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多年后的今天,当初第一代新生企业家群体已经必须直面企业经营管理权传承问题,民营企业交接班问题尤其突出。工薪阶层人家财产跨代传承与管理基本上是单纯的家庭私事,但民营企业交接班问题虽然表面上也不过是私人财产跨代传承与管理,但由于涉及企业能否正常运行,涉及就业、税收等事务,那就不仅仅是家族私事了,而在相当程度上具备公共事务性质。
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某些地方已经出现了不止一起民营企业继承权之争因不良律师等挑唆而旷日持久的案例,企业经营陷入混乱,继承权争夺双方两败俱伤,律师则财源滚滚,甚至可望最终将双方争夺的企业大部分据为己有。
同时,众多案例和相关调研报告显示,在依靠制造业起家的民营企业“富二代”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没有兴趣继承父母的产业,而是希望转行从事金融投资。对这类企业,最好的出路是转让产权,让“富二代”套现之后从事自己感兴趣的行业,为有意从事实体经济的人创造收购接手现成企业的机会。如果没有这条路,“富二代”可能将制造业母公司当作“提款机”予取予求,最后留下一个债负沉重的空壳企业停产、破产,给当地政府留下一大堆不良信贷、失业员工等问题处理。昔日全国最大民营钢铁企业山西海鑫集团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倘若面临交接班问题的不是一家两家企业,而是一大批企业,在一个地区经济生活中占有可观的份额,政府就更有必要为企业平稳交接班创造条件了,在必要时甚至需要以适当形式和力度卷入。
在民营经济发达地区如此,在某些港澳台资、海外华人资本等特殊民族资本集中的区域,企业创建者面临企业传承的问题同样具有普遍性。比如苏州、厦门是台资企业集中的地方,昆山尤甚。而台湾经济和企业结构的特点又一向以“蚂蚁雄兵”闻名,一家企业往往专注于生产一类外人看来很不起眼的小商品,如皮带扣、遥控器面板之类,力争做到同行内领先。这类商品适合于家庭企业经营,致使台资企业中家族企业占据很高比例。这样,苏州与厦门等地无形之中就面临着第一批台资企业经营者集中退休和企业传承的问题。因为20世纪90年代初“登陆”的第一批台商很大一部分集中在厦门和苏州,彼时他们四十岁左右、年富力强并小有积累,跑到大陆来开辟新天地,现在六七十岁,必须考虑企业传承问题了。
有鉴于此,政府应当考虑通过提升产权交易所功能而为民营企业、港澳台资企业、外资企业等非公有企业经营管理权传承提供一个交易平台,这对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同时,在此进程中,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可以开发MBO(管理层收购)等项业务,帮助当事企业管理层、职工集体收购有意出让的民营企业股权,无论当事企业是内地民营资本、港澳台资还是外资,都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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