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长,您把话说反了!”
——不得不再晒晒收费公路的“猫儿匿”
马望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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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讨论公路收费的文字,本来年初早就要写的。不仅因为河南禹州农民出奇地被判偷逃过路费368万元和无期徒刑,而且更因为交通运输部的高官宣称,没有收费公路的政策,就没有中国交通的成就。(《北京青年报》2011/01/19 新华社记者林 晖、林红梅:《交通部昨回应“天价过路费”》)为什么一直没有动笔呢?其缘故是,我在退出现役以前,从事的业务与公路毫不搭界;回归到老百姓堆里以后,又和公路的事情八秆子打不着。如果硬说还有点关系的话,那在下不过是公路上的行人以至乘客罢了。我总盼望着有高深学问的专家、有指挥权柄的领导、有实践经历的劳动者,出来讲讲自己的意见。可惜,三个多月过去了,竟然没有人对这个问题说上一句话。而那是不仅牵涉到具体政策,并且还关系到宏观哲理的题目。于是,只好当仁不让,冒昧出头来表示个人的看法了。也许会开了黄腔儿,说出外行话,如果是那样,就请高人给予批评和指正吧!
说到路,鲁迅先生演绎的很简单:“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呐喊·故乡》)一次,我在莲花池公园里,看见曾经被圈起来的指定不许横穿的草地,竟然修出一条小路来了。原来不远有个公共厕所,横穿前去的人很多,公园的管理者一看不能违背群众的需要,便从善如流,在人们踩出的路面铺上石块,既不影响原来景观,又给大家添了方便,于是落得个皆大欢喜。我就很佩服这位公园的当家人,不仅是欣赏他的做法,而且是景仰他的精神。他满足群众的愿望,他尊重群众的创造。而我们交通运输部的首长,缺失的正是这种胸怀、眼光,不能总揽全局、高瞻远瞩来看待和处理类似问题,从而留下了遗憾和缺陷,大失从政与治国的水平和风度。
我们都知道,中国的公路建设,由于当年国家的财力薄弱,举步维艰,在1985年前,全国每年公路建设资金投入只有几亿元,仅仅相当于当年GDP的0·3%,而世界大部分国家占比为!%到3%。1981年,由香港知名实业家霍英东参与投资的国道107广深线东莞中堂大桥开始,不得不建起了全国首个收费站,从而有了收费公路的开端。“贷款修路,收费还贷”,逐渐成为祖国大陆公路建设的重要模式。目前收费公路建设总投资中,近80%都是通过银行贷款和集资获得的。在现有公路网中,95%的高速公路,61%的一级公路、42%的二级公路都是依靠收费公路政策建设的。然而,公路自古到今都是公共产品,修桥铺路从来都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世界各国的高速公路都由政府投资,属于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公路的畅通和公路的安全,也由政府买单。世界银行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1950-1985年间,美国所建成8·5万公里州际高速公路,联邦政府承担了全部建设成本的90%,分别占到GDP的1·3%(1960)和3·3%(1980)。我国的“贷款修路,收费还贷”,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交通运输部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全国公路总里程为398·4万公里,其中农村公路里程345万公里,高速公路7·4万公里。而据审计署数据,中国收费公路里程是10万公里。但是,这毕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无奈选择,权宜之计、应急措施。如果长此以往,那是很难面对历史、面对人民,坦然地说得过去的。
当然,收费公路的举措,在各国也屡见不鲜。像中国这样采取收费公路模式和政策的国家和地区有60多个。收费公路在高速公路中的占比,法国为42%,日本为61%,意大利最高为86%。据说,全球收费公路总长约14万公里,其中10万公里在中国,占总公里数的70%,即全世界七成的收费公路在中国。我们大陆上的收费公路的路段,在全球是最长的。不仅收费公路在高速公路中的占比达到很高程度,而且中国收费路段上的车辆通行费也远高于世界其他各处。在美国,总里程为9万多公里的高速公路中,只有8·8%为收费路段。世界银行2007年2月公布的研究报告透露,中国车辆通行费占人均GDP比例超过2%,也居世界的首位。(见《经济参考报》2011/01/20)
但是,问题不在于收费不收费。因为公路主要是使用“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模式和政策修建的,不收费就无法还贷,不还贷就无法贷款修路,也就谈不到过桥上路的可能性。此桥是我架,此路是我开,要过桥,要上路,就得留下过桥费和买路钱来!这是理所当然的。不过,现在重要的症结是,这费和钱得交多久?交多少?怎么交?又交给谁?
