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开出三个方案:一是真正回归“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角色;二是强化监事会对国企领导班子的监督,成为类似银监会的外部监管机构;三是走类似中央汇金公司的国有独资投资公司路径,从管资产变为管资本。
国资委“革命”
国资委的改革方案已经摆上了最高决策层的案头。
拥有近30个司局、300多个处室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国资委”),十多年为解决国有资产管理“九龙治水”的局面而成立,对国企脱贫改制居功至伟,如今却被一些人诟病为阻碍国企经营的屏障。
知情人士透露,中央有意“深度调整”的国资委相关机构和人员的幅度不小,其难度之大,不亚于国企改革本身。
对此,国资委给自己开出了三个方子:一是真正回归“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角色;二是借此轮改革的反腐之势,强化监事会对国企领导班子的监督职能,成为类似银监会的外部监管机构;三是走类似中央汇金公司的国有独资投资公司路径,从管资产变为管资本。
然而这三项职能,国资委似乎放弃哪一个都不容易。
“顶层设计对此争议也大,但这个问题绕不开。”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国资委的改革方案已经摆上了最高决策层的案头。
回归股东角色
去年以来,国资委曾大力推进简政放权。自国务院出台《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资委就开始拟定新一批需要取消和下放的审批权限,内容涉及董事会选聘、薪酬管理、国企股权激励的审核备案权等方面。
“而实际上,我们每天的工作量并未减少。”北京市国资委相关人士说,一方面国企大多对审批产生了依赖,以避免风险为由,仍旧将文件一批批上报;另一方面,国资委多年来审批范围悄然膨胀,早已不在白纸黑字中。“不久前就有部门在审批某国企2015年战略规划,远超出了权责范围”。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周放生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整个国资委300多个处室,相当于要管理至少1000多件工作,加之地方国资委的各种差异性规定,国企可谓“负担沉重”。
“都说管得过多过细,但少有实质性内容。”国资委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国表示,国资委长期被一些非主责的细节内容所束缚,真正对国企资源浪费、领导班子腐败等关键问题,却几近失声。
今年1月13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表示,要着力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搞好对国企的巡视,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管。
反腐高压态势下,主要负责国企监督职能的国资委监事会却不时处于孱弱之态。
“企业董事会的重大会议,倒是都请来监事会成员,但他们最好别发言,发错言会很难堪。”前述北京市国资委人士直言,监事会成了“旁听会”,这在国企司空见惯。
通常,专职监事员每年只完成两项工作,一是“旁听”董事会会议,二是提交年度监事报告。报告中上报的企业问题、缺陷,基本是在企业管理层已有的年度工作总结中,“抄上几句而已”。
彭建国也认为,监事会权力很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管领导班子,只能管组织任命的干部,市场化聘任的管不了;管机构,也只能管一级母公司,二、三级公司独立拥有自己的监事会,但母公司日趋行政化,真正做业务和藏风险的都在下级公司。“随着国资委简政放权,企业高管手中权力越来越大,反腐任务加重,必须强化监事会职能”。
国资委监事会专职监事、巡视员李保民直言,此次混改的顶层设计,将触及这一深水区,明确“国企高管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流失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也获悉,国资委日后将着重从章程管理、战略管理、预算管理三方面对企业进行监督,增加监事会的监管工具。从现实情况看,现有的监事会显然难以胜任上述“三层管理”的工作密度和强度。
1月12日,国资委主任张毅主持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全体会议,审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工作的意见》。同时,国资委近期正加大力度修改《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试图从赋予监事会更多权责,发挥其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作用,以及整合监事会、巡视组、审计、纪检等外部监督力量的角度出发,在体制、机制和职能上形成监管合力。
“我们一直在呼吁,将金融系统、财政系统、军队系统、文化系统的国有机构进行统一管理监督,杜绝‘两张皮’出现。”李保民说,否则,跑马圈地和利益藩篱将导致长期的沟通不畅、衔接不灵。
在对国企强化外部监督的基础上,国资委最终将收拢管理条线,将身份主要框定在股东层面,遵从《公司法》中关于股东权益的11条规定—股东具有身份权、参与重大决策权、选择和监督管理者权、资产收益权、关联交易审查权,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国资委还专门考察了源于英国国企改制的“金股”模式。即国资逐渐减持过程中,最终将保留一股金股,不具备受益权和其他表决权,但将作为唯一的否决权存在。
“回归股东身份,将是国资委未来的主要角色。”国资委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国说。
汇金?
