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光剑影12月。农业部叫停三大主粮种子全部转基因的“管理办法”,福建叫停监管转基因大米。[1]
早在2010-09-30,农业部向社会征求意见,要把水稻、小麦、玉米转基因种子的生产一古脑合法化和操作化,唯一的“管理”标准——门槛是钱:谁有1亿人民币谁就上。转基因种子不是种了玩的,是卖给农民种大田的。12月1日【经济观察网】刊登了“转基因主粮生产准入门槛抬高至1亿元”报道,此时已经快到公示结束的时间——12月底了。12月的刀光剑影,就闪现在这短短的冲刺阶段。
本人12月5日晚看到此新闻,写了一篇博文“农业部已经擅自允许中国三大粮食作物全部转基因!”,贴出后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关注到何种程度我无法知道)。到12月13日,农业部竟然出乎意料地再一次“公示”,把前次的《办法》大大修改了:删去了“转基因稻、玉米、小麦种子生产门槛”那一条内容,现在只有“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一条涉及转基因,三大主粮的转基因种子的生产和“管理”,全部隐去。
一个小小的细节:农业部第一次“征求意见”发布在中国种子网上;第二次发布在农业部网站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第一次通知上的落款是“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第二次是农业部政法司。
这是第一个“叫停”。
请大家看看,咱们中国的转基因农作物的管理是多么严格,多么完善。
12月3日《福建晚报》报道了由福建省粮食局牵头,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农业厅和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四部门签发的“福建四部门关于加强转基因大米监管的通知”,严禁种植、加工和销售转基因大米。
“然而就在记者12月8日前往福建省粮食局了解该政策的具体情况时,却意外地得知该项政策发生重大“变故”。发布在网络上的信息消失了。据福建省粮食局行业管理处处长张耀和说,福建加强转基因大米监管的政策“被叫停”,是因为媒体关注太多了——也就是压力太大了。一项符合科学原则并且合法的政策,没有经受住“口水”的冲击。
福建省的“加强转基因大米监管”,按照监管的本意,应该是怎样的监管?我国还没有把“主粮转基因化”,那么现在转基因大米在中国销售,是不是属于非法?如果是非法,那么监管是不是应该找到非法上市的转基因大米,把它们没收、销毁?转基因主流推手绝对不会接受。那么还监管不监管?退一步,做个检测然后“标识”,把转基因大米查出来贴上“转基因”标签?这是我国的转基因标识法规所要求的。结果会怎样呢?随着转基因大科普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人拒绝转基因,转基因大米卖不掉。那么怎么办?
——把监管全部“叫停”。第二个叫停。
这下主流应该高兴了吧:连一丝一毫的监管都没有了!难道这就是12月8日,农业部新闻发言人陈萌山所说的,“在转基因管理方面,中国在世界上来说‘是非常严格的’”?不存在的监管到底怎样“严格”?!
陈萌山也像放留声机唱片一样,“在新闻发布会上清楚地表示,推进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应用是‘大势所趋’,是我国实施科教兴农的重要战略举措”。一个字都没有背错。
这是谁的“大势所趋”?张启发和孟山都的。截止2010年的12月,连主流媒体都不再掩盖,转基因在美国制造超级草,让美国农业面临灾难,在巴西让大豆发疯(无法控制的植物疯病),在中国灭鼠,在阿根廷制造饥荒;最重要的是,转基因农作物不能提高产量,连在美国都不能提高。
这就是“大势所趋”?如果是,对谁有利,对谁不利?
中国的转基因要“最严格监管”,但是政府叫停政府监管。
转基因还真的成了不能反对的“国策”了。孟山都、杜邦先锋、我们的一切对手大概都要乐疯了。
南方周末的文章“转基因大米:福建“叫停通知”被叫停是12月16日发的。
转基因利益集团、利益官员像八哥一样反复说的另一句话是: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还没有定论”。什么叫没有定论?就是不能肯定无害、也不能肯定有害。不能肯定无害,应该推广还是应该不推广?如果用科学的精神来决定,当然是不推广,吃坏了人怎么办?现在食品不短缺,甚至还在浪费。但是用利益集团的精神来决定,当然是推广——吃坏了?到时候再说。谁吃坏了,谁活该。吃转基因吃坏了,无药可治。
这里面的逻辑,其实就是这么简单。
[1]转基因大米:《福建“叫停通知”被叫停》,南方周末记者 黄河 实习生 罗琼 发自广州 福州 2010-12-16 08:20:31 【南方周末】本文网址:http://www.infzm.com/content/53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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