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委员会:
国务院法制办: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先后颁布《粮食法(征求意见稿)》、《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我们就此征求意见稿提出如下看法与建议。
前言
2009年11月27日,中国农业部颁发了两种转基因水稻、一种转基因玉米的安全证书。此事成为一个标志性事件。中国掀起了一场大范围关于转基因问题的讨论热潮。大讨论过程中暴露出的我国种业安全、粮食安全、农业安全、环境安全、生物安全、经济安全、科研体制安全、国家安全、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等诸多领域的风险。2013年6月13日,中国农业部又批准3种转基因大豆的进口安全证书。关于转基因的争论再一次白热化,大有失控趋势。转基因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科学技术问题,而是一个关系到民族安全、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国家安全的大问题。
在科学界,转基因的基本理论“一个基因只编码一个特定的蛋白质”,其实早已过时,这是50年前的理论。科学界早已取得共识,基因与蛋白质之间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转基因技术是在极不完善的、在今天看来甚至是错误的科学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我们认为,对于基本理论是错误的转基因技术,我们需要对其科学理论基础进行全面深刻的认识和反思,需要对现有的科研、实验、开发进行全面深刻的反思。我们认为,现有的转基因重大科技项目很可能没有存在的必要。我们需要终结现有的大干快上、混乱的转基因科研、实验、开发。在全面反省的基础上再确定哪些科研项目值得做。
我们认为,在转基因的全领域、全链条,均存在大量漏洞和问题。从发展规划、经费审批调拨、立法、科研、实验、审批,再到推广、监管、善后、生物国防等全系统、全链条,均存在大量的漏洞。有的不仅是漏洞,而是一片空白,是缺乏法律法规,是故意开后门;还有的是科学家制造假实验、假数据,实验不科学;还有的是知名科学家知法犯法,是有关部门玩忽职守、执法犯法(目前掌握的几个实验都指出,农业部颁发“安全证书”的转基因作物关键依据,“食用安全性”毒理学动物试验,很不科学,是用“假样品”做“假试验”得出“假结论”。而最有名的转基因院士的实验更是公然欺骗国家领导人和民众);还有的是营私舞弊,是恶意犯罪。
我们建议,在国内必须立即停止推广转基因食品,已经审批和生产的转基因食品也暂停;立即叫停现有的转基因项目(安全评价实验除外),停止拨款,并对现有的项目进行全面核查;在全面核查之后,惩办转基因领域滥用经费的一切营私舞弊、违法违规行为。
我们建议国家成立“转基因安全国家调查委员会”,负责上述工作。以国家安全、军队、环境、医学及有关部委、各方面专家、公众代表为基础,对转基因安全问题进行国家调查。调查应该坚持全面、独立、长期、开放的原则,对涉及转基因问题的所有方面,包括国家转基因发展规划、经费、技术安全性、立法、科研内容、科研体制、实验、审批、推广、监管、善后、生物国防及相关外国企业在国内的经营与运作进行全面调查;调查要独立于主管政府部门,由多领域专家侧重从国家安全、人民安全、粮食安全等角度调查;调查特别是实验要坚持数年,通过长期实验验证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开放是指,可以吸收国际上对转基因安全方面的研究成果,可重复法国、俄罗斯、新西兰、美国等学者的试验,验证其可靠性。
另外,还需要明确科学刑事犯罪新规范和量刑的新原则。今天我们修建个下水道、盖个楼房,还有质量安全的终身负责制度,但是涉及13亿人民的大事却无人负责。要强化科学家和科研机构的风险意识、后果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转基因问题是涉及全民族健康和生存的大事,是涉及整个人类生存的大问题,对于这样的重大问题,需要有科学家、负责人、相关集团、部门负责,需要有人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我们认为,在没有对转基因的基本科学理论体系进行深刻反思之前,在没有对现有的科研实验进行深刻反思之前,在上述漏洞、空白、后门不被堵住、纠正之前,在上述的知法犯法、执法犯法、营私舞弊、恶意犯罪不被调查处罚之前,应该禁止一切转基因农作物、农产品、食品的商业化。
另外,国家还应对转基因的其他领域进行调查,诸如医药等。并以此为戒,推进国家科研领域、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的改革。
签名人:
苏铁山 北京 原国史学会副秘书长
杨晓陆 北京 退休
陈一文 北京常住居民 中国灾害防御协会灾害史专业委员会顾问
赵 华 上海 影视编剧
严海蓉 香港理工大学
黄 瑜 香港中文大学
宋阳标 时代周报北京站
李香珍 北京 退休
黄凤平 北京 退休
田香萍 北京 退休
目 录
一、对具体条款的意见...................................................................... 9
1、对《粮食法草案》总则的意见............................................... 9
2、转基因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和营养质量不得低于对应的原有食品 9
3、转基因粮食种子的科研、试验、生产、销售、进出口,缺乏任何实质性的法律性约束................................................................................................ 10
4、卫生部宣布,卫生部不负责转基因安全问题,由农业部全权负责 11
5、部门法很不完善,需要制订一份针对转基因的大法........... 16
6、更多立法方面具体问题........................................................ 16
二、为什么必须立即停止推广转基因食品?为什么已经审批和生产的也要暂停? 17
1、转基因技术的基本理论是错误的......................................... 17
2、国内外转基因的危害现象,国人的身体素质呈现下降趋势。 20
3、中国不具备推广转基因的自然环境基础.............................. 25
4、转基因技术并未开发出增产基因,抗虫性能也导致耐药性,反而是传统的杂交水稻、能留种的超级稻实现的产量的剧增。....................................... 26
5、国内转基因争论趋向白热化,已经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必须慎之又慎。 29
三、为什么建议国家成立“转基因安全国家调查”委员会?国内转基因发展规划、立法、科研、实验、审批、流通、善后、生物国防的诸多漏洞.............. 30
1、发展规划的巨大漏洞............................................................ 30
2、农业部承认转基因立法漏洞很多......................................... 32
①农业部承认转基因立法领域漏洞很多.............................. 32
②对于第二代转基因技术需要提前立法.............................. 35
③转基因法规缺少公众参与条款......................................... 35
3、科研内容漏洞:转基因育种开发只是旧技术,转基因基础科学研究、基因基础科学研究、生命科学、生物防卫研究才是大课题............................ 37
4、科研体制的漏洞:科研机构、育种企业不能为跨国公司所收买、瓦解 40
5、试验的大漏洞,假试验、假数据等..................................... 42
①20%的经费应该应用于安全性评估试验,为何不做....... 42
②张启发、黄昆仑的8天BT毒蛋白灌胃实验公然欺骗国家领导人和民众 42
③90天喂养SD鼠抗农达转基因大豆 40-3-2实验是假实验 43
④90天喂养SD鼠抗草甘膦转基因玉米NK603实验是假实验 44
⑤应对已经颁布安全证书的转基因农作物、农产品、食品的“安全实验”进行重新审查,核查是否是假实验..................................................... 45
⑥现有的实验和评价体系是不够的,应该做长期的、全面的、客观、真实的实验和评估....................................................................................... 46
⑧转基因的附带产品草甘膦、草铵膦农药等,也需要做全面的实验和评估 49
⑨科研过程要严防转基因外泄、漂移.................................. 49
6、审批漏洞............................................................................... 49
7、非法种植、流通、销售,缺乏标识..................................... 51
①非法种植、流通、销售..................................................... 51
②缺乏标识........................................................................... 53
8、知名科学家知法犯法............................................................ 53
9、农业部执法犯法.................................................................... 54
①违规审批转基因大豆........................................................ 54
②2013年6月批准进口三种转基因大豆,却不公开实验报告和审批文件 56
10、转基因法律中没有惩罚体系,需明确科学刑事犯罪新规范和量刑的新原则 59
11、没有生物国防体系.............................................................. 59
12、没有善后赔偿机制.............................................................. 62
13、孟山都等跨国生物公司对中国的渗透............................... 62
四、加强传统育种,大力发展有机农业、生态农业、传统农业,并给予实实在在的支持 66
1、传统农业最增产,转基因不增产......................................... 66
2、转基因作物并未减少农药、除草剂、化肥的使用.............. 67
3、育种要强调区域性、地方性,不可大面积推广太单一的种子,防止生态灾难 69
一、对具体条款的意见
1、对《粮食法草案》总则的意见
《粮食法草案》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粮食有效供给,保持粮食产业可持续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粮食生产、流通、消费活动适用本法。”
我们认为《粮食法》总则中应该强调指出,粮食安全不仅包含粮食的生产、流通、供给,更应包含保障国民健康安全(食品安全)、环境安全、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在中国已经基本解决温饱问题之后,我们应该将保障国民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
