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下午,习近平在主持中央深改组二次会议的讲话特别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中国共产党人入党誓言始终是“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为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履行党员义务主要包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多做贡献。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都强调“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逐步消灭贫穷,达到共同富裕。”。
但改革开放以来,中共党内某些腐败高层根本不把国家《宪法》和中共《党章》放在眼里,而是以推行新自由主义、违宪的国企私有化改革为手段,让其家族子女亲友倾巢出动,疯狂掠夺毛泽东时代全国人民勤俭奋斗所积累下来的巨额国家财富!从媒体已曝光的刘汉团伙黑金故事,凸显中国改革以来国家公权力市场化、江湖化所带来的系列腐败大案:周滨通过公权力灰色运用形成灰色资本,最后组成利益集团猎获大量国家资源,形成一种家国一体的利益输送体制。为此民众需紧急建议全国人大:必须高度关注改革年代官场腐败的新动向,务必紧急立法保护国有资产,粉粹家国一体输送利益体制对国家财富的疯狂抢劫!
石油帮、四川帮、秘书帮掌控了最有经济实力的能源部门与部分地方政权。而周滨纵横江湖,有三只“白手套”为其服务:外戚美国“拉古娜海滩”的黄家,既能当掮客将外资的设备卖给中国油企,又能一举拿下中石油旗下十多家省级分公司涉及8000座加油站的零售管理系统信息化大单;“中旭系”吴兵长袖善舞,最让人侧目的“业绩”是从中央级国企、五大电力公司之一的国电口中夺食,拿下大渡河水电站,每年仅卖电收入就高达9亿;周滨的同窗米晓东在官家的石油帮中为其专掌利益输送。在经营多年的石油系中,家是天下,天下是家,家国不分,名义上“全民所有”的国家资源就是周家及其仆从们可以任意支取的资源。
石油帮成员深谙利益共享之道,将中国特色的致富术发挥到淋漓尽致。财新网今年1月3日发布《中石油的哈法亚“暗渠”》,揭露中国国企巨头中石油在外雇佣伊拉克人虚设一家公司Hermic(主要管理层为中国人),该公司从中石油哈法亚项目中不断获得工程外包服务合同,最近三年获得的合同总金额超过1.15亿美元。该报道将此称之为“一幕国企‘走出去’后在海外失去监督、利益输送的故事重演”。
家国不分的利益输送体制,还表现在中国国企的驻外机构为权贵服务的职能上。据报道,周滨在美国留学,从费用到联系学校,均由中石油副总经理李华林一手安排。其时,李华林任中石油美国休斯敦办事处副主任,因服务有方,后来步步高升。
四川首富刘汉原是四川广汉一带的经营业者,就是攀上周滨的关系后,逐以组成权力与地方黑恶势力相互勾结、相互利用的共同体,才使其黑帮帝国经营规模迅猛坐实做大,最终使刘汉的汉龙集团得以拥资400亿及近30家全资及控股企业,经营范围涉及资源开发、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教育、土地开发以及商业百货等行业,从事的采矿业,包含稀土、铅、锌等高污染行业。在西藏开矿,更是涉及少数民族地区的敏感投资。但这些刘汉都能摆平,最后成为“国际矿业能源大佬”。刘汉与五矿之间的交易,揭开了中国当代民企与国企之间商业“往来”相互利用、掩盖国企高层腐败的黑幕。刘汉经营的基础设施建设与地产生意,自然涉及拆迁这类问题,但刘汉兄弟背负九条人命还能继续逍遥,让人闻之丧胆,因此没有拆不了的房或征不了的地。刘汉手下文香灼的供认词直白:“刘汉有钱,跟各级领导有关系;刘维有枪,手下有一批兄弟帮他打杀,所以黑白两道的人都怕刘汉,得罪了他就是死或者‘丢帽子’”,“很多人愿意跟着刘家,为他们做事。地方官员跟着刘汉,是觉得可以通过他接触到更高层,有升官的机会;‘操社会’的人跟着刘汉,是因为有面子,出了事他能摆平。”刘汉因此成为四川省的地下组织部部长,多名官员因阻其财路而被清除。
这帮官商勾结的资本大鳄、下一步急不可耐的改革就是推翻共产党执政,推行普世价值的宪政,这样他们掠夺到手的国有资产才不至于“得而复失”! 不坚决清除这类大黑帮和党内大老虎、大叛徒,最终中共必将葬送在他们手里! 为此提请中共中央和今年全国人大必需高度关注改革年代的腐败新动向,特别要警惕官商、官黑勾结的“刘汉”现象!中国富豪榜上或许还隐藏着这样那样的“刘汉”式商业精英,他们的存在必然对中国的未来稳藏巨大的祸害风险!建议中共中央国家安全办和今年全国人大要特别立案专题研究,研究立法防范官商勾结、产生刘汉式的黑帮邪恶势力而危害国家与人民的安全。
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必须严格遵照《宪法》规定,决不能允许任何人以国企实施违宪的私有化改革手段公然抢劫国有资产!当前已启动的民资入股国企的改革绝不能搞暗箱操作,需向社会公示,并通过各级人大批准,决不能允许民资或外资控股国企。对于一些关系国家安全和民众身体健康的民资和外资企业,国企还必须进入参股控股。要实施混合所有制的企业改革,首先必须考虑国家安全和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更要警惕贪官搞官商勾结、家国一体的利益输送体制!不粉粹党内腐败高层所搞的家国一体的利益输送体制,必将导致亡党亡国恶果! 全党高层干部要学习俞正声同志履行共产党员先进模范作用的做法:禁止家人和子女在他管辖过的地方谋取任何私利。凡是高层干部的家族在其揽大权短短五年、十年期间,就能使其家族成为亿以上、十亿乃至二十六加一亿的巨富者,都难逃民众对他涉嫌大贪官的指控!
为此,中纪委对涉嫌已积累超过一亿以上财富的党政高官家族,都应立案查处,才能给民众一个明辩是非的答复。 尽管现行《宪法》没任何条文可允许对国企实施私有化改制,但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已发生数以万计的多起违宪的国企私有化“改革”,至今未能按严重违宪案件予以立案查处,而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雷厉风行的反腐斗争已经发现,当代党政腐败高官实施贪腐的“高明”手段就是出动他的妻子儿女,利用权力寻租空间、组成家国一体的输送利益体制,大肆侵吞国有资产!有鉴于此,建议今年人大必须紧急立法:重申
1).“严禁对国有企业实施违宪的私有化改革”。
2)严禁党政官员的妻子儿女和家族亲友在其权力曾经管辖的经济领域和管辖地谋取利益的经营活动。更需大力加强国企海外经营的监管措施,以此彻底粉粹“家国一体的利益输送体制”!
3)民资入股国企的改革最大的风险就是可能发生“刘汉与五矿交易模式所产生的民企与国企的内部相互利用的交易黑幕”或产生已揭露的“周滨式的‘家国一体的利益输送体制’”的腐败动向,务请今年全国人大能关注这类腐败的新动向,制定民资入股国企后,如何加强防范可能产生黑幕交易的监管措施;制定加强国企海外经营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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