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当地时间9日下午,密苏里州圣路易斯郊区18岁的黑人青少年迈克尔·布朗,在同警察争斗中被开枪打死。一位目击者、迈克尔·布朗的朋友说,迈克尔·布朗当时并没有武器,警察开枪射击并杀死他的时候,他的手正举在空中。10日晚,当地民众在为迈克尔·布朗举行的守夜和纪念活动中爆发了骚乱和抢劫。示威者11日继续走上街头,强烈抗议美国密苏里州警察射杀手无寸铁的黑人青少年事件。
然而,面对公众的愤怒,作为“人民喉舌”的美国媒体却以充满偏向性的报道企图帮助警察掩盖罪行。对此美国学者Aaron Cantu发表文章,声讨了美国媒体长久以来的这种歪曲报道,并剖析了媒体与警察之间互利双赢的共生关系。
节译:
他是个害羞的大男孩,喜欢宅在家,他的大部分青春期时光都是在母亲家打游戏。他本打算在瓦特洛特学院学习音乐和工程,然而在开课前两天,他却被残忍杀害了。他曾喜欢在祖母家的地下室里录说唱音乐,和许多年轻的黑人一样,他想成为一名说唱歌手。
这份履历中介绍的孩子,不会在回祖母家的路上去抢夺警察手中的枪。然而,这正是弗格森警察对迈克尔·布朗提出的荒谬的指控。鉴于美国警察有很长的掩盖其罪行的历史,以及公众很容易相信黑人是有罪的一方,弗格森警察捏造出这一指控就不足为奇了。而更大的问题在于,主流媒体竟然复制了弗格森警局对这一事件荒谬的描述。
在布朗被杀的第二天,纽约时报就在一篇报道中刊出了警察的描述:
在星期天早上的新闻发布会上,圣路易斯县的警察局长乔恩·贝尔马尔说,一名男子袭击了一名警察,并在巡逻车内抢夺警察的枪支,车内至少传出了一声枪响,随后,该名男子中枪死亡。
贝尔马尔继续说,事件的起因是:
这名警察开车接近了布朗和另一名男子。正当警察准备下车时,其中一名男子将其推回车内,对他进行了“身体攻击”。
刑事辩护律师斯科特·格林菲尔德就《纽约时报》上刊登的官方的枪击细节提出了尖锐的质疑:
事件的起因是开枪者(警察)接近了迈克尔·布朗,为什么?然后警察“准备下车”,为什么?再有,根据警方的描述,“其中一名男子”将警察推回车内并对其进行了“身体攻击”,为什么?是谁攻击的?但最主要的疑问还是,为什么一名刚刚高中毕业的孩子会这么做?
确实,为什么呢?这不合常理啊,尤其是对照一下警察自己所描述的,布朗是在距离警车35英尺的地方被枪杀的。与布朗在一起的另一名年轻男子说,是该名警察先挑起争执的,他在车里对着他俩喊:“滚到人行道上去。”然后从车里伸手抓住布朗的脖子,朝他开了数枪。
然而,这些显而易见的矛盾点都没能阻止主流媒体对警察所描述的版本进行盲目地报道,尤其是像ABC、CBS、NBC和FOX等老牌广播公司,另外还包括诸如CNN这样的有线电视网。在这样一个有争议的事件中,合格的新闻业者应当同时报道事件双方的说法,而尽职的新闻业者应当对明显不合逻辑和逃避责任的说法提出质疑,尤其是当这些人是社会权利更大的一方。
这种歪曲报道在主流媒体上并不罕见。警察和主流媒体之间是一种相互交织的共生关系,这种关系始于晚间新闻的出现。
犯罪学家雷·瑟特说,为了持续不断地提供罪案新闻,记者必须在警方内部建立起可靠的人脉,并维持他们的信任。虽然有时候会对执法部门提出批评,但成功的记者都会与警方建立起互利共赢的工作关系。渐渐地,双方发展出了相似的工作经历和观点。
这些经历已经超越了记者个人与警方之间的合作:因为记者代表的是整个新闻机构,他们与警局之间的关系也即是整个新闻机构与警局的关系。同时,因为犯罪新闻易懂、受欢迎、且可以预先进行包装,新闻机构们就常常将报道程序化,以将成本降至最低。
媒体高调宣扬着警察与受害者(几乎总是黑皮肤的、工人阶级或穷人)是两个拥有同等社会地位的群体,然而这次对布朗事件的报道却揭示了一个长久以来不为人知的事实:习惯了不去过多质疑的温顺的媒体助长了警察在犯罪后的掩盖与瞒骗。
警察对这些黑人的骚扰和暴行一部分是源自于一种免于问责的心理,这种心理本身滋生于制度化腐败。鉴于美国警察长期以来滥杀无辜、打人、非法搜查和没收财物的肮脏历史,我们可以十分确定地说,美国警察的腐败极为普遍、无处不在。警察内部反复灌输的“战士”思想,以及警察部队的极度军事化(“感谢”联邦政府的禁毒和反恐战为警局送去了大量金钱和武器)只培养出了一双双沾满鲜血的杀人不眨眼的手。而主流媒体对于这些警察丑闻的歪曲报道足以证明,它们是杀害无数个迈克尔·布朗的帮凶。(菲淋编译)
原文链接:
http://www.truth-out.org/news/item/25533-how-the-mainstream-media-helped-kill-michael-br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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