[一]
首先,我们来谈谈“过桥费”和“买路钱”要“交多久”吧。既然是“贷款修路,收费还贷”。很简单,贷款还完,高速也好,低速也好,桥也好,路也好,就全是政府的了,也就是老百姓的了。过桥费,买路钱,就不必再交了。据北京市审计局2005年报告显示,总造价约10·15亿元的京石高速公路早在2000年已还清本息,到2004年底已盈余近6亿元。今年是2011年,盈余大概又增加了几个6亿元了。过了期还在要人交,这算是咋回事呢!而还有个首发副总经理冯窗居然声称:“它(机场路)就是收上10年也行。”这又叫什么话呢!至于,贷款还完了,后来公路的管理,维护,修理,。。。。。。等等,那就是政府下属的交通运输部门的事情了。他们这种机构就是要干这个活计才设立的嘛!保证这方面的公共设施的建立和使用,是他们的职责和任务。如果,因此而又要老百姓掏钱,那岂不是政府公务员给老百姓办事,还要老百姓支付劳务费和工本费么?那还叫什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呢!人民政府的宗旨哪儿去了?由此看来,超过还贷完毕的期限仍旧继续收费,那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公路姓公。主要公路必须由政府向老百姓,向人民提供。主要道路的主权,是人民基本权利的一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活保障和质量,这也是人民不能出卖的权利。可是,而今有不少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竟想出了幺蛾子,还没到期就开始搞什么经营性管理。打起市场化的的旗号,成立什么公司,把公益性的产权转化为部门或私人所有的产权,这是一种变相的化公为私,使公有制资产轻易地暗地里流失了。更有甚者,公家低估价将经营性管理权买给私人,然后让公家又高价向私人回购,一低一高,一出一进,他们狼狈为奸,哥儿俩一捏咕好,老百姓就只能落下个百分百的没好了。有人说,美国收费的期限是90-100年,我们收费的期限是20-30年,那是不能作数的。美国不会向我们看齐,我们也不能向美国看齐。决定交费期限长短的原则,还应该是以还贷完毕时间为准。据《北京青年报》(2011/02/19)报道,审计署曾经审计18个省份收费公路,不仅发现违规设置的收费站158个,违规收费、通过提高收费标准多收费231亿元,而且有12个省份的35条公路收费期过长,收费高出投资成本数倍乃至10倍以上。一些高速公路收回建设投资后,政府又批准延长收费年限,转入市场化经营,有些甚至上市再融资。政府还贷公路莫名其妙地就变成了经营公路,而且经常是违规多次转让收费权,收费期限因此一再延长,而所有收费信息全不对外公开,公众根本无法知道多少年才能“买”到一条公路。这都是不对的,应予纠正。据《中国青年报》(201101/10)报道,江苏省收费公路大部分为经营性收费,政府是公路经营的主体。目前,江苏省公路收费机构主要分为三类。一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收费站共57个,其中政府还贷的47个,经营性的10个;二是江苏省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共18家经营管理单位,全部为国有,除1家为还贷外,其余17家均为经营性质;三是地方投资主体共6家,全部为国有性质、经营性。有位同志正确而明确指出,有些地方政府把主要公路及其主权倒卖或让度给经营性公司,这些公司除了收费还贷外,还要从中牟取暴利,显然属于超范围经营。(《北京晚报》2011/01/17苏文洋:《主要道路及其主权不能买卖》)依在下看来,此亦幺蛾子也!
