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石屹的北京高院特邀监督员聘书
SOHO中国董事长、大V潘石屹今天在微博透露,自己已经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聘为特邀监督员,并在贴图中展示了北京高院的聘书。潘石屹展示的聘书显示,其聘期为5年,自2013年10月到2018年10月。
据悉,北京法院在1998年就建立了特邀监督员制度。所谓特邀监督员是人民法院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专家学者以及基层群众中聘请的对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以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人员。
潘石屹在微博中说:“我接受北京高级法院聘请成为特邀监督员。我承诺绝不因个人或公司的事,利用此身份去过问或麻烦法院。我愿为那些受到冤屈的人们去奔走。我愿为法制和社会进步做我力所能及的事。”
潘石屹中午11点这条微博引起网友热烈议论,截至12点40分,已经有了2000多条评论和3000多条转发。以下为摘取部分网友评论:
有希望潘石屹立马发挥作用:
任志强: 先救救六君子。
小斯在杭州: 瞧任大炮仗义。
有表示支持的:
辛福生活丫头:潘石屹说到要做到
巴黎娃娃85:赞哦老潘,办点实事吧~!
更多的是嘲讽:
孤单的1010:我可以说你将要变成被政府收买的一条狗吗?
大大大校长:洗脑成功?
夏季_朕在途中:一纸聘书换一张嘴
杨子评:发这个证书给你,主要是要你监督任志强那张嘴
天山雪水在佛山:潘潘潘潘潘潘哥哥哥哥你你你你你你为谁谁谁谁谁代代代代代代代言?
洪晃ilook:哇,这样潘总的结巴会变成永久性的了
用哲学打怪兽:这是什么情况?莫不是小潘潘被招安了?
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潘潘已被收买!意思很明显!
附:2000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工作规则》
为落实《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实行特邀监督员制度的规定》,切实保障特邀监督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特制定本规则。
监督内容
特邀监督员对本市各级法院和法院工作人员在审判活动中执行法律、法规及遵守廉洁自律、职业道德等有关规定的情况实行监督。
二、 监督形式
特邀监督员就上述监督内容,按照《关于实行特邀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行使监督权利后提出意见或建议。
三、 监督程序
1、 特邀监督员应认真分析情况反映人反映的问题,
在确认该问题内容清楚,基本客观、真实并需要法院查办的,可向市高级法院或有关法院提出;
2、 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时,需填写特邀监督员情况反映表,签署意见,并附所反映问题的有关书面材料;
3、可随时向市高级法院或有关法院的联络员询问所提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
4、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建议的,可要求当面听取办理情况说明;涉及具体案件的意见、建议可在法院审理期间提出,承办法院在对案件作出裁判后予以答复;
5、依法做好情况反映人的工作,宣传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司法公正;
6、对有关法院的处理结果或联络员的工作有意见的,可向该院院长或主管院长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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