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请方舟子对先玉335搞打假吧。
直言了,2010-09-19/[原创 2010-09-21 11:25:25]
http://zhiyanle.blog.hexun.com/56924916_d.html
新华社《国际先驱导报》本月17日发表了专题报道《谁动了它的基因--老鼠不见了》,用美国专利记录说明,先锋国际良种公司的先玉335-玉米在中国广为种植,其父本PH4CV为使用了BT/HT技术的转基因成分;由此,在山西吉林等广种先玉335-的地方出现老鼠突然不见等异常现象就有了最为可能的合理解释。
新华报刊的那篇报道得到绝大多数读者的欢迎和好评,一些网媒还做了数次转载和热烈讨论,认为报道的事件是关系到全国每一个公民的食品安全的民生大事、也是关系到中国农田和国土安全的国生大事,希望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立即依法办事而予以调查治理。
就该报道,一些老网新友转来了方舟子对新华报社搞造谣诽谤的攻击文字,要点如下:
方舟子说:“PH4CV是近交系玉米(An inbred maize line),连杂交都不是,是最‘天然’的”。
方舟子说:“美国种植的玉米80%以上都是转基因品种,如果转基因玉米能让老鼠死亡,美国的老鼠早就死光了。《国际先驱导报》这么弱智的谣言居然还有那么多人信。”。
方舟子说:“PH4CV的专利(专利号6897363)说得清清楚楚,是近交系玉米(An inbred maize line),只不过在权利声明(claims)里头提到可以作为转基因玉米的材料,于是就被《国际先驱导报》歪曲成是转基因的了。”。
老网新友要我说说看法。嘿嘿,本人就是新华报刊那篇报道中提到的“一位海外读者”,提供了关于先玉335-玉米父本PH4CV的专利资料的线索。应老网新友的要求,本人做些答复,如下:
一、请方舟子对先玉335的产权做做打假。
方舟子总好用“弱智”对别人搞攻击,可其文字却说明他自己连起码的智力都很欠缺,拿些他自己根本不懂的东西去对别人搞恶毒诽谤,暴露的是他的愚蠢无知和以害人为谋生的低俗品质已到严重病态的程度。
简单说吧。美国专利法规定,天然生命作物及其数据属于公共知识,任何个人或组织都无权申请或申明自己拥有专利产权。这里是美国专利局发布的相关法规说明原文:
回答少年儿童关于专利的问题。
Answers to the most frequently asked kids' questions。
Can food and clothing be patented?
Yes. A patent may be obtained for any new, useful, unobvious invention.
A patent generally cannot be obtained on the laws of nature, physical phenomena, and abstract ideas; a new mineral or a new plant found in the wild; inventions useful solely in the utilization of special nuclear material or atomic energy for weapons; a machine that is not useful; printed matter; or human beings.
相关文字大意:天然(在自然界)发现的新动植物,无专利产权。嘿嘿,那些文字说明的是美国少儿知识;可是,自称“美国博士”的方舟子连少儿知识都没有、把专利说成“天然”的。--- 方某总好用“弱智”攻击别人,可他自己的智力还不如美国少年儿童,哈!告诉方某一个美国少儿常识吧:PH4CV之所以能冠以专利,其先决条件就是它是人工结果而不是“天然”的。
此外,该主管机构关于“可专利性”(Patentability)的相关法规解释文字还说:
"[A] new mineral discovered in the earth or a new plant found in the wild is not patentable subject matter. Likewise, Einstein could not patent his celebrated E=mc2; nor could Newton have patented the law of gravity. Such discoveries are 'manifestations of... nature, free to all men and reserved exclusively to none.'"
大意:在自然界发现的新动植物没有专利性,同理,爱因斯坦无权就他的E=MC2公式申请专利,牛顿不能就他的引力公式申请专利。那些自然现象和法则是所有的人免费共享的公共知识。
中国专利法也有类似或同样规定:“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四)动物和植物品种”,即天然自然品种是公共知识,任何个人或组织不能享有专利产权。
既然方舟子说PH4CV的专利是“最天然”的,那么,就请方某给美国专利局发函,说明先锋国际良种公司把天然的PH4CV作为私有产权的非法行为,而美国专利局为其颁发专利号也是非法操作了。请方舟子实践自己的言论,到美国来,对先玉335父本产权所有人公司和美国专利局都搞搞您的打假吧,哈!敢来么?