[二]
其次,我们再说说“过桥费”和“买路钱”要“交多少”。这交多少也应该决定于还贷数目的多少和还贷期限的长短这两个因素。贷的数目多,交的就要多。还的期限长,交的就能少。“贷款修路,收费还贷”嘛。总之,还不完就得交,再多也得交;还完了就不交了,再少也不交。据 新华社广州4月6日电,一条来往广州与深圳之间最繁忙的高速路,开通12年,收费300亿元;纵贯广州市南北的城市快速路,900米,收费3元。这交的可是够多的!不知是谁拍的板,根据什么拍的板?当然,比这交的多的还有的是:1公斤货物从上海运到纽约只需要1元人民币,而从上海运到贵州却需要6到8元人民币。(《北京青年报》2011/01/19)北京环捷物流企业负责中关村电子产品配送。每天就有上百辆车进出园区。“一天下来,过路费至少要近万元。加上停车费用,公路收费占物流成本近1/3。”2010年我国社会物流总成本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8%,运输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9%以上,分别高出发达国家80%和50%。车辆通行费占人均GDP比例超过2%,也居世界首位。要知道,物流费用的增加,随后是不能不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的,要由大家分担,从而也就不能不坑害了全国广大的人民群众啊!真是祸不单行,太造孽了。。。。。。
[三]
再次,我们来聊聊“过桥费”和“买路钱”的“怎么交”(或者换句话说,人家是怎么收的吧)?据许多年老的和年轻的司机同志们说,这方面留下的的影像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千奇百怪。下面,请看在下从一些媒体上摘抄而来的信息:
吉师傅主要往返于北京和广州之间,货运车20吨14米长,“单程过路费用近5000元,其中罚款600元。”在京福高速江苏段刚交完200元罚款到山东境内的第一个收费站点,又被拦下。“只要拦车就会罚款,为什么罚,怎么罚,你不用问。”凭着经验,他出示驾驶证时夹了100元。交警退还驾驶证后,挥手放行,100元已然不见。
去年12月底,施师傅开车从北京出城地磅是15吨,在河北冀州是18吨,到了河北霸州又变成24吨。“这里边的名堂不言自明。”
也是年12月底,施师傅刚出宣化大同高速的出口匝道,发现货车的防冻液漏洒在路上,赶紧停车检查。这时,路政部门的车已经来到身边。“污染道路,罚款最少200。”“防冻液没什么污染,照顾一下行吗?”“不行!有规定,要不把车开到路政局再处理。”“照顾一下吧!”“那好吧,交100元,没发票。”到路政局再处理?开发票也比100元多得多,认了。
一位姓袁的老乡,住家在县城,去年秋收时,把乡下收割的粮食往家运,经过收费站6个往返,掏了120元的“买路钱”。作为农民,转送秋收果实还要付费,心里总有点别扭。那么点儿粮食,值几个钱?如果再多收费,我上粮店去买得了,种它干嘛?雁过拔毛啊!
马师傅开的是载重40吨的大货,按当地规定,超载在30%以内,罚款200元,可实际罚款数目少则5000元,多则10000元,是规定的数额的几十倍!有的司机为了省钱,不得不私下花高价找“领路人”。“领路人”一般收取3500元左右,拿到钱后,便给司机一个牌子,检查站的工作人员看到这个牌子,就对超载车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再拦车检查。“护身符”啊?
张司机路过湖北境内的一个县城,被几个身穿制服的人员拦下,并指责其车辆超载,要求到电子磅称过磅。经过测量并未超载也未超高,但是仍被罚款,理由是“车身不干净,影响城市形象”,罚款200元,且未开任何收据。
小李师傅开车路过某县,被几名不明身份的人员挡住去路,声称车子超载,开出500元罚单,当小张询问其单位,为何不穿制服时,对方竟生气发怒出言威胁,小张只好闭口,眼看他们离去。不料,他们所上的竟是“城管执法”车。
老王师傅一次被诬违规,罚款500元,经一再讨价还价,恳求高抬贵手,最终竟被允许只交200元了事。破财消灾,此之谓也。。。。。。
[四]
最后,我们进而查查“过桥费”和“买路钱”都“交给谁”了?除了还贷之外,我们交的过桥费和买路钱上哪儿去了?派什么用场了?其实,这个问题的答案,在前面早已经作出了。收费期满了仍然继续收费。收费标准远远高于投资。不该收费的也收费。站点太多,罚款太乱,作风太坏。收费站形成的肠梗阻,不仅把高速路变成了低速路;而且使收费公路成为中国最暴利的十大行业之一,从而被大家视作吸血管,提款机,小金库,无底洞。。。。。。,
据全国政协委员宋振铎在贵州的一项调查,当地高速公路收来的费用中,15%用于还贷,其他都分了;一些公路收费部门普通收费员月薪达8000元,更有甚者超过万元。
若干年前,当首都机场高速路一年收到两个多亿时,一位内部人士告诉我,我们有100多人管这条路,每年得“造掉”1个多亿,上交1个亿,哪能都交了。北京人说的“造掉”,含有挥霍、滥用、糟蹋之意。比如说,反复修路,反复更换中间隔离带绿化,都是“造掉”的方法。(《北京晚报》2011/04/12 苏文洋:《公路收费已经‘坏个痛快’了》)