为了实现这个目的,需要设立一个专门机构,吸收农业、医学、营养、环境、海关、军队等各部委、各方面专家及公众代表参与进来。该机构可以附属在新成立的国家安全委员会名下。
2、转基因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和营养质量不得低于对应的原有食品
2002年7月1日施行的《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曾有规定,“ 转基因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和营养质量不得低于对应的原有食品”。但是在该管理办法废止之后,新的法规中都将此条规定删除。我们认为应该在《粮食法》、《食品安全法》中重新强调、并保证落实这一点。如不能落实这个原则,则应禁止转基因农作物和食品的种植、生产和流通。
3、转基因粮食种子的科研、试验、生产、销售、进出口,缺乏任何实质性的法律性约束
在待修订的《粮食法(草案)》中,关于农作物种子和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的陈述,只有一条,即:
第十二条 国家保护粮食作物种质资源,扶持良种选育、生产、更新和推广使用。
转基因粮食种子的科研、试验、生产、销售、进出口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粮食品种上应用转基因技术。
在立法层次上,对转基因粮食品种的种子的科研、试验、生产、销售,我们找不到任何实质性的法律约束。翻遍转基因粮食种子的“国家有关规定”,我们找不到什么约束性的的规定。“不得擅自应用”这句话,其实毫无约束力。现实是,只要有钱,任何人任何机构似乎都可以搞转基因。在没有完善的国家立法程序下,转基因技术就获得了某种不清晰的合法性,并且获得了国家财政的巨额拨款,近几年出现毫无节制地全面推进态势,并出现许多违法违规、犯罪行为。这是一种危险的态势。像转基因这样的重大技术,如果被赋予生产应用的合法性,必须是基于该技术的合理性。但是现在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转基因生物安全并没有获得科学界的共识。越来越多的科学实验报告,正越来越清晰地提示,转基因产品很不安全。
4、卫生部宣布,卫生部不负责转基因安全问题,由农业部全权负责
2002年,农业部批准进口孟山都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至今该大豆已经占据中国80%市场,近几年每年都进口5000万吨以上。
根据《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2002年7月1日起施行,2007年12月1日废止)、《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新上市的转基因食品需要卫生部的审批。
2011年11月21日,公众代表杨晓陆向卫生部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卫生部出具采用美国孟山都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品系加工的三种产品的审批文件。这三种产品分别是,转基因大豆油、采用“化学浸出”工艺加工生产的转基因大豆油、其他含有转基因大豆成分的食品。
2011年11月23日卫生部回复《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卫政申复[2011]42号),卫生部未受理和审批过这三种产品。[1]据此可以推断这三种产品是非法产品。
得知这个消息后,公众代表非常震惊。每年进口的5000多万吨转基因大豆、加工的转基因大豆油及其附属产品,竟然不符合国家法规。2011年12月7日,北京消费者提交《关于益海嘉里非法经营转基因食品致卫生部的举报信》。主要内容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卫生部对违法的公司及转基因大豆及其附属产品进行处罚。
2012年1月5日卫生部对举报信的回复全文如下[2]:
“杨晓陆同志:
您的信访事项,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已于2007年废止,现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规定转基因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法规执行,不作为新资源食品和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管理。请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列》向相关部门提出您的诉求。”
此复。
卫生部办公厅信访处 来信来访专用章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
公众代表对此提出异议,根据现行法规,卫生部不负责管理转基因安全,由农业部全权负责。但是在《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2007年废止之前,卫生部对这三种转基因产品却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卫生部的无所作为,是渎职行为。
从以上几段我们可以看出,现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卫生部已经将转基因的安全审批等最关键工作交给了农业部。卫生部不参与转基因农作物、食品的安全评审工作。如果公众对已经审批并流通的转基因农作物和食品有什么疑问,请去找农业部,卫生部对此概不负责。
其次,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乳品、转基因食品、畜禽屠宰、酒类和食盐的食品安全管理,适用本法;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请注意,除此之外,该法规无一句话再涉及转基因。
这个规定恰恰表明,卫生部将转基因食品视为与乳品、畜禽屠宰、酒类和食盐类似的东西,安全性近似。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卫生部才会介入转基因安全管理,那就是发生了转基因食品的急性毒性事件、集体中毒事件等。
但是公众对转基因的最大质疑,并不是急性毒性危害,而是非常慢性的的危害,很可能是要2代人才可表现出来的危害。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现有《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其实都不负责转基因的食品安全,更不负责转基因的环境安全等其它内容。
除了农业部和农业部的部门法规之外,没有任何部门和法规来管理转基因安全。众所周知,农业部在转基因的管理方面可谓是执法犯法,毫无公信力。
附2张政府文件扫描件:
图片1:2011年11月23日卫生部回复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卫政申复[2011]42号)
图片2:卫生部对北京消费者提交《关于益海嘉里非法经营转基因食品致卫生部的举报信》的回复函
5、部门法很不完善,需要制订一份针对转基因的大法
既然根据现行法规,卫生部不负责转基因的安全问题,农业部又无公信力可言,我们建议将此工作交给国家安全、军方、环保部等部门来负责。
我们认为,农业部下属的咨询机构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黑箱操作,已经广受诟病,并不能担负起这个责任,这个咨询机构颁布安全证书的资格应该取缔。咨询机构本来就没有颁布这个证书的权利。
我们建议在《粮食法》、《食品安全法》中写明:转基因的育种工作交给农业部门,但是转基因的安全审批、管理工作交给一个专门的委员会,这个委员会国家安全、军方、环保部等部门的专家、公众代表组成,这个委员会也可以吸收农业部、卫生部的代表参加。
我们认为,农业部的部门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列》是很不完善的,需要重新制订一份针对转基因的大法。
6、更多立法方面具体问题
更多立法方面的具体问题,参见第三章第2节“农业部承认转基因立法漏洞很多”。
二、为什么必须立即停止推广转基因食品?为什么已经审批和生产的也要暂停?
1、转基因技术的基本理论是错误的
①转基因的基本理论已经过时
目前的转基因食物产业所基于的“科学”,是已经过时了的生物学理论。转基因技术刚出现时,生物学家以为,真核生物(如植物、动物和人)的基因编码规律与原核生物(如细菌)是一样的,即:一个基因只编码一个特定的蛋白质。按这一传统的遗传学模型,生物学家曾估算:人体中的蛋白质约有十万个或更多,因此他们预测在人类DNA中的基因约有十万个。
而在2000年6月26日,整个科学界在震惊中发现:人类基因总共只不到三万个。更令人困惑的是,比人低等得多的杂草却可以有二万六千个基因。那么,大多数基因都不只编码一个蛋白质,有些基因可以产生许多许多不同的蛋白质,比如果蝇,它的一个基因可以产生(38016)个不同的蛋白质分子。
人与杂草间的特性、功能等等有那么巨大的差异,而在基因数量上却并没有呈现出数量级的差异,那么一定是有些什么东西错了。“一个基因只编码一个特定的蛋白质”的理论是错误的。
在这一更新了的分子生物学模型面前,转基因食物产业的主要根基动摇了!
而中国的有些转基因专家,在2011年的今天,还在用上世纪80年代对于原核生物所适用的基因学理论来认识真核生物(包括农作物、动物、人)。他们的知识更新跟不上时代发展,由此可能引发严重后果。
现实实验中我们已经看到了很多类似的例子。科学家曾将人的生长激素基因转到猪的身上,目的是要制造出极快速生长的猪来,可没料到,所产生的小母猪居然没有肛门。科学家又制作了转基因酵母,目的是增加酿酒产量——但很惊讶地发现:这种酵母中原有的一种自然毒素——可能致癌的因子被意外地提升了40到200倍。这个实验的研究者不由得感叹:“看来公众对转基因食物的恐惧是有道理的……”他们指出,在这一实验中,还并没有转入任何异类基因,而只是——将酵母自身的基因多转了几个拷贝进去……[3]
②我们吃下去的不只是维他命、蛋白质和能量,还有基因调节因子
2011年9月,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张辰宇教授的团队研究成果发表在国际知名刊物《细胞研究》上,颠覆了转基因安全的神话。“植物的微小核糖核酸(microRNA)可以通过日常食物摄取的方式进入人体血液和组织器官。并且,一旦进入体内,它们将通过调控人体内靶基因表达的方式影响人体的生理功能,进而发挥生物学作用。”
美国《环境科学》杂志为此刊文指出:“植物微小核糖核酸(microRNA)能调控人体生理过程,这一发现也说明人体是高度综合的生态系统。张辰宇说,这一发现还能帮助我们理解共同进化机制,即某一物种的基因改变可以触发另一物种的改变。比如,人类开始驯养奶牛之后,机体才开始进化出消化牛奶中的乳糖的功能。人类培育的植物,有没有可能也在改变人类呢?张辰宇的研究又一次提醒我们,自然界中没有孤立的存在。”
美国著名杂志《大西洋月刊》为此刊文《转基因食品有非常真实的危险》,该文指出:“如果该研究通得过科学的评审——这是关键性门槛——它将会颠覆许多领域的研究。它意味着,我们吃下去的不只是维他命、蛋白质和能量,还有基因调节因子。”
张辰宇教授的研究颠覆了世界最大的转基因公司孟山都公司的理论基础,孟山都公司宣称:“测试转基因食品对人类的安全性是完全没有必要、也没有意义的”。这是个有利于商业的说法,其理论依据是1960年前后的遗传学,即“中心法则”遗传学,中心法则假说是:DNA主导细胞,从DNA到细胞之间存在一种单方向运行的指令控制链。”但是真实的世界却是,除了DNA,微小RNA也参与到生物的进化当中。
该论文指出,孟山都和其它公司用“敲除”某个RNA的方法,可以开发出杀虫转基因植物,既然RNA(核糖核酸)干扰原理可以用于杀虫,那么这个能致死昆虫的生物学机理,在人类身上应该也是同样存在的。
张辰宇教授的研究成果理所当然遭到孟山都和国内外转基因集团的嫉恨和攻击。张辰宇教授郑重声明,如果他有一长两短,肯定是孟山都及其相关人员下的毒手。
2、国内外转基因的危害现象,国人的身体素质呈现下降趋势。
世界上已经发生多起转基因危害事件,世界各国对于转基因作物和食品的安全性还远未达成一致。欧盟、日本、俄罗斯、印度等多个国家和机构均对转基因粮食持质疑态度。美国虽然是转基因粮食生产大国,但是也未将其主粮小麦进行转基因商业化种植,其所种植的转基因大豆、玉米在本土主要用于动物饲料和生物燃料,再就是出口到发展中国家,包括非洲、中国。
