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药家鑫李昌奎到会理李文清杀人案
药家鑫案已经尘埃落定,但是有人说,以张显为首的网络声援,最后判决药家鑫死刑,让中国的法治进程,倒退了三十年。对张显的攻击非议至今不断,而案情不过是大学生驾车肇事八刀杀死受害人的事。
云南的李昌奎强奸杀人,并摔死了三岁的弟弟,案情如下“经审理查明, 2009年5月16日13时许,李昌奎在王廷金家门口遇见陈礼金的女儿王家飞和儿子王家红(3岁),李昌奎以两家的纠纷同王家飞发生争吵并抓打,抓打中李昌奎将王家飞的裤裆撕烂,并用手将王掐晕后抱到王廷金家厨房门口实施强奸。王家飞被强奸后醒来跑向堂屋,李昌奎便提起一把条锄打击王家飞的头部致王当场倒地,并将王家飞拖入王廷金家堂屋左面的第一间房内,后又提起王家红的手脚将其头猛撞该房间门方,并将王家红置于王家飞右侧,又在王廷金家里找一根绳子,分别将王家飞、王家红的脖子勒紧,后逃离现场……”
最后李昌奎被云南高院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四川会理的发生在1月21 日的李文清抢劫惯犯杀人三十六刀,致死罗建林一案,正在进入司法程序,步履蹒跚到了公诉阶段。
我们把这三个案子放在一起,就不难看出我国执法司法的尴尬猫腻与精英法治的奥秘。
据查 李文清作案后逃到姐姐姐夫家里,诉说了案情经过,杀人的血衣被姐姐姐夫焚烧灭迹,而且资助李文清400元让其逃亡。
如此犯罪行为,会理警方不刑拘,会理检察院不准备起诉。
受害者家属有人给吹风,说杀人者已经出了20万,四处活动,提示被害方也该出钱,来活动活动。
如此执法,让人不能不怀疑,公安,检察机关已经被活动了。
人民群众是主人,公务员是公仆,人民群众主任有权利监督仆人的工作。
据查,杀人抢劫的李文清,推着满车血迹的抢劫到的摩托车销赃,因为看到警察而弃车逃亡,带着血迹的摩托车被警察退会了派出所。
那么请问,警方,以警方的职业敏感,面对这个被推回派出所血迹斑斑的摩托车,你们警方当天晚上做了什么?你们是否错过了做好的抓捕抢劫杀人犯李文清的机会?为什么不在看到血迹斑斑的摩托车的时候,就立刻意识到凶案的发生,在第一时间追击弃车人。
罪犯都知道见了警察要躲避逃跑,警察为什么见到被抛弃满车血迹的车子,想不到抓捕罪犯,警察是干什么的?
第二天,受害者家属报案人员失踪,警方推出那个带有血迹的摩托让家属指认,便确定的受害人的身份,凶杀案的发生。后来受害者家属自己雇人四处寻找,找到受害人的尸体。请问在这期间,警方都做了些什么?
据案情披露,在死者身体旁边,发现了直板手机,为作案抢劫的人所遗留。这案子还用得着来破吗,还需要费力气排查吗?凶犯已经被直接锁定,抓捕归案就完了。我真不知道会理公安在破案当中有什么可圈可点的。
我在会理2010年8.16会理事件,石榴经销商李学忠等被会理执法机关群殴获刑中得知,在会理警察的心中,警察是暴力机关,随时可以使用暴力。老百姓说,会理公安局长在会理就是法律,在会理要以李启元的言行为准则,会理难道真是这样吗?
在网上有一篇,会理副县长的亲哥贪污侵占300多万元为何由判处17年改为4年半?的帖子。看来会理的一些案件,警方的做法作风不是孤立的,而是一贯的。这期李文清抢劫杀人一案,我们将拭目以待,看看西昌会理的公检法会有什么大的作为!
大家仔细认真想想一想,最把法律不当回事究竟是那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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