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证:莆田规划和建设乱象多,司法腐败相纠结百姓造殃
福建省莆田市委、市政府强调“以港兴市”提出:港城崛起,规划先行;项目建设,服务先行。
莆田市委书记杨根生就莆田规划和建设提出,一定要“高档次规划,快节奏运作,景观式建设,规范化管理”。
市委书记杨根生,说的是对的,但要兑现
莆田市委杨根生书记说得话,无疑是正确,也说得好,说得对。但是,我们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执政能力,不能是光靠话说的好,就能实现,而是必须依靠脚踏实地的作风,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关系民生的工作兑现的。
喝功要好,做功要实,任何华而不实的豪言壮语,结果只能换来喝倒采。
我们特别强调是,莆田的规划部门和建设部门,是不是在具体执行市委市府决策过程有较强的执行力,是否一操作就变味了,一落实就走调了,是否在背地私贩起假货,搞起官商勾结的腐败来。
要不然我们莆田众多百姓为啥总觉得:莆田市委、市府说的与做的不一致,莆田地区特别腐败呢?
莆田的规划、莆田的建设,处处可见乱象
最近,我们来到莆田城区,走走看看,见到的、听到的真实现象:遍地呈现规划乱象,到处可见建设乱象,访问之中听到探到许多司法乱象。
明明是规划建造18层的莆田凤凰大厦,事实结果,却可以在建设过程中轻而易举地演变成为24层的高楼,是什么样的力量如此强大呢?
解释的答案,只能有一个,就是利益在驱动。
你说,增加6层,增加了多少套房子 ,可以增加数千万上亿元的利润!
是什么力量,促使城市规划变成一句漂亮空话,背后神秘的推手又是谁?
毫无疑问也肯定,背后的神秘推手是权力,是腐败与权力结合所必然。
莆田的司法,到底能否体现公平公正?
最近,莆田再曝凤凰大厦的商品房,在整个销售过程,搞起来房产销售神马都是浮云的手法,即玩起来“一女嫁多夫”损招,出起来“一房卖多家”的奇招,凤凰大厦有40多套商品房,竟然卖出了100多家,收了百家众业主的钱,开发商玩起来人间蒸发术,经销商玩起地遁术,最后让购买凤凰大厦房子的众业主们,相互打起来争夺战争,为了娶相同的“一女”为妻,而争吵不息,奸商却乐哈哈。
一房多业主,闹得不可开交,最后只好求助于法律维权。于是,众多的受害者,纷纷上告到人民法院,要求得到公正裁决。
前所未闻的莆田“一女嫁多夫”房产权益纠纷案,尚未见到政府任何解释,没有看见任何的新闻曝光,但截止目前统计,莆田凤凰大厦已经超过25家业主,为维护自己好不容易花众多的金钱,购来的凤凰大厦房子,产权眼见要打水漂,终于勇敢地起诉到莆田市城厢区法院。
司法公平公正,原本就是百姓寄希望的最后一道社会底线,也是维系社会稳定的最后一道底线。
如今,竟然被官商勾结,成为腐败的产物。司法腐败,枉法裁决,竟成为时下社会日益严重的问题。
在莆田凤凰大厦欺诈房产案中,城厢区法院竟然扮演了一个极不光采的角色,主审法官林仁杰等人竟然与人相勾结,收受贿赂,恶意串通,枉法裁判,让许多买房的百姓,欲哭无泪……
姚丽青所作所为,实有辱于中国法官十杰称号
面对“人民最满意的政法单位”---城厢区法院,该院竟然无视法官林仁杰恶行,结果触犯了民怒,在民众的日益高涨的上访上告潮下,城厢区检察院不得不将林仁杰抓捕起来。
就在莆田众多受害民众,刚刚庆贺,这来之不易的胜利果实之时,才拍手称快不久,就听到身为“中国法官十杰”的姚丽青院长,到处活动保林仁杰。
原来,姚丽青院长保林仁杰,实质就是保自己。年初,她自已以院长身份,与市委、市府、市政法委签署的责任状,信誓旦旦保证法院人员任期内不违法,否则就引咎辞职。
姚丽青院长,不但在保城厢区法院院长的官帽,而且是在保即将要提升为莆田市法院副院长的官帽,于是,就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不惜动用各种关系资源,四处活动,为林仁杰解脱。
想想,2008年8月福建省“优秀女法官”、莆田市人大代表、城厢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吴惠英,为了帮助涉嫌受贿的城厢区水利局长老公吴国泰,做假立功减刑,利用司法资源,花钱买通公安警员,搞虚假立功,案发后,伙同作假证的公安警员被判刑。
相反,主媒者吴惠英,不但没有受到刑罚处理,而且保留了公职,保持了原来法院的副科级待遇。这一切,全靠姚丽青院长的肝胆相照,积极有效周旋与活动的结果。
想不到福建省“优秀女法官”、莆田市人大代表的吴惠英竟然如此坠落!
想不到集于一身无数光环的“中国法官十杰”、“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十佳妇女”、“全国法院系统人民的好法官”的姚丽青,竟然是如此所为,实在有辱于“中国法官十杰”光荣而神圣的称号!
最近读到天涯网上网民上网投诉莆田腐败博文和篇控告信,特兹录在此:
附一: 莆田市凤凰大厦一房多卖,官商勾结,狼狈为奸
老百姓,存了一辈子的钱就为了买套房子,于03年的时候买了莆田市凤凰大厦的一层房屋,却有一对当官的夫妻,俩人都是国家干部,却在2008年12月份时和凤凰大厦的开发商恶意勾结,狼狈为奸,用2000块钱的低价强行霸占他人财产,一个平方差了3000块钱,总平方就是135,整整差了40万,难道他们是黑社会吗?
因为只有强行恶意霸占他人财产才能有这么底的房价,他们是权利的交易,而且他们是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强占他人财产,已经构成了买卖赃物罪。恶意侵占他人房子,天理何在。
现在可怜我们老百姓有家归不得,而这对强行霸占我房屋的‘当官’者,却拿了他人的财产在那边公开按月收房租。天理何在,天理何存。光天化日下买卖赃物,这是个什么样的政府?什么样的为官者?
难道莆田政府都是这对姓许的夫妻开的,难道莆田就没有王法了吗?
附二 :控告莆田市凤凰置业有限公司一房多卖诈骗行为
控告人:刘家聪 莆田涵江区江口东楼村人
事实: 2003年以5万元人民币订金向莆田市凤凰置业有限公司订购座落在城厢区文献路凤凰花园大厦14层1604号一套房子,2006年12月22日双方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为CF----2000----0171(MF---2000---NO.00554487),2009年8月份控告人前往凤凰花园大厦14层1604号房想装修自己套房时,才发现1604套房已经转卖给他人,而且整幢大楼受骗业主者众,一套房子卖几家,整幢有40多套房子,均是如此操作,诈骗金额高达数千万元,受害业主想寻找莆田市凤凰置业有限公司交涉,却发现早已人去楼空,携款潜逃。
如此明目张胆的欺诈客户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对社会危害严重,如果不将其绳之以法,难以平民愤。
此致
莆田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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