而我国专家在进行了3个月的小白鼠试验之后即宣称转基因主粮和喝水一样安全,并力推要在3至5年内将转基因主粮推上中国人的餐桌。这种态度是极其不负责任的。
①国内外的转基因安全危害事件
2009年05月美国环境医学学会发表声明强烈建议不要给病人食用转基因,并教育所在社区民众尽量避免食用转基因食品。报告指出:转基因食品对病人有严重的安全威胁;因此,为病人治疗安全和公共健康安全,我们(该机构)号召成员医生不要让他们的病人食用转基因食品,并教育所在社区民众尽量避免食用转基因食品;我们号召成员医生特别注意食用转基因食品的病人的临床记录,做好数据收集整理;我们要求所有食品都标明是否是转基因食品或含有转基因食品。该机构还要求美国政府尽早实现所有食品标签都遵守法规、都明确标记是否为转基因食品,不能对所谓传统食品严格要求标签标记、而对转基因食品特殊照顾、让其逍遥法外。[4]
2012年9月19日,法国科学家塞拉利尼在《食品与化学毒理学》杂志发表研究报告,用抗除草剂的NK603转基因玉米喂养的大鼠,致癌率大幅度上升。文中附有照片,大鼠身上长满肿瘤,肿瘤和大鼠的脖子差不多大。试验结果一公布,引起全球关注,将转基因争论推向高潮。
转基因公司声称转基因毒素在肠道中己被分解,但是加拿大科学家的研究却发现,食用了转基因玉米的孕妇和胎儿血液中含有转基因毒素。93%(30名孕妇中的28位)孕妇的血液中检测到转基因Bt毒素。80%(30名孕妇中的24位)孕妇的脐带血中也检测到Bt毒素。在非妊娠检测组中,69%(39位未孕妇女中的27位)血样中检测到毒素。[5]
2013年10月21日,“欧洲支持社会与环境责任科学家团体”(ENSSER)发表了“转基因生物安全没有科学共识”的公开声明,在结尾处特别强调指出,“在转基因作物安全领域,从整体上来看,科学研究的结果存在微妙性和复杂性,并且常常相互矛盾或者不确定。此外,这些科学研究结果还受到研究者的选择、假说以及资助来源等干扰。......对于我们食品和农业未来的各种决策,不应该基于‘转基因生物安全性已有共识’这样一个误导性的、歪曲性的声称。”
食用转基因玉米饲料的母牛,在德国黑森州实验农场非正常死亡;使用转基因饲料的鸡的死亡率比使用自然饲料的死亡率高出两倍;英国市场出现转基因大豆食品后,居民的过敏症上升了50%,巴西出现同样状况; 被长期认为“安全”的转基因玉米,其效果并非如推广者说的那么理想,例如,菲律宾食用者出现了皮肤、小肠和呼吸系统的异常反应。[6]
2006年,俄罗斯科学院高级神经活动和神经生理研究所科学家伊琳娜·艾尔马科娃博士研究发现,食用转基因大豆食物的老鼠,其幼鼠一半以上在出生后头三个星期死亡,是没有食用转基因大豆老鼠死亡率的6倍。[7]
2001年9月, Epicyte公司,研发出避孕玉米,生物科学家宣称这种杀精玉米是对世界人口问题的一大贡献,可控制发展中国家人口,从而控制发展中国家。2004年5月,美国Biolex公司收购Epicyte公司,从而掌握了杀精玉米的转基因技术。此后,杀精玉米的话题从媒体上消失,变得讳莫如深。[8]
2010年4月15日至6月5日,在俄罗斯一年一度的的环境危害防御活动中宣布了一项独立研究的结果。科学家已经证明:转基因生物对哺乳动物是有害的。研究人员发现,食用转基因食品的动物将失去繁殖能力。实验由全国基因安全协会和生态与环境问题研究所联合进行。Alexei Surov博士说:“我们将仓鼠分成若干组,在笼中成对以普通食物喂养。我们在第一组不添加任何(豆类)食物,另一组(加)喂非转基因成分的大豆,第三组的含有一些转基因成分,第四组喂大量的转基因食品。监控它们的行为、体重变化以及产仔时间。起初,一切顺利。但是当从幼仔中选择了新的并继续按照前述方式进行喂养时,我们注意到了相当严重的影响。这些子代仓鼠成长缓慢,性成熟缓慢。当他们生出下一代仓鼠时我们称其为第三代。用转基因食品喂养的仓鼠没有生出下一代,这证明它们失去了生育能力。” 科学家们还发现另一个令人惊讶的危害。第三代仓鼠的口中长出了毛发。[9]
转基因的附带产品,草甘膦、草铵膦农药等,已经被科学证明,与癌症、生育缺陷、帕金森等疾病都有一定关系。
转基因作物对环境安全、物种安全、人体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有深刻的负面影响。在菲律宾,转基因玉米已经有10年商业化种植的历史。在种植转基因玉米地区,菲律宾的“农民和科学家联合支持农业发展”(MASIPAG)组织对农民的生活和生产进行了调研,其中农民讲述了他们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包括新的害虫出现,土壤流失,玉米物种污染,以及人畜的健康问题。农民还发现,因为失去了传统的种子,也因为周围转基因玉米种植的影响,回到传统的或生态友好的玉米种植模式非常困难[10]。
根据美联社报道,在阿根廷,种植转基因作物喷洒的农药及农药成分漂移,进入水、土壤、学校、家庭,给农民和周围居民带来了危害。在种植区的调查发现,那里80%的儿童血液里有农药成分。在圣特婓,癌症发病率是全国的2-4倍,在查坷,出生畸形是10年前的4倍[11]。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
②国人的健康状况堪忧,青年人的身体素质呈现持续下降趋势,新生儿出生缺陷剧增
中国妇联执委曾发布报告指出,《中国不孕不育患者数已超5000万》。类似的报道层出不穷,《南京捐精者合格率仅三成》,《广西在校大学男生精液抽检过半不合格》,《我国每年新增胃癌40万,占全世界42%》,《黑龙江大豆协会:转基因与肿瘤高度相关》。
而中国最近十几年的新生儿出生缺陷也呈现剧增趋势。1996至2010年剧增70.9%。先天性心脏病的增长幅度更为可怕,1997年居出生缺陷第五位,2005年以来连续八年“夺冠”居首位,占所有监测发现出生缺陷病例26.7%。卫生部《中国出生缺陷防治报告(2012)》表明:“2011年全国先天性心脏病发生率为2000年的3.56倍”,可谓是暴增!
中国医学界学者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剧增的看法是,“目前多数学者认为先天性心脏病是遗传因素与环境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提出“大多数先天性心脏病属于基因遗传病,是由多个易感基因的改变并在环境因素的作用下引起的”,列出的“环境因素”包括“有机溶剂、杀虫剂、农药、除草剂”等。
新生儿出生缺陷的剧增、国人身体素质的下降,和我国非法种植和流通的转基因有多大关系却不得而知。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公众要求更为权威、客观、公正的实验,要求科学家具备真正的科学态度。国家机构、科学家如能对此做一番全面、系统、客观的研究,不仅于国于民有利,还能大幅度提高中国的科技水平。
迄今为止,我们还没有看到国家机构组织起这样的大调查。与此形成鲜明对照,中国卫生部2011年拱手请“默克雪兰诺公司在中国做首个全国范围不孕不育流行病学调查”。中国政府和机构不来做这样的调查,却拱手让国外公司来调查。这不仅是国家的耻辱,还可能造成国家和国民的灾难。
外国机构在调查过程中,不仅可以对国人的健康状况做调查,更可以对中国国民、种族的基因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在基因武器已经面世的时代,卫生部拱手请外国公司调查的行为可以说是相当无知。
3、中国不具备推广转基因的自然环境基础
美国政府支持转基因作物开发,但美国政府有个底线:严防转基因作物侵入现有的天然农业生产系统和天然食品供应系统。美国有充足的耕地,保证转基因作物与非转基因作物之间分隔开来。一旦转基因作物造成巨大危害而不得不放弃时,美国还有足够的天然农田养活全体国民。美国法律规定,转基因农田与天然农田之间必须有500米的隔离带。而在中国根本不具备实行这样的法律的条件。
中国是小农经济,全国有数亿农户,且农户与农户之间耕地完全在一起,只要一户农民种植转基因作物,临近的其它农田必定被基因漂移所污染。一旦转基因主粮商业化推广,就无法回头,因为天然的农业系统已经因为基因漂移而污染了。中国一旦展开转基因作物种植,势必无法控制,无法监管。全国都将沦为转基因作物。
中国杂交水稻的基础即是生物多样性,没有水稻的生态多样性,就没有杂交水稻的成功。
现实的例子已经摆在这里。中国国内已经无法找到非转基因的木瓜种子,原因是国内某些科研机构将转基因木瓜种子外流,转基因木瓜通过花粉传播,污染了非转基因木瓜,导致目前国内再也找不到非转基因的木瓜种子。在既成事实面前,不得不将转基因木瓜合法化。
4、转基因技术并未开发出增产基因,抗虫性能也导致耐药性,反而是传统的杂交水稻、能留种的超级稻实现的产量的剧增。
①转基因育种并不增产
推广转基因的科学家一般讲两点:
第一点是所谓“增产”。事实上转基因不增产,更谈不上高产,转基因所谓的增产只是“虫子不吃,所以增产”。迄今为止,全世界没有任何一项转基因作物是增产基因。
第二点是所谓“抗虫基因”。转基因抗病虫作物一旦推广,可能像抗生素导致耐药性一样,因病虫的适应性进化而导致生态灾难。享誉国际的科学家组织,“科学家关注联盟”,于2009年发表了一个全面评估美国自90年代中期以来转基因作物增产效益的报告,指出多年以来,大量投资于转基因科技,结果效益不彰。另外,从2008年开始,美国种植转基因作物的地区,普遍的发生了抗除草剂超级杂草、二级虫害为患等严重问题,许多农民深受其苦,纷纷改种非转基因作物(英国科学与社会研究所(ISIS)2010年1月2日的报告)。
中国转基因棉花也是典型的代表。转基因抗虫棉,在2001年~2004年刚推广的头几年,赞扬之声不绝于耳,农药使用量下降,种植成本下降,亩产总量上升。但是近来,却被当地农业技术人员称为 “一代不如一代、一年不如一年”。一是次生害虫频发,农药用量在第四年开始加大并超过常规棉;二是其他病虫害易发,无法应对气候变化。转基因棉花更容易得黄萎病和枯萎病,不能更好地应对高温条件;三是棉花质量越来越差,江苏“棉花之乡”盐城大丰市转基因棉花衣分率下降到34%左右,低于常规棉[12]。
更多内容请参考第四章《加强传统育种,大力发展有机农业、生态农业、传统农业,并给予实实在在的支持》。
②常规育种的高产量
云南超级稻亩产977.07公斤,连续三年创世界纪录,远超转基因水稻,且能留种[13]
云南省育成的常规超级稻后备品种“楚粳28号”,2011年大面积推广种植,平均亩产达977.07公斤。该品种百亩平均亩产已连续3年突破大面积(100亩)亩产950公斤高产纪录。2011年“楚粳28号”在云南省的推广种植达180万亩。专家验收组认为,“楚粳28号”抗稻瘟病、白叶枯病,米质分析达国标优质米一级标准,是一个高产、优质兼顾的水稻新品种,有望成为继我省第一个常规超级稻“楚粳27号”之后的第二个常规超级稻品种。更为引人注目的是,李开斌的粳稻杂交系列从1做到了28,不属于三系,可以留种再植多年。
云南试种超级稻品种“宜优673”[14]
据了解,作为中国超级稻后备品种“宜优673”,是一个广适应、超高产、米质优、抗稻瘟兼顾的新品种。
谢华安院士科研团队针对福建山地气候特点,探索航天超级稻作再生稻栽培的示范推广模式。2004年8月,在尤溪县西城镇麻洋村101.1亩连片示范田,航天育成的“Ⅱ优航1号”作超级再生稻栽培,头季百亩亩产928.3公斤,10月再生季百亩单产521.4公斤,全年两季百亩平均单产1449.7公斤,提前实现中国超级稻长江中下游双季稻区百亩片两季单产1200公斤以上的2011年产量指标。
专家认为,这种提高复种指数、节本增效的超再生稻栽培模式,在长江中下游和华南、西南的单双季水稻混作区,具有推广意义。
云南绿色超级稻前景灿烂#FormatStrongID_67#
“不打农药可抗虫,少吃化肥也长壮,没有雨水照样活,我们要种的就是这样的超级稻。”云南省水稻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省农科院副院长戴陆园研究员的一席话,道出了云南绿色超级稻选育的目标。
“绿色超级稻‘云光109’育秧和移栽都很省工,每亩比常规品种节约4个工日,施肥量较常规节约20%,平均每亩还增产80至100公斤,农民相当喜欢这个品种。”嵩明县种子站站长陈远伟说。去年,“云光109”仅在嵩明县就推广了1005公顷,平均每公顷产量12.42吨,今年示范推广面积迅速增加到1340公顷。
多育绿色稻种,加快示范推广。云南正以节水抗旱、减药减肥、生产健康稻米的新理念,推动着水稻生产的增产增效,为环境保护和农民节本增收,倾尽着科技支撑之力。
5、国内转基因争论趋向白热化,已经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必须慎之又慎。
转基因问题事关全民族的生命健康安全,是毋庸置疑天字号大问题。转基因的大辩论过程,暴露了我国种业安全、粮食安全、农业安全、环境安全、生物安全、经济安全、科研体制安全、国家安全、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等诸多领域的漏洞和风险。在这些漏洞和风险没有解决的情况下推进转基因,将为已经很激烈的社会矛盾再增添一把大火。为中国社会稳定起见,应立即停止推广转基因食品,已经审批和生产的也要暂停。
