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裤衩”里的罪恶
吴能恩
央视新大楼自2002年库哈斯设计通过审批以来,对它的非议在中国国内一直存在,这座被美国《时代》周刊评为“十大建筑奇迹”的大楼被中国老百姓戏称为“大裤衩”。 设计该建筑的荷兰建筑师库哈斯在新书中承认,他的设计其实是个色情玩笑———主楼和辅楼分别象征着“女臀”和“男根”。这一自白,从此 将中国人对央视大楼拥有的全部骄傲和信心重重摔打在地上!
如果说这表面的丑恶至少还可以被原谅的话,那么,从“大裤衩”里源源不断传输出来的错误思想意识及观点,就更把“大裤衩”推上了罪恶的深渊!
作为国家最高级别的电视媒体,首先要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为党和人民服务.要宣扬正义的、积极的、正确的思想和意识形态。然而,“大裤衩”没有这样做。他们鼓吹西方普世价值,鼓吹新自由主义。他们篡改和歪曲历史,诋毁毛泽东主席污蔑革命先烈!
早在几年前,以反党反国反毛泽东思想为终极目标的汉奸走狗袁腾飞之流被邀请上了“大裤衩”的“百家讲台”。 “百家讲坛”的定位是普及历史知识,可袁腾飞和“百家讲坛”不断用虚构的历史和错误史实来忽悠观众。他们对基本史实都没搞清楚,还不懂装懂,信口开河。讲到中国盛世的覆灭时,还嬉皮笑脸,眉飞色舞。对中国历史与文明的态度十分轻浮、草率,极度不负责任。而这一切,要是没有“大裤衩”的支持或默许,袁腾飞能随便胡言乱语? 当然了,又是谁在支持和默许央视,这就不得而知了。
今年五月,因为药家鑫故意杀人案,“大裤衩”请来所谓的嘉宾李玫瑾。在和主持人的一唱一和中,她们多次使用“这孩子”一词,对一个穷凶极恶的杀人恶魔百般疼惜!极尽惺惺相惜之柔情!其做作之娇态,无不让人呕吐。她们曰药家鑫杀人的八刀是“弹钢琴的习惯性动作”。
无独有偶,7月13日,“大裤衩”又为李昌奎免死摇旗呐喊了。 这次,请来的嘉宾不再是李玫瑾,而是北大法学院的车浩。车浩对云南高院的二审判决很是认同。他说,此案有自首情节,属邻里纠纷,不能说云南高院的二审判决是一个没有根据的判决。他还说,凡被害人有过错,被告人有从轻处罚情节,一般是不判处死刑的。看看,这都是些什么货色!
关于两案的是非曲直我不想在此赘言,我相信读者诸君心中自会有一杆秤。我只想说的是:这明明白白一目了然的案情,怎么到了“大裤衩”里就变得朴素迷离?他们如此卖力的“拯救”该死之徒其用意何在?这才是我想要探究的问题!
以贺卫方、李玫瑾、车浩等为代表的法律精蝇们不惜把大量的精力花在一个个与他们看似毫无关联的死刑案件上,表面看来他们是出于人性的思考力求慎杀少杀,是慈悲为怀。并说:“民意不应该干涉司法结果!”但是,他们的猪脑子想过没有:无辜的受害者难道就该杀?他们想努力开不杀之先河其深意何在?是为了资本官僚特权阶层以后可以更加疯狂的作恶多端残害人民大众?倘使此先河一开,那不就为他们见不得天的恶行找到了最好的理由和依据?也就是说,今后,凡是资本势力特权阶层涉案,不管他犯罪的情节有多恶劣,手段有多残忍,都可统统予以免死!
而此时“大裤衩”主持人也乘热打铁:“不管我们有什么样的疑虑,尊重法官的选择,就是在尊重法律!”云南高院的二审公正吗?对于一个不公正的判决结果凭什么里理由要民众去尊重?对一个一个不尊重法律的昏庸狗官凭什么理由要民众去尊重?说民意不应该干涉司法结果,如果法律违背了民意还要这法律作甚!面对这些罪恶的言辞和观点,“大裤衩”一而再再而三的支持纵容,这让我想起了去年网络的一句流行语——你倒底在为谁说话?
国家之最高喉舌,其所作所为如此令人发指,竟然无人问津。这难道不是一个奇怪的现象?如果有一天,人民大众撕下“大裤衩”的遮羞布来,隐藏的肮脏龌龊,又如何面对炙热的太阳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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