既然方舟子说PH4CV和先玉335是“天然”的,那么,先锋良种公司就无权在中国实行任何形式的产权。如此,请“打假人士”方舟子做做“打假”,举报先锋良种公司在中国搞了非法活动。嘿嘿,您方某倒是去实践自己的言论、对先玉335-父本产权所有人公司搞搞“打假”呀,哈!
方某愚蠢无知之程度,让人说笑掉大牙都没精神:PH4CV之所以能冠以专利产权,起码条件就是因为它是人工的而不是天然的。可方某呢,却造谣说PH4CV是“最天然”的,哈!
一、方舟子连起码阅读能力都很欠缺,不懂装懂地造谣惑众已成病瘾。
美国一些种植转基因玉米的田地里还有老鼠,道理很简单、且新华报刊报道已有清楚文字说明,即:“避难所”措施。
在美国,按法规规定,种植转基因玉米的田地必须有20%左右种植非转基因或天然玉米,目的就是让老鼠和害虫能吃到无毒无副作用的作物而能“保持现状”、避免因抗体作用而形成“超级害虫”或“超级老鼠”之类。如此,当然,那些田地就还有老鼠。该措施俗称“避难所”。就是说,美国实践说明,目前,人类还不具备预测和弥补转基因作物种植带来的危害和副作用,于是,就不得不求助于自然力量(譬如“避难所”措施)以期预防那些危害和副作用的发生。
先玉335-的父本PH4CV的专利指明那是转基因技术品种,可是,在中国先玉335-是作为“杂交”而不是作为转基因作物种植而管理的,于是,山西吉林等广为种植的农田就没有采取美国农田“避难所”的措施。嘿嘿,那当然,在那些中国农田里,含有毒性副作用的转基因成分的危害作用就把那些老鼠杀死或赶跑了。
那些“避难所”措施知识,是美国农民一讲一听就能懂的简单道理。可自称“美国博士”和“有口皆碑的科学家”的方舟子却居然不懂,哈!方某说别人“弱智”,可他自己连起码智力都很缺乏,因而,报道白底黑字明白说明的东西,他是看了也看不懂;不懂也罢,可方某却要拿他自己根本不懂的东西搞造谣诽谤活动,那就是低俗品质了。其如此表现已经多次多年,因不懂装懂地搞造谣诽谤而被法庭判决和强制执行,可方某依然故我;如此,不得不说,方舟子不懂装懂地搞造谣诽谤已经发展到病瘾程度了。
一、作为“美国博士”的方舟子连本科基础知识都没有。
方舟子说:“PH4CV的专利说得清清楚楚,是近交系玉米(An inbred maize line),只不过在权利声明(claims)里头提到可以作为转基因玉米的材料,于是就被《国际先驱导报》歪曲成是转基因的了。”。嘿嘿,方某那段拙劣的攻击文字所反映的他的“美国博士”水平,说让人笑掉大牙都过奖。
首先,所谓“An inbred maize line”是许多品种的范围统称,PH4CV只是其中一个。就是说,该统称的司法分类意义是区别于其它作物,并不说明在其范围内的某个具体技术品种的专利的类别(CLASS);要判断某个具体专利(譬如PH4CV)的类别所属,必须依照法规规定和该专利具体内容做“对号入座”的类别判断。PH4CV专利文件明文说明,其类别包括“800/302”;而美国法规明文规定那是转基因技术类别。(相关原文,见附后的美国官方资料)。
很明显,方舟子根本不懂“An inbred maize line”词语之专利法规的意义,却要不懂装懂地拿他不懂的东西对别人搞造谣诽谤,哈!方某那表现纯属是愚蠢无知和害人谋生的病态复发。
其次,方舟子所谓的“只不过在权利声明(claims)里头提到可以作为转基因玉米的材料”的言论,足以说明方舟子是个科技专利市场的局外人,根本就不懂专利CLAIM的司法意义。
按照美国法规要求,专利文件里的CLAIM是说明:[1] 申请的专利如何获得的(譬如技术内容和过程)。根据CLAIM,专利局官员审核专利是否符合法规要求和是否与申请类别吻合,以决定是否批准专利申请;[2] 申请人需要在哪些具体内容方面申请产权保护,根本就不是说明可用了作什么“材料”的。具体举例说吧,摘录PH4CV专利CLAIM申明原始文字片段如下:
11. A method of producing an herbicide resistant maize plant comprising transforming the maize plant of claim 2 with a transgene that confers herbicide resistance.