三、为什么建议国家成立“转基因安全国家调查”委员会?国内转基因发展规划、立法、科研、实验、审批、流通、善后、生物国防的诸多漏洞
1、发展规划的巨大漏洞
有报道曾指出,“十二五”期间,国家对转基因品种的研发支持是300个亿,而常规育种却只有1.8个亿,相差167倍。极为悬殊。彭光谦少将曾在《八问主粮转基因化》提到这个数据。
农业部下属的国家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委员林敏回应,不知道彭光谦的数据从何而来。但是林敏并未给出准确的数据,同期转基因育种到底是多少钱,常规育种到底是多少钱,二者差距到底是多少。
不过有一个数据肯定是准确的。2008年7月9日,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拟投入资金约240亿元人民币[16]。
另外,光明网文章披露,围绕转基因产业化,中国已经投入1200亿元[17]。文章未给出数据来源,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科学家估算,如果将转基因重大专项资金、科技部“973计划”、“863计划”以及“支撑计划”等涉及转基因的部分,国家自然基金项目涉及转基因的部分,各部门、各省市和生物技术公司的投入,将这些都加在一起,应该有1200亿。
另一位业内资深专家推断,虽然目前为止找不到最近几年转基因育种的准确经费、常规育种的准确经费,但是有一点却可以断定,转基因育种与常规育种之间的差距是极为悬殊的,几十倍、上百倍都是有可能的。
在这样悬殊的资金投入比例下,中央的、地方的农业部门,农业大学的教授和学生,如果他们还想生活下去,那么就不得不和转基因部门合作,不然他们连科研经费、日常工资费用都难以为继。虽然私下里他们有反对意见,但是在公开场合他们谁也不敢反对!这就是为什么各个地方的农业部门、各大农业院校老师和学生都愿意支持转基因的原因所在。
这样畸形的投资比例,与转基因的安全监管存在严重矛盾。即使农业技术人员发现转基因作物是不安全的,他也不敢指出来。
我们认为,对于国家重特大科技项目,不能由少数人决定,不能让少数人误导决策者,应该由方方面面的专家、国家多部门、公众专家来决定。
与此同时,需要划出大量经费,支持传统农业、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的发展。
2、农业部承认转基因立法漏洞很多
①农业部承认转基因立法领域漏洞很多
著名玉米专家、育种界元老佟屏亚指出,“中国现有的转基因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监管权责不很明确,急需加快转基因生物安全法的立法进程,加大对转基因作物及相关产品的监管力度。”
事实上,不仅转基因的种植和流通领域存在很多非法行为,更为严重的是,有关转基因作物的法律法规存在很多漏洞。
2013年5月27日官方召开了“生物安全国际论坛第五次研讨会”上,一位公众代表指出我国的转基因立法存在很多漏洞,而且还是非常明显、非常大的漏洞。
第一,关于常规种子审批的有关规定,并不要求对其进行转基因检测,所以根本不可能知道其是否是转基因种子。一些知名科学家借此蒙混过关,将转基因作物以常规种子的名义申报通过。从2000年到2008年,通过国家合法机构审定的玉米品种就达到3150个,这些作物种子中有多少是转基因?农业部也不知道。这个漏洞早在2010年由新闻报道指出[18]。
第二,最近几年,我国每年进口5000多万吨转基因大豆,却不对转基因大豆的草甘膦农药残留进行检测,因为根本没有有关的检测标准。国标规定国内生产的绝大部分粮食类农作物产品“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低于1 mg/kg。美国环保部的转基因大豆草甘膦残留量标准却是20mg/kg(转基因大豆在美国主要用于动物饲料和燃料)。阿根廷转基因大豆的草甘膦残留量高达17 mg/kg。从巴西、阿根廷、美国进口的转基因大豆,其草甘膦农药残留是中国国内检测标准的20倍左右。这个漏洞早在2011年发现。
现实的情况比这个还要严重。Test-Biotech刊物于2013年10月22发表的抽样调查报告显示[19],在阿根廷的转基因大豆里,发现了超量的毒素农药草甘磷。11个样品中,7个超过20mg/kg,1个接近100mg/kg。而中国海关并不对转基因大豆的草甘膦农药进行检测,根本不可能知道进口的转基因大豆到底有多么剧毒!而草甘膦农药与癌症、生育缺陷、帕金森等疾病都有一定关系。
第三,由转基因作物与非转基因作物杂交之后产生的新的作物品种,相关规定中,没有要求对其进行转基因作物的食品安全、环境安全试验和审批,而是把它看做常规品种来审批。此漏洞可以说是将转基因作物合法化。许多公司,就是借此漏洞将国内国外的转基因作物通过杂交手段,合法化生产。
农业部官员在听取了公众代表的观点之后指出,这位公众代表对转基因问题的研究非常透彻。他说,在过去的工作中他也接触过这些问题,农业部正在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如果公众代表有什么可行性的报告和措施,可以根据相关渠道递交给农业部和相关部门。
公众代表指出,这些都是很明显的立法漏洞,只需要把法规的漏洞改变即可。
需要特别指出,该论坛上,就有两位科学家受委托,对转基因作物与非转基因作物杂交之后生产的新品种,进行相关试验。其中一个品种,就是孟山都公司的转基因大豆(专利期快到期的一个品种)与中国国内大豆杂交产生的新品种。该公司本想将新品种在国内推广,后来因为孟山都公司延迟了此转基因大豆的专利期限,需要交纳专利费用,该公司才暂停此品种的开发和推广。
另外,杜邦先锋公司的转基因玉米先玉335。杜邦公司中国区前总裁刘石也曾承认,先玉335玉米的父本PH4CV是转基因。虽然相关机构检测出先玉335含有启动子。但是农业部却否认先玉335是转基因。其基础或许就是中国的转基因法规。中国还有多少以常规种子名义蒙混过关的转基因种子,不得而知。
会议临近结束时,会议主办方特别将第三个漏洞向农业部的两位官员强调,希望他们能认真对待此漏洞,及时修改法律法规。
至今为止,这些漏洞还没有被补上。
②对于第二代转基因技术需要提前立法
另外,孟山都、杜邦等公司正在开发研究第二代转基因技术。顺势转基因,不是采用插入别的外源基因的技术,而是采用剪去种子里面的原有基因片段的技术。针对第二代转基因,需要制定新的标准和法规,需要制定新的检测方案。按照原来的检测方式,很可能无法检测出其为转基因品种。
③转基因法规缺少公众参与条款
从2010年至今的转基因大讨论的热烈进行,暴露出的我国种业安全、粮食安全、农业安全、环境安全、生物安全、经济安全、科研体制安全、国家安全等诸多领域的风险,使我国可以及时应对,免受灾难性后果。这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转基因问题大讨论的热烈进行,一方面表明国家部门的透明度正在增加,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正在成长,另一方面也表现出公众积极参政议政的高度热情。当然,在大讨论过程中也暴露出政府部门与公众沟通交流的诸多问题,促使我们思考应该如何建立更有效的群众参政议政平台。有关部门应该创造条件让公众更多参与讨论。
这也是中华人名共和国宪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是我国签署的许多国际公约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3款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中国是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和《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缔约国,《生物多样性公约》和《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都有关于公众参与的条款。1998年在“欧洲环境进程大会”上达成的《在环境问题上获得信息、公众参与决策和诉诸法律的奥胡斯公约》,更是将提高公众意识、公众获取信息、加强公众参与和诉诸法律提到原则和法律的高度,使得公众参与有了具体的操作性。
中国国内的环境和资源保护法规,基本都有关于公众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条款。1999年,由国家环保总局、农业部、科技部、教育部、国家林业局、中科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中国国家生物安全框架》,特别提出建立生物安全管理的“公众参与制度”。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实际应用的法律法规仍然很难落实这一基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6条:“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第46条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转基因安全证书的发放、直接关系社会公众的健康安全,公众有权参与到证书颁布的过程中。
而2001年国务院发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没有涉及公众参与的条款。农业部于2002年发布的三个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也没有涉及公众参与的条款。
我国《立法法》第34条第1款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第58条规定:“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我国生物安全立法应该将这些规定具体化,防止听取意见走过场,保障公众参与对立法决策和立法结果的直接影响力。
3、科研内容漏洞:转基因育种开发只是旧技术,转基因基础科学研究、基因基础科学研究、生命科学、生物防卫研究才是大课题
很多专家学者认为转基因育种开发并不是什么高端技术、新技术。转基因产业化研究,目前已经仅仅是一种“技术”,一般研究生都能搞。很多专家学者高度质疑转基因育种,认为其违反自然生态法则,违拗亿万年的生物进化史,必将遭遇惨重灾难。这一点必须得到高度重视。不能只听转基因育种开发技术人员的一面之词。国家安全委员会必须组织各方面专家对此进行全面论证。
我们需要将转基因育种开发与基因基础科学、转基因基础科学、生命科学基础研究区分开来。我们需要大力推动基础科学的研究。
譬如张辰宇教授的研究,植物的微小核糖核酸(microRNA)通过食物进入人体血液和组织器官。并且通过调控人体内靶基因表达的方式影响人体的生理功能,进而发挥生物学作用;譬如基因和蛋白质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中心法则“一个基因只编码一个特定的蛋白质”是错误的,那么到底是什么关系?
譬如为什么广西在校大学男生精液抽检过半不合格?为什么南京捐精者合格率仅三成?为什么中国不孕不育患者数已超5000万?为什么我国每年新增胃癌40万,占全世界42%?为什么长江中大量漂浮大量死猪,猪为什么死?譬如加拿大科学家发现孕妇和胎儿的血液中有转基因毒素的实验;譬如,为什么农民家里老鼠越来越少,为什么养殖户的家中地面上堆满玉米,却不见老鼠?为什么老鼠越来越少,越来越小?为什么码头也没有老鼠,以前的灭鼠队也没活干不得不撤销?譬如对国内的所有种质资源进行普查,看看到底有多少非法、合法种植、流通的转基因,到底有多少种吃进了人的肚子,吃进了猪和其它动物的肚子,并对其进行跟踪调查,并分析这些到底算不算生物战争?
譬如广州中山大学2009年对Bt63大米的研究,分析已有的转基因农作物成分的改变;譬如譬如转基因转入的外来基因以及启动子等“钥匙”,究竟能打开多少潘多拉魔盒?如何抑制转基因作物对人体健康及生态链条的破坏?怎样阻止转基因技术导致的病毒在转基因产物中的频繁重组?在转基因作物中发现的新型病原体是哪来的?会带来哪些危害?转基因食品一旦产生不可预见的生物突变怎么办?怎样对付转基因导致的“超级害虫”和“超级杂草”?靠什么恢复被转基因作物破坏的土壤?怎样恢复被转基因作物破坏的生物多样性?如何应对转基因生物打击造成的各种特定疾病、死亡,动植物、生物的生物性失能,环境破坏等等?
