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已成为“中国逃犯逍遥法外的头号目的地。”来自公安部的数据表明,过去10年来,中国仅有两位涉嫌贪腐的官员被抓捕回国并受审。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局长廖进荣日前表示,由于缺乏引渡条约且相关程序复杂繁琐,在把逃往美国的嫌犯抓捕回国受审方面,中国面临各种实际困难。
廖进荣称,正是由于中美没有签署引渡协议的缘故,美国为中国当前的反腐运动设置障碍。目前有大量中国贪官,其中许多人是“裸官”,正在美国逍遥法外。为了将更多贪官抓捕归案,公安部国际合作局正努力与美国司法部门安排年度高级别会议,其中包括美国国土安全部。
早在2012年前,就有调查报告显示,几年来中国外逃贪官,数量大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约500亿美元(约合3060亿元人民币)。中国向美方开出的“贪官外逃名单”已超过1000人。尽管美国不时爆出所谓“要帮忙捉拿中国贪官”的消息,但由于缺乏引渡条约以及复杂而漫长的司法程序,缉拿隐匿在美国的这些贪官面临重重困难。此外,美国司法机构对中国司法体系和程序存在误解,总认为“中国的司法机构侵犯嫌犯的人权。”
在中国历朝历代,尽管贪官们会隐藏巨额财富,但最终一旦被抄家,这些财富依然是流入国库。即便贪官们腐败挥霍,也只能在国内使用,却无法流通到国外去为他国做贡献。至于贪官本人和其家属,同样是不得不猫在国内。
相比之下,时下的贪官,特别是“祼官”则是更为狡猾。这里所说的“裸官”:即本人在国内各级当官,其家属都已办成了其它国家的绿卡或公民,可以一身轻松地在国内大把“挣”钱,然后流入其家属所在国银行的账户上。
关键是,这些“祼官”不但在国内挥霍,还会想尽办法通过家属将不义之财转移到国外,继而找到机会便溜之大吉。其中许多人涉嫌腐败犯罪,面临被调查的危险。这些“祼官”能否成功逍遥法外?这是决心终结“裸官”外逃的中国执法部门面临的挑战之一。
《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曾对“裸官”及其家属外逃的去向做了归类。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等,这些是案值大、身份高的“裸官”的主要目的地。他们带出去的金钱在国外也在现实地运作,首先为美国的经济增长作出了贡献,因为最吸引中国裸官的国家就是美国。
事实上,金钱没有“脏”与“净”之分。这个原则先是养活了中国大批贪官、“祼官”,后来又让他们“失了足”,似乎现在又再为美国政府“赚钱”,不过已经应该归功于美国的国策了——由于中美没有引渡协议,中国无法将贪官缉拿归案。
由于美国政府目前债台高筑,美国联邦赤字高达1.4万亿美元,未来几年联邦政府的赤字总额将达到8.7万亿美元。除了节流外,堵塞税收漏洞成为开源的重要手段。
美国政府规定,所有想在美国经营的外国银行从2013年1月起都必须向美国国税局提供存款超过5万美元的美国公民账户信息,否则就被视为与美国政府不合作。对于不合作的金融机构,若有美国来源所得,美国将对其总收入(而不是净收入或利润)征收30%的惩罚性税收。
这将使持有绿卡者试图藏匿海外资产的中国“祼官”及其家属行为更加困难。中国“祼官”及其家属在成为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同时,不得不接受美国税务部门对海外财产的严格调查,他们在美国的财产很有可能“全裸”式出镜,让美国税收机构收取税收变得十分容易。
美国政府为了增强国库财富搞了这个“打土豪,分田地、均贫富”的招数,歪打正着,一棍子抡到了逃到美国去的中国成千上万贪官、“祼官”的头上。美国表面上帮了中国反贪部门的大忙,而实际上为美国的国库增添了财源。美国之所以青睐中国“祼官”,因为他们等着这些在美国享受社会资源,却未付税的中国“祼官”们对美国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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