12. An herbicide resistant maize plant produced by the method of claim 11.
13. The maize plant of claim 12, wherein the transgene confers resistance to an herbicide selected from the group consisting of imidazolinone, sulfonylurea, glyphosate, glufosinate, L-phosphinothricin, triazine and benzonitrile.
14. A method of producing an insect resistant maize plant comprising transforming the maize plant of claim 2 with a transgene that confers insect resistance.
15. An insect resistant maize plant produced by the method of claim 14.
16. The maize plant of claim 15, wherein the transgene encodes a Bacillus thuringiensis endotoxin.
29. The plant of claim 26 wherein the desired trait is male sterility and the trait is conferred by a cytoplasmic nucleic acid molecule that confers male sterility.
很清楚,那些文字,一是说明了PH4CV是怎么来的、并以具体技术内容支持其产权的具体类别的申请;二是那些文字所覆盖的各项内容都申请产权保护,即:未经产权所有人的允许,某人某公司使用那些文字覆盖的任何技术内容、就可能造成侵权行为。
按照美国农业部转基因作物种植统计的归类,该专利申述中的“insect resistant”属于BT类转基因玉米,“herbicide resistant”跟“Herbicide Tolerance”归属HT类转基因玉米,而含有BT/HT两者则属于“Stacked”类转基因玉米。连接:http://www.ers.usda.gov/Data/BiotechCrops/ExtentofAdoptionTable1.htm。
很清楚,根据PH4CV发明人的专利技术陈述,根据美国政府专利法分类规定,根据美国农业部的分类统计,“对号入座”地说,PH4CV属于转基因或含有转基因成分的技术品种。
而按照方舟子的说法,先锋良种公司的PH4CV专利之“800/302”等类别就是作假申请了,--- 在美国,在专利申请方面欺骗政府的行为跟税务欺骗行为一样,都是严重的明知故犯的犯法行为,惩罚足够严厉,譬如,可撤消专利注册而不再予以保护,申请人还可能因情节严重而面临巨额罚款甚至坐牢的惩罚。既然先锋良种公司专利类别说明它是转基因、而方舟子说不是,那好办:请方舟子到美国来,照自己的指控言论,对该专利所有人公司、美国专利局和美国农业部都搞搞您的“打假”吧,哈!有本事有胆量来么?