我不再从媒体上抄录什么材料了,仅仅这两个例子就足以说明,我们的过桥费和买路钱,都交给谁了?那出路,概括说来,无非:一是中饱私囊,一是暴殄天物。让一群败家子胡作非为搞没了。
。。。。。。
写到这里,真叫人痛心疾首。美国和日本,都是花了超过40年的工夫,才建成国家高速公路网;而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只用了他们所用的一半的时间,就完成这个历史使命。这是满可以很高兴和很骄傲的事情!但是,伴随着而到来的严重弊病也超出了世界的意外啊!你稍微瞄一眼前面录下的文字,就知道个大概了。我们的辉煌,那由来并不如交通运输部那位首长所说的:“没有收费公路的政策,就没有中国交通的成就。”而是因为我们的老百姓对“中国交通的成就”,作出了无法磨灭、不可抹杀的贡献。我国高速公路公路的建设和养护的资金,说到底,主要并不是依靠“收费还贷”、“公司经营”的途径解决的。在提供高昂的公路收费之外,广大车主、司机、乘客、用车人,以至无数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消费者们,即全国的人民,事实上已经为国家供献了大量税收,这里仅仅只讲讲我们的大、小车辆的所有者吧:如车辆生产阶段的增值税、消费税,购买阶段的购置税,保有阶段的车船税,使用阶段的燃油税,。。。。。。等等,再加上对车辆长期的花样百出的无理强执的另行收费、”重复征税”,多了去了,用一句话来讲,四个字:“磬竹难书”。说实在话,大家可是给所谓的“收费还贷”、“公司经营”的模式和政策害苦了坑苦了。湖北职员楚一民先生在《北京青年报》(2011/01/19)题为《低标准公路收费系统该如何建成》的文章中说的好:“公路作为公共产品的公益免费原则——除非不得已的特殊情况,包括高速公路在内的所有公路,原则上都应该免费使用。免费是原则,收费是例外。”这个意见,我很赞成,虽然我家里并不养车;估计更多的家里养车的主儿,对此也都会同意。话说到此处,我就不能不对交通运输部那位高官说;“首长,您把话说反了!”退一万步说,即使是“没有收费公路的政策,就没有中国交通的成就”这话,在某种程度上还有一定的道理,那么也是小道理。而“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动力。”(《论联合政府》1944年4月24日,《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2卷第1031页),那才是大道理。小道理要服从大道理啊!
依稀记得,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60周年前后,西方一家不无名气的刊物,竟然破例选用了我国农民工的照片作为封面,我一向对歧视我们国家民族的该刊编者持有不屑,可是这一回,在下却不能不另眼看待他们的破除愚昧偏见的勇气;绅士们终于不得不承认我们共和国的成就,而且看到我们辉煌的成本和伟力的根基,开始懂得一点客观存在的不能忽视的大道理了。在这里,如果不说建国前28年天下是怎样奋斗和创建出来的,只讲建国后60年国家是怎样巩固、美好起来的;那么,我们能不说上一句:劳动人民,全国人民,炎黄子孙,丰功伟绩,世不可殁!要是再添加上而今许多人士嘴上离不开的“特别是”最近的30年,我们能忽略工人和农民所支付的血汗贡献和天价牺牲吗?实在可惜,西方某些知识分子开始能够明白的那点大道理,我们东方的一些当家人竟还依然不太明白,很少提及。呜呼,哀哉!
去年我国税收达7万亿,土地收入2·7万亿,加上其他各种税费,早就超过10万多亿元。这里暂且不去说我们在美国那边所购买的支援人家的多少万亿的国债了,那也是我们同胞积攒的血汗钱啊!这里就只讲国内吧,从老百姓身上收了那么多的钱,老百姓却连免费的路都走不上,未免有点太说不过去了吧?如今,我国政府的财力物力已非当年那样窘迫,让大部分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路,回归其公益性质,并不是不可能的啊!但是,由于收费公路模式或曰政策,能给地方政府及收费企业带来巨大利润和利益,那些依靠收费公路所谓“收费还贷”“公司经营”借口与民争利的许多爱好者或迷恋者,当然不会罢手,所以,我们还是要把大道理给他们说透说够:“首长,您把话说反了!”。。。。。。。
末了,在下还想多嘟囔几个字:上面这句话,也是要对另外一位“长字号”说的。那位“仁兄”曾经讲过:“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这话也对吗?质疑的理由一如上述,此处不再罗嗦。
(2011/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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