上述研究很多都是生物国防的内容,而生物国防恰恰是被我们国家所冷落的。生物防卫才是更高端的科学,需要研究的课题很多。生物国防,生物防卫与反制,课题只能比服务于产业化的转基因技术更多、更难,科技含量更高,而绝不会比服务于产业化的转基因技术更少,更容易,更浅显。转基因专家所以从来不提生物国防,生物防范,一是他们的立场、动机值得怀疑;二是生物国防、生物防卫与反制缺少转基因产业化那样惊人的利益驱动。生物国防、生物防卫与反制远没有针对产业化的转基因技术赚钱。这又从反面证明了生物国防、生物防卫与反制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可悲的是,中国的转基因研究的主要人员,几乎全都是从美国留学归来,他们只推崇美国的转基因与非转基因产品“实质等同”原则,同样安全,却从不推动美国的“公共健康与生物恐怖主义应对法案”即“生物国防法”的制定和落实。中国亟需大力发展基因基础科学、转基因基础科学、生命科学的研究,亟需培育这样的人才。
4、科研体制的漏洞:科研机构、育种企业不能为跨国公司所收买、瓦解
国家应该对转基因、基因、生命科学进行广泛深入的研究。国家应该保障转基因研究的独立自主性,保证科研机构、科研体制的独立自主,保证科研机构和农业部不变成孟山都的分公司国家必需对科研机构和转基因公司进行统一的计划和组织。而不是让孟山都分化瓦解。
表面上,美国是一个相信分权、市场、自由和民主的国家,但在转基因的基础研究上,却采用国家集中体制。1997年5月,美国成立了植物基因跨部门工作组(IWG),由总统直接挂名领导,国家科技委员会所属的科技政策办公室牵头,实施国家植物基因组(NPGI)计划,该计划协调了国家科学基金(NSF)、农业部(USDA)、能源部(DOE)、国家卫生研究院(NIH)、国际发展署(AID)、森林服务部门(USFS)、预算管理办(OMB)和科技政策办(OSTP)等几乎所有相关部门,利用国家集中体制,做出了许多基础性的、重大的研究成果。
中国要进行转基因技术、基因技术研究,必须建立如核工业、航天工业这样的体制。种子基因的基础性、长期性和重要性,远远大于核武器、航天器,转基因育种技术的产业化推广,其社会影响和潜在威胁,远比核技术、航天技术重要。种子行业是一个资本投资较少的部门,只要有效整合研究力量,并投入比核工业、航天工业少得多的资金,就可以做出重大成果。所以,当前迫在眉睫便是迅速调整国家转基因重大专项的研究体制,避免技术分散、资金分散、人员分散所带来的一系列弊病。
现实中,散兵游勇式的研发体制已经结下了恶果。
中国的转基因的研发费用,分散于各大高校、科研院所及种子公司,没有统一的组织管理,处于散兵游勇阶段。各个研究机构重复做低水平、无效的研究,且很容易为国际巨头所分化瓦解、收买。所以才会产生中国农业部是不是孟山都分公司的疑问。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农业国,中国种子公司之多亦是全球之最,仅国有种子公司就达2700多家,但这些企业中没有一家的市场份额达到10%,没有一家净资产超过10亿元或种子年销售额超过5亿元的公司。[20]
2009年,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综合发展研究所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称,全球种业10强公司占全球种业市场份额的35%,国内种业10强公司占全球市场份额的比例仅为可怜的0.8%。[21]
目前在我国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农作物种业公司已有76家。尽管我国法律规定,外资企业最多只能持股49%,但国外种业巨头拥有强大技术与专利,实际上控制了合资企业。[22]
据公开资料,国外公司已实际控制我国高端蔬菜种子50%以上的市场份额。
国内种子行业面临全线失守、全军覆没的困境。
5、试验的大漏洞,假试验、假数据等
①20%的经费应该应用于安全性评估试验,为何不做
国家有规定,转基因研发育种的专项经费中,20%必须用于安全性试验,如动物实验、环境实验等。但是这个规定却被张启发一个口头禁令“很安全,不用做”,就取消了。这是什么道理!法律法规如同儿戏!张启发这样的科霸比法还大!
②张启发、黄昆仑的8天BT毒蛋白灌胃实验公然欺骗国家领导人和民众
张启发、黄昆仑等人论证转基因大米和喝水一样安全的论据,是两个实验,90天小白鼠喂养转基因大米试验。既没有做过大型哺乳动物实验,也没有灵长类动物试验,更没有做过类似医学药品推广前的临床试验。另外,8天抗虫BT毒蛋白灌胃试验明显不具备起码的科学态度,属于假实验。
张启发据此实验宣称,按照小鼠单位重量的BT蛋白灌胃量,相当于体重60kg的人吃120吨转基因稻米,而人一辈子根本不可能吃这么多稻米。所以他认为转基因水稻比喝水还安全。
张启发这样说话,表明他们将转基因大米中的抗虫BT毒蛋白与外界培养的抗虫BT毒蛋白视为相同的事物,他们认为抗虫BT毒蛋白植入稻米的过程是物理过程。但实质上,抗虫BT毒蛋白植入稻米的过程不是物理过程,也不是化学过程,而是更为复杂、更高层次的生命过程。
打一个简单的比方。一个男人,或者女人,若是腿上中了一枪,做手术时子弹没有取出来,子弹还留在腿里。若是这个人还能活下去,并且结婚生孩子,那么他/她的孩子体内,绝对不会有子弹。子弹进入身体的过程是物理过程,子弹不会遗传给下一代。但是将外源基因用基因枪植入植物种子的过程却不是这样,外源基因还会遗传给下一代的种子。这是两个根本性的差别。
抗虫BT毒蛋白灌胃安全,并不能证明转基因BT水稻安全。现实的例子就是,苏格兰科学家普茨泰的实验,两个对照组,用转基因毒蛋白与马铃薯喂养老鼠,用转基因土豆喂养老鼠,第一组没有出现问题,第二组却出现了问题。
张启发、黄昆仑这些大科学家、教授不可能不知道这个差别。他们是故意造假,蒙骗国家领导人和民众。
③90天喂养SD鼠抗农达转基因大豆 40-3-2实验是假实验
中国每年进口5000多万吨转基因大豆,其中绝大部分是孟山都公司的抗农达大豆,这种大豆不怕除草剂草甘膦。且其草甘膦残留量是中国国内标准的20倍左右。若是用转基因大豆做动物实验,则必须是含有草甘膦农药残留的转基因大豆。但是孟山都2003年委托中国疾病预防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研究所,对抗农达大豆40-3-2做毒理学动物实验时,疾控中心并未对该大豆的化学品残留与农药残留(草甘膦及其代谢物等)进行任何检测。孟山都提供的很可能是假样品,是不含草甘膦极其代谢品残留的假样品。
另外,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并未对孟山都的大豆样品做PCR分析,以便印证样品到底是不是孟山都的抗农达大豆40-3-2。孟山都有可能提供的是假样品。[23]
从以上分析可知,该实验缺乏起码的科学态度,应归于假实验。
④90天喂养SD鼠抗草甘膦转基因玉米NK603实验是假实验
抗草甘膦转基因玉米NK603,是法国科学家塞拉利尼实验的样品。2012年9月19日,法国科学家塞拉利尼在《食品与化学毒理学》杂志发表研究报告,用抗除草剂的NK603转基因玉米喂养的大鼠,致癌率大幅度上升。文中附有照片,大鼠身上长满肿瘤,肿瘤和大鼠的脖子差不多大。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民杨晓陆等人要求公开抗草甘膦转基因玉米NK603的审批文件和实验报告。市民在抄录了报告约三分之二的内容后,接到农业部通知,该文件是商业机密,不允许抄录[24]。不过根据已经抄录的三分之二内容分析,我们得出以下结论:
该实验是孟山都委托,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三方面的科学实验文件和审批文件。实验中所用的玉米故意不检测草甘膦残留量,很可能是不含草甘膦农药的玉米。实验样品未做转基因成份分析,很可能是非转基因玉米品种,孟山都公司提供的很可能是假样品。对实验鼠仅仅检测血尿有限生化指标而非全指标,仅观察有限器官,不检测更多器官。仅用光学显微镜观测,不用电子显微镜。该实验缺乏起码的科学态度,应归于假实验。
⑤应对已经颁布安全证书的转基因农作物、农产品、食品的“安全实验”进行重新审查,核查是否是假实验
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许多积极推广转基因的科学家、官员,许多标榜公众需要普及转基因知识的科学家和官员,他们自身却缺乏起码的科学态度。
鉴于已经发现的诸多漏洞、假实验、假数据,我们有理由怀疑,农业部颁发“安全证书”的所有转基因作物的安全评价实验都有疑问。为此,农业部必须公布颁发“安全证书”所有转基因作物的“食用安全性”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环境实验报告等。
同时推动由军队(军事医学科学院)、环保部等部门和机构,领衔组织跨学科专家,对实验进行最严格的审查,确认是否是假样本、假数据、假实验?如果是假样本、假数据、假实验,则农业部颁发“安全证书”作废,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负责人、主要领导的责任。
为了确保实验的客观真实性、科学性、严谨性,我们必须再次强调试验委托方的主权性、独立性。委托方的主权性是指:由中国政府部门委托,而非研发公司委托,杜绝对试验机构可能的利益干扰。独立性是指:建议由与转基因作物无任何利益关系的军方医学机构与研究机构进行,而且至少委托两家机构进行验证性试验。
⑥现有的实验和评价体系是不够的,应该做长期的、全面的、客观、真实的实验和评估
法国科学家塞拉利尼做了2年的转基因喂养老鼠实验,发现老鼠长了很大的肿瘤。塞拉利尼的结果导致,2013年6月29日,欧盟官方网站发布公告:拨款300万欧元,资助一项使用NK603转基因玉米饲养老鼠的实验,实验为期两年。这说明欧盟官方完全承认并接受了法国学者关于转基因玉米饲养老鼠实验至少该有两年时间的科学建议,并付诸实施了。
现有的90天动物喂养实验,肯定是不够的。中国是否应该与时俱进?
食品毒理学安全评价动物试验分四个阶段:1天的“急性毒性”试验;30天的“亚急性毒性”试验;90天的“亚慢性毒性”试验;730天的“慢性毒性”试验。
即使按照现有的毒理学实验的评价体系,现有的实验也是不充分的。
农业部宣称现有的试验和评价体系是完整的、世界公认的。但是,现有的试验和评价体系是否真的客观、全面、充分、长期、有效?
农业部编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知识100问》第26页中宣称,“科学发展至今,研究出了一系列世界公认的实验模型、模拟实验、动物实验,完全可以代替人体实验。对于人和动物的差别,有一些设计可以弥补,比如剂量、极限条件等。”
农业部的这段话真是荒谬!如果说现有的实验是足够的,那么就应该说科学对人类自身的认识已经非常明白,已经完全可以解释癌症等疑难杂症为什么发生,不仅可以解释,也可以治疗这些疾病。但是众所周知,人类对许多疑难杂症还不清楚,人类对自身、对生命科学还有很多根本不知道。
农业部类似的荒谬言论还有很多,不再一一列举。
有学者指出,放眼世界,现有的转基因食物安全风险评估规范是极不完善的。一般的评估标准是这样操作的:1、将化学物品毒理检验方法直接移植到生物学毒理实验;2、用生理毒性实验方法代替生殖毒性实验;3、将急性毒性实验代替食品安全评估实验;4、将种群范围试验结果外延群落、生态圈。这样操作的结果就是,转基因食物安全风险被大大“缩小”,甚至比喝水还安全!
