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齐二药事件反思国企改制
北京青年报/燕农
日前,备受关注的“齐二药事件”有了新进展———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作出拟吊销齐二药《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决定,并根据行政处罚法等规定向其发出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齐二药法人代表、副厂长、技术厂长等涉案人员也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理赔工作拉开帷幕。(综合5月21日《中国青年报》、《南方都市报》,5月20日新华社报道)
人命关天,何况事涉多条人命,而尚存隐性危害的假药使用者更是无从统计,所以,给予齐二药以及相关涉案人员严厉的惩处,于情于理于法都不为过。但是,随着惩处的开始,在人们关注假药夺命和涉案者罪不可赦的目光之外,又一个受害群体出现了———《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吊销,注定会使齐二药绝大多数与造假“无关”的职工歇业待岗,生活陷入困境。
齐二药是一个怎样的企业?在去年9月之前,其是一个“无论是管理还是各项制度建设上都很严格”的国有企业;但在此之后,其在齐齐哈尔市招商引资中被某投资公司收购变成了民营企业。正是在新旧体制交替前后,齐二药进入了一个“多事之秋”———假原料进入工厂;药品生产检验环节漏洞迭出,假药品流入市场;大批老工人“回家”,新进厂的人不培训就上岗,化验室11名职工无一人会进行必须的图谱分析操作;管理人员用谁不用谁老板一个人说了算……现如今,5种假药现身市场,多名病人被夺去生命,大批工人连那三四百元的工资也将不保,种种结果表明,这是一次彻底失败的改制。
从民生的角度看,那些无辜的病人和即将待岗的职工,是这次改制的最大牺牲品。生命的代价当然要有人来偿还。而可以肯定的是,即便将来齐二药经过系统的整改后重获新生,也很难在短期内走出“经济困境”和“信任危机”。换言之,即使重新上岗的职工,工资待遇仍可堪忧,谁又能对这个群体的损失负责?
招商引资背景下的企业改制,往往会大刀阔斧、特事特办、只争朝夕。这种急功近利的改制,背后往往隐藏着地方政府的政绩渴望,并在种种原因中向民间资本“臣服”。由此导致了监管上的盲区和原有职工利益受损。表面上,地方政府甚至国企在匆忙的改制中获得了一时之利,但由于这种改制潜藏着巨大危险性,最终很可能导致得不偿失的结果。
英国政论家伯克说:谨慎是一种政治美德。国企改民企,有利于提高资产效能和生产效益,但操作过程应当慎行。最重要的是,一方面有关部门尤其要加强对改制企业的监管,从某种意义上说,通过监管使民企从良运转,就是在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不贬值。另一方面,在改制过程中及其后,必须保证职工通过工会组织等渠道与民企老板的谈判权。与自己长大的民企不同,改制而成的民企毕竟有国企的渊源,所以,甚至可以考虑将这种民企的工会组织归由上级垂直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发挥制衡作用。
一个大型企业在改制后不到一年的时间,就轰然倒掉、濒临死亡,为国企改制敲响了警钟———改制,不能是一个民间资本吸纳和挂牌剪彩的简单过程,在保护国有资产和保障职工权益方面,还需要做许多细致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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