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0年代邓小平针对中国存在的弊端,拨乱反正,实行了改革开放。提出了“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一重大举措,得到了全国大多数民众的积极响应与支持。中国一度出现了生机勃勃的大好局面,老百姓安居乐业,心情舒畅。顾名思义,改革就是改掉不合理的社会弊端。促进社会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这是改革的初衷。但是自从90年代以后,同样还是标榜着“改革”的旗号,却违背了“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一改革的初衷,在美国总统老布什的授意下,搞起了掠夺式的私有化,起初他们自知这样做理亏,所以当初并不敢明目张胆的对国有资产进行盗卖,当年美国总统老布什就曾这样的问过中国一位高官:“你们中国的私有化搞得怎么样了?”因为当时的盗卖国有资产的环境还不具备,这些老工人还在,这些老工人知道,国有资产是他们从无到有一点一滴的创造和积累起来的。如果有人盗卖,必然激起他们的反抗与阻挠。所以这位高官当时在条件还不具备的情况下,还不敢像现在这样肆无忌惮的MBO,所以还羞羞答答的说:“中国不搞私有化,我们搞的是股份制。”而事过境迁今日的MBO已让人们看清楚了这个股份制与私有化的真面目。为了达到这个所谓的“股份制”的目的,就必然要清除实施这个“股份制”的障碍,为了创造这个“股份制”能够顺利实施的条件,他们开始了拿老工人开刀的第一步,搞起了无赖式“重新分配”的下岗运动,开始了对民众的第一次掠夺,俗称“第一桶金”。他们在这种违反经济规律及社会道德准则的非法运动中。第一次尝到了“掠夺”的快感。这种在掠夺国民财富基础上的重新分配,促使社会道德沦丧,腐败猖獗。至此他们在这种“快感”中得到了“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强盗般的感受。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了,由于这种破坏“生产力”基础的非法的下岗运动,只能在原有财富基础上的掠夺才能够满足他们这种强盗般的感受,为此他们更加疯狂的向国家资源伸出了贪婪的魔爪,据说这是“最后一桶金”。而做惯了强盗者,又怎么能够从此罢手,从此农民、民工、城市居民都成了通吃的对象。但是他们又很可怜,他们就像吸毒成瘾的瘾君子,欲罢不能。他们即害怕有一天落入法网,人民会清算他们的罪恶。但是他们就像瘾君子一样,又拒绝不了这个“快感”的诱惑。在这种复杂矛盾的心态下,试图逃避人民对他们的清算,迫不及待的抛出了《河北一号文》以及朱镕基不许人民法院受理的恶法。而非法下岗运动的制造者正是为他们提供这种“快感”的毒品制造者。当他们第一次尝试这种快感的时候,就像第一次吸食毒品时的好奇与畏惧。羞羞答答的找了一个在世界历史上从没有过的理由,试探性的提出了“下岗”这个词,并委婉羞涩且信誓旦旦的保证,不会侵害民众的权益,下岗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身份置换”等等,也许是中国民众太善良,也许是中国民众生来具有的“麻木”劣习,中国的民众对此的确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无动于衷。至此他们看到了中国民众的弱点,在强盗第一次得手的“快感”中,肆无忌惮且慷慨激昂的发动了大规模掠夺挪用民众劳动保险金非法的下岗运动。此时他们完全丧失了人性,将那个信誓旦旦的“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身份置换”等等,统统的抛向了九霄云外。至此他们再不羞羞答答,为了满足他们这种吸食毒品般一次比一次强烈的“快感”,他们就像毒品发作时的穷凶极恶,不顾一切的一次又一次的展开了圈地运动、掠夺民工、强行拆迁、贪污挪用国家资金……。然而,这一切强盗般的掠夺,永远也不会满足这种“快感”带来的欲望。他们真的疯狂了。所以无视下岗职工被侵害的权益,就是纵容他们对全体国民的掠夺。终将祸害到每一个人。
可庆幸的是,我们看到了以胡总书记为首的中国政府,正在积极的治理腐败环境,特别是胡总书记向下岗工人表示内疚的感人一幕,仿佛历历在目。虽然在很多方面驳斥了朱镕基的许多做法。但是从目前治理的情况来看,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为这个非法对下岗职工的掠夺运动,是由政府高层主导的,仅凭几个腐败分子掀不起这么大的恶浪,要想彻底的治理这个整体腐败的社会环境,必须溯本清源,有当年邓小平拨乱反正的勇气,彻底否定这个祸国殃民非法的下岗运动。继续实行改革开放,兑现“下岗”承诺,实行市场经济的失业标准。只有这样才能够重塑政府的诚信,不但能够重新获得中国民众的信任,同时也会得到国际社会的信任,否则,在世界市场经济环境中,哪个国家还有信心同一个连本国公民劳动保险金都敢于赖掉的国家,进行信用往来呢?国与家同理,一个连父母兄弟姐妹都骗抢的人,又怎么会有人愿意同你诚心诚意打交道交朋友呢?而后果恐怕还不仅仅是这些,恐怕一有机会家里外头的还要挤得挤的你吧?
再从国际看,凡是那些同中国具有“竞争”实力的国家或者说有利害关系的国家和地区,他们看到了那个实施掠夺经济的人在中国得逞后,对中国这种历史的大倒退,国家信用丧失,国民时时刻刻生活在危机与恐惧中,无不兴高采烈。从而导致了炸使馆、撞飞机。才有了台独的叫嚣,才有了日本鬼子一次再一次的野蛮……才有了那位高官的消气外交。这种 49 年前发生在中国的耻辱,又一次在中国发生了。这种外患的发生,决非偶然,这种教训 100 年多年来不断的上演着,每当国家高层出现奸人,必然内忧外患。孟子曰:“夫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家必自毁,然后人毁之,国必自伐,然后人伐之”。
正是这个非法的下岗运动,开始了对民众的第一次羞羞答答且偷偷摸摸的掠夺,才催生了目前肆无忌惮的抢劫。这就像一个小偷,开始的时候只是小偷小摸,当他看到被偷者无动于衷的时候,胆子会越来越大,直至发展为明火执仗的强盗。
而且这个强盗居然还要将这种抢劫标榜为“创新”,并且采用立法来阻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政府主管部门在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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