我们需要更为长期的、全面的、客观、真实的实验和评估体系、标准、实验。
⑦需要全面评估转基因对生态多样性的影响
对于转基因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也应该做客观、全面、充分、长期、有效的试验。上海师范大学硕士黄同学等人的研究,《转Bt基因水稻对土壤微生物的影响》,该论文指出种植转Bt基因水稻的时间越长,种植的强度越大,对土壤氨氧化细菌的影响也就越大。类似的国内外研究还有很多。我们应该吸收国际上对转基因安全方面的研究成果,可重复法国、俄罗斯、新西兰、美国等学者的试验,验证其可靠性。[25]
2001年,加州伯克利分校的的教授Ignacio Chapela在《自然》上发表文章,墨西哥非常偏远的一个玛雅文化的村落 ,在他们种了几百年、上千年的原生玉米里居然找到了转基因玉米的基因。周边地区无人种也无人卖转基因玉米,因此唯一的解释只能是转基因玉米花粉的传播,污染了原生态的玉米。[26]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美国的转基因与非转基因的500米隔离带,可能也是不够的。这需要更为全面的评估。
⑧转基因的附带产品草甘膦、草铵膦农药等,也需要做全面的实验和评估
对于转基因的附带产品,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的草甘膦农药残留、抗草铵膦转基因大豆的草铵膦农药残留,也应该做客观、全面、充分、长期、有效的试验。草铵膦的毒性要五十倍于草甘膦农药。
⑨科研过程要严防转基因外泄、漂移
有搞转基因的老师和学生指出,他们在研究过程中,经常是将实验室的废水等直接倒入下水道。转基因实验残留物外泄,一些无知的学生和实验人员在毫无安全防护的条件下做实验,自身健康被危害却不知。有学者指出,北京大学的“转基因研究重点实验室”严重缺乏生物安全防护设施。类似的例子很多。
另外还有科研人员、机构故意将未审批转基因种子散播出去、卖出去,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我们需要对此进行全面核查。
6、审批漏洞
农业部下属的咨询机构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是颁布转基因主粮安全证书的机构,其中多人是正在申请转基因粮食专利和安全证书的人员,也就是说自己申请、自己审批,自身的利益牵涉其中,难以保证其科学性、客观性。并且在社会的强烈要求下,第一至第三届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的专家名单至今都未见公布,缺少监督。另外,评委会部分成员或其亲友在转基因种子公司中任职或兼职。这些公司与孟山都、杜邦、先正达等跨国公司有密切的合作关系。这样的审批机构自然难以保障科学、公正、客观。
这其中到底有多少腐败、猫腻?“转基因安全国家调查”委员会必须对此进行彻底调查。必须追究相关负责人、主要领导的责任。
安全审批是涉及13亿国人的大事情,决不能黑箱操作。试验报告必需公布,要经得起检验。
审批人员要实行终身负责制度,强化他们的风险意识、后果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今天法官审理案件还要终身负责制度,不能有冤假错案。今天做个普通的建筑工程也需要终身负责制度。但是对于转基因这样重大的关系13亿人民的大事却没有终身负责制度。这是极其错误的。
我们认为,农业部下属的机构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已经广受诟病,并不能担负起这个责任,这个委员会颁布安全证书的资格应该取缔。
我们建议在《粮食法》、《食品安全法》中写明:转基因的育种工作交给农业部门,但是转基因的安全审批、管理工作交给一个专门的委员会,这个委员会国家安全、军方、环保部等部门的专家、公众代表组成,这个委员会也可以吸收农业部、卫生部的代表参加。
7、非法种植、流通、销售,缺乏标识
①非法种植、流通、销售
转基因主粮的监管漏洞很多。2012年1月至5月欧盟共19次通报,从中国进口的大米制品涉非法转基因。欧盟发布《决定》,拒绝从中国进口转基因稻米。媒体报道,转基因水稻种子和稻米已经遍布湖北、江西、安徽、江苏、四川、湖南、河南、浙江等地种子市场和食品市场。转基因水稻已形成规模种植,农民将收获的转基因大米混在普通大米中进入流通市场。农业部多次重申“从未批准任何转基因粮食作物种植”。据中国农业大学戴景瑞院士称我国抗虫玉米(其意指转基因)已经种植6000万亩。
中国是尚未批准主粮转基因生产的国家。但是,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数据是:“自2006年起截至目前,欧盟预警系统总计通报了184次中国输欧食品中被检测出非法转基因,其中2012年39次,2011年29次,2010年46次,2009年15次,2008年18次,2007年9次,2006年10次。而184次中,大米制品和含有大米的制品175次。” [27]
非主粮的转基因作物监管漏洞更多。许多学者高度怀疑张杂谷是转基因品种。2010年,张杂谷已种植400多万亩。当时新闻报道,计划在未来10至15年推广到1亿亩。[28]张杂谷的审批,有没有做过食品安全试验、环境安全试验不得而知。
转基因棉花虽然不作为食品,但是在一些地方,转基因棉的棉籽油却在大量食用。这个问题必须得到重视。
在蔬菜瓜果中,转基因作物监管漏洞更多。国内已经无法找到非转基因的木瓜种子,原因是国内某些科研机构将转基因木瓜种子外流,转基因木瓜通过花粉传播,污染了非转基因木瓜,导致目前国内再也找不到非转基因的木瓜种子。在既成事实面前,不得不将转基因木瓜合法化。中国已经批准了转基因番茄、甜椒、木瓜等蔬菜瓜果种植,这些作物的审批有没有做过充分的食品安全试验、环境安全试验仍然不得而知。
2012年8月,媒体爆出“黄金大米”事件。美国研究机构勾结国内机构,拿中国小学生作实验,试吃先正达公司研发的转基因“黄金大米”。2012年12月6日,中国疾控中心等单位联合发布转基因“黄金大米”事件的调查结果,对一些人进行了处理。该事件再一次暴露中国转基因监管的漏洞。有网友指出“黄金大米”事件毫不吃惊,中国转基因监管状如马蜂窝。他说在2010年已经看到该新闻。他认为不仅转基因的种植和流通领域存在很多非法行为,转基因的法律法规本身也有很多漏洞。
2013年10月又爆出新闻,一些企业将进口的非转基因菜籽油掺入国储库的非转基因菜籽油当中。
②缺乏标识
另外,国家要求对转基因生物及产品进行标识,但现实中却有很多不标识的情况。比如国产的转基因木瓜几乎100%是转基因,但是却没有标识。国内的一些转基因蔬菜作物也没有标识。进口的转基因大豆,在做成食用油之后虽说有标识,但是转基因大豆蛋白、转基因豆奶粉、水饺等食品中的转基因大豆蛋白,许多豆制品中的转基因大豆成份却都没有标识。
8、知名科学家知法犯法
监管、流通领域的大量漏洞,其源头在哪里?很明显,是各级育种单位和科研单位。再来看其它例子。
根据2010年12月农业部发布的1504号《公告》,共有27个玉米品种被停止生产,其中4个品种属于违规商业化的转基因玉米品种。这些转基因玉米品种最初都是以非转基因的名义,申请参加国家品种试验、审定、登记并获通过的。[29]
在被查获的4个转基因玉米品种当中,有3个品种的育种人都是有名望的资深专家,其中还有人参与甚至负责国家农作物品种的审定。他们分别是“中国杂交玉米之父”李登海、向习近平主席做欺骗宣传的戴景瑞院士(2012年9月15日,习近平参加全国科普日活动)[30]、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玉米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守才。
这些知名科学家都没有受到处罚。
9、农业部执法犯法
①违规审批转基因大豆
2002年,农业部批准进口孟山都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至今该大豆已经占据中国80%市场,近几年每年都进口5000万吨以上。
2011年9月30日,顾秀林等四人向农业部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农业部出具文件:美国孟山都公司转基因大豆出口中国的全套申请文件、农业部批准其进口申请的全套审批文件,还有中美双方的科学实验报告。
根据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1年5月23日颁布实施)、《农业部转基因进口安全管理办法》(2001年7月11日农业部通过,2002 年3月20日施行),对于进口的转基因产品需要三方面的科学实验文件和审批文件:
① 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经过科学试验证明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无害;
② 经【中国】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检测机构检测,确认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不存在危险;
③ 农业部委托的技术检测机构出具的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安全性的检测报告。
2011年11月4日顾秀林获准进行查询,在农业部提供的文件夹中,没有看到任何有关“三方”科学实验报告的内容。
农业部提供的孟山都公司的申请文件包括四份,“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关于食用安全批文”(1996年)、“美国农业部动植物检疫局关于环境安全批文”(1994年)、一页纸的申请表、“毒理学研究动物试验报告”。这些文件内容并不符合中国法律规定。
“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关于食用安全批文”的主要内容是,将孟山都公司的申请文件和结论重复一遍:
“……你公司(孟山都)的结论是:此一新大豆品种和现有市售大豆品种,在产品成分、安全性以及其他相关指标上没有物质上的不同,因此上市前无需进行复审及批准。本次咨询的所有材料均已归档于BNF001,由市场准入批准办公室保管。”
“根据这次咨询的有关数据的描述及提供的信息,新的大豆品种依照21 CFR 170.30(f)(2)的含义似乎没有显著不同。因此关于此产品我们没有其他要问的问题。但是,你们也知道,保证孟山都公司营销的食品安全、有益健康,并遵循其他相关的法律与法规,是贵公司的责任。”(生物技术公司咨询回函,BNF 000001. 美国FDA Biotechnology Consultation Agency Response Letter BNF No. 000001)
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并没有对孟山都公司的产品进行科学试验和检测,只是把孟山都公司的结论复述一遍,而后说明孟山都公司对它的产品负有全部责任,潜台词是若出了问题,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无需负责。
孟山都的转基因大豆在美国种植仅4年后,2000年,超级杂草就被发现。2000年开始已经有学术论文专门讨论超级杂草的抗性。因此孟山都公司向中国农业部出具的“美国农业部动植物检疫局关于环境安全批文(1994年)”,应被视为失效文件,不符合中国的法律要求。
在“毒理学研究动物试验报告”的文件中,并不包括独立的第三方单位做的动物实验,也没有孟山都公司的“毒理学研究动物实验报告”。没有任何包含了记录数据、进行分析的原始报告。
顾秀林查询后认为美国孟山都公司向中国农业部申请获批的抗除草剂转基因大豆40-3-2安全证书的审批是违法的。
2011年10月14日、11月15日,公众代表两次去益海嘉里公司递交质询函,要求其出具金龙鱼“化学浸出”转基因大豆油是合法转基因食品的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复印件。益海嘉里公司未能提供文件。
②2013年6月批准进口三种转基因大豆,却不公开实验报告和审批文件
