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奴隶制
“到了当年冬天,砖窑停工,窑主用摩托车把我扔到荒郊野外,当夜大雪,我的双脚被冻坏,我就一路乞讨,一路爬着回到老家。”(张徐勃。瞭望东方周刊《“黑砖窑”受害者》)
如大伙们所知,奴隶社会之前,部落战争中抓获的俘虏因为无用,基本上杀掉了。后来,则是将之变为奴隶,强迫劳动。和资本主义制度一样,奴隶的劳动必须生产出“剩余物”(或工人创造出剩余价值),这些劳动对奴隶主/老板才是有用的。在奴隶社会里,这通常不成问题。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如上面的新闻所述:砖窑可能因为缺少利润或市场等原因而停工(正如工厂关门或进入淡季),窑主就把奴工丢掉了事——否则还要花钱养他们。
这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奴隶主最可怕的地方。
方纳《美国工人运动史》第一卷第二章:“雇工或奴隶在淡季时老板也得给他穿的、吃的和住的地方,但对于自由工人,到那时则只要通知他走路就完了。同时,合同雇工或奴隶有时还会逃跑,这对老板来说就是损失了一笔相当数目的投资。亚当·斯密在他的‘国富论’一书中亦曾说道:‘在波士顿、纽约以及费列得尔菲亚……自由工人的劳力,总起来计算,是要比奴隶的劳力更为廉价。’”
奴隶主会尽其所能地把“养活奴隶”的费用控制在最低限度。如果自由工人的劳力比奴隶更廉价,那就意味着:“自由工人”甚至得不到奴隶那样的生存保障。奴隶不会饿死,自由工人则很可能会。
资本主义发端于欧洲。马克思论述资本主义诞生的条件之一,是“自由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历史地看,这意味着形成这样一个阶级:失去生产资料,与土地和工具分离,除了受雇便无以为生。在欧洲,这个阶级便是来自被剥夺了土地的农民、破产的农民和手工业工人。在殖民地,则需要破坏原来的生产方式,才能获取可用的劳动力。不过,劳动力是否一定必须是“自由”的,却未必。我们已经看到在资本主义体系之下奴隶式劳动的泛滥。而在17世纪的英国:“他们(英国工人)不能辞去一个工作再去找一个收入较高的职业,因为根据英国‘主仆法令’,任何一个工人任意离开自己的工作就要被判处三个月的徒刑。……因此,很多英国工人虽然名义上是自由的,实际上是过着奴隶的生活。其中苏格兰矿工尤其如此。1606年,苏格兰有一条法律竟规定,逃亡的煤矿工人应以盗贼论罪。”
这些规定显然是为老板们服务的,也就是有利于老板的。这些工人之失去人身自由,乃是由老板的国家机器来强制执行的。换言之,资本主义并不自动保证或要求工人的完全“自由”,一切视老板的利益而定。在局部范围内,奴隶制对老板是有利的。
当代奴隶制的重新泛滥,其趋势和原理同全球化的“向下比贱”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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