嘿嘿,难道专利产权发明人和所有人、美国专利局和美国农业部,还不如在中国的无业人员方舟子更知道他们自己的专利是什么和相关法规意义是什么?这里问问“美国博士”方舟子:该专利申明中的“transgene”,不是“转基因”、还能是什么?那些CLAIM文字说明的BT/HT内容、美国专利法分类条款和美国农业部统计分类说的不是转基因技术、还能是什么呢?连那么直截了当和简单明确的英文说明都看不懂,哈!您方某那“美国博士”学位是怎么拿到的?方舟子连本科领域的起码基础知识都不懂,嘿嘿,那“美国博士”学位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一、稍做回顾:方舟子涉嫌专利声明作假。
方舟子的那些言行,让本人想起早些时候海内外学子披露的方舟子的专利声明作假的事情。当有人问到方舟子靠什么谋生的时候,他回答说,“我有专利”云云。可是,海内外学子核实发现,那专利有数人分享,而方舟子则是很靠后的一位(打杂角色)。就是说,方舟子搞了撒谎:[1] 他把数人和别人领先的专利说成是他自己一个人的;[2] 常识:有人用专利、所有人才有该专利收入,且越靠后的人的分享比例越小。若没个百万收入,多人分享靠后者不过能拿些零花钱而已;而百万者必有记录;可方某说的那专利,至今没说明用到哪里和收入多少。就是说,方某在专利及其收入问题方面,涉嫌撒谎欺骗。
而本人看,正因为方舟子是那专利享有者中的十分靠后的一位和打杂的,所以,他不懂专利及其法规要求等等,是正常的。可是,方某却要不懂装懂地拿他不懂的东西对新华报刊搞造谣诽谤,那就不是正常的行为,而是低俗品质的作人问题了。
简而言之,方舟子的那些诽谤文字,反映了一个问题:他连简单明确和直截了当的、且是他“美国博士”本科领域的英文技术说明都看不懂,嘿嘿,他那个“美国博士”是怎么混到的?是真的是假的?更何况,已经有公开披露,方某的唯一的第一的论文数据也是作弊伪造的;方某是长期的无业人员,却自称“有口皆碑的科学家”,明显地搞履历作假。如此,难道不该为社会诚信而追查方舟子的学历履历和伪造论文数据等等作假行为吗?
一、小结:方舟子造谣诽谤已是病态成瘾。
前阵子,新华报刊发表了关于美国反思转基因技术的述评,引用了本人提供的资料和文字。方舟子就到新华报刊对本人搞背地里的造谣诽谤,说本人是“某某功”的成员。哈!如此背地里对本人搞那政治诽谤,数年前在强国论坛就发生过。本人当时就声明,本人在美国“主流社会”过日子,不搞政治也没兴趣搞政治,更没参加任何华人组织或华人社区组织、也不关注那些华人组织及其活动。强国论坛管理方知道了,依法办事而采取了保护网民措施,消除了那些政治诽谤活动。
当时,由于那个政治诽谤活动足够嚣张,本人就关注了一下以前从不关注的“某某功”的来龙去脉,嘿嘿,确凿证据说明,方舟子自己才是跟那个“某某功”组织有染的、且彼此默契配合地扰乱中国社会已有多年。
譬如:在中国,方舟子装成“批邪”的样子,而在美国,他却为那个“某某功”做辩护和抨击中国政府。再譬如,从大约十年前开始,他就跟那“某某功”组织一唱一合、在国内煽动社会冲突、用造谣诽谤的手段搞政治搅局和攻击中国政府。就是说,方舟子是个政治两面派,他自己跟那“某某功”有暗地合作关系,却要在国内用那组织对别人搞政治诽谤。如此欺骗成性和暗地里搞政治诽谤的人,居然被一些媒体包装成“打假人士”而到处插手张扬,哈!也算是中国社会的一个景吧。
附件:先玉335的父本PH4CV的分类:
专利名:Inbred maize line PH4CV。
专利号:Patent 6897363 (日期:Issued on May 24, 2005)。.
发明人:Inventor: Barker, Thomas Charles。
受托人:Assignee: Pioneer Hi-Bred International, Inc.。
类别号:US CLASS: 800/302 (其它类别号,略)。
就其类别编号“800/302”,美国专利法规条款规定为转基因农作物:
CLASS 800,
MULTICELLULAR LIVING ORGANISMS AND UNMODIFIED PARTS THEREOF AND RELATED PROCESSES:
302 Insect resistant plant which is transgenic or mutant:
This subclass is indented under subclass 298. Subject matter wherein the higher plant, seedling, plant seed, or plant part is insect resistant and has been made via a transgenic method or a mutation step. (1) Note. Transgenic means that new genetic information has become embedded into the germ line of the plant. A mutant plant is one wherein a change in the structure of the genetic material (i.e., the DNA base sequence) of the plant has occurred. Mutations result in heritable alterations in the genotype of the plant.
连接:http://www.uspto.gov/web/patents/classification/uspc800/defs800.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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