数位受访人士均表示,国资委的重要出路,还包括加速建设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去年7月,国资委宣布国企“四项改革”首批试点企业,其中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下称“国投公司”)和中粮集团成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两大试点。
国投公司1995年成立,注册资本194.7亿元,业务框架包括实业、金融业及国有资产经营业务,在实业上偏重电力、煤炭、化肥等资源性和基础性行业,在金融上着重于资产管理,旗下有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中国纺织物资(集团)总公司等5家企业。
而中粮集团,则是较早以混合所有制引进资本,并欲在下属企业引入产业资本、社会集合资本、私募股权等战略投资者的大型央企,产业链混改成绩斐然。这两家企业都符合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的企业特征,而国投公司,还将担负处理部分央企“垃圾资产”的职责。
“要从‘事儿妈’变为国有资本布局者,跨度很大。”前述北京市国资委人士说,国资委可谓从鸡毛蒜皮一步跨进了宏观世界。
据悉,试点将从今年启动,于2017年进行总结评估。届时,还将继续甄选6家左右的商业类投资运营公司,2家政策类投资运营公司,再以三年时间为节点进行总结,争取2020年能为国资委投资转型找到路径。
那么,国资委真的能成为汇金吗?
同样国有独资的中央汇金公司,代表国家行使对国有商业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的出资人权益,控股、参股了6家商业银行、4家证券公司、2家保险公司及4家其他机构。而其本身,不开展任何其他商业性经营活动,也不干预其控股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
“国资委怎么做?恐怕更应该做些增量,构建新的资本运营公司,把国有资本存量装进来。”财政部相关人士认为,否则,国资委已经与现有国企、现有项目“难分难舍”,很难完全割裂开来做独立投资人,会让资本公司最终成为拿着国有资本不干实事的“吃饭机构”。
这样,就会涉及资本公司的权属问题,归国资委还是归财政部?
“谁出钱,就归谁。”前述北京市国资委人士说。例如,中投公司隶属财政部,外汇储备管理隶属央行,如果再增加一个国资委来当“金主”,无论是资本公司层面抑或具体的国企、项目层面,都是“谁拿钱听谁的”。
于是,国资委成立前“九龙治水”的历史,或将重演。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得到一份文件显示,此次推行资本公司试点,将暂不作增量考虑。机构属性上,资本公司本质上为市场化主体,作为市场化出资人机构,无行政职能。政府将通过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以股东身份依法(包括《公司法》、章程、委托协议等)参与该类公司的治理和管理,不再向其所投资的实体企业延伸管理,不与实体企业保留行政关系、出资人关系,将资本公司作为实现政企分开的“界面”和“隔离层”。
上述类型的资本公司可分为商业类和政策类两种,前者目标单一,以追求资本收益为主;后者负有政策性目标,但必须严格财务约束,保证一定的投资效率。
“商业类资本公司应该主要运营竞争性行业中的国有资本,对产业、企业无特殊偏好,少承担、不承担国家战略任务。”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相关人士提出,否则很难对国有资产进行有效的结构调整和布局。
有消息称,这一类资本公司未来可能吸收合并一些国企,或者接收一些国企母公司的国有股权,改组为金融性投资运营公司,同时剥离其实体产业。改组后,公司不再是既直接管理实业、又拥有投资业务的混合型控股公司,而会成为以股权管理和资本运营为主的金融性机构。
问题来了,中国的金融机构还不够多吗?以国资委为背景的资本公司,能有什么条件和优势去与现有各大金融机构竞争?
相关人士表示,无论其如何定位、如何组建以及如何运转,目前都缺乏足够的经验,“非常困惑,只能先看看两家试点企业的情况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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