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雷波:杀智障者伪造矿难骗赔 已形成产业链
2011年07月26日 14:57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成都7月26日电 题:“人造矿难”背后的黑色产业链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叶建平 萧永航
购买一名智障人员,将其带到矿上打工,然后伺机杀害伪造成矿难,再找人冒充其家属,向矿主索要巨额赔偿金,这是电影《盲井》里的情节。然而,近年来各地却发生了数十起类似的“杀人骗赔”案件,犯罪嫌疑人主要来自四川省雷波县。
受害者从何而来?案件频发暴露出哪些问题?如何避免“人造矿难”再次发生?对此,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深入大凉山腹地——雷波县进行了调查。
受害者“输送地”:5年作案逾20起
今年5月16日,云南彝良县荞山乡黄木组大兴煤矿技改井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两人死亡。矿方当时根据相关人士陈述认定,一名死者系四川省美姑县的阿合伟都,另一名死者系雷波县的杨石格,他们在该矿井工作仅3天。事故发生后,煤矿赔偿死者家属善后款共计120余万元。
然而,警方随后调查发现,两名死者均为假名,户籍信息属伪造。此案系犯罪嫌疑人周兴书、卢秀平、杨石格等人利用智障人员冒充杨石格,并将智障人员在井下作业时炸死,然后骗取死者善后赔偿款。6月23日,犯罪嫌疑人杨石格在老家雷波县落网。
这是一起典型的“盲井事件”。据雷波县公安局局长叶建华介绍,从2007年至今,由雷波籍案犯制造的此类案件逾20起,县公安局对已逃回雷波犯罪嫌疑人布控抓捕,已抓获此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23名,目前仍有31名雷波籍犯罪嫌疑人在逃。
一起起“人造矿难”使雷波县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被称为受害智障人员的“输送地”。同时,当地村民“容留”智障人员的情况也逐渐浮出了水面。当地警方调查后发现,在马颈子、山棱岗、莫红、瓦岗、卡哈洛、锦城、上田坝等中心乡镇,确实有部分村民家中收留有智障人员。
针对这一情况,从2009年起,雷波县开展了3次清理农村无序流动人员专项行动,“清理”出无序流动人员近300人,其中一部分就是智障人员。记者在县民政局翻开那厚厚一摞被“清理”出来的人员名单,他们大多来自外省区,有云南、甘肃、河南、广西等地。
矿难背后是黑色产业链
雷波缘何成为案件中受害智障人员“输送地”?有关人士介绍,在暴利驱动下,当地不法分子已形成一条黑色产业链。记者在雷波采访时,通过相关人士的透露,也初步勾勒出了这一链条。
--第一环:“买卖容留”。43岁的松树乡联合村村民黑其阿比曾容留过智障人员,给他取名为“阿花”。黑其阿比说,他和“阿花”曾在云南曲靖服刑,出狱后一起回到雷波。“有一天,‘阿花’突然消失了。几个月后,我的亲戚看到了他,说他被上田坝乡一名吸毒人员抓走后以2400元价格卖了。最后,我通过中间人花了5400元把他赎回来。”
雷波县人民法院提供的一份材料也写道:“通过清理活动我们发现,有部分智障人员是通过买卖的形式进入我县范围。行为人还将收买、非法容留的智障人员转卖牟利,致使智障人员被他人利用从事各种非法活动,如杀害智障者伪造矿难敲诈勒索等犯罪案件。”
--第二环:“培训上岗”。帕哈乡党委书记黄星火讲述了他解救一名智障人员的“惊奇发现”:“今年5月,云南彝良县发生的那起杀人骗赔案,我们在磨石村抓捕犯罪嫌疑人杨石格时,在一间紧闭小屋里又救出了一名智障人员,但他却说他叫杨石格,还能正确背出身份证号。应该是犯罪分子经常给他‘洗脑’,准备让他成为下一个受害的杨石格。”
--第三环:“制造事故”。犯罪分子将智障人员带到矿山或工地打工,寻找合适时机杀害后伪造事故,并假冒死者家属进行敲诈。例如,今年3月,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虎圩乡发生的“人造矿难”事件,犯罪嫌疑人就是假冒死者的侄子等亲戚来骗取赔偿金。
另外,记者调查时还发现,当地存在户口买卖现象。2009年末,湖北大冶发生“杀人骗赔”案件,死者身份为雷波县村民黄所格,此人早在事故发生前几年就已经死亡。黄所格的同乡、雷波县人民医院内科主任刘礼方说:“我回家乡时就经常听老百姓说,有人到我们那里买已故人员的户口本、身份证,2000元一个,最高时卖到了5000元。”
破解“盲井”遭遇尴尬
雷波县成为受害智障人员的“输送地”,社会上广泛质疑当地打击不力。对此,当地公安部门则认为,当地险峻的地理环境以及浓厚的家族观念,给打击“容留”农村无序流动人员的行为造成了难度,而一些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更让他们陷入了尴尬。
记者采访时发现,“容留”智障人员的村民家大多位于大山深处,许多村没有通公路,山高路滑岔路多。许多村民家中都养了狗,有外人一来,那些狗立即冲上前来,满山遍野都是狗叫,清理抓捕确实困难。
另外,由于这些犯罪嫌疑人周围村民大多是一个家族,采访和取证十分困难。记者与帕哈乡在逃犯罪嫌疑人商木且的邻居交谈时,刚开始能正常交流,但一提及商木且家的情况,她立即表示“听不懂”。
针对社会质疑的雷波县不处理容留智障人员的村民,雷波县政法委书记苦卫东说,法律法规制度的不健全更让当地很头痛。目前只能以非法拘禁罪或强迫劳动罪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但由于智障人员表达能力不强,取证也遭遇难题。“县人民法院向上级法院发函请示,买卖、非法容留成年男性智障人员并让其从事各种劳动的行为如何处理,但还没有得到答复。”
“打击不仅是我们雷波一地的事情,智障人员所在地的党委政府要考虑如何关爱救助防止这些智障人员流失到社会上,案发地也要考虑社会管理问题,在用工用人招录这个环节上,应该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要多方联动综合治理这个事情才能杜绝。”叶建华说。
尽管打击工作面临着诸多难题,但专家认为,为了从根本上杜绝此类案件发生,首先应形成全国“一盘棋”的打击格局,加大打击力度,同时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从源头上加强对智障人员的监护,并完善相关法律,加大对非法容留行为的处罚,加大对包庇此类行为干部的监督处理。另外,案发地还要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用工管理。
“这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新型犯罪,人们对这类犯罪的防范意识还比较薄弱,还应当进一步加强法制意识宣传。”苦卫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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