2013年6月13日,农业部批准发放了巴斯夫农化有限公司申请的抗除草剂大豆CV127、孟山都远东有限公司申请的抗虫大豆MON87701和抗虫耐除草剂大豆MON87701×MON89788三个可进口用作加工原料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北京市公众代表多次要求农业部公开这三种转基因大豆的实验和审批文件。农业部借口是商业机密,不予公开。许多学者认为,农业部将孟山都的“食用安全性”动物试验报告确定为商业秘密毫无法律依据,属于滥用职权。很可能是掩盖孟山都与某些农业部官员之间见不得人的罪证。[31]
10、转基因法律中没有惩罚体系,需明确科学刑事犯罪新规范和量刑的新原则
转基因问题是涉及中华民族的大事情,但是在这里我们却看不到相关的法律惩罚体系。我们需要明确科学刑事犯罪新规范和量刑的新原则,要强化科学家和科研机构的风险意识、后果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转基因问题是涉及全民族健康和生存的大问题,对于这样的重大问题,需要有科学家、负责人、相关集团负责,需要有人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首先,对转基因科学家、审批人员等直接利益人需要有终身负责制度。
其次,对于非法种植、流通等过程,需要有惩罚机制。不仅包括科研人员和公司,也包括商家超市。
11、没有生物国防体系
美国有两部生物国防法,“公共健康与生物恐怖主义应对法案”,“布萨特计划”,其防御目标之一就是进攻性武器的转基因生物。2010年7月2日,美国白宫发布了由奥巴马总统签署的行政命令——“优化控制布萨特行动部署”。其中明确提出“布萨特”系指用生物工程制造出来的生物制剂和毒素,也就是经过人工修饰而造成的转基因生物物质。它既是美国生物国防要“防”的目标,同时又是美国手中的“矛”。既包含括防御,又包括进攻。当今的战争主要不是发生在战火硝烟的战场,而是打的静悄悄的生物战、金融战。用转基因农作物为武器打的生物战争,其打击行动就是偷偷散布转基因生物,目的就是永久性的毁坏敌方的生态系统和人民健康。
美国参与生物国防行动的机构多达15个。不仅有农业部,更有国务院、国防部、参谋长联席会议、司法部、国土安全部、环境保护署、国家情报主任办公室、商务部、卫生部、交通部、劳工部、能源部、退伍军人事务部、科学技术政策办公室等等。
相对美国,中国的生物管理机构不但不是在扩充,而是在萎缩,连原有的卫生部部门法规也自己废止,这么关键的部门被边缘化了让人很难理解。与国土、环境、粮食、种族、生物安全生死攸关的关卡,真正“一夫当关”说了算的主要是农业部。没有国防部,没有安全部,也没有司法部及国家情报部门,完全排斥了军方及安全部门。并且转基因作物管理仅凭一个名单从来不敢公开见诸报端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这个委员会没有国防部门和安全部门参与,更没有生物国防专家,甚至连医学、环境、检疫、食品安全部门的人员也都寥寥无几,百分之八十以上人员都是搞转基因的农业专家,这些专家有的还拥有国外转基因生物公司及生物组织背景,有的甚至是国外生物公司及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还有的涉足国内生物种子公司,与转基因有巨大经济利益关联。也就是转基因“运动员”充当转基因“裁判员”。这样的一种生物监管,无论怎样标榜“严格”,怎样通过媒体宣传让中国人放心,都是没有说服力的。中国迫切需要在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引领下,建立起一个以维护生物安全为目标的有效的生物国防体系。
光明网文章披露,围绕转基因产业化,中国已经投入1200亿元。但是高达1200亿的巨额经费竟然没有一分钱花在生物国防上。美国财政部从2003年开始,为生物国防行动拨付了高达600亿美元的累计开支。其中,卫生部一个部门就拿走了总数60%以上。这表明美国生物国防的最终落脚点是保护人。而中国对生物国防的投入却是名副其实的空白。[32]
转基因育种的技术开发,只是一个旧的技术。相反,被专家冷落的生物防卫才是更高端的科学,其中就包含了转基因的基础理论研究、基因的科学科学研究等。在“科研内容漏洞:转基因育种开发只是旧技术,转基因基础科学研究、基因基础科学研究、生命科学、生物防卫研究才是大课题”一节,我们已经论述了该内容。
目前,我国的生物国防领域既无充足的技术准备,也无充足的人员准备,也无充足的资金投入。构筑中国的“生物国防”已经刻不容缓。
12、没有善后赔偿机制
国家要求对转基因生物及产品进行标识,但尚有许多不标识的情况,当公众购买了未经标识的产品后,却不能与生产者和销售者打官司,不能得到赔偿或补救。
若是出现环境损害和健康损害后,也难以诉诸法律。
13、孟山都等跨国生物公司对中国的渗透
孟山都、杜邦等跨国公司对中国的渗透可以说是非常成功。农业副部部长李家洋就担任过杜邦公司国际生物技术咨询委员会成员。而转基因科学家张启发、陈章良等人也与跨国公司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育种界元老佟屏亚先生介绍了孟山都等公司渗透中国的布局。[33]
从2004年佟屏亚就感觉到孟山都在有计划地打入中国。他有几种进入方式,最重要的是人,从企业普通员工到高管人员,从科技专家到政府官员。抓住人才能解决进入。十年磨一剑,以孟山都为首的跨国集团已经完成了在中国的转基因布局。在跨国公司老板的眼里,中国不只是一个巨大的种子市场,也是一个无与伦比的农业基地。跨国公司把中国种业纳入全球化战略体系,成为全球化竞争赢得全局性胜利的重要环节。
一是寻求企业合作。要占据中国种业市场,首先必须与大型种子公司合作。上世纪90年代,孟山都公司率先与河北省种子公司、安徽省种子公司合资成立冀岱棉、安岱棉种公司,抗棉铃虫品种引进中国。2001年,孟山都公司与中种集团合资成立中种迪卡公司,为杂交玉米进入中国铺平了道路。杜邦-先锋公司2002年与登海种业成立先锋-登海公司;2006年与敦煌种业成立敦煌-先锋公司。借此跳板,先锋公司成功地完成了先玉335玉米在东北春播区、黄淮海夏播区和西北地区的布局。
二是开展合作研究。杜邦公司与中国农业科学院植保所合作,发挥各自在应用微生物筛选鉴定、分子生物学和基因组学技术领域的研究优势,发掘有效防治重要农作物害虫的目标基因,通过鉴定新型杀虫蛋白基因促进抗虫农作物品种的研发和商业推广。先锋公司将利用分子进化、分子育种以及其他的专利性状改良技术进一步开发目标基因,并应用快速性状整合新工艺,将新性状导入高产新品种中,加快新产品的研发速度。2012年10月12日,杜邦先锋与中国农科院签署《农业基础与应用技术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在育种、农作物抗病虫害和生物技术等基础与应用技术领域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合作研究。跨国公司把其上游、中游和下游的机构全部转入中国,把中国作为全球化科研和种业发展基地。
三是聘任高级顾问。上世纪80至90年代,改革开放掀起科研人员留学、进修、合作研究的出国潮,受到国际咨询机构和跨国种业公司,如洛克菲勒基金会、国际农业生物技术应用服务组织(ISAAA)的资助,陆续回国的学人多数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协会学会乃至政府机构任职,有的已擢升院士、政协委员或政府官员,在国家科技政策方面有一定话语权,在社会活动中有一定执行力,甚至能左右媒体的宣传导向。跨国公司通过长期铺垫,进入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或资助科研项目,或进行合作研究,或聘任为高级顾问,对加速跨国公司本土化发展,顺利建立进入政治、经济、科研决策领域的链条。
四是培养专业人员。杜邦公司在国内重点大学设立“杜邦奖学金”,覆盖全国的十多所大学,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每年投入10万美元,累计受资助大学生已达2000多名。2010年10月,通过中国农业部在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等启动“孟山都奖学金项目”,包括孟山都奖学金、孟山都助学金和孟山都最佳论文奖三大奖项,年度奖励金额人民币30 000元,优先资助生命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大学生和研究生,特别强调学生立志从事农业生命科学与相关技术领域的研发或实业。请注意,这些感恩孟山都栽培的硕士博士陆续进入科研院所和种子企业担任要职。跨国种业公司顺利地完成中国了本土化布阵,其最终的目的是让中国的土地种满转基因种子。
五是推动转基因渗透到产业中去。由于上述链条,我们国内2011年发布了全国种子发展的意见,以及落实这个意见的规划,这个规划有三个地方把培育转基因品种的商业化写了进去。它的重点任务是加强生物技术理论方面的研究,培育转基因品种,十年当中培育若干,其中主要是水稻、玉米、小麦,其他作物一带而过。这个规划没有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就是以农业部科教司一些人为主搞的。现在每年都要下达项目。最近在进行的一个措施就是支持种子企业发展生物育种,5个亿,全国最后申报的种子公司41家,明确规定要是生物育种培育转基因品种,而且建立生物技术研究室。这41家当中多的获得1200万,少的获得600万,这都是有名单的。而且如果说到今年把这1200万花完了,滚动再给1200万,这样滚动三次。这就是稳步的在渗透,不仅是科研单位,中国的主要的水稻为主的企业都进去了。
通过这五种方式,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后以后稳步地发展。为什么会这样?第一是因为有钱。张启发和十位专家给原国务院负责人写了一封信,240个亿就下来了。生物育种比常规育种要多出上百倍的资金,有钱就好办,就能拉拢一部分人。农业部科教司有钱有权。农业部其他部门对这个问题几乎不发言。农业部科教司以及农安会直接跟上边联系,下边的基础是建立在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还有作物研究所,植物保护研究所,以前两个为主。作物科学研究所2005年还没有研究转基因的。等到这一批钱下来以后,转基因水稻成为主持单位,玉米、大豆、稻谷都分配下来。所以现在形成了一个基础,中国农科院是转基因研究的基地。他们的目标是集中搞水稻,只要进入中国水稻,孟山都就掌握了全世界的水稻。他们的纲领是,如果要解决粮食问题就必须要搞转基因。他们的目标跟纲领是非常明确的。
四、加强传统育种,大力发展有机农业、生态农业、传统农业,并给予实实在在的支持
所谓转基因作物的“优势”,一是增产,二是抗虫或减少杀虫剂、除草剂的使用。然而,转基因农业技术应用17年的实践证明,这两个优势都不存在,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研究和报告表明:转基因技术是一个失败的技术,不能实现其增加食物供给养活全球人口的承诺。
1、传统农业最增产,转基因不增产
本文件第二章第四节,已经指出转基因技术并未发展出增产基因,并未实现其预期的效果。反而是云南的“楚粳28号”可留种的超级稻、杂交水稻等常规育种实现产量的剧增。
2013年6月,国际农业可持续发展杂志刊发的《美国中西部地区的主食作物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和创新》,该论文比较了北美和西欧过去50年的大豆、小麦和油菜生产,主要发现之一是转基因没有增产优势。过去二十年,北美单位产量有所增加,但增幅小于西欧。而西欧搞得主要是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北美和西欧在纬度和气候上相似,同时社会科技发展也有相当的可比性。从1996年开始,北美的上述三种作物开始大规模种植转基因品种,而西欧则坚持使用常规品种和其它综合农田管理措施。研究发现,北美的转基因品种没有增产优势,过去20年尽管产量有所增加,但增幅小于西欧。以玉米为例,1961-85年西欧玉米平均亩产324.54公斤,比北美亩产低38公斤。1986-2010年西欧玉米亩产552.66公斤,不仅追上了北美,而且比北美高出了0.39公斤[34]。
在我国,根据积极推广转基因的科学家黄季焜等人的调查,2005年基于几十户农户的实验对比数据,与常规水稻相比,转基因水稻增产为6-9%,根据一般良种推广经验,大面积推广时增产能力还可能有所下降。然而,从1998年到2003年,云南、四川、湖南、江西、贵州等省33个市202个县推广了云南农业大学朱有勇教授的团队把传统地方品种和现代杂交稻品种多样性混栽的技术,据四川、云南的统计,农药使用减少80%以上,杂交稻增产6.74-9.39%,传统水稻增产61.6-117.4%[35]。由此可见,转基因没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增产优势。
