长期间将超过人民币亿元的地价,5000多万元就批了出去,其案件经查办一年多来,共已立案查处19人,其中县级干部9人,科级干部7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初步查清涉案金额2.532亿元,已追缴4240多万元,冻结房产、资金7000多万元;(5)造成土地大量流失,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近日指出,2003年,中国人均耕地面积为1.43亩,2005年下降到1.4亩,明年1.4亩的人均量将失守。1996年中国耕地面积为19.51亿亩,而到2005年仅拥有18.3亿亩,不到10年就减少了1.21亿亩。耕地流失现象非常严重
为什么说“地产腐败”是中国腐败重灾区?就是因为“地产腐败”的含金量最大、腐败涉及的面最广、腐败的危害最厉害。具体理由有以下五个:(1)“地产腐败”是“无价的贵金属”,在老百姓手里是无价、低价、廉价,其价格往往是取决于“有权人”的一张嘴、一支笔,随意性极大,其价格被压之低实在是惨不忍睹;但是到了“有权人”和“有钱人”手里,土地则是“比黄金还要贵的贵金属”,只要在文件的图纸上转几个圈,百万、千万即可拿到手。(2)“地产腐败”量大,“有权人”和“有钱人”的一个圈地就可圈进几十亩、几千亩的,而且全国都在圈,一圈就是连续十几年,具有“经久不息”、“长盛不衰”之特点。(3)“地产腐败”完全是黑幕操作,不公开、不透明,不仅不按国家文件办,还要与文件精神反着干,全都是“有权人”和“有钱人”在阴暗的角落里密谋商量好的。(4)“地产腐败”打的都是“改革开放”的旗号,说的都是“发展是硬道理”之类的大话,一些地方政府征地所发的文件都是“公共利益需要”之类的漂亮话,凡“地产腐败”都是“权力经营”,谁敢反对?谁敢说一个“不”字?谁都不敢啊!因为它往往是“反对改革开放”、“破坏发展”的同义词,在一些地方“公共利益需要”之类的话使“我国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成为一句空话”。(5)“地产腐败”损害的是作为土地所有者的农民和城市居民,属无权无势的弱势群体,无反抗力,在权力机构亦没有像富豪那样的“代言人”,而他们面对的是“有权人”和“有钱人”之间的“利益同盟”,面对的是地方有权人的“强大的权力机器”,怎敢奈何?怎能奈何?(6)你上有政策,我下有对策,不管你中央发多少文件,一些地方父母官还是“按他们的既定方针办”,从某种意义上说,“地产腐败”成为“中间梗阻”、谁都啃不动的硬骨头,有识人士认为:“房地产腐败或让宏观调控面临全面溃败”……
总之,因为“地产腐败”是一种资金密集、“权力”密集、影响到国民生计的腐败,一些经济学家指出:“目前国内不少房地产市场市场项目,基本上每一个毛孔里都充满腐败”.所以,当今中国社会出现的一场以“土地廉政风暴”——“反地产腐败”就是一种历史的必然。
其实,温家宝早就对“土地腐败”批过这样的批示:“一些地方土地市场秩序混乱,非法占地、非法入市的问题相当严重,利用土地牟取暴利已经成为一些单位和个人寻租的手段。对各地以各种名目非法占用、转让土地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违规建立的各类园区要进行清理。”
其实,你只要认真翻一翻十六大以来中纪委盼布的一系列文件,你就不难发现“农村的圈地运动”、“城市拆迁运动”、“开发区运动”中的腐败问题一直是中国反腐败斗争中重点整治的重点课题,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当今一些地区刮起的一场“土地廉政风暴”仅仅是“补补课”而已。
是的,中国社会发展需要一场“土地廉政风暴”!
是的,中国百姓在盼着一场“土地廉政风暴”!
是的,中国反腐败斗争的健康发展也的确需要一场“土地廉政风暴”!
是的,即便是作为国民经济一个重要方面的房地产领域亦需要一场“土地廉政风暴”来规范、来整肃!
当然,社会存在这种需要是一回事,能不能实现又是另一回事。为什么?因为“土地腐败”(“地产腐败”)是权力腐败者和不法奸商腐败利益结盟的产物,在一些地区这个“腐败利益集团”已经成气候了,有的甚至能影响地方政治生态链的形成和发展,他们的“能量”实在大得很哪。其“关系网”的“厚度”,其“利益链”的“广度”,他们自身“保护伞”的“硬度”,是非一般人所能知道,譬如,有些地方的不法地房地产大鳄,人们需要彻底查清他们的“发家致富”的“权钱交易史”,然而摆在公众面前的却是贻笑四方的……
所以,我可以这么说,目前因“土地腐败”(“地产腐败”)而落网的权力腐败者和不法奸商仅仅是社会转型期“土地腐败”(“地产腐败”)的冰山一角,只要我们能认认真真地按照中纪委盼布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去做,那么这场“土地廉政風暴”是肯定会“大有斩获”的。
关键是:面对严重的“地产腐败”,我们的社会该怎么办?
第一,要加大、加深对这个“地产腐败”危害性的认识。我认为,“中国的问题归根到底是个农民问题”这个观点还没有过时,若是听任“地产腐败”或对“地产腐败”不治理,那么,中国肯定要出大问题,出大乱子,这决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历史告诉我们的一个教训。
第二,反对“地产腐败”一定要与反对“腐败利益集团”结合起来。一定要记住以下这样的观点:“地产腐败”决不是一二个人就能腐败得起来的,它是根子硬、关系网广、具有很厉害的保护伞的“腐败利益集团”的一个“集团杰作”,它往往将“地产腐败”发生地的地方上很有权势的人都会卷了进去,“土地腐败”形成的腐败势力尤为强大,若是依靠就些人去反“土地腐败”,那就会将坚决反腐败的人都会“反”了进去,所以必需要有上一级领导的强大干预,这个“地产腐败”才能反得彻底。
第三,一定要要结合当前大量出现的上访进行反对“地产腐败”,一定要要认真倾听他们的诉求,一定要与对失去土地的农民进行利益补偿,一定要通过“还利于民”来“扶贫济困”,一定要要采取切实措施来解决“务农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农民”,在这个问题上真还要来一个“动真格”的。
第四,对地方“有权人”来说一定要改变以下这个长期以来一直统治自己头脑的、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即为了“公共利益”可以是、而且必须以牺牲公民个人利益为代价,在这个问题上我很赞同中共中央党校教授林喆的观点:“各种权利及其主体在道德阶位上是平等的,社会的需要和利益也没有在道德上优先于个人的特权。”
第五,坚决执行国务院进一步加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的要求,要集中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对于重复建设的开发区该合并的要合并,对于大面积开而不发、荒芜闲置的开发区该撤的要坚决撤,不仅要把那些土地退回去给农民耕种,还要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官员进行毫不手软的处理。(邵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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