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宗衡是今日“江姐”?
原高调落马的许宗衡,在经过两年耐人寻味的沉默后,昨天,人们终于盼来终于郑州法院的一纸判决:死缓。
对中国人民而言,这个判决结果,不碲是春天中的一场暴雪,夏天中的一阵黑雨,行进中的一根乱棍,打得人们晕头转向,打得人们肝胆俱裂,打得人们信心全无。
本来,许宗衡犯下的罪行,不仅仅只是巨额贪污罪,还有巨额受贿罪,生活腐化罪,更有“犯了天条”的买官卖官罪(数千万买官)。他的这些罪行,不是街头小报披露的,而是由国家级权威媒体首先披露的。现在,郑州法院认定的受贿金额,则由原先的天文数字20亿,一下子锐减为3000万,而且其他罪行也一概不予追究。特别令人感到蹊跷的是,在审理其他贪官时,大多有巨额个人资产来源不明罪。在许宗衡的判决中,只是简单地提到“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个“全部”,为什么不公开?是不敢,还是不能?
当初,许宗衡落马,人们欢欣鼓舞,仿佛看到了中国反腐的一线希望,以为中国有救了,官场有救了,许多网友情不自禁地为中央反腐决心而大声叫好。可到了今天,许宗衡一纸“死缓”的判决,试问,人们还能有当初那样的激情吗?人们还能唱当初那样的赞歌吗?人们还能满意中国今天的反腐特色吗?人们还能看到官场清廉的明天吗?
不能!一千个不能!一万个不能!
其实,今天的这个宣判,在许宗衡案发之际,就已经有过这样的暗示了,只是人们未曾注意到这一点罢了。
2009年6月9日,广东某大领导曾专门赶赴深圳向当地有关高层宣布许宗衡被中央纪委的“双规”消息。他在提醒深圳官员加强自律的同时,还对人心浮动的一众官员加以安抚,并对深圳下一步的工作做了部署。随后不久,他在点评许宗衡案子时强调指出:“腐败分子只是极少数。绝不能造成“一人害病,全省吃药”的情况。”
大家想想看,这样的语境,折射出啥信号呢?应该不用我说得太详细、太直白了吧?
不知道人们是否注意到,许宗衡案,缩水的不仅仅只有涉贪金额,还有罪名和刑罚,以及审理法院的变动。这就很耐人寻味的了。
2010年11月5日,凤凰网有一则报道,说许宗衡涉贪超过20亿,“日内将在南宁法院审理,而这是进行异地审理的惯常做法。由于案情罪重,许宗衡将被判处死刑”。令人感到蹊跷的是,最后审理和判决的法院不是南宁,而是郑州。何况罪名也由最初的“巨额贪污、买官、生活腐化,而其中最严重的指控是买官”,变成了单一的3300万元受贿罪, “将被判处死刑”变成了死缓。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前后大相径庭的结果呢?很大的一个可能就是,许宗衡自被“双规”后,为了实现生还目的,宁可自己担着全部的罪责,也决吐露后台半分。他曾经以插筷自杀,来抗拒办案件,就充分证实了这一点。由于他的“江姐”行为,最终感动了“上帝”,也就是那个卖官给许宗衡的“毕姥爷”
由于“毕姥爷”位置更高,权力更大,在人治大于法治的语境下,谁敢违背他的意愿办案?谁敢忤逆他的意志判决?于是乎,就有了审理法院的异动,就有了罪名的缩水,就有了判决的质变!
对于这样的结果,人们但可不必过多地气愤和不满。中国反腐,本就是特色反腐。特色反腐的精髓是什么?我说你腐败,没有腐败也腐败;我说你不腐败,大腐败也是小腐败;我说你不能死,法律意义上够死一百次、一千次也必须活。这才叫特色,这才叫反腐,这才叫法治!
许宗衡终于可以不死了,许宗衡背后的“毕姥爷”终于可以继续领导中国的“泛腐唱廉”事业再创新佳绩了,后来的李宗衡、王宗衡、胡宗衡们,终于可以畅行其腐了,中国反腐终于进入一个史无前例的全新的特色时代了!
或许您对下列文章有兴趣: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