另外,联合国粮农组织指出生态有机农业最适应气候变化,反而是转基因技术不适应气候变化,举例美国转基因减产。
有机农业、生态农业、传统农业需要实实在在的支持。从立法、发展规划、资金、科研、推广等方面给予实实在在的支持。
2、转基因作物并未减少农药、除草剂、化肥的使用
中科院植物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蒋高明的一句分析切中要害,他说:美国转基因作物的开发思路就是杀、杀、杀,因为美国只有1.8 % 农业人口,只能搞大规模的工业化农业,解决除虫除草的方法就是用毒性的杀虫剂、除草剂,像草甘膦、农达等毒性很强的杀虫剂、除草剂,洒下去田里所有的生物植物都被杀死,只剩下转基因植物,这样对大自然不友善的农作方式能是可持续的吗? 而且除随着生物界的生存竞争,又培养出更厉害的超级杂草和超级害虫,然后再用更多的杀虫剂、除草剂。按照这样恶性循环的思路搞下去,土地的毒性和化学板结会越来越厉害,生态、植物遭受的破坏会越发严重。
转基因作物鼓吹者声称,转基因作物可以少打农药、保护生态环境,这其实完全是个经不住实践检验的骗局。据美国生物技术信息网2004年10月报道,三大转基因作物,即玉米、大豆、棉花,在1996~1998年3年间,减少了农药使用量0.206亿磅,但从1999~2004年6年间,种植这些作物农药用量却增加了1.43亿磅。也就是说,9年之间,转基因作物的农药用量净增1.22亿磅。事实说明,转基因不仅不能减少农药和除草剂的使用,反而增加了。
统计数据显示:自1994年美国的转基因作物商业化种植以来;美国农业生产成本开支年均增长3.6 %、超过转基因种植之前的2 %;而纯收入年均增长为5.6 %、大大低于转基因种植前的9 %。[36]
美国的长期实践说明,转基因作物商业化种植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大幅度增加了农业生产成本开支,其中农药和种子的成本开支成为各项开支中最多的。这说明,转基因技术应用后,并没有实现生物技术公司减少化肥农药投入和改善环境的承诺,相反,诱发了超级杂草、超级害虫,增加了种子和农药的投入,使农民的利润空间大大减小。
在转基因作物抗虫方面,据南非的非洲生物安全中心(the African Center for Biosafety)的调研发现,在南非引入商业种植15年后,孟山都的BT玉米MON810遭遇了惨淡失败,大量的昆虫显示出抗药性。因为虫害,有些农场减产在10%-50%。南非早在1997年就开始种植转基因作物,然而也是在南非,大规模的昆虫抗药性最早出现了[37]。
同样的,阿根廷是另一个最早转向转基因农业的国家之一,大量种植转基因大豆,后果是昆虫都产生了抗药性。长期观察还发现,转基因作物与常规作物相比较,并不能减少杀虫剂和除草剂使用。
3、育种要强调区域性、地方性,不可大面积推广太单一的种子,防止生态灾难
袁隆平的杂交水稻赞誉很高,不过也有其弊端。强行推广袁氏“三系配套”杂交籼稻30多年,中国水稻品种的生物多样性已经大为降低。全国范围水稻的品种已经从数千种下降到几百种。三系是一种可以垄断种子的育种模式,在中国几乎被搞成了育种的唯一模板,连油菜都搞三系,令人痛心。
对比而言,云南楚雄的水稻研究所李开斌开发的“楚粳28号”却可以留种,多年种植。2011年大面积推广种植,平均亩产达977.07公斤。该品种百亩平均亩产已连续3年突破大面积(100亩)亩产950公斤高产纪录。
李开斌的粳稻杂交系列从1做到了28,不属于三系,可以留种再植多年。有云南农民连续6年留种再种的。该种子在广西的店里也有销售,价格相当合理(8元一公斤)。这个模式既符合农民的利益,价格公道,没有技术垄断,没有市场垄断,而且对生态多样性也有好处。
[1] 图片1
[2] 见图片2
[3] 《曹明华:“转基因”之争在美国》,文汇报,http://www.chinanews.com/cul/2011/07-06/3162721.shtml
[4] 美国科学与环境医学会(AAEM)网站http://www.aaemonline.org/gmopost.html
[5] 光明网《加拿大研究证实从93%胎儿血中检测出转基因食物毒素》
http://health.gmw.cn/2012-06/30/content_4452400.htm
[6] 来源:绿色和平组织
[7] 来源:绿色和平组织
[8] 威廉·恩道尔《粮食危机》
[9] 食品伙伴网 2010-05-14俄罗斯科学家最新研究结果:转基因食品有害
http://english.ruvr.ru/2010/04/16/6524765.html
[10] Youtube: 10 years of failure, farmers deceived by GM corn. 2013/10/16 http://www.youtube.com/watch?v=hCuWs8K9-kI
[11] Associated Press Investigation: “Argentines blame birth defects, cancer, on agrochemicals for biotech crops”, 2013/10/21 http://seattletimes.com/html/nationworld/2022094305_apxargentinaagrochemicals.html?syndication=rss
[12] 《转基因棉引发减产之忧》21世纪经济报道2009.9.30
http://www.21cbh.com/HTML/2009-9-30/148758.html
[13] 《连续3年创世界纪录 云南楚雄“超级稻”亩产近千公斤》,云南网
http://yn.yunnan.cn/html/2012-09/10/content_2396916.htm
[14] 《云南试种超级稻品种“宜优673”》,中新网
http://www.chinanews.com/df/2011/09-24/3351294.shtml
[15] 《云南绿色超级稻前景灿烂》
http://yn.yunnan.cn/html/2011-08/28/content_1795579.htm
[16] 《国务院通过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中国新闻网2008.7.9
http://www.chinanews.com/gn/news/2008/07-09/1307650.shtml
《转基因玉米上市冲刺》科学新闻杂志http://it.sohu.com/20091123/n268403453.shtml
[17] 《强推转基因主粮后果堪比奶粉加三聚氰胺》光明网卫生频道
http://health.gmw.cn/2013-10/28/content_9308259.htm
[18] 《转基因违规商业化低调曝光被叫停玉米品种仍在促销》,经济观察报2011.4.1
http://www.eeo.com.cn/2011/0401/197928.shtml
[19] High levels of residues from spraying with glyphosate found in soybeans in Argentina
TESTBIOTECH Background 22–10–2013。
http://www.testbiotech.de/sites/default/files/TBT_Background_Glyphosate_Argentina_0.pdf
[20] 《研发跟得上市场才能旺》农民日报2008.4.14
http://www.farmer.com.cn/wlb/nmrb/nb5/200804140063.htm
[21] 《危险的种子》,中国经营报2010.6.4
http://finance.ifeng.com/roll/20100604/2279518.shtml
[22] 《“中国种业灭顶论”并非危言耸听》南方都市报2009.8.4
http://epaper.oeeee.com/D/html/2009-08/04/content_860875.htm
[23]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管理与食品安全所向农业部提交的,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完成的大鼠90天喂养试验报告文件复印件
陈一文:疾控中心喂SD鼠90天试验故意不检测豆粕草甘膦残留量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2e674.html
陈一文:疾控中心喂SD鼠90天试验豆粕样品故意不做转基因分析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2e673.html
#FormatStrongID_74# 参考第三章第9大节“农业部执法犯法”的第②小节“2013年6月批准进口三种转基因大豆,却不公开实验报告和审批文件”
[25] 《蒋高明:初生牛犊不怕虎,中国三硕士挑战十院士》,蒋高明为中科院植物所首席研究员
http://zlk.wyzxsx.com/Article/shidai/2011/11/265291.html
[26] 《Johannes Wirz:The Case of Mexican Maize》
http://natureinstitute.org/pub/ic/ic9/maize.htm
[27] 《欧盟严查中国输欧“非法转基因”米制品:半年通报18次》 中国经营报2013-06-29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3-06-29/753901.html
[28] 《10个非洲国家推广"张杂谷" 我国欲15年推广1亿亩》,《科学时报》2010年08月31日http://scitech.people.com.cn/GB/12587886.html
[29] 《转基因违规商业化低调曝光被叫停玉米品种仍在促销》,经济观察报2011.4.1
http://www.eeo.com.cn/2011/0401/197928.shtml
[30] 《佟屏亚:戴景瑞惊曝转基因玉米种植6000万亩!》
[31] 《杨晓陆:农业部至今拿不出境内有资质机构做的新批准的两个孟山都转基因大豆的安全性检验报告——评农业部7月25日、8月22日、9月24日关于杨晓陆等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回函》
[32] 《访军旅作家吕永岩:国家安全离不开生物国防》,光明网
http://health.gmw.cn/2013-11/14/content_9490268.htm
《吕永岩:我国转基因安全防范十大研究课题》,光明网
http://health.gmw.cn/2013-08/15/content_8615203.htm
[33] 《佟屏亚:转基因作物能抗虫、增产是骗人的》,新华网
[34] Jack A. Heinemann, Melanie Massaro, Dorien S. Coray, Sarah Zanon Agapito-Tenfen & Jiajun Dale Wen. 2013. “Sustainability and innovation in staple crop production in the US Midwest.”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Sustainability
[35] 朱有勇等.2004.利用抗病基因多样性持续控制水稻病害.中国农业科学,(6)
[36] 丛亚平《摘下转基因作物的虚幻光环--生态农业才更适合中国国情》
[37] Africa Center for Biosafety: “GM Maize: Lessons for Africa, cartels gorge profits on SA’s poor”, 2013/11/5 http://www.acbio.org.za/index.php/media/64/450-m-maize-cartels-gorge-profits-on-sas-poor-eye-african-markets
相关文章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